附註:大三巴牌坊木板雕刻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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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19/11/16
附註:大三巴牌坊木板雕刻畫。
更新日期:2019/11/16
攷證於今闕禁書,燼餘憑吊認僧居。故宮一樣今禾黍,壁影斜陽落廢墟。大三巴牌坊,為澳門有名古蹟。其初本為舊日聖保祿教堂之前門石壁。在明朝末季,吾國人稱聖保祿教堂為“三巴寺”。“三”者,為(San)聖字譯音,“巴”者,為(Paul)保祿合併譯音。又因當時澳門,另有三巴仔教堂,故以“大”字區別之。合稱為“大三巴”。後來三巴遭火焚燬,只留得前門石壁,巋然屼立,有如一座牌坊,故人遂稱之為“大三巴牌坊”。大三巴牌坊,具有悠久歷史,其年代之邃古,建築之瑰麗,傳說之神異,皆足供後世宗教家之景仰,藝術家之讚羡,歷史家之研究。所以古今圖畫,中西典籍,都每有記載。中國古籍中,如《香山縣誌》、《澳門紀略》以及一些名人筆記等,均常記述之。但惜略而不詳,或記其建成之外貌,或述其燬後之殘跡。而對其歷史內容,成燬原因等,皆少述及。致令後人對忖測臆造,說成神秘。信徒教友,更誇稱聖靈。傳說謬誤,甚至以訛傳訛,像煞有介事者。攷其原因,所以致是者,良以當時中葡言語文字之差異,感情又猜忌隔膜,所以無從探討紀述耳。例如葡人蒙特托朱薩士著之《澳門史(Historico de Macau)》曾載稱:“當聖保祿教堂興建時,四週圍以木板,務使外人不能窺見其中建築情況,致中國人,皆疑葡人有秘密建築炮台情事”。又如某英文書本,嘗詳述聖保祿教堂被焚實情,致遭禁售。是以昔日梁哲士先生嘗賦《大三巴牌坊懷古》詩云:“攷證於今闕禁書,燼餘憑吊認僧居。故宮一樣今禾泰,壁影斜陽落廢墟。”蓋亦有感而作也。吾人苟欲攷察大三巴牌坊。首先要研究聖保祿教堂之歷史,蓋聖保祿教堂之歷史,即大三巴牌坊之歷史也。吾人既因中葡語言文字之隔垓,又因猜疑禁忌所阻撓,故對其歷史始末,難得其詳。如中國古籍中之《香山縣誌》、《澳門紀略》及《帝京景物略》等,皆只作如下之簡略記述:“寺為三巴,在澳東北,依山為之。高數尋,屋側啟門,制狹長。石作雕鏤,金碧照耀。上如覆幔,旁綺旒瑰麗,所奉曰天母,名瑪利亞,貌如少女,抱一嬰兒,曰天主耶穌,衣拜縫製,自頂被體,皆采飾平畫,障以琉璃,望之如塑。旁貌三十許人,左手執渾天儀,右叉指,若方論說狀。鬚眉竪者如怒,揚者如喜。耳重輪,鼻隆準,目若矚,口若聲。上有樓,藏諸樂器。有定時台,巨鐘覆其下。立飛仙台隅,為擊撞形,以機轉之,按時發響。僧寮百十區,蕃僧充斥其中”。又古來名人筆記中,所述亦大略如是,最著名者如龔翔麟《珠江奉使記》,其中有云:“其寺曰三巴,高十餘丈。於屋側例啟門戶。石作彫鏤,金碧照耀。寺僧曰法王,以時集男女禮拜。其所奉曰天母,名瑪利亞,抱一嬰兒,曰天主耶穌。被服珍怪,障以琉璃,望之毛髮生動,云漢平帝時人也。寺有風琴,其琴鋼弦,彈之以和經頌。並管蕭諸樂器,藏機木櫃,聯以絲繩,輪牙相錯,一人轉機,則諸音並奏,有定時台,巨鐘其下,立飛仙台隅,為擊撞形,亦以機轉之,按時發響,起子末一聲,至午初十二聲。復起午末一聲,至子初十二聲,晝夜循環無爽。前揭圓盤,晝十二辰,俟某時鐘動,則蟾蜍移籌指某位。”中國古籍中之地方誌書,及名人筆記,其對聖保祿教堂之敘述,大概有如上述,都略而不詳,難供歷史研究佐證。茲試再將古今詩人墨客,對三巴寺有關之題詠,選錄數首於下,俾資欣賞,或作史料研究如何?跡珊詩:“暫別殊方物色新,短衣長帔稱文身。相逢十字街頭客,盡是三巴寺裡 人。箬葉編成誇皀蓋,檻輿乘出比朱輪。年來吾道荒涼甚,翻羡侏儒禮拜頻。”屈大均詩:“禮拜三巴寺,蕃官是法王。花襔紅鬼子,寶鬘白蠻娘。鸚鵡含春思,鯨鯢吐夜光。銀錢么鳳買,十字備圓方。”鍾鳳石詩:“插漢三巴寺,耶穌律自持,占星亦有術,重女卻奚為。踐土封無外,通商政不私,羈縻原勿絕,他族爾毋滋。”金采香詩:“三巴門內瑞雲開,夷婦殷勤禮拜來。席地跌跏忘永日,氲氤人氣繞樓台。”丘滄海詩:“天主堂高十字支,築從新教未行時。嵌空萬石玲瓏甚,獨少流傳景教碑。”梁哲士詩:“魏峨可是魯靈光,屹立千尋賸古坊。劫後紅羊傷逝者,當年教禍屬強梁。”汪慵叟詩:“乾隆全盛時,禁封唐人廟。畏懷豈無術,所貴樹聲教。一廢不復興,綠蕪黯斜照。堂陊門猶存,雕石彌晃耀。鞾帕迎漢官,故事足憑吊。”以上各詩,都是古雅鏗鏘,對三巴寺之史實,感懷興嘆備至,但惜事實仍欠詳盡,未足供歷史參攷。現只得從西文典藉探索,史料較多。故不惴冒味,將三巴寺歷史,劃作三個時期,研究分述於後。即,籌建時期;建成時期;及燬後時期。
大三巴牌坊
大三巴牌坊,其建築固宏偉,而其彫刻更精巧。其對宗教之宜傳,直教石頭去說法。僅就一幅門面石壁,竟能把耶穌會之教義,都發揮無遺,據天主教徒解釋。牌坊上之彫刻,有如下之含義:牌坊之頂層,作三角形。頂端有一銅十字架,是天主教徽號。三角形之中心,嵌一銅鑄之白鴿,是象徵天主教之聖神,有四顆星辰,環繞四週,兩傍更有一太陽,一月亮,表示聖神是站在日月星辰三光之中。換言之,聖體有定時通過上帝恩賜而出現云。牌坊之第四層,正中有一尊耶穌基督銅像。邊欄刻有菊花,以顯示神聖純潔,此原屬日本人之習俗,蓋日本人以菊花為最神聖純潔之物,說日本人建築牌坊,足徵信矣。耶穌像之兩傍,各刻有一個耶穌信徒之浮雕。右便是聖保祿,左便是聖彼得。更右傍有繩一條,表示懲罰之意。更左傍有麥一束,像徵約瑟和大衛之居。最後之兩傍柱身,各刻一東方笑獅,表示其宗教已及於遠東云。牌坊之第三層,迺整座牌坊所有雕刻物含義之重要中心。中央為聖母馬利亞(Virgin Mary)銅像。週圍繞以玫瑰和百合花,以表示純潔之意。更刻有六個天使,或禮拜,或焚香,或歌頌,所以顯示虔敬云。聖母像之兩傍,左便刻一生命樹,右便刻一噴水泉,此二物均屬天主教聖經中所說,伊甸(Eden)樂園中之靈物。離生命樹傍,另有一幅浮雕,題有中文“聖母踏龍頭”五字,刻有一條七頭翼龍,中間之魔首頂上,立一聖母。此迺聖經所傳說,昔一女人毀滅魔蛇之事跡,是中世紀時代之神話。七頭翼龍之左,又有一幅浮雕,刻著一具骷髏,橫卧地上,手執箭矢,傍置鐮刀,是象徵死神者,故題有中文 “念死者無為罪”。離噴水泉之傍,又有一幅浮雕,刻有一艘古式帆船,上方為一位聖母,此迺表示傳教士航海東來,得到聖母保護。又因耶穌會士籌建此聖保祿教堂時,據說日本貨船得聖母庇護,平安歸澳,曾捐助貨值百分之點五巨資,遂得築成此牌坊,故教會人士謂,此帆船實為不可缺少之雕刻也。在帆船之右,又有一幅浮雕,刻有一隻怪獸,被箭刺著,張牙舞爪,備極兇惡,是象徵魔鬼者,故亦題有中文“鬼是誘人為惡”等字,兩傍盡處,亦刻有東方笑獅。牌坊之第二層,只有四導銅像,及三個窗門,正中之門較大,兩傍各刻一棵棕樹。左方棕樹之傍,其銅像為聖方濟各沙勿略(S. Francisco Xavier),故像下刻有S. FCOX字樣。隔窗更左處,其銅像為亞萊蕭江沙加(B. Lviz Gonzaga),故其像下刻有B. LVIS,G等字,右方棕樹之傍,其銅像為聖依納爵羅耀拉(S. lgnácio Loyola),故其像下刻有S. IGNA字樣。隔窗更右處,其銅像為方濟各波芝亞(B. Francisco Boria),故其像下刻有B. FCO. B.等字。該四人者,天主教信徒皆稱之為聖人,蓋用以代表東來傳教之殉難者云。牌坊之最下一層,只有大門三道。各柱傍門側,均作棱形或長方形之圖案。正門楣上,刻有拉丁文聖母二字,表示救世者,願世之欲得救者皆入其門。兩傍之門楣上,所刻耶穌會之簡寫I.H.S.三個字母,可作拉丁文(In Hac Salus)之減筆,作“藉此十字架可以得救”解釋云云。茲將澳門評論英文月刊(Macao Review) 之著者佛蘭斯士(J. D Francis)所解釋牌坊上之石刻意義,翻譯如下:“此為一神學之石刻。集合一切聖人,其中以聖母主之。總而言之,其頂層,首先通過聖人工作;次層,是基督化人,代世人受難,犧牲死亡,克伏魔鬼;中層,通過聖母,使人得到恩賜,更由聖母力量而得永生。所以救世,是上帝藉耶穌功德,給人們以靈魂。其下之二層,是通過聖母及諸聖人之功德,而使人們得救”。整座大三巴牌坊之石刻,在宗教家看來,確像一本聖經;在藝術家看來,確屬一幅精美圖案;在歷史家看來,乃一寶貴古蹟,其價值誠有不可磨滅者也。關於大三巴牌坊之歷史,前人每多不求深究,致附會多端,或視作神秘非常,或說成謊誕不經,以至誤妄百出,訛傳失實者,茲且舉數事,並辯正之:常有閱讀歷史或澳門紀略等書,見載澳門有天主堂名唐人廟者,輒附會以為唐人廟即三巴寺或瘋堂寺。其實皆錯,蓋唐人廟已在雍正十二年二月二十日,被中國海防同知張汝霖封禁矣。《香山縣誌》載:“雍正十二年二月張汝霖奉督撫檄,委香山司巡檢顧麟,集殷商蔡泰觀蔡寶觀等,會同縣丞顧嵩封唐人廟。”又張汝霖《為封唐人廟事論澳夷檄》云:“…至該夷目呈稱,此寺並非唐人建立,稱唐人寺迺訛言相沿。不知唐人寺之名縣誌有載,即通誌亦載其名,進呈御覽。如以唐人寺為訛傳,將誌載三巴板樟等寺亦訛言相沿乎?又稱本國王令寺宇係重伏乞恩祐等語。夫今之所封乃唐人進教之唐人寺,非爾夷禮拜之夷人寺也。三巴諸寺,以爾夷人奉爾教原不禁止。”觀此則足知三巴寺,不在張汝霖所封禁之列,其不是唐人廟也明矣。又有謂牌坊頂之銅鴿和十字架原屬金製者,曾被人盜去而易以銅製者代之。殊不知該銅鴿和十字架在初建時,由澳中著名之波加勞鑄炮廠,與鑄銅像銅鐘同時用銅鑄成者,詳載柏力架著之《著名製炮廠》一書(A Celebrated Cannon Foundry by J. M.Braga,1943.)所傳金製是捏造者。至於傳說墜道之如何深遠詭秘,附會天災節是火燒大三巴之無稽,前章早已辯明,茲不復贅。總之大三巴被燬,說是由天火所致,未免太玄。禁本謂為逸馬傷田,農民報以一炬,則尚屬可信。誠如是,則大三巴牌坊,其為早歲之澳門農民運動一紀念碑碑歟!
大三巴牌坊宗教彫刻之表現
巍峨瑰麗,雄冠遠東教區之聖保祿教堂和修院,自一八三五年被燬後,耶穌會士既早遭逮捕,故教堂之重建,實再無人代謀矣。留下斷垣殘瓦,淪作廢墟。遂由議事公局於同年四月八日,委派主教之代辦人佛郎高神甫(Candido Goncalves Franco)將其闢作墳場,蓋其坭墻甚厚,可以挖空內壁,埋棺墻中,一如古代羅馬之宗教葬禮。迨至一八三六年五月十四日議事公局再將之交與仁慈堂管理。令凡來葬者,均須納費以充善款,並指定以五千元另闢貧者墓地。此種辦法雖已獲得仁慈堂同意,但當時之亞馬勒兵頭(Ferreira do Amaral),竟於一八三七年二月九日頒一諭令,着該墳場應按照教會規律,交回教會管理,定於六月一日開始執行。又在一八三八年令將各危墻一律拆矮──至二十五尺高,以保安全。一八四三年海外殖民局曾尋得一記載,茲錄述如下: “大三巴遺址利用作墳場辦法,將各危墻改矮至一半,各廢柱平衡排置,另用磚砌成一小道於其上,直貫全場。教士古墓則開穴墻中,各普通墳則平葬道旁,入路兩傍之拱窿則放置骨石。於教堂舊址另築一小祭壇,以為葬禮前之祭祀處。場內遍植柏樹。凡來葬者均須繳稅,撥充仁慈堂善款。場外鄰近,預留將來擴充餘地。石門牌坊則保存無損,俾資後人瞻仰。此種任務,從一八三七年起,交由聖約瑟修院(College of St. Joseph)之上司負責。”云云。自聖保祿教堂和修院遭焚後,當局迺將其殘址改作墳場。原來教堂背後之鐘樓上,本有大鐘兩面,迺澳門舊日出名之波加勞造炮廠(Tavares Bocarro's Foundry)所鑄者,亦被遷移安置於牌坊之第二層左右兩窗框內,作為葬禮鳴報喪鐘之用。嗣是該墳場一向被沿用,作為教徒及西人之墓地,直至一八五四年十一月二日才停止安葬。至一八七八年鴉高士子爵(Viscount Pa ç o d’Arcos)來任澳門兵頭時,迺下令將前時所葬下各墓,一律遷葬於西洋墳(St. Miguel)內。所有斷壁危墻,悉數夷為平地。至是兩個古鐘,亦失其所在。所遺之教堂殘碣及墓碑,或移作鄰近房屋建築墻腳,或用船載往呂宋之馬尼刺(Manila),敷砌古城街邊。後來更將牌坊背後之廢地,闢成花圃草坪,門口加建鐵閘,用以點綴和保護此名勝古蹟。迨至近年各處旅客來遊日衆,澳門工務局遂將該牌坊右側修院廢址(此地曾為貧民巢窟,嘗遭火災多次,後來當局迺將貧民移居台山,尚遺留破屋多間)之破屋拆去,新闢一斜坡馬路,以利汽車來往,從此遊客稱便矣。大三巴牌坊,即為澳門名勝古蹟之一,亦為澳門唯一之突出標誌。歷盡數百烽火風暴,猶安然獨存。曾經吸引多少古今名人,幾許中西遊客,為之興懷,為之歌詠。在中國詩詞方面,前章已略舉例。至於西文詩歌,最能噲炙人口者,當推一八五五年香港總督包令約翰 (Sir John Bowring)所寫之“榮哉寶架”:(In the Cross of Christ Glory!)—歌,其曲譜又為英國音名家康奇(Ithamar Conkey)所作,稱為世界名曲之一,惜其歌詞太偏重宗教。三巴古坊,百年殘闕,已荒廢久矣。豈料當二十世紀初期,還有人想設法重建之者,蓋在一九○二年時,澳門公教會中,有一位長老名約瑟黔枚神甫(Rev. Dr. Antonio Jose Gomes),痛惜梵宇類荒,自願竭力護法,迺不辭勞苦,百方籌募,終捐得白銀一萬六千九百多元。在六十年前,澳門工資物價皆極低廉。募得此項巨款,實較重建預算所差無幾。於是著手策劃,繪備圖則,務求盡可能依據原日之聖保祿教堂模樣,照樣築回一所。詎知其年高任重,積勞成疾,以致宿願未償,身已先死,自後繼志乏人。且聞捐得之款,曾由其經手存於銀行,現在沒人合法提取,致使重建聖保祿教堂之議,終成泡影也。至於聖保祿教堂之本來面目究竟如何?應如何照樣重建?此迺必須解決之問題。據聞當教堂尚未被焚前,曾有一位英國著名畫家佐治千拿厘(George Chinnery)居留在澳門,後來其遺作多珍藏於英倫及羅馬等博物院,或對教堂所繪,有足資參攷者。且在一七二六年還有一荷蘭雕刻,曾顯示該教堂迺在炮台下方,樓高二層,中有一尖塔,但不甚高云云。整座教堂形式,既可研究得之。但吾人如今面對現實,舉頭可見牌坊,堂皇宏偉,留心細看雕刻,精緻玲瓏,其建築之壯麗,其藝術之奇巧,在在令人稱羡,處處足供研究,故再不避愚陋,只就大三巴牌坊之門面所見,分為“藝術建築之構成”,與“宗教雕刻之表現”。
聖保祿教堂焚燬後時期
聖保祿教堂,原乃葡國天主教之耶穌會(Jesuits)教士來澳所築者。其初只建一小修院,不久又增設一小教堂,及後再擴大,遂成為後來之聖保祿教堂及修院,茲將從西文典籍所搜得之歷史記載,詳為譯述於後。攷葡萄牙人之東來。其所到各地,必有天主教教士,接踵隨來者。自從一五一四年,葡人初到中國之上川島後,不久,就有耶穌會始創人,葡屬果亞之天主教方濟各沙勿略(Francisco Xavier),於一五五零年來到上川島,但謀入廣州不遂,殁於島上。迨至一五五七年,葡人入居澳門後,接著又有耶穌會教士彼利士(皮雷斯) (Francísco Peres)神甫,爹利亞(泰瑪諾)(Manuel Tiexeira)神甫,及品度(平托)(Andre Pinto) 修士等三人,於一五六二年七月廿六日,來到澳門,籌劃樹立天主教之遠東基礎。此即聖保祿教堂之創辦人也。據一五六三年爹利亞神甫,向葡國之耶穌會報告有云:“……蓋澳中已有三百葡人,需要耶穌會建立教堂。”於此可見,當時耶穌會已立意興建聖保祿教堂矣。至一五六五年十一月廿一日,耶穌會教士,實行在小丘山傍,用木板土石等,築成一座棧倉型小室。此等棧倉房,葡人慣常用作創辦傳教基地。如在巴西及其他各處殖民地,亦都如是創立者。在一五七二年時,該室遂被擴充為研習拉丁語文,及神學等之潛修所。當時由主管人安東尼華士(António Vaz)主持,另有耶穌會神甫八人助理之。作為培養天主教傳教士之遠東中心基地也。自從一五七二年,耶穌會在澳門建立起該所傳教基地後,大得葡國舍巴施鶯葡王(D. Sebastião)之讚許,並獲諭令,由麻六甲(馬六甲)海關稅項下,每年撥助一千元,充作該所經費。至一五七九年,葡國紅衣主教殷利基(Cardial D. Henrique)承襲王位後,每年增撥一千元。該所由於得到充裕補助,逐漸改建成為一間設備稍具完善之修院矣。此項補助經費,直至葡王約翰四世(D. Joáo IV)時,即一六三九年才停止供給。一五八零年,羅明堅神甫(Miguel Ruggieri)到澳門後,更於該修院之山傍,增建一座小教堂,以為華人祀奉聖母者。現時大三巴之遺址,即聖保祿教堂之前身也。後來,教廷於一五九四年十二月,委范禮安神甫(Fr. Alexandre Valignano)到澳視察,後者奉命將該修院及小教堂,分為兩部管理,並令加授法律一科。但不數年,兩部又復合併為一。統由洗尼拿神甫(Manuel Dias Senior)總理之。且又加授一科藝術。嗣後,天主教徒,遂認為該修院與教堂,是一間純粹屬於聖母無原罪之神聖教堂與學府矣。該學府,後來竟擴展為一間遠東聞名之聖保祿修院。由該院出身之學徒,皆具有大學程度。又因當時西方之學者,東來中國後,多聚居於此,故該院所存之圖書,實為一時最完美之寶藏也。據賈典神甫(Fr.Cardim)一六四四年所著之記載有云“耶穌會於澳門高處,建此修院,經常可容六十人。其所授科學,由文法以至神學,皆有可得博士學位之程度者云。” 自從一五八零年,羅明堅神甫在澳門奠定此一間教堂聯同修院,作為遠東傳教基地後,十餘年間,設備已臻完善,而蓄積及藏書,亦漸豐富,但在一五九五年,一場火災,將整座教堂,聯同修院,完全焚毀。所有積蓄及藏書,亦難倖免。據前澳門代權官傅列打士(Guimaraés Freitas)所著之《澳門憶述》,其中曾記述該教堂修院之圖書室云:“其藏書室真是神奇詭秘,傳說埋藏在隧道中之密窟內,豐富珍貴,及寶藏甚多,但為火災焚毀,損失無餘。因此澳門之古典文獻及紀錄,所遺無幾矣。” 該教堂及修院,自經過此第一次火災後,耶穌會以傳教之需要,不容緩置,故不久又復照樣建回一所小型之教堂及修院。不料至一六零一年,又遭第二場火災,只燒賸修院之一個講堂,權作教堂用耳。按爹利亞神甫所記“……在一六零零至一六零一年間,未到日本前,此教堂和修院,實為在中日兩國傳教之樞紐,故修院內,設有研習神道學,拉丁文學,及藝術等三科,但已無地方供作研究聖經之用矣。當火警發生時,居民奮力汲水灌救。因人多擠擁,幾連聖體也找不到出路搬走。起火時,由教堂蔓延,烈焰衝天,整座教堂盡艘,只餘殘壁。幸修院之講堂無恙,火焰越過講堂,燃燒三科研究室,無一倖免。所以事後,只得暫將焚餘之講堂,權作教堂,以待將來籌得款後,再謀重建耳。” 該教堂和修院,自遭遇第二次火災後,本澳之葡商及市民,甚望作第三次重建。故對籌劃捐款,皆甚踴躍贊助。其詳情據花奴基利刺年報(Annual Report of Fr.Fernão Guerreiras,1601 — 1602)載稱: “教堂既受上帝光榮之火洗禮,當時有三大火頭焚燒,全澳市民,不論男女,皆來幫助灌救,事後,全市民商,齊集甲必丹前開會,討論籌款重建辦法,蓋當時有一葡國商船,載貨往日本銷售,在歸程中,半途失踪,倘該貨船遭遇不測,則全澳葡商將會破產,若能平安獲利歸來,各商人均願將該船貨物所值百分之點五金錢,捐作重建教堂之用。果然不久之後,該失踪貨船,竟由日本獲得厚利歸澳,因此耶穌會迺籌得不少捐款。計有三千一百三十巴度金元云云。”(每一巴度金元,約值現時港幣一百元) 是次籌款重建教堂和修院,獲得全市葡商熱烈支持,捐得巨額金元。所以耶穌會士加意設計重建,築成如是魁宏瑰麗之教堂,致令今人見到其遺留下來之前門石壁,即大三巴牌坊,猶驚嘆讚美。當時重建教堂之圖則,是由士扁奴刺神甫(Carlos Spinola)設計。約在一六零二年興工。故今在大三巴牌坊右側墻腳處,尚可見到當年興工奠基時所置之石牌, 石上刻著之拉丁文(Virgin Magnae Matri Civitas Macaensis Libensposvit.an. 1602),意即“澳門市供獻與至崇之聖母,一六零二年”。 此次重建教堂,自従於一六零二年奠基後,最先在後面建成一所教堂,暫作應用。所以其始初之門面,不似現在牌坊之美麗,且是次重建工程,著重堅固精美,故費時頗久,後來得到日本教徒參加工作,始克完成。蓋天主教在十六世紀時期,流傳於日本長崎一帶地方,當時日本人稱之為“切支丹”。後來因為日本政府嚴禁奉教,致許多日本天主教徒,都受到迫害。尤其是在一六二二年九月十日之一次大事變後,日本之天主教徒,紛紛逃來澳門,藉國外宗教庇蔭,來三巴門附近一帶匿居。其中不少是建築家及藝術家者。因此,耶穌會士認為是一好機會。利用以工代賑方法,招集此等日本教徒,來建築教堂,及宏麗之前門石壁。且如此辦法,工資廉宜,慳回不少經費,因為此次工程,歷時長久,經費浩大。而前時所籌得之捐款,雖不算少,但仍感不數。故建築方式不得不採取逐步完成辦法,隨時徵求募款。迄至一六三七年,前門石壁之工程始告竣。斯時彼得文地神甫(Peter Mundy) 適來澳巡視,迺令將教堂與宏麗之前門聯合起來,蓋此種聯併建築法,頗屬出於勉強者。致人今仍可從其遺跡看到。因現時牌坊之背後,尚留有舊日教堂聯併時,其屋頂之磚痕,殊非出於自然建築者。至於教堂門前之許多石級,更為後來一六四零年始添築者。攷其初時,想仍未有建築石級之意,故其建修院時,尚無預留建石級之位置。致令後來所建之石級,偏側一便,不能正對前門。此等逐步添築痕跡,至今仍斑斑可攷。
聖保祿教堂籌建時期
大三巴牌坊屹立在空中,俯視着澳門的土地。它是一座教堂的前壁,青蒼斑駁,巍峨壯觀。歷史的風雲從它身上掠過,東西的文明流經這裡匯合。滄桑巨變,歲月流痕,然而,它身軀猶健,神采依然,以無可質疑的資格,向世人展示着這座東方小城四個世紀的傳奇、風貌和精神。
澳門世界遺產:大三巴牌坊
大三巴牌坊,即聖保祿教堂燬後所遺留之門闕,其造型為意大利教堂格式,迺歐洲中世紀盛行之建築樣式,與西班牙型接近,是文藝復興時期之建築,和東方藝術混合構成者。故其絕不類似葡萄牙之建築物,而多仿巴西及葡屬各殖民地之建築形式。聖保祿教堂之建築設計者,迺士扁奴刺神甫。來自意大利,曾認識羅馬之耶穌會教堂“謝薩”(The Church Gesu)。其或以謝薩堂之圖則為藍本,配合當年逃難來澳之日本教徒中建築家、藝術家等意見,參雜多少日本色彩,遂建成此一座東方之天主教代表建築物。該牌坊之門面,是一幅具有雕刻裝飾,可分為五層圖案建築面。完全為花岡巖砌成,有四種不同式之石柱,用幾何式長方形石礎互相支撐,並嵌以各聖神之銅像。各銅像及頂層之銅鴿,皆為當時澳門有名之波加勞鑄炮廠所造,門前有石級一幅,亦可分為六層,每層有十一級,連上下合共有六十八級。兩傍有石欄干,其最上層和最下層皆作平台,用長石鋪砌。門前有中國式之石圍杆夾一對,現已失其一矣。整個牌坊分作五層,茲逐層分述於下。牌坊之底層,為入門處。有門一道。間以較粗大之伊安匿式(愛奧尼亞式)(Ionic)石柱,分作四排。正中門較闊大,門楣上刻有聖母(Mater Dei)二字,兩旁之門,其門楣亦刻有耶穌會簡寫之(I.H.S)三字母。[1] 牌坊之第二層,亦有石柱十枝,皆作羅馬建築藝術之可連特式的(科林斯柱式)(Corinthian),與底層之石柱相連系,但較為幼小耳。互相間隔,有窗戶三,居中者較大,但各窗框,已燬滅無存矣。另有石龕四個,各立耶穌會之聖人銅像一尊。但根據羅馬教堂慣例,其教會之首創人像,應立於入門之上方處,故該堂初建原意,本欲鑄聖保祿(St. Paul)及聖彼得(St. Peter)二人之銅像,置於第三層之突出處者。後因當時欠缺經費,致未能照辦。牌坊第三層之正中石龕內,置有聖母銅像一尊。兩傍有石柱六枝,皆屬聯合式(Composite)雕逐工精。其餘竪立堂頂者,皆為多力式(多拉克)(Doric)之簡單石柱也。牌坊之第四層,亦有聯合式石柱四枝,柱身較為粗壯,蓋所以支撐頂層也。正中石龕內,立耶穌基督銅像。兩傍另有聖保祿及聖彼得二人石刻浮雕,此二像本該用銅鑄成,置於第二層之重要地位者,但為節省金錢計,故改用石刻浮雕而置於第四層。其二人拉丁文名聖保祿(St. Pavlo)及聖彼得(St. Pedro)兩字,則分刻於兩傍最開之柱躉上,此顯然出於勉強。牌坊之頂層,為一二等邊三角形面。邊沿作歌匿士式(Cornice)之線條。正中鑲銅鴿,頂端堅一十字架,兩傍各立飭柱兩枝,狀頗巍峨。牌坊由第三層至第四層之內壁,有一暗道相通,可達頂端者,作為清潔各層時之通路。其暗道在聖母像和耶穌像之後側,不易被人發現。牌坊之地底,築有隧道兩條。一條上達大炮台,另一條下通至關前街之李家圍內。現今該隧道之出口,仍然存在。但已被封閉,不得進內耳。蓋當時澳門治安不足靠,搶劫者有之,仇教者有之,故耶穌會士,築此隧道以防不虞,收藏財寶,及遇有意外時,預作逃避後路也。查該隧道,早在小型教堂時期已設備。當一五九五年第一次火災後,澳門代權官傳列打士所著之《澳門憶述》中,曾紀錄其事。不過當年之隧道,只屬略具規模,後再擴大,竟通至李家圍耳。惟後世一般謠傳,更誇大其說,或言該隧道可通至東望洋燈塔;或謂其可通至青洲教堂;更有說其可達對海氹仔路環者,此皆不足信也。又傳其中藏寶甚夥,都屬憶說,蓋無人能進內探其究竟,至今尚屬一個謎。據葡人蒙特托朱沙士之“澳門史”所載:“當一七六二年耶穌會士被逮解離澳門時,皆是孤身無物。想其財寶早已安排處置妥當者。假使果真埋藏隧道內,亦當被其後來遷徙耳。蓋事後之耶穌會士有化裝潛逃返澳者,且其中一人竟於一七七五年被選為議事局員,雖然後卒敗露被斥。”大三巴牌坊,無論其傳說如何神秘,建築如何危岸,而香港大學工程科之師生和職員,曾於一九五二年六月同到澳門,對此大三巴牌坊,作過一番精密之測繪研究,當時搭棚探討,攝影製圖,對其建築,已有詳明之理解。
大三巴牌坊建築藝術之構成
崇禎十年(1637年1月26日─1638年2月13日)聖保祿教堂正面石壁(俗稱大三巴牌坊)建成。該石壁全部以花崗石建造,並以耶穌式的畫面展現出時代風格,其裝飾手法相當古樸且具有一種協調有序的想像力和象徵力,包含有西方巴洛克(Baroque)風格與東方形象技巧相結合的種種成分,從而在外來與原有的結合之中,使葡萄牙、中國及日本的各種風格相互交融。該石壁無塔樓,由三排立柱將整個牆壁以縱列分為三塊。中間部分最高,且分為四層,另外兩部分分列兩旁。四層石柱呈疊式排列,底層為愛奧尼亞(Ionic)式結構,其他為混合式。上部正中哥林多(Corinthian)式柱漸縮成一三角形塔狀牆。有一銅柱鴿形物象徵聖靈。周圍四星環繞。右邊為太陽,左邊為月亮。石柱完整而與牆壁脫離,僅起裝飾作用。下部幾幅浮雕和壁龕擺放著塔瓦列斯•布拉嘉(Tavares Braga)設計的銅像,構成石壁裝飾的組成部分。整個建築整體頂部有一方尖物,中間石砌托座上豎有拉丁十字架。聖保祿教堂正面牆壁由三大部分決定了它的整體構成。第三層為聖母瑪利亞雕像。她站立在壁龕內,四周被玫瑰和百合花環繞,象徵純潔,六個天使分列兩旁對聖母表示無限崇敬。再向兩邊,左面是生命之樹,一條七頭龍被踩在聖母腳下,一幅骷髏及一柄劍,象徵死亡;右面三個天使身後是生命之泉,一艘迎風破浪的船在海上幸運之神的保護下航行。一個被征服的魔鬼頭顱及一個女人身體。正門上方是關於聖母的石刻題字“MATERDEI”,其周圍有花環繞。正門第二層及第四層還展示了其他一些雕塑品。如就置於中部壁龕的基督像,周圍環以百合花和菊花及其喜愛的器具。第四層是耶穌會的一組聖像。右邊是耶穌會的締造者聖依納爵(S. Inácio)和聖德波雅(S. Deborjal);左邊是聖沙勿略和聖劉易斯•貢沙加(S. Luís Gonzaga)。嘉爾定(António Francisco Cartim)神父於1644年寫的著作中還提到另外兩座塑像,即聖彼得和聖保祿(S. Paulo)。這兩座雕像可能列入該石壁的最初修建計劃,但始終沒有付諸實現,僅僅是把他們的姓名刻於第二層兩側方尖形石壁銜接處,這表明當時確有將該聖像納入石壁裝飾的設想。教堂門外是一意大利石砌台階,寬8. 1米,共68級,以精心雕琢的石條整齊有致地鋪設於教堂前地。Maria Regina Valente, Igrejas de Macau, pp. 12—19. 很多學者認為石壁前的石階為1640年建,然1637年在澳門的芒迪稱:“教堂有一個新的美麗的前壁,通過許多台階可以登上它寬大的斜坡。”(Peter Mundy, The Travels of Peter Mundy in Europe and Asia: 1608—1667, Vol. 3, pp. 162—163).
聖保祿教堂正面石壁建成
萬曆三十年(1602年1月23日─1603年2月10日)聖保祿教堂重建奠基,由佩德羅•卡瓦略神父主持。這次重建的奠基石碑至今猶存:Virgini Magnae Marti Civitas Macaensis Libens posuit An. 1602. 意思是:1602年澳門市民為童貞天主聖母所建。聖保祿教堂1602年奠基碑文,轉自郭永亮:《澳門香港之早期關係》,第55頁。
聖保祿教堂重建奠基
萬曆八年(1580年1月16日─1581年2月3日)由於耶穌會天主之母教堂是用稻草搭蓋的屋頂,而當時常有華人放火燒房子,故耶穌會副省會長佩德羅•戈麥斯(Pedro Gomes)神父下令給教堂加蓋瓦片,並給教堂的地面鑲上木板。城市派來了許多奴隸,熱火朝天地幹起來,工程很快便結束了。Monumenta Historica Japoniae por SCHÜTTE, Josef Franz, S. J. , ed. lit. ; RUIZ-DE-MENDINA, Juan, S. J. in Japoniae Informationes 1549—1654/proposuit Josef Fraz Schütte S. J. , 1975, p. 386. 及Domingos Maurício Gomes dos Santos, Macau, Primeira Universidade Ocidental do Extremo-Oriente, p. 7.
佩德羅•戈麥斯神父下令給教堂加蓋瓦片
時間: | 清中期(1760-1844年) |
清後期(1845-1911年) | |
1800年代 | |
地點: | 澳門半島--花王堂區 |
大三巴牌坊 | |
關鍵字: | 教堂 |
宗教建築 |
資料來源: | 澳門檔案館,檔案編號: MNL.06.23.Icon |
典藏單位: | 澳門檔案館 |
數位作品提供者: | 澳門檔案館 |
權限範圍: | 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文化局轄下 |
澳門檔案館授權澳門基金會使用。如需使用有關資料,需徵得有關版權實體的同意。 |
語種: | 葡文 |
資料類型: | 圖片 |
藝術品原件 | |
黑白 | |
電子資料格式: | TIF, 2000x1633, 9.35MB |
登錄號碼: | p00056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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