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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2/05/06
澳門的街名是十分有趣,好像沒有賊仔的“賊仔圍”、沒有牧羊的“牧羊巷”、沒有鑄炮的“鑄炮斜巷”等。在爛鬼樓附近的果欄街,同樣是一家果欄也沒有,因為真正賣水果的可是是附近的“大碼頭街”,而且是名副其實的“果欄街”。雖然說,澳門的水果不少是來自內地,但大碼頭街向來批發“來佬”水果,而且已經有百多年的歷史,非常悠久!
百年“果欄”街
光緒十年(1884年1月28日─1885年2月14日)2月26日,澳門賣魚新街市開張,名曰公局街市,一貼近通商街,一貼近海邊街。適時澳門可擺賣鮮魚的街市有板樟廟街市、即米糙街街市及新村尾街市、沙梨頭街市。澳門賣魚街市系由米格爾.施理華建妥,經本澳承充賣魚商人稟請開辦。公局街市內有賣鮮魚店16間,經澳門議事公局出示招人租賃,以3年為期。3月24日,為免有毒氣,以便民居得保養之法,將柴船尾並沙欄仔賣鮮魚街市撤銷,遷往公局街市。《澳門政府憲報》1884年2月23日第8號。《澳門政府憲報》1884年3月29日第13號。
澳門賣魚新街市開張
光緒二十八年(1902年2月8日─1903年1月28日)6月20日,頒佈《澳門及屬地發賣、出入口火水暫立章程》。澳門火水生意不再專營承充。自7月1日起,無論何人皆可在澳門及屬地,或大單,或零賣,或出口,或入口,做火水生意,但必須按照本札諭後開暫立之章程,領取牌照。1. 準將火水出入口及大單賣者,是為第一等牌照。2. 準將火水零星賣者,是為第二等牌照。3. 準將火水沿街販賣者,是為第三等牌照。牌規列下:第一等牌規,每年600元。第二等牌規,每年60元。第三等牌規,每年30元。《澳門政府憲報》1902年6月21日第25號。
頒佈《澳門及屬地發賣、出入口火水暫立章程》
人們為了生計當小販,售賣各種貨品,掙取蠅頭小利,往昔有的行業,在今天看來實在是很冷門的,如老照片中的掃帚、火柴、火水生油,勞動一天能賺多少錢呢?可以想像他們這種營生方式是多麼艱難,生活又是多麼困苦。有些小販是靠手藝謀生,往昔如補風爐瓦罉、鏟刀磨較剪、修理洋遮鬼鎖、染衫染布、補衫、補鞋……這些行當出現,與當時社會經濟情況有密切關係。那時人們生活艱難,開支精打細算,不像現在人們生活那麼富裕,物質那麼豐富,對許多東西,不要説破爛的,就是殘舊的也當垃圾拋棄,而那時將破爛的東西修修補補,又再用兩三年了,非常節儉。當然,時代變化,社會發展,過去許多小販行業不適應新時代而銷聲匿跡,那是理所當然的事情,代之而起的又有新的行當,繼續謀發展。二十世紀八十年代後期,本澳由於小販人數激增,街邊攤檔愈來愈多,為維護市容整潔、整頓街道交通秩序起見,有關當局在各區設立“小販認可區”,限制小販隨意隨街擺賣,起到一定的作用。近多年來,經濟淡靜,外勞不斷湧入,造成本地工人就業因難,有些居民為了生計,改行當小販。由於攤擋未領有牌照經營,被稱為“無牌小販”或“非法流動小販”,隨時會被有關人員檢控,損失財物,謀生不易。
小販生涯今昔異同(下)
《永不回來的風景-澳門昔日生活照片》影集中有一輯《小販生涯》,記錄了七八十年前各行業小販生活實況,活現眼前,讓讀者認識往昔小販謀生情況。其實,小販行業由來已久,到今天仍然存在着,起着推動經濟發展的作用,在社會上扮演一個重要的角色。小販出售的貨品,有吃的和用的,品種繁多,都與居民日常生活息息相關,如老照片出現的賣掃帚、蔗、草藥,租賃連環圖書,補衫,剷刀磨鉸剪……隨着社會發展,環境變遷和人們需求,到了今天,不少街邊小販行業被淘汰了,但又以新的形式出現,售賣時興貨品,與往昔有所不同,反映了本澳社會經濟和居民生活變化的一個側面。人們為了謀生,又找不到工作,或是欠缺大本錢,於是就當小販,做點小買賣,本小利薄,維持生活。按小販買賣形式可分流動攤檔和固定攤檔,多是露天經營的,生意常受天氣影響。固定攤檔是在街邊某地點設置檔口擺賣,不會變動,方便顧客光顧。流通攤檔則是小販用擔挑籮筐或手推車,載着貨品,穿街過巷,到處呼賣;人們在家裡聽到呼賣聲,而又是自己所需的物品,就會從家裡跑出來光顧。呼賣聲是“市聲”的一種,別有情調。六七十年前,有小販托着一紮長竹竿,沿街兜售,邊行邊叫:“衣裳竹”;也有布販肩托多卷紗綢,在街上高呼:“靚紗綢”,藉以吸引顧客,他們的呼賣聲各有節奏,在寂靜的小巷長街響起,特別響亮,別有韻味。這種“市聲”今已成絕響。
小販生涯今昔異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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