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賣水艇、擔水妹與泡水舖——那些消失的「水」行業

澳門百業勞加裕

昔日的供水條件與居民的用水習慣,使得一些與水有關的行業應運而生,如賣水業、送水業和泡水業等,但隨著現代化供水系統的出現,這些行業隨之成為歷史,本文將細說這些已消失的「水」行業。

往來「對面山」的賣水艇

今時今日,我們的飲用水由澳門自來水公司供應,由取水、處理到供水「一條龍」負責,客戶只需每月按照用量繳交水費即可。然而,在現代化的自來水網絡完善之前,大部分的居民只能親力親為,每天到附近的公共水井(街井)、山泉或公共水喉(街喉)擔水回家,雖然免費取水,但前往取水處排隊取水,再把沉重的水桶安全地擔回家,這可不是輕鬆的工作,而是每天的體力勞動。不過,對於較為富裕的家庭或高級食肆,他們有錢請人代勞取水,甚至出錢獲得更高品質的飲用水,這使賣水和送水的行業應運而生。

市民從灣仔銀坑、竹仙洞一帶取山泉水, 用水艇運回澳門

圖1 水艇從灣仔銀坑、竹仙洞一帶取山泉水運回澳門。

昔日,澳門居民的主要水源是水井和山泉,但除了這些水源,半島周邊的島嶼亦能為澳門居民供應淡水,滿足居民的用水需求。在1910年5月16日,澳葡政府公佈安排三艘運水艇,每天運載淡水到南灣碼頭、沙梨頭海邊及下環新村尾,免費提供給居民使用:

「現有公家水艇三隻,每日載備淡水,以供各華民食用,一灣泊南灣步[埗]頭,即陳芳屋對開之處,一泊沙梨頭海邊,即兵房對開之處,一泊新村尾海邊。爾等居民前往挑取該艇水者,不需花費分文。」【1】

雖然政府派出水艇到外地取水,但依然是供不應求,這不單純是補充本地供水量的問題,亦是由於外地的水源更清澈可口,特別是灣仔銀坑出產的淡水,吸引多家茶樓、高級餐廳和酒廠標榜使用銀坑水來招攬客人【2】;當時不少住家常備兩個水缸,分放食水和洗滌用水,食水用清甜的銀坑水,洗滌則用鄰近的井水【3】

內港挑水工人

圖2 在1930年代,內港每天有三十多艘水艇從灣仔銀坑運送泉水到澳門,送水工挑水上岸,送至各戶人家。

在二十世紀初期,澳門已有數間大大小小專門售賣銀坑水的水澗公司,規模較大的公司設有數十艘運水艇,從早到晚不停往返澳門與灣仔,把銀坑的泉水引進水艇,再運回澳門的內港碼頭出售,源源不斷地供應銀坑水。為了快速方便地取水,水澗公司甚至修築一條從山澗至海濱的大水管,當水艇在碼頭停泊時,泉水便可直接注入艇內【4】。水艇的航運幾乎是全年無休,唯一暫停的因素是面對不可抗力的颱風。

水艇從「對面山」【5】返回內港時,碼頭上已經有一批帶著水桶和擔挑的人等待。當時,購買淡水不是即買即付,而是用戶事前從水澗公司購買「水籌」。這些水籌是一件小銅牌,上面刻有公司的名字,各家公司的水籌有不同形狀,大約一元可購買五十個水籌,每個水籌可換一擔水,即兩個水桶(也就是一元可換五十擔水,共一百桶)【6】

圖3 水籌(左起︰恵泉水澗公司大籌、鍾園山水井、恵泉公司細籌、華商水澗),鄭國興收藏。

值得一提,水澗公司的供水雖然取自天然的山泉,但畢竟是地方資源,所以公司也承擔相應的社會責任,每年把部分收入捐贈銀坑小學和灣仔小學,並且支持當地的慈善事業,回饋當地的百姓【7】

在1930年代,澳葡政府應自來水公司的要求,禁止居民使用水井,同時停止運載銀坑水到澳門出售,但正如剛才提到,銀坑水是不少餐廳服務和廠商產品的「招牌」,引起不少商戶的反對和抗議【8】。然而,澳門在1948年發生水荒,政府和自來水公司都無計可施的情況下同意中華總商會的建議,恢復從銀坑運載淡水供應【9】。由於正值水荒,加上銀坑水的名聲效應,內港的水艇從過去三十多艘大增至上百艘,當中不乏投機者爭相出售銀坑水【10】。直到1950年,自來水公司認為供水情況改善,因而重新禁止私人水艇出售銀坑水,銀坑的泉水成為人們的回憶【11】

擔水妹的記憶

當內港的水艇把銀坑水送到碼頭後,送水人逐一到水艇內把水盛滿水桶,再起行前往他們的目的地︰可能是到新馬路的大酒店、內港的茶樓或南灣的大宅等。他們把水送到目的地之後,便要返回內港碼頭,等待下一輪水艇抵達,再重覆以上作業,直到完成所有客戶的訂單為止……這就是送水人每天的工作。除了銀坑水之外,很多送水人也每天無數次往返水井、街喉或東望洋山的山泉,務求把水送往客戶的手上。

送水人的入行條件非常簡單,只要有擔挑和兩個火水桶(煤油桶)即可,而工作最重要就是充沛的體力和敏捷的速度【12】。當然,不同的客戶有不同的用水量,如洗衣店、茶樓、餐廳、工廠等用水大戶不可能單靠兩個水桶來滿足,他們需要用到木頭車或手推車,而水桶也改用大容量的油桶、火水桶或瀝青桶,從取水點送到客戶,但盛滿水的木頭車非常沉重,主要由壯漢們負責【13】

盛水

圖4 市民以火水桶盛水。

相較之下,住宅這類用水量較少的用戶一般由女性負責送水,她們被為稱「擔水妹」或「擔水媽」,為那些大戶人家或不便擔水的家庭代勞,而送水的價格是按次數(又叫擔數)收費,由每擔一仙至一元不等,但如果要送上樓則另外收費【14】

澳門作家飛歷奇(Henrique de Senna Fernandes)的小說《大辮子的誘惑》(A Trança Feiticeira),就是有關土生青年阿多森杜(Adozindo)與擔水妹阿玲的愛情故事,飛歷奇在書中描繪對擔水妹的印象:

「每當我上午九點前路過那裡(雀仔園)時,總能見到一群擔水女。她們一邊打水,一邊嘰嘰喳喳地說笑,然後用一根堅實的木頭扁擔挑起兩桶水奔向四面八方,賣給那些家裡沒有自來水的人家,為此掙錢。她們走出雀仔園,將水運到水坑尾、東望洋新街、東望洋斜巷、巴冷登街及其他周圍地區……她們(擔水妹和洗衣女)每天早些時候各奔東西,晚些時候又聚集一起,靠著自己的雙手在這個區裡勞作生息,就是在空閑的日子裡也不會離開。」【15】

由於「親民」的入行條件,很多貧苦的人依靠送水謀生,不論男女老幼都入行,特別是經濟不景或戰亂的日子,這些送水工和擔水妹靠著雙腳和水桶養活家庭【16】。不過,隨著澳門自來水的供水網絡在1970年代遍佈各區的樓宇,家家戶戶都能享用自來水,儘管今天仍然有搬運樽裝水的送水工,但昔日的送水人和擔水妹已經成為遙遠的記憶。

擔水

圖5 擔水是昔日澳門居民生活的日常。

煲水也是一門生意

今時今日,煲水是一件極為簡單的事情,只需要扭開水喉把水倒進電熱水煲,按一下鈕,不到五分鐘就可以煮沸熱水,但在過去,燒熱水可是件麻煩的差事。燒水需要生火,也就是用上柴草、煤炭或火水(煤油)等燃料,負擔得起的人家能花錢購買燃料,但對於無法負擔的貧苦人家,他們只能到山地收集柴草,再花時間生火煲水,費時又費力,因而出現一些售賣熱水的店舖,被稱為「泡水館」。

圖6 上海的泡水館,布里斯託大學 - 中國歷史照片 。(www.hpcbristol.net) 參考編號:Hn-n22

翻查《澳門工商年鑑》,泡水館最早出現在1959-1960年的《年鑑》,記錄有八間泡水館,如「大同」、「和興」、「利群」、「兩益」、「李華記」等,主要集中在內港地區【17】。泡水館的經營較為簡單,店內需要兩、三個大銅鍋來煲水,還要幾個大水桶儲存煲好的沸水【18】。泡水館煲水時不是燒柴草,而是燒穀殼【19】。每當客人來店內買沸水,他們要先花錢向泡水館購買水籌(用竹製成),每一籌可注滿一壺暖水,買水時需要自備暖水壺,讓店主把沸水注入壺內。除了賣沸水之外,一些泡水館更設有淋浴間,為不少單身的租客提供簡單的熱水澡【20】

在1960年起,火水爐的逐步普及令生火變得方便,1969年澳門的泡水館已減少至四間,可見泡水館行業的沒落,最終變成消失的行業。

圖7 在抗戰期間,澳門市內開設多家泡水館,衛生局因而關注泡水館的設備和衛生條件【21】

注釋:
1. 《澳門政府憲報》,1910年5月21日,第21號,第175頁。
2. 〈酒樓茶室行再聯請商會 請政府仍准運銀坑水來澳 商會昨開値理會議通過代為轉呈當局〉,載於《華僑報》,1937年12月27日,第2版;〈秦淮舫酒家採用銀坑水〉,載於《華僑報》,1950年7月4日,第5版。
3. 魯俠,〈鏡海話滄桑(一○○)〉,載於《華僑報》,1958年11月12日,第5版。
4. 魯俠,〈鏡海話滄桑(三三九)〉,載於《華僑報》,1960年2月24日,第5版。
5. 「對面山」是澳門居民對灣仔的舊稱。
6. 魯俠,〈鏡海話滄桑(一○○)〉,載於《華僑報》,1958年11月12日,第5版;魯俠,〈鏡海話滄桑(三三九)〉,載於《華僑報》,1960年2月24日,第5版。
7. 魯俠,〈鏡海話滄桑(一○○)〉,載於《華僑報》,1958年11月12日,第5版。
8. 〈酒樓茶室行再聯請商會 請政府仍准運銀坑水來澳 商會昨開値理會議通過代為轉呈當局〉,載於《華僑報》,1937年12月27日,第2版;〈本澳各行商各坊衆聯懇商會 請政府准運銀坑水來澳 商會議决[決]通知各地代表到會向政府請求〉,載於《華僑報》,1938年2月11日,第2版。
9. 〈大旱降臨澳門食水問題嚴重 港務當局與自來水公司允准 運銀坑水接濟 商會代商人請求之結果〉,載於《華僑報》,1948年4月4日,第3版。
10. 〈水旱聲中話銀坑〉,載於《華僑報》,1948年4月15日,第3版;〈投機份子 運凉[涼]水來澳 公司暫不干涉〉,載於《華僑報》,1950年4月15日,第5版。
11. 〈自來水公司聲明 私載銀坑水 運澳屬違法 十三號碼頭設有售水站〉,載於《華僑報》,1950年12月13日,第3版。
12. 陳思國,〈打水送水助家庭主婦 泡水洗衣便單身漢子〉,載於《澳門雜誌》中文版第144期(2021年12月),第85頁。
13. 陳思國,〈打水送水助家庭主婦 泡水洗衣便單身漢子〉,載於《澳門雜誌》中文版第144期(2021年12月),第85頁。
14. 蔡珮玲編,《澳門水井和水源——口述歷史7》(澳門:澳門東亞大學公開學院同學會、澳門歷史學會,2012年),第127頁;黎日隆與梁慶庭編,《茨林圍口述歷史》(澳門:文化公所,2022年),第20、69、76頁。
15. 飛歷奇,喻慧娟譯,《大辮子的誘惑》(澳門:澳門文化司署、花山文藝出版社,1996年),第4、5頁。
16. 〈華僑敎育一個嚴重問題 本澳學生人數銳減 學校經費支絀敎師情狀慘苦 義學異常冷淡免費亦無學生〉,載於《華僑報》,1942年9月1日,第5版。
17. 大眾報編,《澳門工商年鑑(1959 – 1960)》第四回(澳門:大眾報,1960年),第2篇,第139頁。
18. 陳思國,〈打水送水助家庭主婦 泡水洗衣便單身漢子〉,載於《澳門雜誌》中文版第144期,第85頁。
19. 黃就順,〈孤島滄桑:艱難的社會生活〉,載於《澳門研究》第77期(2015年6月15日),第42頁。
20. 陳思國,〈打水送水助家庭主婦 泡水洗衣便單身漢子〉,載於《澳門雜誌》中文版第144期,第85頁。
21. 〈衞生局注意泡水館設備〉,載於《華僑報》,1943年1月6日,第3版。


更新日期:2024/03/15

作者簡介

勞加裕

從事澳門文史研究和普及工作,經營網誌“故城.回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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