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公共交通圖片徵集
- 內容主題︰有關澳門公共交通的圖片,時期不限。展示歷代的交通工具、相關的人物、場景與物品,有關圖片可為照片、檔案或創作等多元形式。
- 提交數量︰不設上限。由於徵集於網上進行,考慮到上傳速度,每次最多上傳5張圖片,可分次進行。
- 檔案規格︰JPG、GIF、PNG格式皆可;每張最小500KB,最大不超過10MB;
- 圖片說明:最多不超過300字,說明圖片中的歷史線索與珍貴記憶。如乘搭的經歷;該交通工具的特點、營運年代、公司、型號和路線等;人物或工具的名稱與別稱、工作內容或使用情境等。
- 提交的作品必須不涉及任何侵權行為。
- 於本網站登記成為VIP會員即可參加;已登記為一般會員者可在本網站升級為VIP會員(更多VIP會員專享服務詳見《“澳門記憶”會員章程》);如為機構或團體,註冊時可在“真實姓名”欄填寫有關機構或團體的名稱,證件號碼和聯絡電話可填寫任一代表人的資料;
- 點擊本頁面的“參加徵集”按鈕開始上傳圖片,並在網上表單填寫圖片說明。
- 徵件期間︰長期接受投稿
- 參加者上傳於“澳門公共交通圖片徵集”的圖片,即表示同意授權澳門基金會收錄於澳門記憶文史網,編委會將甄選出符合本網站宗旨的圖片,並以專業和科學的分類和著錄,進行數位典藏,本會不作另外通知。有關提供者、攝影者的資料將被永久記錄於“澳門記憶”項目;
- 若所提供的圖片數量及內容豐富,本網站將適時設置專題展覽,以便與更多讀者分享。
- 參加者須閱讀並同意接受本章程、《“澳門記憶”授權條款》及《“澳門記憶”私隱政策》的內容;
- 參加者須確保對所提交的圖片擁有使用之權利,若圖片抵觸或侵犯屬第三人的著作權、專利、准照或註冊商標等權利,由此引起的爭議及法律責任由參加者承擔,主辦單位並保留追究的權利;
- 對於參加者提交的圖片,澳門基金會有權審定作品的採納與否,不符合《“澳門記憶”網站使用條款》的資料將不獲採納,若圖片涉及誹謗、侮辱、具威脅性、攻擊性、不雅、猥褻、不實、違反公序良俗和社會公共利益、侵害他人合法權利或其他不法行為,澳門基金會有權決定不發佈有關圖片;
- 澳門基金會擁有對本活動章程、所列細則、對圖片採用與否之最終決定權及解釋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