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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19/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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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緒三年(1877年2月13日─1878年2月1日)10月27日,澳門總督科雷亞.施利華稱:“在澳門可以自由進行幸運博彩活動,如番攤、摸彩和玩紙牌,並允許通過預先支付牌照費設立適當的場所。”施白蒂:《澳門編年史:19世紀》,第208頁。
澳門總督稱在澳門可以自由進行幸運博彩活動
光緒元年(1875年2月6日─1876年1月25日)8月13日,1874年番攤專營權承充人不滿足於在陸上經營,故安排兩隻船開往氹仔海面賭博,直到深夜,但遭氹仔炮台軍事長官禁止。施白蒂:《澳門編年史:19世紀》,第201頁。
番攤專營權承充人安排兩隻船開往氹仔海面賭博
同治十一年(1872年2月9日─1873年1月28日)6月25日,澳門公物會重新出投澳門第二屆闈姓,賭商陳恒以每年繳納17033. 3元承充銀的最高價投得,為期三年,三年共繳銀51000元,擔保人先拿.飛南第伯爵。AHU-ACL-SEMU-DGU-005, A-No.2, Cx. 0042(1873年),葡萄牙海外歷史檔案館。
澳門公物會重新出投澳門第二屆闈姓
光緒三年(1877年2月13日─1878年2月1日)8月11日,澳督頒佈第77號諭札,對澳門博彩業的承充方式進行改革,將澳門番攤館12間出投領牌,一改過去類似攬頭的承充形式。至1879年8月30日招人領牌之期,澳督以為現日多有商人欲行全盤領取,且領牌不若承充競取增益更多,故又將番攤承充經營重返故轍。《澳門政府憲報》1880年8月19日第33號附報。
澳督頒佈第77號諭札改革澳門博彩業的承充方式
同治十年(1871年2月19日─1872年2月8日)9月23日,澳門第二屆闈姓承充合同簽訂。此次闈姓承充的葡文合同出現中文紀年,可能是考慮到闈姓博彩以科舉作依據的特點,特意寫作同治(Tung-Chi)十年七月二十六日。承充人為買辦商人(Comprador)梁六(Aloc,後又有寫成Aloe或Ahoy),承充價碼是每年繳納5000元。承充時間是三年,自1872年1月26日開始。這次承充的擔保人王亞祿(Vong-Alok)。合同條款與第一屆基本相同。一是倘若知悉無人獲彩的情況下,承充人應將票銀歸還買票者。二是每四個月上期繳交1666. 666元於公物會。COTA: AHU-ACL-SEMU-DGU-005,B-No. 3, Cx. 0042(1873年),葡萄牙海外歷史檔案館。
澳門第二屆闈姓承充合同簽訂
光緒二十一年(1895年1月26日─1896年2月12日)11月6日,自省城禁賭之後,澳門16家攤館異常熱鬧,每至燈時,幾無坐立之地。闈姓各廠,更為熱鬧。初十、十一兩日,來電紛馳投猜恐後,門限幾為之穿。在九龍一帶之賭館也遷至澳門,如泗孟街口之大生館、福隆街口之廣勝館。傳聞九龍最有名的寶字攤館也要在澳中開張。《鏡海叢報》1895年11月6日《賭場熱鬧》及《死灰復燃》。
澳門賭場異常熱鬧
光緒四年(1878年2月2日─1879年1月21日)5月18日,隨著闈姓在廣州和澳門等地的發展,其規模和影響也越來越大。澳門闈姓到了第三屆,已出現了一個小高潮。在第四屆澳門闈姓未出投之前,就已經風聞今年澳門政府“可得洋45萬元,觀此情形,是賭風竟日熾一日也”。5月18日,澳門公物會將澳門、氹仔、過路灣闈姓出投。華人馮成、何德昌(Hotachiong)以現銀401000元,取得三年的承充期。擔保人先拿.飛南第。自西紀本年9月27日至1881年9月26日。《申報》1878年5月18日《賭風大熾》。何德昌,又名何堯階。澳門近代著名華商。1878年和1881年闈姓承充人,一直有經營闈姓子廠的紀錄(澳門兆三元闈姓廠,見《澳門政府憲報》1895年2月16日第7號),生卒不詳。子何壽田,又名何福齡,亦是後期著名華商。AH/F/422, MIC: A0586, p. 95, 澳門歷史檔案館;AH/F/431, MIC: A0588, p. 75, 澳門歷史檔案館。
闈姓的規模和影響越來越大
光緒八年(1882年2月18日─1883年2月7日)2月25日,澳門公物會准黎才承充過路灣番攤並鴉煙生意,其章程中特別規定“嚴禁開字花票”。字花(Tsz Fa,葡語Chifá),即花會。鄭觀應稱:“字花,一文錢可以猜買。”《鄭觀應集》下冊《致廣州兩粵廣仁善堂董事徐君樹堂書》,第400頁。
澳門公物會准黎才承充過路灣番攤並鴉煙生意
同治十一年(1872年2月9日─1873年1月28日)1月20日,香港禁賭。1871年底,在日漸激烈的反對聲中,香港會議禁止賭博。港英政府隨後發佈告示,自1月20日始,所有賭館即時封閉,不准營業。1月30日又頒佈禁賭佈告條令,指出所謂賭博,其意還包括一切闈姓、花會及其他有彩之賭博,皆屬於禁止範圍。香港禁賭對澳門博彩業產生了一定影響,直接導致了有香港商人參與承充的第二屆闈姓破產。而且隨著粵港兩地的禁賭,更多的賭客向澳門轉移,導致澳門博彩業進入高峰期。《申報》評論此事:“彼澳門西官以為人棄我取,粵省香港既已禁止淨絕,則賭徒之生業頓無所賴,然平素恃為生涯,而一旦棄之,人情所不能堪。澳門舊有賭館,有不絡繹趨赴者乎?合省港於澳門,以三合一,有不更增其盛者乎?此所以每年承繳賭稅有百數十萬之多也。”花會,又稱打花會、索家賭等,是一種極具迷信色彩的賭博。大約出現於乾隆初年的福建興化,最早見諸史料記載的時間是乾隆二十五年(《台灣文獻叢刊》第199種《福建省例.刑政例》上《禁搖會賭博》)。《清稗類鈔》第10冊賭博類《花會》,第4912頁稱:“花會為賭博之一種,不知何自始。極其流毒,能令士失其行,農失其時,工商失其藝。廣東、福建、上海俱有之,博時多在荒僻人跡不到之處,而以廣東為最盛。道光間,浙江之黃岩盛行花會,書三十四古人名,任取一名,納筒中,懸之梁間。人於三十四名中,自認一名,各注錢數,投入櫃中。如所認適合筒中之名,則主者如所注錢數,加三十倍酬之,其下則以次遞減,至百金數十金不等,往往有以數十錢而得數百金者。其後流入廣東,而其法異矣。”同治《番禺縣誌》卷6《輿地略》4載:“有曰‘花會’者,亦用古人名數十,令人猜之,其誘騙甚於白鴿票,但只能以誘婦人孺子。”魯言:《香港賭博史》,第25-28頁。《申報》1880年8月1日《論賭稅》。
香港禁賭
時間: | 民國時期(1911-1949年) |
約1920年 | |
關鍵字: | 賭博 |
彩票 | |
彩票抽獎設備 |
資料來源: | 利冠棉、林發欽:《19-20世紀明信片中的澳門》,澳門歷史教育學會,2008, 第212頁。精裝ISBN 978-99937-927-1-0;平裝ISBN 978-99937-927-0-3 |
藏品所有人: | 利冠棉 |
數位作品提供者: | 澳門歷史教育學會 |
權限範圍: | 利冠棉授權澳門基金會使用。如需使用有關資料,需徵得有關版權實體的同意。 |
系列: | 明信片中的澳門--澳門生活 |
語種: | 中文 |
英文 | |
葡文 | |
資料類型: | 圖片 |
明信片 | |
黑白 | |
電子資料格式: | TIF, 1604x996, 11.35MB |
登錄號碼: | p00073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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