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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19/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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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緒二十一年(1895年1月26日─1896年2月12日)11月6日,自省城禁賭之後,澳門16家攤館異常熱鬧,每至燈時,幾無坐立之地。闈姓各廠,更為熱鬧。初十、十一兩日,來電紛馳投猜恐後,門限幾為之穿。在九龍一帶之賭館也遷至澳門,如泗孟街口之大生館、福隆街口之廣勝館。傳聞九龍最有名的寶字攤館也要在澳中開張。《鏡海叢報》1895年11月6日《賭場熱鬧》及《死灰復燃》。
澳門賭場異常熱鬧
同治十一年(1872年2月9日─1873年1月28日)1月20日,香港禁賭。1871年底,在日漸激烈的反對聲中,香港會議禁止賭博。港英政府隨後發佈告示,自1月20日始,所有賭館即時封閉,不准營業。1月30日又頒佈禁賭佈告條令,指出所謂賭博,其意還包括一切闈姓、花會及其他有彩之賭博,皆屬於禁止範圍。香港禁賭對澳門博彩業產生了一定影響,直接導致了有香港商人參與承充的第二屆闈姓破產。而且隨著粵港兩地的禁賭,更多的賭客向澳門轉移,導致澳門博彩業進入高峰期。《申報》評論此事:“彼澳門西官以為人棄我取,粵省香港既已禁止淨絕,則賭徒之生業頓無所賴,然平素恃為生涯,而一旦棄之,人情所不能堪。澳門舊有賭館,有不絡繹趨赴者乎?合省港於澳門,以三合一,有不更增其盛者乎?此所以每年承繳賭稅有百數十萬之多也。”花會,又稱打花會、索家賭等,是一種極具迷信色彩的賭博。大約出現於乾隆初年的福建興化,最早見諸史料記載的時間是乾隆二十五年(《台灣文獻叢刊》第199種《福建省例.刑政例》上《禁搖會賭博》)。《清稗類鈔》第10冊賭博類《花會》,第4912頁稱:“花會為賭博之一種,不知何自始。極其流毒,能令士失其行,農失其時,工商失其藝。廣東、福建、上海俱有之,博時多在荒僻人跡不到之處,而以廣東為最盛。道光間,浙江之黃岩盛行花會,書三十四古人名,任取一名,納筒中,懸之梁間。人於三十四名中,自認一名,各注錢數,投入櫃中。如所認適合筒中之名,則主者如所注錢數,加三十倍酬之,其下則以次遞減,至百金數十金不等,往往有以數十錢而得數百金者。其後流入廣東,而其法異矣。”同治《番禺縣誌》卷6《輿地略》4載:“有曰‘花會’者,亦用古人名數十,令人猜之,其誘騙甚於白鴿票,但只能以誘婦人孺子。”魯言:《香港賭博史》,第25-28頁。《申報》1880年8月1日《論賭稅》。
香港禁賭
光緒三年(1877年2月13日─1878年2月1日)8月11日,澳督頒佈第77號諭札,對澳門博彩業的承充方式進行改革,將澳門番攤館12間出投領牌,一改過去類似攬頭的承充形式。至1879年8月30日招人領牌之期,澳督以為現日多有商人欲行全盤領取,且領牌不若承充競取增益更多,故又將番攤承充經營重返故轍。《澳門政府憲報》1880年8月19日第33號附報。
澳督頒佈第77號諭札改革澳門博彩業的承充方式
光緒元年(1875年2月6日─1876年1月25日)6月28日,澳門公物會出投第三屆澳門、氹仔、過路灣闈姓,天主教徒馮成以現銀131300元,承充三年。擔保人先拿‧飛南第。澳門此屆闈姓適逢粵撫張兆棟時期的第一次禁止闈姓,這無疑給澳門闈姓帶來發展契機。潘士釗稱:“光緒元年承充澳門闈姓,三年繳葡萄牙軍餉十三萬一千三百金,名曰致中和闈姓公司。”致中和闈姓公司應為馮成之公司。彭玉麟稱:“自同治三年至同治十年,歷經地方官查拿闈姓,罰認軍需,迭次共罰銀四十餘萬兩,均經奏明在案。光緒元年申禁以後,奸民私於澳門設局,輸資葡人,澳酋作護,官力遂窮。(葡人)藉此鉅資購船置炮,近且接濟法虜,窺伺省垣。”粵東禁賭的消息傳來後,澳門闈姓的承充價碼當即大幅飆升,也由此開始了澳門博彩業發展的黃金十年。AH/F/422, MIC: A0586, p. 36. 澳門歷史檔案館。《明清時期澳門問題檔案文獻匯編》第3冊《記名道府翰林院檢討潘士釗奏請變通挽回鉅款以濟要需折》,第181頁;《申報》1878年5月18日亦載:“該牌近來納費於官者,計十三萬一千元。”《明清時期澳門問題檔案文獻匯編》第3冊《欽差兵部尚書彭玉麟等遵奏陳遵旨籌議闈姓利害請弛禁以塞漏卮折》,第187頁。
澳門公物會出投第三屆澳門、氹仔、過路灣闈姓
光緒元年(1875年2月6日─1876年1月25日)8月13日,1874年番攤專營權承充人不滿足於在陸上經營,故安排兩隻船開往氹仔海面賭博,直到深夜,但遭氹仔炮台軍事長官禁止。施白蒂:《澳門編年史:19世紀》,第201頁。
番攤專營權承充人安排兩隻船開往氹仔海面賭博
同治十一年(1872年2月9日─1873年1月28日)6月25日,澳門公物會重新出投澳門第二屆闈姓,賭商陳恒以每年繳納17033. 3元承充銀的最高價投得,為期三年,三年共繳銀51000元,擔保人先拿.飛南第伯爵。AHU-ACL-SEMU-DGU-005, A-No.2, Cx. 0042(1873年),葡萄牙海外歷史檔案館。
澳門公物會重新出投澳門第二屆闈姓
光緒八年(1882年2月18日─1883年2月7日)2月25日,澳門公物會准黎才承充過路灣番攤並鴉煙生意,其章程中特別規定“嚴禁開字花票”。字花(Tsz Fa,葡語Chifá),即花會。鄭觀應稱:“字花,一文錢可以猜買。”《鄭觀應集》下冊《致廣州兩粵廣仁善堂董事徐君樹堂書》,第400頁。
澳門公物會准黎才承充過路灣番攤並鴉煙生意
光緒六年(1880年2月10日─1881年1月29日)9月1日,澳門所設賭館,向由葡萄牙官吏收取使費,以充地方公用。定例每年投充1次,當眾開票,以價高者准承。現聞該處當道於19日在澳門酌定去取,香港葡國領事署連日由10點鐘代收承充書函,所有章程均可向署中詢問。聞此次有願出重價至洋14萬元者。蓋向年澳門賭館共12家,今則擬開16家,故費亦加增也。賭風之盛如此。《申報》1880年9月1日《賭風更盛》。
澳門所設賭館向葡萄牙官吏收取使費
同治十二年(1873年1月29日─1874年2月16日)8月5日,澳門番攤承充合同簽訂,這是目前所能見到的最早的澳門番攤承充合同。《承充澳門番攤攬頭生意章程》內容為中葡文合璧,左右對照。承充的華商為鄭耀、劉越犀、鐘超三人。條款的主要內容如下:1. 承充番攤合約章程以一年為期。計至1874年9月10日為滿期。承充規銀15萬元,由本年9月11日起。每月上期繳納規銀12500元,七二兌。2. 淮開攤館26間,不得多開。無論是否開足26間,依然照納規銀。如欲多開須稟明公物會憲。3. 由關閘至媽閣地方所有攤館生意均歸承充人。任由承充人在界內照上款開館多少。4. 午夜12點閉門。有私開罰銀50兩。5. 准開打牌館三間。6. 該承充三人有保險公司50份,每份500兩交出作按以為擔保規銀,另有香港商人擔保該三人遵照合同。簽名:鄭耀、劉越犀、鐘超,擔保人為和興李升。通過這一番攤承充合同檔案來看,番攤的開設地不包括氹仔,有開設打牌館以及開設時間的限制情形,這些內容都是以前未曾出現過的。AH/F/422, MIC: A0585. p. 1, 澳門歷史檔案館館藏檔案。鄭觀應:《澳門窩匪論》,最早發表在1872年的《申報》中稱:“其番攤之館則已有二百餘號也。”由檔案可見,僅准26間。很可能鄭氏是指賭館內的番攤賭台數目。
澳門番攤承充合同簽訂
時間: | 清後期(1845-1911年) |
約1890年 | |
關鍵字: | 餐飲業 |
旅館 | |
賭博 | |
賭場 | |
茶樓 | |
山水名茶 | |
招牌 | |
賭館 | |
百葉窗 |
發行商: | Graça & Co., Hongkong, China |
資料來源: | 利冠棉、林發欽:《19-20世紀明信片中的澳門》,澳門歷史教育學會,2008, 第209頁。精裝ISBN 978-99937-927-1-0;平裝ISBN 978-99937-927-0-3 |
藏品所有人: | 利冠棉 |
數位作品提供者: | 澳門歷史教育學會 |
權限範圍: | 利冠棉授權澳門基金會使用。如需使用有關資料,需徵得有關版權實體的同意。 |
系列: | 明信片中的澳門--澳門生活 |
語種: | 中文 |
英文 | |
葡文 | |
資料類型: | 圖片 |
明信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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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資料格式: | TIF, 1044x1632, 12.52MB |
登錄號碼: | p00073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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