閘炮--炮竹工序之一,窮苦人家的孩子也要幫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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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19/11/16
閘炮--炮竹工序之一,窮苦人家的孩子也要幫手。
更新日期:2019/11/16
光緒九年(1883年2月8日─1884年1月27日)11月23日,律師小若阿金.巴士度代澳門商人余亞康稟求開設爆竹廠一間,該廠坐落摩魯(Mouros)兵房,後便有山,自西望洋(Penha)至媽閣,其山北邊有屋一間,該廠四至均是葡人佛郎施.羅郎也(Francisco de Paula Noronha)空曠之地。即在此設廠。以其所擇地段系在澳門郊外,不防有損近鄰民人之安居,又無害居鄰之屋業,更無礙各人之方便,合於規例,癸未年十二月二十五日給照許可。《澳門政府憲報》1883年11月24日第47號。《澳門政府憲報》1884年1月28日第4號。
律師代澳門商人余亞康稟求開設爆竹廠
途經氹仔益隆炮竹廠舊址,門牆依舊,而大門緊閉,已結業多時。回想三四十年前,每聞當地炮竹廠發生意外爆炸事故,都猜想可能會有工人死傷,情況嚴重,令人驚心,我們當記者的在澳立即趕搭渡海輪(那時澳氹大橋尚未興建)前往現場採訪。炮竹業是往昔澳門三大傳統工業(包括火柴、神香)之一,如今台山區名也是與炮竹業有關的。七十多年前[約1930年代],台山因地處偏僻,闢為危險品製作區,其中一家台山炮竹廠規模最大,有逾千工人,一九二五年不幸發生爆炸慘劇,死傷數百人。自後,炮竹廠被勒令遷往氹仔經營。在氹仔最早開設的炮竹廠是廣興泰,其後謙源、光遠、廣興隆、益隆及謙信等相繼建立,產品多遠銷美洲及東南亞各地。全盛時期,各廠工人多逾五百人,以女工為多。當年氹仔炮竹工人佔全島人口八成。不過,炮竹廠工資偏低,論件計,工人收入微薄,生活艱苦。二十世紀五十年代後期,炮竹業仍是澳門最大的工業行業,由於澳門對其主要原料硝徵收低税及勞工費用低廉所致。炮竹工業全屬手工,除在工廠操作外,還可將部份工序的材料發給廠外的人在家工作,定期交貨,成為澳門家庭工業之一。記得那時常見婦孺在家門前搓炮、鑿炮、擯炮等,掙取低微工資,幫補家用。 隨着社會經濟發展,工業轉型,炮竹業衰落,至二十世紀八十年代後期,只剩下謙信、寶昇(兩廠同屬一公司)、光遠,主要生產煙花,外銷美國和瑞士。事過境遷,炮竹業早已成過去,然而,長爭著的廿多年前出版的長篇小説《萬木春》,卻是反映二十世紀五十年代末期氹仔炮竹工人的生活實況,從中得以認識。
傳統炮竹工業
民國十三年(1924年1月1日─1924年12月31日)6月9日,澳門政府批准和順公司經理吳雲豐在青洲北部填地上設立一炮竹廠。1924年,澳門政府將在青洲北部的填海地規劃設立工業區,請荷蘭工程公司將這裡的埤田全部填壅,並在此設立了搭有簡陋工寮的十多家炮竹廠,吸引了近萬澳門貧民和疍民到此工作。同時,這裡也變成澳門最大的寮屋區。青洲北部填海地即指筷子基。1924年澳門政府修築青洲避風塘,將赤洲島填築成一個規整的長矩形半島,與澳門半島相連,並稱這狹長小半島為“筷子基”,因此基與1892年建成的青洲馬路海堤兩相平行,猶如一雙筷子,故名,赤洲是澳門西北海灣中的一個沙洲。澳門歷史檔案館藏民政管理檔,第147號卷宗,第S-F號文件,轉引自施白蒂:《澳門編年史:20世紀(1900─1949)》,第177頁;金豐居士:《台山坊區,巨災過後水火相濟》,載《訊報》2009年2月6日。
澳門政府批准和順公司經理吳雲豐設立一炮竹廠
民國十六年(1927年1月1日─1927年12月31日) 3月22日,澳門政府批准瑞典斯德哥爾摩“瑞典火柴有限公司”遠東經理羅爾夫.馬格松(Rolf Eskil Maghsson)在關閘以西的新填地上興建一火柴廠。後因別故,該廠未能開辦,特將該地轉讓給一家中國公司,改設炮竹廠。澳門歷史檔案館藏民政管理檔,第217號卷宗,第S-F號文件,轉引自施白蒂:《澳門編年史:20世紀(1900─1949)》,第208頁;1932年《澳門指南》之《澳門的實業》。
批准羅爾夫.馬格松興建一火柴廠
民國二年(1913年1月1日─1913年12月31日)6月19日, 竹仔屋裕盛隆德記及德興隆兩家工廠因販賣銃炮軍火並製造炮竹,違反相關章程,兩家制炮竹器具、物料及已造成之炮竹多數被查封充公。《澳門政府憲報》1913年第25號, 第283頁。
兩家工廠的制炮用具被查封
光緒七年(1881年1月30日─1882年2月17日)12月2日,澳門政府批准華商李漢源、梁旺賢在竹仔室第四號屋宇開設爆竹廠。經查,所設該廠並無妨礙騷擾,即詢諸最近鄰居子爵塞咖(Visconde de Cercal)之寡婦,亦不嫌該廠在此開設。該處以前曾開設一爆竹廠。即以該處地方而論,可算為澳門郊外之區。《澳門政府憲報》1881年12月10日第50號。
澳門政府批准李漢源、梁旺賢開設爆竹廠
光緒八年(1882年2月18日─1883年2月7日)7月31日,林日稟請在新橋田中開設爆竹廠,該田地四至:北向新橋村,南向葵屋,東向連勝街,西向新橋村。11月15日獲得批准。《澳門政府憲報》1882年11月18日第46號。
林日稟請在新橋田中開設爆竹廠
時間: | 民國時期(1911-1949年) |
1925年-1941年 | |
關鍵字: | 炮竹業 |
工業 | |
童工 |
攝影: | 若瑟‧利維士‧嘉德禮(Catela, José Neves) |
資料來源: | 若瑟・利維士・嘉德禮:《永不回來的風景 : 澳門昔日生活照片》,澳門藝術博物館,2001,第144頁。ISBN 99937-29-26-4 |
藏品所有人: | 澳門基金會 |
儲存地點: | 澳門藝術博物館 |
數位作品提供者: | 澳門基金會 |
權限範圍: | 如需使用有關資料,需徵得有關版權實體的同意。 |
語種: | 中文 |
英文 | |
葡文 | |
資料類型: | 照片 |
黑白 | |
電子資料格式: | TIF, 4218x2962, 35.75MB |
登錄號碼: | p00001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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