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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0/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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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十三年(1924年1月1日─1924年12月31日)3月19日,澳門政府第14號法規特別訂立澳門賽馬專營權,澳門政府遂開始積極籌備建造跑馬場。為此,澳門政府輔政司(Secretário Geral do Governo)就此事於8月22日分別致函西政廳廳長(Administrador do Concelho)及警察司令,並於9月16日致函財政廳長(Director dos Serviços de Fazenda),促其準備征地事宜。而賽馬專營權南盧廉若為首的港澳大亨承辦,盧氏1925年初遂以“澳門萬國賽馬娛樂俱樂部總裁”名義向政府提出申請批租土地以作建造賽馬場之用。邢榮發:《澳門馬場區滄桑六十年(1925─1985)》,載《文化雜誌》第56期,2005年。
澳門政府第14號法規特別訂立澳門賽馬專營權
咸豐二年(1852年2月20日─1853年2月7日),澳門管理華人事務官勞倫索‧馬葵士將澳門賭枱牌照專營權批投,由澳門土生葡商尼閣老‧飛南第(Nicolau Tolentino Fernandes)以每年12000元或者每月1000元投得。在南灣(Praia Grande)和下環(Manduco)兩個地方,每間賭館每月掙250元,1年掙3000元。拉塔(Lattam):《澳門賭博專營備忘錄》,載The Friend of China, July 31st, 1852; Vol. 11, No. 61, pp.242-243; O Boletim do Governo de Macau, 21 de Maio de 1859, No. 30.
澳門賭枱牌照專營權由尼閣老‧飛南第投得
光緒三十年(1904年2月16日─1905年2月3日)5月19日,旅居澳門的比利時人亞利山大‧溫德斯塔爾(Alexandre Vandestar)建議澳門政府設立一賭場,開發幸運博彩及博彩。10月21日,約翰‧巴恩斯(John S.Barnes)亦提出在澳門專營歐式賭博的申請。其時擔心對傳統賭博“番攤”會產生負面影響,最後,1908年4月14日海事及海外國務秘書處處長未准於澳門設立歐式博彩。施白蒂:《澳門編年史:20世紀(1900—1949)》,第19頁。
建議澳門開發幸運博彩及博彩
清道光二十九年(1849年1月24日─1850年2月11日)2月1日,澳督亞馬留命令,凡華人在街上設點賭博和參與賭博者,罰款白銀二兩。施白蒂:《澳門編年史:19世紀》,第98頁。
澳督亞馬留命令凡華人參與賭博者須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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