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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2/03/28
咸豐七年(1857年1月26日─1858年2月13日)10月16日,議事公局通知在澳門的基督新教差會,自12月10日起,市區內不得再埋入任何死者,新教徒墳場亦需關閉。1858年,新教徒會在望廈一帶購置了新地塊“卡內羅花園”,以安葬死者。自此,此地被稱為新墳場,賈梅士廣場附近的墳場則叫做舊墳場。施白蒂:《澳門編年史:19世紀》,第131頁。
議事公局通知新教徒墳場需關閉
光緒七年(1881年1月30日─1882年2月17日)6月2日,澳門擬創設華人墳園,管理事宜歸鏡湖醫院董事辦理。該墳園章程經澳門政府第50號札諭批准,規定第一等永遠墳,每穴價銀30元;第二等暫寄葬墳,每穴價銀2元,以五年為期。埋葬7齡小童,每穴價銀1元。倘買永遠墳為一家之墳,其價銀100大元。《澳門政府憲報》1881年6月18日第25號。
澳門擬創設華人墳園
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2月15日-1685年2月2日)3月25日,方濟各會士卞芳世從廣州返回澳門,住聖方濟各修道院。在此期間,他在修道院後面的山坡上建了一條聖道,最高處架起一座巨大的花崗石十字架。故這座山又被稱為“十字山”。20世紀初,這座十字架被遷到美基墳場(西洋墳場),至今仍在。Manuel Teixeira, Macau no Séc. XVII, p.132.
方濟各會士卞芳世返回澳門
順治二年(1645年1月28日─1646年2月15日)4月18日,為了確定對澳門西邊對面山墓地的擁有權,譚瑪爾(Gaspar de Amaral)神父再次接管陸若漢墓地,在位於銀坑東邊小山上樹起一座十字架,因為原來所樹的木樁標誌已經被中國人破壞了。由於有提舉司的公文,還在銀坑附近開採了石料。畢方濟神父攜帶弘光帝的詔諭來到後,耶穌會士想要一個更有發展前景的地點,結果得到一塊無主荒地,其面積估計比青洲大四倍,其範圍從拱北東南部山腳開始,一直延伸到海邊被稱為蠔埕的地方。此地距媽閣炮台很近,在內港的入口處,幾乎正對著馬騮洲。擁有這片土地後,耶穌會士們又在附近闢出地方安葬耶穌會士游文輝(Manuel Pereira)和安東尼奧•梅斯基塔(António Mesquita)。稍晚,耶穌會士和奧斯定會士在銀坑一帶建造了兩座小教堂,在對面山的蠔埕,多明我會士則佔領了銀坑(Ribeira Grande)地段。龍思泰稱:“在河的對岸,隆起的山脊,澳門的葡萄牙人稱之為Lapa(對面山),豪斯伯格(Horsburgh)在他的地圖中,標為對面山或神父島(Padre Island),即指Lapa(對面山)東南邊上由耶穌會士開墾出來的一片土地,由一位皇帝的命令,東南部分被劃作為一位為中國政府效勞過的葡萄牙耶穌會士的墓地,他的同會兄弟們在1645年佔有了這塊地方,並開始侍弄這塊荒地。這項工作進展很快,10年後,這塊土地便以神父島之名而著名,在1655年荷蘭使團繪製的地圖就標有此名。” Manuel Teixeira, Macau no Séc. XVII, p. 79. 龍思泰:《早期澳門史》,第164頁。 Manuel Teixeira, Macau no Séc. XVII, pp. 79-80. 龍思泰:《早期澳門史》,第160頁。
譚瑪爾神父再次接管陸若漢墓地
嚤囉園路一側是回敎墳場、警局指揮部輔助部門,一側是學校圍牆,平時人車稀少,環境寧靜,可是賽車期間,卻是跑道路段,賽車奔馳角逐,聲響隆隆。附近一帶,往昔自龍環村寮屋被拆後,曾作牧馬場,其後闢作花園茶座,讓遊人消夏;發展至今,新樓矗立,道路縱橫,面貌全改。回教墳場在馬交石山右方,二百多年[約1800年代]前已闢建。當時已有一些阿拉伯人、印度人及巴基斯坦人來澳經商或工作,他們多是回敎徒;而且本澳亦有一些華人受了影響,信奉回教。因此,該地原先建有一座小清真寺,供教友膜拜,也是傳道之所。其後,以敎徒身故後需要,便在寺後闢設墳場。往時,人們對本澳印、巴籍警員呼為“嚤囉差”,於是也將回敎墳場稱為“嚤囉園”(“嚤囉”一詞,原自葡文對回教徒的稱呼,本地廣東人拿來主義式借用了,泛指印、巴籍人,其實是錯摸)“嚤囉園路"街名可能由此而來。回敎墳場只是俗稱,正名是“澳門伊斯蘭清真寺及墳場”。毗鄰是警局指揮部輔助部門,其職責是為警局各部門提供後勤支援、保養和維修工作,分設木工、電工、鐵工、油漆、泥水、皮革、縫紉、洗衣、修車、維修槍械等部門,其中主要工作是維修保養車輛。早在卅多年前[1960-1970年代],還兼顧輔導問題青少年工作一個時期。警局指揮部輔助部門背靠大水塘,年前因興建水塘天橋,將橫跨嚤囉園路,正好從警局指揮部輔助部門的門前而過,大門口的一大片土地被徵用。天橋建成後,嚤囉園舊貌改觀。
“嚤囉園”周邊的環境變化
“沙岡應解憶荒蕪,前輩惟聞説鏡湖。月風不知人事變,可憐還認舊輿圖!”“三巴門外塚纍纍,雄鬼喧呼去不回。並向夜台傳露布,任教白骨盡成灰。”爲《兩行堂詩鈔》中“庚戌清明出三巴門外經沙岡舊地有感而作”之七言詩二首也。沙岡,在濠鏡墺中,大炮台西北之一帶地區。由夷城之三巴門外起,沿連勝街、鏡湖醫院、連勝馬路、而至三盞燈附近,北對望廈,東連塔石,西與新橋接壤,是爲原來沙岡舊區。攷沙岡原爲澳門城門外之墦坵,黃沙漠漠,荒塚纍纍,於白楊衰草之間,岡陵起伏,因此稱爲“沙岡”。蓋迺昔日之叢葬義地,有如昔之關閘沙然。沙岡既在三巴門外,實屬我國領土。自從清朝同治二年,始被澳葡佔領,毁墳滅骨,建屋開路,改作民居耳。據《梁燕孫年譜》載稱:“同治二年,葡人佔沙岡,建築馬路。”沙岡既被併入澳門市區後,今成十里洋場矣。案《澳門市街名册》劃分該區云:“沙岡:此名係指本市二小區,位置在羅白沙街,連勝馬路,柯高馬路,及罅些喇提督大馬路之間。現屬新橋區,此名漸不爲人用。”沙岡義地,本迺澳中平民身後之埋葬處。顧初時澳中人口有限,富者自置山地,毋須埋葬於斯,所以沙岡雖小,而墳墓尚不甚密,只不過荒塚落漠,殘碣蕭疏而已。惟自從同治十三年八月十二夜,澳門經過一場大風災,遭難者無算,事後撿拾水上浮屍,路中遺骸,皆掩埋於此,沙岡遂有墳滿之象。聞是役也,迺一八七四年九月廿二日晚,風狂水漲,沙梨頭海邊溺人最多,猶幸花王堂適遇祝融,火光燭天,照耀該區,庶拯回不少路人性命耳。現在花王堂門之石碑,尚勒有:“一八七四年重燬於火”(De Novo lncEndiada 1874)等西文。至今天主教人士,每年是日定必舉行巡遊紀念,稱是日爲“天災節”云。光緒十四年時,澳門境内,曾遇鼠疫流行,死人更多,皆叢葬於沙岡。斯時沙岡墳地,早已葬滿,迫得重叠,堆積如岡,連綿起伏,真一片觸目傷心之象也。及至光緒三十一年後,澳葡實行遷墳拓地,修路建屋,將沙岡改爲今日之住宅區焉。猶憶當年尚餘無主孤墳八十二穴,澳葡將其移葬於黑沙環觀音堂之後山處,後又開山取泥,迺由澳門水陸超幽會將其骸骨合營一塚,葬於觀音堂後園山上,以迄於今也。昔日澳城,以三巴門爲出入門户,三巴門外即爲沙崗。沙岡原有一條沙路,直通蓮花逕,爲澳門與中國各地之交通總道。明末清初,中國官吏巡視澳門,必由沙岡入澳,故澳葡官兵,均列隊迎於三巴門外之沙岡道上。據《澳門紀略》記稱:“凡天朝官如澳,澳判事官以降,皆迎於三巴門外。三巴礮台燃大礮,番兵肅隊,一人鳴鼓,一人颭旗,隊長爲帕首革袴狀,舞槍前導;及送亦如之。”迨至清朝道光二十九年,龍田村民沈米,沮殺澳葡兵頭亞馬勒後,澳葡軍曹未士基打,竟帶兵突出三巴門外,經沙岡直撲蓮花逕,將古關閘佔領。後據《香山縣誌》稱:“同治二年,葡人强佔沙岡塔石。”又稱:“同治十三年,葡人因租界齟齬,乘間闖入,拆毁關閘泛牆,改設捕房,另立大關閘。由三巴門以北至舊關閘,均認爲葡界。”又稱:“光緒三十一年,葡人平毁沙岡塔石等處墳墓,投無主遺骸於海。”統觀以上所述,澳葡以清朝官吏節節退讓,而其連續得手,故將開闢沙岡之馬路,改名爲“連勝街”。及“連勝馬路”焉。清朝同治年間,澳葡佔領沙岡時,三巴門外一帶,尚屬郊野地區,荒煙蔓草,杳無人居者。迨至同治九年,澳葡公物會才有批准華人請建醫院於三巴門外荒地之佈告。翌年,澳紳王祿、曹有、沈旺及德豐等,向澳葡公物會辦理領取醫院地址立契手續,以後經之營之,至同治十二年癸酉,鏡湖醫院始行築成開幕焉。嗣是三巴門外至鏡湖醫院一帶,始漸有人建屋居住。光緒中葉,成立三巴門街坊會。因鼠疫流行,曾舉行迎神保安,更發起籌建包公廟等一列廟宇,於是該坊日漸成爲澳門廓外之平民住宅區矣。 惟鏡湖醫院以北之義地,仍屬茺塚纍纍,故醫院之傍,築有長亭,俾扶殯送喪者,可以在此祭餞也,今則改爲門診贈醫處。其側之鏡湖馬路,舊日有陰陽路之稱,蓋逾此則爲墓地。每屆日暮或陰雨時候,輒覺暮氣陰森,無人敢經此路者。一九一九年左右,澳葡當局拓展該區。遷救火局於此,修路政,建新樓,並規劃三盞燈附近之各馬路線,以三盞燈爲中心,四通八達。聞三盞燈處,澳葡擬立亞利鴉架銅像,故該處有一馬路名爲亞利鴉架街,藉以紀念當年之澳葡領袖亞利鴉架氏云。昔日沙岡義地,在連勝馬路段内,墳墓叢密。至光緒卅年以後,澳葡禁止喪者再事營葬,尋且勒令已葬者遷徙,無主荒塚則毁墳棄骨,鏟平岡坵,改建成無數小屋,縱橫行列,儼然爲一平民區。其中分爲數條街道,有名“義字街”者,即義地之謂也;又有名“盧九街”者,紀念盧九曾襄其事也。攷盧九迺當年澳中富户,曾承投得澳門第一屆賭餉。按《新會潮蓮蘆鞭盧氏族譜》記載云﹕“盧九,行三,字育諾,號焯之。妻妾九人,生十七子。授監運使銜,賞戴花翎,二品頂戴,廣西特用道,叠封文林郎,誥授中議大夫。曾四次捐助盧氏鄉中平糶,改建名宦家廟,捐資三萬餘元,連年捐助義學。”又云﹕“焯之以寨畯起家,憫貧民不識字者多苦,迺於光緒廿二年丙申,捐貲延師義學兩所於鄉中。……迨光緒廿九年癸卯,焯之又思推愛於一鄉,擴充規模,增爲四區。……焯之又慮無監學者,則收效尚少,迺委族姪之經理。其教法注重認字解書,務使學童速通文義,故就學未久,輒能作淺白信札,歲時考校,勸而誘掖之。如是兩年,戴義頌聲四起。卅一年乙己,以節省經費,故只設本鄉二所。……卅三年丁未,又裁爲一區。是歲,焯之卒。”由是推知盧九死於光緒卅三年。聞其生前,嘗在廣州承辦闈姓等賭博,以餉項事發,畏罪自縊於澳寓,遺資甚豐,在澳中稱爲一時首富云。
沙岡
咸豐八年(1858年2月14日─1859年2月2日)3月9日,由於澳門政府下令舊基督教墳場停止安葬死者,澳門的新教徒們遂組成一個委員會另闢墓地,在靠近劏狗環的一塊地建造墓地和其他設施並於本日制定澳門基督教新墳場規則。該墓地年租金每年付給澳門政府10元,墓地托管人是英國、美國和其他在澳門基督教新教國家的領事們和加入托管的居民們,其人數不少於3人,不多於7人,他們應至少分屬兩個不同的國家,其中一人任司庫。托管人將委任駐堂牧師。用於建墓所徵用的費用和稅收,將組成一個由托管人控制下的基金,用於維護和維修墓地、圍牆和支付神職人員的生活費。The Friend of China, April 28th, 1858, Vol. 17, №. 32, p. 127; №. 34, p. 135.
澳門的新教徒們遂組成一個委員會另闢墓地
咸豐四年(1854年1月29日─1855年2月16日)在華克亞克穆斯林公司(Cojak Muslims & Co.)經理傑拉茲‧曼克(Jeraz Manjee)從澳門葡人菲利浦‧奧佐里奧(Felipe António Ozório)手中購買了一座鄉村花園作為穆斯林公共墓地和一座小清真寺的用地。這塊地在瑪麗亞二世堡壘(即馬蛟炮台)的下方,離華人村莊望廈不遠。施其樂、范岱克:《1700—1930年珠江三角洲的穆斯林》,載《文化雜誌》第58期,2006年。路易士‧庫尼亞(Luís Cunha)在《澳門的穆斯林》[載《南灣(Nam Van)雜誌》第21期第23—25頁,1986年]中稱:“澳門穆斯林於1851年建起了一座清真寺和一座公共墓地。”兩處所記不同。
鄉村花園被購入作穆斯林公共墓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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