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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19/01/15
更新日期:2019/01/15
新聞工作者。又名蔡果然。廣東珠海人。青年時代即在港澳從事新聞工作,歷時40年。1946年在香港創辦《果然日報》,不久返回澳門。1948年,接辦《大眾報》並出任社長。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該報大力宣傳愛國,報道愛國新聞。從50年代起,編輯出版《澳門工商年鑒》。1968年參與發起成立澳門新聞工作者協會,任副理事長。還出任何賢辦事處秘書長、澳門市政委員。他熱心社會公益事業,對澳門重大福利事業均有參與,並慷慨贊助。
蔡凌霜,1912-1973
生於葡萄牙。1939年起定居澳門。在澳門中學畢業,並服兵役。1943-1976年在澳門擔任公職,1966-1974年任澳門市政廳廳長及諮詢會官委委員;1976-1980年出任諮詢會間選委員。澳門電力公司行政委員會創會人及首屆主席。曾任澳門消費者委員會主席及在公職推行使用中文委員會主席、法律翻譯辦公室顧問及律師高等委員會成員、澳門語言狀況關注委員會成員、澳門大學校董會成員、澳門司法委員會成員及澳門基金會信託委員會成員、澳門扶輪社社長、促進學會主席、仁慈堂值理會主席、葡萄牙紅十字會澳門辦事處負責人及澳門俱樂部大會主席等工作;1987年起為澳門奧林匹克委員會主席;1976年任澳門旅遊娛樂有限公司秘書長,澳門旅遊娛樂有限公司基金會委員。早年在澳門地區參與籌辦土生葡人的聚會,是第二屆土生社群聚會籌委會主席,1980-1984年出任第一屆立法會直選議員。1996年成為第六屆立法會官委議員。特區成立後委任為法官委員會委員。曾獲多項榮譽勳章和榮銜,包括葡萄牙殷皇子紳士勳章、葡萄牙公職軍官勳章、澳門政府頒授體育英勇勳章及體育功績勳章、葡萄牙紅十字會榮譽勳章。2003年4月因交通事故喪生。
歐若堅(Joaquim Morais Alves),1924-2003
字蘋庵,一號任肩。廣東順德人。1902年被聘為香港《中國日報》副刊主筆,宣傳革命。1905年加入同盟會。1907年冬赴日本留學,曾與盧信等人在東京創辦《大江月報》。1909年回國,常為香港《中國時報》和廣州《平民日報》撰文。1911年武昌起義後,被聘為中華民國臨時政府稽勳局審議員。二次革命失敗後,棄職回鄉,不問政事。曾主持上海精武體育會。1930年任國民黨中央黨史史料編纂委員會委員。1938年曾組織民團抵抗日軍攻佔廣州。失敗後避居澳門,創辦獨特的手抄本抗日救亡愛國文藝雜誌—─《淹留》半月刊。每期出版數量甚少。為居港教育家蔡元培甚為讚賞,每期購幾份,以示支持。1941年底香港淪陷後,1942年從澳門遷居廣東曲江,又曾創刊《予心》。1943年4月在韶關病故。
廖平子,1880-1943
名宜登,廣東南海人。早年隨父赴越南經商,曾在居留地集眾抗議對待華僑苛例,並開設學校、醫院,合資創建航業公司。1902年始毀家紓難,竭力襄助孫中山,曾遭清政府通緝。1913年歸國後,遭龍濟光之嫌而避居澳門。嗣應孫中山之邀回國參加政府工作。1923年任大本營建設部工商局局長。次年9月任銅鼓開埠籌備委員,旋任大本營建設部次長。1926年奉命籌備南海九江市政,任特別市政專員;6月在赴商會會議途中,被匪徒阻擊中彈身卒。
李卓峰,1864-1926
憲法學家。湖南祁陽人。1947-1951年在北京大學法律系讀本科,1954-1959年在蘇聯列寧格勒大學讀研究生獲國家法副博士學位,其後一直從教北京大學法律系、法學院,任教授、博士生導師。除文革期間下放勞動外,長期擔任法律系副主任共30餘年,教授憲法學、中國憲法等課程。曾任中國憲法學研究會副總幹事、名譽會長,北京市法學會副會長、名譽會長,中國社團研究會副會長,中國香港法律研究會副會長,中國國際交流協會理事,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仲裁員,北京大學職稱評審委員會委員,北京大學學報(社科版)編輯委員會副主任。2000年參與創建澳門科技大學法學院,擔任該院院長至2004年。2003年12月擔任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港澳研究所學術委員會主任委員。1979年,參加《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選舉法》的草擬及修改工作;1980-1982年現行憲法起草時,作為憲法修改委員會秘書處成員參加了整個起草制定工作。1985-1990年擔任香港基本法起草委員會委員,1988-1993年擔任澳門基本法起草委員會委員,參與兩部基本法的起草制定工作並擔任政治體制小組的召集人。1995-1997年擔任香港特區籌備委員會委員,1998-1999年擔任澳門特區籌備委員會委員,參與兩個特別行政區的籌備工作並擔任政治小組的召集人。1999年至2004年,擔任全國人大澳門基本法委員會委員。自著、主編了《論新憲法的新發展》、《我國現行憲法的誕生》、《憲法學概論》、《憲法學》、《一國兩制與香港基本法律制度》、《一國兩制與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論憲法》、《論香港基本法》、《論澳門基本法》、《論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制》等專著。2005年1月於澳門逝世。
蕭蔚雲,1924-2005
企業家。生於浙江省義烏市。1936年畢業於南京機械工程專科學校自動車系。40年代末期移居澳門。50年代創辦賀田工業有限公司並任董事長,曾任浙江大學顧問教授、澳門出入口商會監事會主席、澳門文化研究會副會長、澳門廠商聯合會監事長、澳門蘇浙滬同鄉會創會會長、全國港澳經濟研究會名譽顧問、浙江樹人大學副董事長。1993年獲澳門政府頒授工商業功績勳章。
賀田,1918-1997
女。廣東番禺人。曾先後赴英國和日本留學。歸國後,主要從事翻譯。辛亥革命後接受無政府主義,並在上海創辦勞工神聖社。1920年冬任廣東教育委員會秘書,旋組織廣東女界聯合會,並被選為執委。1921年春創辦廣東女子職業學校,年底出席莫斯科召開的遠東各被壓迫民族代表大會。1922年5月底澳門血案後,積極營救被捕群眾。次年1月被廣州市公安局逮捕殺害。
黃碧魂,1875-1923
企業家。廣東番禺人,生於澳門。40年代就讀於香港中國新聞學院、廣州大學法學院經濟系。曾任第八屆全國政協常委,澳門基本法諮詢委員會常委;曾任香港東華三院董事局秘書,華南企業股份公司董事局秘書,澳門友聯置業建築公司、友聯貿易行、富裕置業建築公司、東泰地氈畜產品公司、南泰醫療器材藥品公司董事長,北泰合記公司、北泰建築裝飾公司、澳門企業有限公司總經理,海島旅遊發展公司常務董事,澳門濠江中學、培道中學校董會副董事長,澳門大學校董,澳門商訓夜中學、青洲小學校董會主席,澳門中華總商會副會長,澳門鏡湖醫院慈善會副主席,澳門建築置業商會副會長,同時任廣州暨南大學、廣東省仲凱農業技術學院、廣大中學、教業中學校董。1988-1993年間曾應聘擔任全國性及廣東、廣州多間學術、慈善團體的理事、顧問、名譽會長、名譽副會長等職。
陶開裕,1923-1993
中國作曲家。曾用名黃訓,孔寧。祖籍廣東番禺,生於澳門一個貧苦漁民與海員之家。出生時父親已去世,寄居於外祖父家。七歲隨母親到新加坡,靠母親做傭工度日。在華僑辦的中小學讀書。1920年前後,以優秀華僑學生被嶺南大學招收到廣州,半工半讀六年。他酷愛音樂,參加學校樂隊,演奏小提琴和單簧管,並擔任過指揮。1926年到北京國立藝術專門學校選習小提琴,同時在北京大學圖書館任管理員以維持生活。1928年夏到上海,入國立音樂學院學小提琴。他結識了田漢等人,曾參加“南國社”的戲劇活動。1929年冬,從上海到巴黎學習音樂,先後從P.奥別多菲爾學小提琴,從P.迪卡斯等學理論作曲。1935年考入巴黎音樂學院,在迪卡斯的高級作曲班學作曲。在法國期間,創作了《風》和《D小調小提琴奏鳴曲》等作品。1935年秋,冼星海回到上海,參加歌曲作者協會等進步音樂組織,投身到抗日救亡運動中去,並先後在百代唱片公司和新華影業公司擔任配音和作曲。這時期他創作的救亡歌曲和進步的電影音樂有《救國軍歌》、《夜半歌聲》、《熱血》、《拉犁歌》、《青年進行曲》等。1937年抗日戰爭爆發後,參加上海話劇界救亡協會,10月到武漢,翌年春參加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政治部第三廳,與張曙共同負責抗戰音樂工作,創作了《保衛盧溝橋》、《祖國的孩子們》、《游擊軍》、《到敵人後方去》、《在太行山上》等。1938年11月,到延安,任教於魯迅藝術學院音樂系,創作代表作《黃河大合唱》、《生產大合唱》等大型聲樂套曲,在全國產生巨大影響。1940年5月去蘇聯,完成《民族解放交響曲》等作品。1945年在莫斯科病逝。
冼星海,1905-1945
原名華國,號抱香居士。廣東嘉應(今梅縣)人。17歲入讀香港皇仁書院。21歲即任《亞洲日報》總編輯,評論時政,倡導女權。此後任職於《中國日報》、《少年中國報》、《民國日報》等報社。曾先後任教於南武公學、梧州中華學堂、聖約翰學校、保羅書院、檀香山華文學堂等。1907年加入同盟會,後參加廣州新軍起義、黃花崗之役籌劃工作。繼在港參與組建“支那暗殺團”,並於1910年籌建同盟會澳門支部。在澳門開辦濠鏡閲書報社,1910年秋赴檀香山,參加《自由新報》與保皇黨筆戰。武昌起義後返粵,任同盟會粵支部部長、廣東都督府高級顧問。二次革命失敗後,亡命美洲。1916年返國。次年參加護法運動,任大元帥府秘書、眾議院議員。1924年參加國民黨一大。曾參與西山會議。後任國民黨中央監察委員,並先後在上海、廣州執律師業,兼主持廣州市立博物院及黃花考古學院。1936年出任廣東高等法院首席檢察官。廣州淪陷後移駐廣寧。1939年8月在廣寧病故。著有《人海航程》等。
謝英伯,1882-1939
號臥雪。廣東新會人。先後畢業於南海師範學堂和兩廣優級師範學堂。澳門中華教育會會長、同善堂值理。1909年在澳門加入同盟會。創辦崇實中學並任校長。1920年與劉雅各神父、馮印雪等創辦澳門教育會。後又創建蓮峰義學。曾積極參加護國護法、五四運動及抵制日貨愛國活動。抗日戰爭期間,參與創辦澳門各界救災會,澳門救濟難民會等團體,發動募集獻金義賣,節食捐薪,支持國內抗戰救亡運動,並揭露日偽漢奸在澳門的破壞抗日活動的陰謀。招致日偽忌恨,於1942年12月24日晚9時,在崇實學校附近龍嵩街遭伏擊,重傷入山頂醫院,延至下午5時逝世。出殯日,其靈柩從山頂醫院到西洋墳,途經日本領事館,“千人側目緩步,切齒睨視而行”。其事蹟載入1946年國民黨總支部編撰的《港澳抗戰殉國烈士紀念冊》。
梁彥明,1885-1942
土生葡人,生於澳門。在利宵中學畢業後,赴葡萄牙科英布拉大學修讀法律,1956年返澳門執業律師,1969-1972年任澳門立法委員會委員。葡萄牙“四‧二五”革命後,1974年6月,與前“全國人民行動”黨員組織了澳門中上層土生葡人的政治組織──澳門公民協會,並擔任主席。1976年第一屆立法會選舉中,以澳門公民協會候選人當選為議員,並成為立法會主席。1980年3月,聯同澳門公民協會的議員,在葡萄牙社會民主中心黨的支持下,提出修改《澳門組織章程》草案,擬改變澳門政制,後因遭反對未能通過。同年的第二屆立法會選舉,再次當選為議員、主席。1984年2月,和澳門公民協會的立法議員,與當時的澳督高斯達在立法會頒佈法令的權限問題上意見嚴重分歧,導致澳督要求葡萄牙總統解散立法會。同年8月,立法會改選,再度當選並重任立法會主席。1988年9月,在第四屆立法會選舉中連任議員、立法會主席,同年9月,獲委任為澳門基本法起草委員會委員。此外還擔任澳門成人教育促進會大會主席,澳門法學會大會主席,澳門律師公會會長等職務。曾在1971年獲授殷皇子勳章,1978年獲授殷皇子十字勳章。1992年4月在香港病逝。
宋玉生(Carlos Augusto Correa D’Assumpção),1929-1992
作家。葡萄牙文學象徵主義派代表人物。生於科英布拉。1891年畢業於科英布拉大學法律系。1894年4月到澳門,在利宵中學及其附屬的商業學院任教。多次代理法官職務。1900年一度出任物業登記局局長。他對中國的歷史和語言頗有研究,喜歡收集中國的藝術品,曾將若干珍貴中國名畫贈給葡萄牙政府,現分別藏於里斯本和科英布拉博物館內。他出版了一部詩集《漏鐘》(Clepsidra);還出版一本雜文集《中國》,文中記述了孫中山1912年5月在澳門接見中西知名人士的情景。澳葡政府為紀念他,將爐石塘街命名為庇山耶街。1982年澳門發行的100元澳門幣即以其肖像為圖版。
庇山耶(Camilo de Almeida de Pessanha),1867-1926
新聞工作者。又名蔡果然。廣東珠海人。青年時代即在港澳從事新聞工作,歷時40年。1946年在香港創辦《果然日報》,不久返回澳門。1948年,接辦《大眾報》並出任社長。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該報大力宣傳愛國,報道愛國新聞。從50年代起,編輯出版《澳門工商年鑒》。1968年參與發起成立澳門新聞工作者協會,任副理事長。還出任何賢辦事處秘書長、澳門市政委員。他熱心社會公益事業,對澳門重大福利事業均有參與,並慷慨贊助。
蔡凌霜,1912-1973
憲法學家。湖南祁陽人。1947-1951年在北京大學法律系讀本科,1954-1959年在蘇聯列寧格勒大學讀研究生獲國家法副博士學位,其後一直從教北京大學法律系、法學院,任教授、博士生導師。除文革期間下放勞動外,長期擔任法律系副主任共30餘年,教授憲法學、中國憲法等課程。曾任中國憲法學研究會副總幹事、名譽會長,北京市法學會副會長、名譽會長,中國社團研究會副會長,中國香港法律研究會副會長,中國國際交流協會理事,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仲裁員,北京大學職稱評審委員會委員,北京大學學報(社科版)編輯委員會副主任。2000年參與創建澳門科技大學法學院,擔任該院院長至2004年。2003年12月擔任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港澳研究所學術委員會主任委員。1979年,參加《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選舉法》的草擬及修改工作;1980-1982年現行憲法起草時,作為憲法修改委員會秘書處成員參加了整個起草制定工作。1985-1990年擔任香港基本法起草委員會委員,1988-1993年擔任澳門基本法起草委員會委員,參與兩部基本法的起草制定工作並擔任政治體制小組的召集人。1995-1997年擔任香港特區籌備委員會委員,1998-1999年擔任澳門特區籌備委員會委員,參與兩個特別行政區的籌備工作並擔任政治小組的召集人。1999年至2004年,擔任全國人大澳門基本法委員會委員。自著、主編了《論新憲法的新發展》、《我國現行憲法的誕生》、《憲法學概論》、《憲法學》、《一國兩制與香港基本法律制度》、《一國兩制與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論憲法》、《論香港基本法》、《論澳門基本法》、《論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制》等專著。2005年1月於澳門逝世。
蕭蔚雲,1924-2005
企業家。廣東番禺人,生於澳門。40年代就讀於香港中國新聞學院、廣州大學法學院經濟系。曾任第八屆全國政協常委,澳門基本法諮詢委員會常委;曾任香港東華三院董事局秘書,華南企業股份公司董事局秘書,澳門友聯置業建築公司、友聯貿易行、富裕置業建築公司、東泰地氈畜產品公司、南泰醫療器材藥品公司董事長,北泰合記公司、北泰建築裝飾公司、澳門企業有限公司總經理,海島旅遊發展公司常務董事,澳門濠江中學、培道中學校董會副董事長,澳門大學校董,澳門商訓夜中學、青洲小學校董會主席,澳門中華總商會副會長,澳門鏡湖醫院慈善會副主席,澳門建築置業商會副會長,同時任廣州暨南大學、廣東省仲凱農業技術學院、廣大中學、教業中學校董。1988-1993年間曾應聘擔任全國性及廣東、廣州多間學術、慈善團體的理事、顧問、名譽會長、名譽副會長等職。
陶開裕,1923-1993
又名鵬超。廣東新寧(今台山)人。早年赴新加坡經商。1908年加入同盟會。1910年與林君復組織同盟會澳門支部,任副會長兼秘書,並主辦澳門濠鏡閲書報社。1911年與李天德等在香港創辦《民生叢報》,並參加黃花崗之役籌款工作。武昌起義後,參與策動香山縣前山新軍起義和香山縣政府反正。廣東光復後,任省臨時參議會議員、都督府樞密部參謀。1912年任茂名縣(今高州)知縣。二次革命後,曾隨朱執信從事反袁討龍(濟光)活動,並在澳門教私塾六年。1918年任台山沙捐兼清佃局總辦、台山金屬團務總局局長等。1926年後,創辦香港愛群人壽保險公司、太和醫院、廣州愛群酒店等。抗日戰爭時期,寓居澳門、香港。1953年在香港病逝。著有《愛竹齋詩鈔》、《愛竹齋全集》等。
陳卓平,1877-1953
又名瓊禮,別號笑庵。廣東南海人。早年在澳門子褒學堂就讀,成為平民教育家陳子褒的得意門生,後入澳門嶺南學堂。畢業於廣州嶺南大學。後供職於穗基督教青年會學生部。1917年入美國奧柏林大學。1920年歸國後仍在青年會工作。1925年任總幹事,曾參加在檀香山舉行的太平洋國交討論會,積極支持省港大罷工。1927年任嶺南大學副校長、1930年赴美國哥倫比亞大學深造,歸國後仍在廣州任青年總會總幹事、青年會中學校長。次年再度參加太平洋會議。1934年應邀任上海平民福利委員會總幹事。1937年返粵,一度仍任青年會總幹事,後受命任嶺南大學校長,着手遷校、復校工作。抗戰勝利後返穗重建校園,恢復校務工作。1946年任廣東善救分署署長、省參議員。1949年任廣州基督教青年會會長,兼青年會全國協會華南區幹事。廣州解放後往香港。1951年籌建崇基學院。
李應林,1892-1954
生於葡萄牙。1939年起定居澳門。在澳門中學畢業,並服兵役。1943-1976年在澳門擔任公職,1966-1974年任澳門市政廳廳長及諮詢會官委委員;1976-1980年出任諮詢會間選委員。澳門電力公司行政委員會創會人及首屆主席。曾任澳門消費者委員會主席及在公職推行使用中文委員會主席、法律翻譯辦公室顧問及律師高等委員會成員、澳門語言狀況關注委員會成員、澳門大學校董會成員、澳門司法委員會成員及澳門基金會信託委員會成員、澳門扶輪社社長、促進學會主席、仁慈堂值理會主席、葡萄牙紅十字會澳門辦事處負責人及澳門俱樂部大會主席等工作;1987年起為澳門奧林匹克委員會主席;1976年任澳門旅遊娛樂有限公司秘書長,澳門旅遊娛樂有限公司基金會委員。早年在澳門地區參與籌辦土生葡人的聚會,是第二屆土生社群聚會籌委會主席,1980-1984年出任第一屆立法會直選議員。1996年成為第六屆立法會官委議員。特區成立後委任為法官委員會委員。曾獲多項榮譽勳章和榮銜,包括葡萄牙殷皇子紳士勳章、葡萄牙公職軍官勳章、澳門政府頒授體育英勇勳章及體育功績勳章、葡萄牙紅十字會榮譽勳章。2003年4月因交通事故喪生。
歐若堅(Joaquim Morais Alves),1924-2003
畫家。又名耀辰,字居端。廣東新會人,早年就讀於廣州廣府中學,課餘隨潘和學畫。1919年考入北京大學法律系。畢業後回廣州,參加廣州國畫研究會和顒園俱樂部。後曾任汕頭法院、廣州法院書記官、推事和庭長。1931年被聘任為廣州市立美術專門學校校長。抗日戰爭時期,輾轉香港、澳門、湛江等地,在澳門多年,常與畫友同好雅敘。曾與李鳳廷在香港合設鳳研樓畫室。抗戰勝利後返廣州,舉辦個人畫展。1948年移居香港。曾任香港中國美術會主席和華僑書院藝術系主任。擅長國畫、書法、詩,亦精鑒賞。1961年在香港病逝。
李研山,1898-1961
女。澳門第一位華人女西醫。1904年由廣州來澳養病,1906年與教會同道在黑沙灣創辦基督教會志道堂,留澳門行醫。1919年開設澳門第一間華人幼稚園,在澳門學前教育史上首創先河。1932年協助志道堂創辦蔡高學校,並與其侄女余艷梅一起辦校,作育英才。
余美德,1874-1960
字蘋庵,一號任肩。廣東順德人。1902年被聘為香港《中國日報》副刊主筆,宣傳革命。1905年加入同盟會。1907年冬赴日本留學,曾與盧信等人在東京創辦《大江月報》。1909年回國,常為香港《中國時報》和廣州《平民日報》撰文。1911年武昌起義後,被聘為中華民國臨時政府稽勳局審議員。二次革命失敗後,棄職回鄉,不問政事。曾主持上海精武體育會。1930年任國民黨中央黨史史料編纂委員會委員。1938年曾組織民團抵抗日軍攻佔廣州。失敗後避居澳門,創辦獨特的手抄本抗日救亡愛國文藝雜誌—─《淹留》半月刊。每期出版數量甚少。為居港教育家蔡元培甚為讚賞,每期購幾份,以示支持。1941年底香港淪陷後,1942年從澳門遷居廣東曲江,又曾創刊《予心》。1943年4月在韶關病故。
廖平子,1880-1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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