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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19/11/10
明德祿早於1872年來澳工作,曾任修院院長及副主教,專責統管帝汶島教務,後於1884年被委為澳門教區主教。1885年創辦育嬰院。1886年起草葡萄牙與教廷之協定。1889年嘉諾撒修女接手管理聖羅撒學校。1890年,獲政府批准,重新聘請耶穌會士來澳,掌理聖若瑟修院。1897年,在帝汶島巡視教務時逝世。
明德祿主教,1884-1897
黎鴻昇主教在澳門出生。於2001年3月20獲教宗若望保祿二世委任為澳門教區助理主教。同年6月2日(聖神降臨節前夕),在澳門主教座堂領受主教祝聖禮。2003年6月30林家駿主教獲准退休,按教會法典規定,由助理主教黎鴻昇接掌教區教務,成為澳門教區首牧。上任後,黎主教首先關注善用資源、培育信眾、神職人員與教友的緊密合作,繼續為人服務,並宣揚天國福音。
黎鴻昇主教,2003-2016
從1633年起,葡西兩國因離合戰亂,關係惡劣,影響任命澳門主教,其職位空懸幾達八十年。1690年嘉主教才被委填補該職。1692年來澳履新。那時因各地已紛紛成立教區,而澳門教區實際上只負責澳門及其鄰近地區教務。嘉主教蒞任後,於1698年設立紅衣會,擔任“教區參議會”之職務。1735卒於澳門,在位四十五年,葬於主教座堂。
嘉主教,1690-1735
華主教為耶穌會士,於1617年被委為日本府內主教。翌年首程來遠東,因日本教難而滯留澳門,協助教務。1623年被選為署理主教,統理澳門教區教務。1633年逝世,葬於大三巴聖堂。堂毀於大火後,遺骨移往大堂安葬。
華主教,1630-1633
高主教在葡國亞速爾群島出生。1938年來澳,自幼就讀於聖若瑟修院。1949年晉鐸後,曾任修院訓導主任、教授、院長。1959年在羅馬榮獲天主教法典學士學位。1963年及1965年曾任署理主教。1973年被選為代理主教,掌管教區事務。1976年獲教宗保祿六世委任為澳門教區主教,同年3月25日,在澳門主教座堂晉牧就職。1988年榮休,回葡國亞速爾群島家鄉定居。
高秉常主教,1976-1988
祁主教於1772年被委為主教。1774年來澳就職。他對耶穌會士不甚友善,曾上書清帝乾隆,詆毀耶穌會士。1778年要求政府驅逐法籍傳教士離澳未遂。1780年奉召回葡述職,留葡不返。1782年辭職,1789年獲准,後逝於葡國。
祁主教,1772-1789
高德華主教於1954年來澳履新。任內開辦多間學校,並興建、重建或擴建多所新校舍,包括澳門聖若瑟中學南灣的新校舍、永援、利瑪竇、聖德蘭、曉明、海星、聖玫瑰、取潔、路環聖母聖心及聖方濟各學校‧‧‧。成立公教中心、籌設“高德華主教圖書館”、並在澳門及海島開辦多間診療所。在路環及氹仔建造平民居屋三百單位。1960年調任葡國古雅達主教。1984年逝世,享年七十五歲。
高德華主教,1954-19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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