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聯資料
更新日期:2019/11/16
更新日期:2019/11/16
崇禎十一年(1638年2月14日─1639年2月2日)意大利旅行家馬可•阿瓦羅(Marco de Avalo)於本年遊歷澳門,曾留下了關於澳門貿易體系如何運轉的珍貴資料: 澳門城有幾間裝潢漂亮的華人商店,還有不少出售華人衣服和絲織品的商店。這些華人聽說外國人從海外帶來銀子,便每日去他們的住處出售自己的商品。由於過多過煩,必須盡力將他們從家中趕出去。中國官員對每一艘澳門船向船長徵收碇泊稅,而商人們除了船上的貨物之外沒什麼東西可交。這座城市里不生產任何製成品或紡織品,這些航行所需要的每一樣東西,都要乘坐小舢板或其他船隻去廣州購買。為了這個目的,那里每年要舉辦兩次大的集市。在集市季節,人們就會委派幾個澳門商人去廣州買東西(既為他們自己買,也為別人買),並及時訂購他們所需要的商品,在下一次集市上交貨。這些人在廣州呆的時間,有時候長達四五個月。……當葡萄牙人到達廣州城外的海域時,他們便把他們巨大的貨運駁船牢牢地固定在正對著廣州城的一個江心小島上。那里有一座漂亮的大寶塔和一所中學,他們從那里動身去找總督,在他不在的時候,主事者依照古老的習慣,帶給他一份禮物,從不少於4000個金幣,有時候甚至更多。這只是為了獲得自由貿易的許可,獲得許可之後,他們會預付給商人們一筆錢,好讓他們能夠準備紡織工、織布機及其他設備。以這種方式,他們按照自己的需求量訂購貨物。這樣訂下合同之後,他們再一次請求獲得開辦集市的許可,這同樣需要再行奉送一份價值相當的禮物。為了在返程之前獲得至關重要的總督官印,還需要孝敬8000個金幣,這還不包括在石岐鎮賄賂官員的錢。前往日本的航行,只有那些議事會推薦的人才能從事,他們的名字被張榜公佈,貼在一些主要的街角上。這樣的航行,在1630年以前,任何個人都不得從事,只能由議事會進行。航行所帶來的利潤則被用作維持駐軍和要塞之需,以及用作其他開支。然而,當一位名叫賈羅布的貴族獲得果阿航行日本和馬尼拉的壟斷權後,議事會也就失去了主要收入來源,利潤流向了王國政府。榎一雄:《榎一雄著作集》第5冊《東西交涉史》,第293頁,轉自戚印平:《早期澳日貿易》,載《澳門史新編》第2冊,第413頁。馬可•阿瓦羅:《澳門紀事:1638年》,載博克塞:《復辟時期的澳門》,第86—88頁,轉自杰弗里•C. 岡恩:《澳門史》,第29—30頁。
意大利旅行家馬可•阿瓦羅遊歷澳門,留下了關於澳門貿易體系如何運轉的珍貴資料
萬曆九年(1581年2月4日─1582年1月23日)蘇格蘭人航海家威廉•卡邁克爾(William Carmichael)從里斯本出發前往果阿,為葡印總督服務了30年,在此期間他訪問了澳門,這是第一位來到中國與澳門的英國人。普加:《英國人初航澳門》,載《澳門史新編》第2冊,第582頁。
蘇格蘭人航海家威廉•卡邁克爾出發前往果阿
崇禎十二年(1639年2月3日─1640年1月22日)7月,由瓦斯科•阿爾梅達(Vasco Palha de Almeida)指揮的4艘澳門槳帆船離澳赴日,途中遇風暴,l艘沉溺,l艘折返澳門,其餘2艘槳帆船載150萬兩銀的貨物於31日抵達長崎,他們遇到了很多阻攔,不准卸貨,不許進行貿易。並接到日本幕府驅逐葡人出境的命令。8月4日,這位幕府代表宣佈了將軍7月5日簽署的命令:禁止葡萄牙人在日本經商。原因是:第一,澳門商船違反了本國禁天主教的敕令,偷運傳教士進入日本;第二,澳門商船為傳教士運送各種供應品;第三,澳門商船走私運來人及錢財,促成了島原叛亂。出於上述理由,你們這些人是該死的。天皇陛下本可公正地處死你們,但皇恩浩蕩,饒你們不死。現特命令你們離開日本,永遠不得返回,以後你們若違背這一命令,必將受到你們現在罪有應得的懲罰。蘇拉馬尼亞姆:《葡萄牙帝國在亞洲:1500—1700政治和經濟史》第6章,第181頁;C. R. Boxer, The Christian Century in Japan, 1549—1650, p. 384.
由瓦斯科•阿爾梅達指揮的四艘澳門槳帆船離澳赴日
萬曆三十三年(1605年2月18日─1606年2月6日)3月26日,荷蘭海軍上將韋麻郎船隊之荷將西巴司丁(Cornelis Sebastiaanse)在北大年奪取正返回澳門的葡萄牙“聖安東尼奧(S. António)”號大黑船。船上載有白糖2000擔,錫4500擔,中國龍腦223包,沉香90束,麝98箱,朱砂11箱,中國扇22箱,生絲209捆,劣黃絲75捆,雜色瓷器6000件,粗細瓷器10箱。張禮千:《馬六甲史》第2章,第196頁。
荷蘭海軍上將韋麻郎船隊之荷將西巴司丁奪取“聖安東尼奧”號大黑船
萬曆三十一年(1603年2月11日─1604年1月30日)7月30日晚,一艘由貢薩洛•索薩船長指揮的從中國前往日本貿易的葡萄牙大黑船在啟航前被韋麻郎率領的兩艘荷蘭商船“伊萊斯姆斯(Erasmus)”號、“奈索(Nassau)”號和一艘中型艦在澳門港乘虛截獲,船上載有1400擔生絲和大量黃金,還有其他貨品。因為當時人們都在岸上忙於出海前的準備工作,船上空無一人。荷蘭人不費吹灰之力就奪得該船。這樣澳門人就先後失去了這兩艘大船的所有資本,每一艘都值1科托(Conto)黃金。他們此時還欠日本人巨額貨款,日本人賒賬把貨物賣給了這兩艘船。澳門耶穌會士在這兩次事故中損失巨大,他們再也無力救濟他人反要靠救濟為生。張天澤:《中葡早期通商史》,第136頁稱荷蘭截獲的這批貨物生絲有2800包,每包價值500盾,總值140萬盾。C.R.Boxer, Fidalgos in the Far East(1550—1770), p.50.
葡萄牙大黑船在啟航前在澳門港乘虛截獲
萬曆三十四年(1606年2月7日─1607年1月27日)5月2日,因當時澳門葡人擅自建築城垣,並聚集海外諸國人在澳門居住,而廣東官府“利其寶貨,佯禁而陰許之”。於是入京參加會試的廣東番禺縣舉人盧廷龍上疏,請求驅逐居住在澳門的葡萄牙人,將他們的居地遷往浪白,並派軍隊鎮守蠔鏡。當時朝廷“以事多窒礙,寢閣不行”。沈德符:《萬曆野獲編》卷30《香山澳》。《明神宗實錄》卷433,萬曆三十五年四月甲辰。
廣東番禺縣舉人盧廷龍上疏,請求驅逐居住在澳門的葡萄牙人
崇禎十二年(1639年2月3日─1640年1月22日)12月24日,宣佈多明戈斯•瓦斯(Domingos Vaz)的侄子曼努埃爾•瓦斯貢塞羅斯(Manuel de Vasconcelos)因無禮拒絕接受監稱官的職務而禁閉在家,永遠不得在澳門被選任任何官職,也不得從事任何公務。施白蒂:《澳門編年史:16—18世紀》,第48頁。
宣佈曼努埃爾•瓦斯貢塞羅斯因無禮拒絕接受職務而禁閉在家
人物: | 黎祖智(Rangel, Jorge António Hagerdon) |
時間: | 建國之後(1949-1999年) |
1983年 | |
1984年 | |
1985年 | |
關鍵字: | 澳門土生葡人 |
資料來源: | 澳門檔案館,檔案編號: MNL.03.25.001.F |
典藏單位: | 澳門檔案館 |
數位作品提供者: | 澳門檔案館 |
權限範圍: | 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文化局轄下 |
澳門檔案館授權澳門基金會使用。如需使用有關資料,需徵得有關版權實體的同意。 |
資料類型: | 圖片 |
照片 | |
黑白 | |
電子資料格式: | TIF, 1511x2000, 2.88MB |
登錄號碼: | p0004138 |
使用說明
檢視全站索引
“AND”,為縮小檢索範圍,表示前後搜索項之間的 “交集”;
“OR”, 為擴大檢索範圍,表示前後搜索項之間的 “聯集”;
“NOT”,為排除不相關的檢索範圍 ,“AND NOT”表示第二個搜索項,在檢索範圍將被排除。
已經有澳門記憶帳號了? 登入
留言
留言( 0 人參與, 0 條留言):期待您提供史料和真實故事,共同填補歷史空白!(150字以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