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762年起,廣州外商在每年貿易季後(十月至翌年四月)需要到澳門住冬,但他們為何要到澳門越冬,他們又是怎樣來到澳門,讓我們從一名外商的記錄來了解這段歷史吧!
聚集在“行後關口”的快艇
圖1 1839年的廣州十三行(圖片來源:https://visualizingcultures.mit.edu/rise_fall_canton_04/gallery_places/pages/cwC_1839-40_E81458_AmGarden.htm)。
全廣州城的居民都知道,有一群“番鬼”(Fan Kwae)在黃埔附近的十三行,任何到過這裡的人都會大開眼界。
在黃埔的河岸上,有十三座商館林立,這些建築都別具異國風格,最具規模的新英國館(New English Factory)看起來就是一座非常正統的西式建築,建有一條列柱的長廊,而旁邊的荷蘭館(Dutch Factory)也有相似的設計。不過,對所有人來說,廣州十三行最注目的是商館掛上國旗,職員每日都把旗幟升起,這道風景成為外國商船抵達廣州時的標誌。在每年的貿易季,當一艘艘外國商船經珠江抵達廣州後,船隻會在十三行前的“行後關口”〔西人稱Jackass Point(牡驢尖)〕靠岸,之後乘客再登上黃埔。
然而,這天在“行後關口”的海岸上聚集了十多艘快艇(Chopboats),僕役和工人忙過不停地把一箱箱外國商人的行李搬運上船,外商和買辦也忙於打點“搬家”的事情。當通事(華人翻譯)收到粵海關發出的批准狀後,廣州的外商船隊就可隨時出發,前往澳門“住冬”……
“住冬”的歷史有達八十多年,可以說是廣州外商們的年度大事。
為何要往澳門住冬?
不過,這批住在廣州的外國商人為何要在澳門住冬呢?難道是因為廣州太寒冷要避寒,故像清朝皇帝那樣去行宮避暑嗎?
當然不是,這是清朝的命令,實際上是“一口通商”政策的延伸。
大家還記得在1757年(乾隆二十二年)實施“一口通商”嗎?按照命令,外國商人只允許在廣州經商,而不許再到浙江、福建等地做貿易。不過,外國商人不多喜歡這項命令,特別是英國東印度公司,他們好不容易找到關稅較低的浙海關,並轉到寧波做貿易,卻因為乾隆皇帝的命令而泡湯。不過,英國人並沒有放棄想法,商人洪任輝(James Flint)在1759年(乾隆二十四年)決定北上“告御狀”,投訴粵海關、廣州行商勒索,以及行商制度的種種弊病!
雖然洪任輝的狀書如願交到京城,乾隆皇帝也非常重視事件,馬上派欽差大臣到廣州審查,但事情的走向卻不如洪任輝所預想。在乾隆皇帝的眼中,他最關心是帝國的長久,而外夷是擾亂帝國的亂源之一。在他看來,英國人多次違反前往寧波的禁令,簡直就是無法無天!結果,乾隆皇帝不但沒有如願解除禁令,甚至進一步收緊措施。
圖2 兩廣總督李侍堯,他向乾隆皇帝提出防範夷人規條,包括外商禁止在廣州住冬。(圖片來源:Wikimedia Commons, https://commons.wikimedia.org/wiki/File:Li_Shiyao.jpg)。
在1759年(乾隆二十四年)12月,兩廣總督李侍堯提出五條防範夷人的規條,規定外國商人在貿易季後(九或十月)必須離開廣州返國,或是遷居到澳門,直到下次貿易季再臨(五或六月)1。
大家或許會問,為何一定選擇在澳門呢?葡萄牙人已經在澳門居住達三百年,再容納多一些夷人絲毫沒有問題;而更重要的是,清朝已經大大加強對澳門的管理,不但派駐澳門同知、香山知縣和香山縣丞,也在前山寨有駐軍防範,必要時更可使用“絕招”——封鎖澳門。因此,澳門在清朝眼中毫無疑問是外商住冬的理想地點2。
乾隆皇帝採納了李侍堯的建議。就這樣,廣州的外國商人自1762年開始在澳門住冬的“傳統”。
搬家前的各種準備
廣州與澳門的航程,跟從歐洲或美洲到中國的航程相比,簡直是小巫見大巫,但畢竟要在澳門生活長達半年時間,所以住冬相當於一年一度的大搬家,而且是兩次(一次從廣州到澳門,一次從澳門回廣州)。
圖3 美國商人亨特,他在中國生活長達四十年,著有《廣州蕃鬼錄》及《舊廣州雜記》。(圖片來源:https://visualizingcultures.mit.edu/rise_fall_canton_04/cw_gal_02_thumb.html)
到底有多大規模?美國商人亨特(William C. Hunter)曾經在中國生活長達四十年時間,可謂見證廣州貿易的興衰,而他為我們描述住冬的過程。
每年貿易季結束,大約在十月,外國商人和行商們就要為住冬作準備,行商協助辦理住冬的行政手續。在清朝的“一口通商”政策下,廣州的外商不能自由地尋找中國商人做生意,而是必須透過廣州官府批准的行商。不過,行商並非單純只是商人,在外國商人的眼中有如“教父”(Godfather)的存在,從聯絡官府、辦理關稅手續到衣食住行,行商們都要一手包辦。若果外國人搞出任何事端,行商們將會被廣州官員追究3。
在同一時間,外商可以收拾自己的行李,不但是自己的生活物品,他們也借此機會把貨物帶到澳門,包括茶葉、紙張、食物和餐具等,應有盡有。當然,各家商館也會把重要的帳簿和文件一併帶到澳門。不過,商館內也會留一些非常貴重但又無法帶走的物品,那就是白銀。這些白銀將交由行商保管,理論上是非常安全的,但也有立心不良的行商竊取這些白銀。
圖4 怡和行行主伍秉鑑,外商稱他為“伍浩官”(Howqua),是鴉片戰爭前最具勢力的行商。(圖片來源:https://visualizingcultures.mit.edu/rise_fall_canton_04/gallery_people/pages/cwPT_1830_howqua_chinnery.htm)。
在1794年,當英國東印度公司送走馬戛爾尼使團(Macartney Embassy)返回英國之後,公司按照慣例到澳門住冬,他們把34箱白銀交給行商盧觀恆,餘下60箱交給行商石中和,但公司返回廣州後,卻發現石中和私自挪用英國東印度公司的白銀,並發現他已經陷入破產的邊緣4。
遷移也不忘好食好住
住冬雖然只限外國商人,但外商不可能是單人行,照顧他們生活的僕役、買辦和廚師等也會隨船前往澳門,如果加上船艇的水手,這支住冬船隊有達15至20艘船、250至300人5。
在船隊正式出發前,亨特提到船隊會先做一些儀式:
“(出發)過不久就吃午飯,這是頭等豐富的午餐。開始是蟹肉湯,滿滿一大盤點心,霍奇森的淡色啤酒,極好的玫瑰酒和雪梨酒,加上番荔枝、香蕉及其他水果。”7
值得一提,住冬船隊還有一艘專門乘載乳牛的船隻,每天將會為各船的外商提供鮮奶8。在工業化生產和冷藏技術出現前,鮮奶可謂非常奢侈的飲料(當時巴氏殺菌法尚未發明),特別是早餐和飯後的飲茶時間,用一杯加奶的紅茶來迎接美好的一天,或為晚餐送上完美的句號。
雖然說住冬是清朝的官方規定,但亨特表示並不代表無法“逃避”。一些外商會以貨物尚未賣出,無法付清購買茶葉及貨物的款項,作為留在廣州的籍口,而官府也會“隻眼開隻眼閉”地無視,一整年留在廣州9。
等待下一個貿易季
經過數日的行程後,外商們將會在那座熟識的港口——澳門,開始為期半年的住冬。由於大批外國商人前往澳門生活,他們每年必須租借葡萄牙人的房屋,這筆租金成為葡萄牙人每年的重要收入。當然,一些外國商人還是在澳門興建自己的大宅,如英國商人比爾(Thomas Beale)大宅以收藏各種奇花異草和稀有雀鳥而聞名10。
回到澳門後,廣州外商將會回家與妻子團聚,畢竟外國婦女嚴禁進入廣州,這也難怪亨特的好友錢納利(George Chinnery)把廣州視作避妻的最後地點11。在這段住冬時間,外國商人自然少不了各種娛樂,例如舞會、茶會、晚宴、騎馬、演劇等。不過,進取的商人也不會把澳門的時光全用在度假上,他們也會與葡萄牙人或廣州行商談論生意。
圖5 一名在南灣房屋的迴廊看書的男人(圖片來源:https://visualizingcultures.mit.edu/rise_fall_canton_04/cw_gal_01_thumb.html)。
在南灣房屋多數建有一座迴廊,外商們閒時就坐在這條迴廊,觀望著南灣的海景,微風吹拂,鏡海帆影,他們在等待著熟悉的洋帆身影。當商船再次停泊在澳門附近時,就意味新的貿易季再臨,他們又回到廣州十三行。
周而復始,直到第一次鴉片戰爭後,“一口通商”結束,也結束了澳門“住冬”的歷史。
注釋:
1. 李侍堯的五條防範夷人的規條,包括嚴禁外商在廣州過冬(夷商在省住冬,應請永行禁止也)、外商在廣州居住時受寓居的行商管束和檢查(夷人到粵,宜令寓居行商管束稽查也)、嚴禁向外商借資和聘請漢人為役(借領外夷貲本,及僱倩漢人役使,並應查禁也)、嚴禁外商僱人傳遞信息(外夷僱人傳遞信息之積弊,宜請永除也),以及外國商船在停泊時受軍官監控和稽查(夷船收泊處所,應請酌撥營員彈壓稽查也)。參見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澳門基金會與暨南大學古籍研究所編:《明清時期澳門問題檔案文獻匯編(一)》,北京:人民出版社,1999,第336-340頁。
2. 范岱克(Paul A. Van Dyke)著、江瀅河與黃超譯:《廣州貿易:中國沿海的生活與事業》,北京: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18,第2-3頁。
3. William C. Hunter著、馮樹鐵譯:《西洋鏡看中國——阿兜仔在廣州》,台北:台灣書房出版有限公司,2010,第34頁。
4. 陳國棟:〈廣東行商石中和的破產——英國東印度公司檔案與清代奏摺〉,載《古今論衡》第24期,2013年6月,第65-82頁。
5. William C. Hunter著、馮樹鐵譯:《西洋鏡看中國》,第74頁。
6. William C. Hunter著、馮樹鐵譯:《西洋鏡看中國》,第74頁。
7. William C. Hunter著、馮樹鐵譯:《西洋鏡看中國》,第76頁。
8. William C. Hunter著、馮樹鐵譯:《西洋鏡看中國》,第74頁。
9. William C. Hunter著、馮樹鐵譯:《西洋鏡看中國》,第77頁。
10. William C. Hunter著、沈正邦譯:《舊中國雜記》,台北:台灣書房出版有限公司,2010,第78頁;金國平:〈澳門‘咇哋花園’主人之漢名及位置考〉,載《澳門學 探賾與匯知》,廣州:廣東人民出版社,2018,第197-212頁;王瑪莉著、周湘與廖偉傑譯:《華麗逸事——哈麗特.洛筆下的澳門》,澳門: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文化局,2019,第58頁。
11. William C. Hunter著、沈正邦譯:《舊中國雜記》,第266–268頁。
更新日期:2021/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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