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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ta de atualização: 2019/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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韋崧,廣東省香山縣人。澳門賭商。 韋崧與劉學詢是同鄉好友。1882年,韋崧擔任上海一家洋行的助理買辦,後到香港投資房地產。1885-1895年,他擔任滙豐銀行及大東電報局的買辦;1893年被委任為香港太平紳士。 1895年,澳門闈姓博彩進入第三屆承包經營期。劉學詢是第二屆承包人,但因拖欠承包款,被康有為等人舉報,弄得灰頭土臉。這一屆闈姓,韋崧的“宏豐公司”投得經營權。 宏豐公司是個空殼公司,韋崧表面上是老闆,幕後大股東是劉學詢。宏豐公司資本72萬兩,分為20股,劉學詢佔十股,擁有50%的股權,其餘七名股東中,三名“總理”各佔二股,四名“協理”各佔一股。該公司規模不大,股東卻不簡單。 其他六名股東中,香山縣人韋寶珊的地位顯赫,是首批英國華人留學生之一,香港著名的銀行家、商人及政治家,積極參與清末民初各大政治事件;1882年獲港英政府任命為“非官守太平紳士”,參與創立保良局、團防局等;1896-1917年擔任定例局(今立法局)非官守議員,是香港1842年開埠以來第四位擔任該局議員的華人。 劉渭川(國祥)也是香山縣人,1880年開始,劉渭川家族擔任沙宣洋行(沙遜洋行,E. D. Sassoon & Co.)買辦,他曾留學加拿大,1884-1893年擔任東華醫院總理,1891年入籍英國,被港英政府任命為太平紳士;1892年出任滙豐銀行買辦,香港衛生局、區域守望會成員。 盧九(華紹)是廣東新會人,生意涉及博彩業、豬肉生意、房地產業等;長期控制澳門博彩業,成為賭王;不僅參股劉學詢的宏豐公司,經營廣東的闈姓博彩,涉足番攤、白鴿票(小闈姓)、山票、仁慈堂彩票等,並且獨資承包廣東的小闈姓。 這些股東加盟,為宏豐公司帶來巨大的政治和經濟資源。公司日常資金運作,經常借助於這些股東關係,得到相關洋行、銀行的支持。如韋崧和劉渭川從台灣銀行香港分行為宏豐公司貸款四萬元。另一股東Ma Fat-ting從自己佔股份的Lai-hing銀號,給宏豐公司貸款31萬元。這些股東利用自己在洋行和銀行中的廣泛人脈,將華商在日本或東南亞經營商號所發行的“匯票”,轉給滙豐銀行,為宏豐公司籌措資金。 創辦宏豐公司時,劉學詢將一部分自己的房地產地契存於公司中,價值約50萬元。此舉,應當是為證明宏豐公司的資產實力和資信證明,但負責具體經營的劉渭川,卻將這些房契抵押給滙豐銀行貸款,日後引發一連串的跨境官司。 1900年1月27日,到任幾天的李鴻章,經清廷批准,全面放開廣東的賭博行業,以廣開財源,籌集包括打黑在內的經費。除公開經營闈姓賭博外,山票、鋪票、番攤、彩票、小闈姓等賭徒們喜歡的地下博彩,全部合法化,由政府發放執照,招標經營。4月23日,成立商務局,劉學詢被任命為局長。而宏豐公司除已承包經營的闈姓外,還承包山票、鋪票的經營。[1] [1]雪珥:《賭王“兄弟連”》,載“體壇網",2012年10月20日,http://news.titan24.com/wanxiang/2011-05-24/139903.html。
韋崧
范潔朋,廣東南海(今屬佛山市南海區)人。早期同盟會會員、澳門富商、慈善家。 潔朋參與討伐龍濟光與陳炯明之役,擔任廣東省長公署和滇軍總司令部諮議。1922年後從事工商實業,定居澳門。他所辦企業分佈粵港澳三地,最大型的有亞通織造廠和澳門置業公司。[1] 1892年,澳門鏡湖醫院董事會根據富商曹有等人提議和捐贈,分別在澳門各區的連勝街、賣草地、新埗頭、水坑尾、新橋等處,分別設立五所義塾,統稱“鏡湖義塾”,成為澳門第一所免費學校;1912年起,改為七年學制,更名為“鏡湖小學”;1924年在下環街區開設鏡湖小學分校;1948年與澳門平民免費小學合併,改稱“鏡湖平民聯合小學”;曹子基、何賓岩、潔朋、徐偉卿等人歷任該校校長,都由鏡湖醫院董事推選。[2] 潔朋是澳門賭界的前輩,嗜好賽馬,成為澳門臨時馬會的會董、馬主。當時,馬主一般並不擁有馬,馬是葡籍騎兵的軍馬,臨賽前充當賽馬,由社會名流投買,就成為馬匹的臨時主人。潔朋每逢賽馬都要做一回馬主,又熱衷馬會慈善,1915年廣東大水災,港澳華人同胞在澳門黑沙環臨時馬場舉行馬會義賽、粵劇義演等活動,他十多天沒做生意,捐了不少義款。 1930年,商人盧九聯合潔朋、何土等人組成“豪興公司”,在廣東銀行行長霍芝庭和香港康年銀行創辦人李聲炬的支持下,投得澳門賭場的經營權。由於沒有其他賭場競爭,豪興生意不錯,為吸引更多香港人來澳門賭錢,賭場內水果、食物、香煙等全部免費奉上。 1933年,豪興斥資購入奧地利一艘驅逐艦,改裝成客輪行駛港澳之間,航程時間縮短為2.5小時,船隻行走較穩定。這使前往澳門的港客逐漸增多。澳門的專營賭博業從此走上正軌。 1930年的一天,潔朋提出建議,上海賭博非常興旺,賭式多,賭徒眾,有不少南方沒有的花樣。如引進過來,就會吸引更多的香港人來澳門賭錢。 盧九否定了潔朋的建議,潔朋覺得盧九思想十分守舊,他跟盧九談過幾次,盧九就是不同意做上海人的“跟屁蟲”。他不理盧九的想法,以個人的身份前往上海。 上海賭場使潔朋大開眼界,賭場規模遠大於澳門,很多西洋賭式。上海賽馬場有三個,賽狗場也有三個。澳門不是搞賽馬的地方,香港賽馬存在一天,澳門黑沙環跑馬場只能做配角。 潔朋認為澳門可以開辦賽狗博彩,一是香港沒有,二是無需佔用大塊土地。上海第一個跑狗場叫明園,1928年英商麥邊創辦,成為上海熱門賽事。賽事在每週三、六、日三晚舉行,分平地賽和跳欄賽;彩票有“獨贏”、“位置”、“搖珠彩票”三種,公司每晚從門票、彩票抽取的佣金,收入七八千元。 同年7月底,英國紳士伊文思創立申園賽狗場。申園是明園的翻版,只是時間錯開,每週一、四晚上開賽。開賽前請來英租界的蘇格蘭軍樂隊演奏助興。申園的賽狗較明園少,收入稍遜。同年12月底,逸園賽狗場開辦。賽場看台非常氣派豪華,附設跳舞廳、酒吧間、餐廳及摔跤、拳擊台。發起人有上海萬國儲金會董事長司比門、青幫頭子黃金榮、杜月笙等,司比門任逸園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按照三個“狗園”的協議,逸園賽事定在週二、五的晚上,周日下午逸園增設特別賽。 逸園的出現,使明園、申園每況愈下。1931年初秋,潔朋上明園、申園觀摩,發現看台上稀稀落落。他與公司頭面人士接觸,他們說逸園洋經理拉上上海灘的大流氓做後盾,為所欲為,破壞行規,唆使“小癟三”進場搗亂。這樣下去,只有關閉。 范潔朋馬上回到澳門,先跟盧九商量。盧九說,你去上海掛帥辦賽狗,我坐陣豪興;你在豪興的股份不動,賽狗會若籌資有困難,我參一股。 盧九的爽快和豁達,令潔朋覺得自己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他馬上求見澳葡府的要員,立即得到包括阿爾‧巴爾博托總督在內等要員的支持,以優惠的價格批出望廈山以西的新填海地。潔朋佔的股權較大,盧九居次,另外還有數個賭商參股。按明園的規模作預算,估計需要50萬元。工程分幾期進行,股東屆時按股份注資。潔朋安排下屬暫建簡易跑狗場,兩次赴宴上海。 潔朋買來一批澳洲“格力”狗388隻,按廣東人習慣,圖個好意頭。他擔任“澳門賽狗會”主席兼經理,狗會董包括股東、澳門政要和社會名流。正好有一支美國女子樂隊來遠東的軍事基地勞軍,潔朋通過關係,請她們來澳門旅遊觀光。 1932年元旦過後,澳門首屆賽狗會開幕,場地雖簡陋,但場面隆重。開幕之前,24位美國漂亮女郎身著禮服在澳門街上吹吹打打,弄得街知巷聞。開幕式邀請到澳督等政要,盧九和社會名流分別坐在澳督兩側的貴賓包廂,潔朋忙得不可開交。但之後的賽事,一場比一場冷清。澳門人口太少,賽狗本來就不是葡萄牙人的傳統娛樂節目,而廣東華人也不喜歡這種洋玩意,只熱衷於中式賭博。潔朋為求收支平衡,把門票定為一元,一元錢在當時相當於一個小廝半個月的薪水,對一般收入的葡人來說,也是高消費。昂貴的票價弄得賽狗會無人問津。潔朋期望二期工程完工後,扭轉頹勢,結果只是有所改觀,賽狗會仍然虧損厲害。 當潔朋邀請股東董事討論三期工程時,盧九建議他趁早結束賽狗生意,1933年,澳門賽狗會停辦。潔朋把賽狗會賣給英商嘉道理家族,之後賽狗會幾次易手,1938年銷聲匿跡。 1935年,豪興出現了危機。霍芝庭和傅老榕等在深圳另立門戶,開設了一間賭場,由於交通較澳門方便,省港兩地賭客紛紛湧向深圳,澳門賭場生意門庭冷落,開始虧本,走下坡路。1937年,“豪興”的本錢虧盡。[3] 1931年11月27日,潔朋和李際唐、高可寧、畢侶儉等發起成立的“澳門籌賑兵災慈善會”,成為澳門最早成立的有影響的救亡賑難團體。慈善會成立後,召集澳門各個行業,如疋頭行、理髮行、番攤行、鮮魚行、火柴廠、戲院等商討向國內抗日將士捐輸事宜。[4]潔朋被選為主席,帶頭捐出六千餘元,募集了十萬元,為抗日救國作出重要的貢獻。 1936年,國大選舉,潔朋被選為澳門華僑區監督,成為澳門華人領袖。在香港擔任出口炮竹商會主席、香港華商總會值理。對社會慈善、公益、教育事業多有支持襄助。潔朋擔任澳門商會主席、鏡湖醫院主席、同善堂值理、鏡湖學校校長、望德女中校董、聖羅撒女中校董等職。 范潔朋後來的情況不詳。 [1].《港澳大百科全書》編委會:《港澳大百科全書》,廣州:花城出版社,1993,第807頁。 [2].《港澳大百科全書》編委會:《港澳大百科全書》,廣州:花城出版社,1993,第751頁。 [3].《〈賭城往事之澳門風雲〉:賭王紛爭》,載“當當網",2013年9月12日,http://read.dangdang.com/content_747751?ref=read-3-C&book_id=3658。 [4].婁勝華:《轉型時期澳門社團研究:多元社會中法團主義體制解析》,廣州:廣東人民出版社,2004,第68頁。
范潔朋,1880-
胡袞臣,晚清澳門賭商。 1847年,澳葡首次專營承充開賭生意。胡袞臣不僅經營鴉片生意,與盧九控制氹仔專營權,而且經營豬肉生意,開設賣豬肉公司。 胡袞臣和何桂、馮成、何連旺、盧九與澳門公物會簽訂的鴉片、番攤合同,經營賭館生意。[1] 當時,澳葡政府把澳門與氹仔的澳門娛樂城生意分開競投,主要是為了增加博彩的稅收。澳門半島與氹仔、路環的人口有相當大的差別,在人口較多的澳門半島開番攤賭檔,生意要比兩個離島好,競投條件也有區別。 1882年2月22日,澳門公物會書記亞宋生奉命發出一項通知,宣佈招人承充氹仔番攤鴉片膏生意,以一年為期,但訂明:如出價至高,不合大憲意者,不准其承充亦得。如有欲投者,必須先交出銀400大元,存入公物會庫房,方准其開聲投價。倘係投得者,必須交出擔保銀1200元,以為擔保遵守合同。 這次公開競投的結果,盧九、胡袞臣等三人中標,獲得承充氹仔番攤並鴉片煙生意的專利權一年。承充條件:一是一年為限期,只限在氹仔村。二是規銀一年8800元,每月上期交納;如過期則每年每百元罰銀八元。三是承充人自己或其允許之人,方能經營。四是准許在氹仔埠海面設四隻番攤船。該合同嚴格限制番攤與鴉片的營業範圍,不能超出氹仔,但允許賭商在氹仔附近海面開設賭船,在船上開賭。[2] 同年4月15日的《批准盧九與胡袞臣承充氹仔番攤鴉片告示》——該承充氹仔煙賭專營生意的章程,共有12條款,第12條款明文規定:“准在氹仔埠海面設船四隻開番攤枱賭,並嚴禁由澳門帶熟鴉片煙膏往氹仔發賣。” 1885年5月,胡袞臣與盧九繼續承充氹仔番攤生意,擔保人為味哪哖呶‧先嗱‧飛難地,承充規銀為9320元,以一年為期。 1882年4月,以胡袞臣和馮成、何桂、陳六、何德昌、黎才、林含蓮、盧九、何連旺等為首一眾商人,承充專營生意的華商聯名,向澳門總督察控華政衙門“緣商等如遇有人違規承充合同條款,即行察控華政衙門,惟該官屢次阻礙承充之益等情”,為此,眾華商請求嚴查違犯承充合同者,華政衙門對此應嚴加處置,“商等深知大人可能傷令將商等與貴公物會所立各合同之各款而行,是以特為聯察,伏乞設例防備,庶免商等再加受虧可也”。 1883年4月,胡袞臣與盧九以年繳規銀12300元承充澳門賣豬肉生意,以一年為期。合同期滿後,連續二次續期,直至1886年3月。其中,1884-885年,承充規銀為21200元,1885-1886年,承充規銀為19550元。 胡袞臣與馮成(鳳韶)交好。1882年馮成去世時,他的三個兒子尚小。胡袞臣和何桂等代馮家管理生意。[1] [1]林廣志:《晚清時期澳門華商與華人社會研究》,廣州:暨南大學博士論文,2006,第174-176頁。 [2]《澳葡政府把澳門娛樂城生意分開競投》,載“娛樂城"網,2013年11月1日,http://003.cc/article/?740.htm。
胡袞臣
崔霖,又名崔培生。澳門富商。[1] 清光緒三十一年(1905)六月二十三日,崔霖向澳門國課衙門訂立合同,承批花王堂坊空地第一、二、屋、六、七等號數段。後因崔霖不遵守合同,澳門國課衙門將該批地合同批銷作廢。崔霖於光緒三十一年七月初五交存西洋銀行之擔保銀亦一併充公,歸國課衙門。[2] 清宣統三年(1911),崔霖經營生意失敗,將其擁有物業變賣抵債。包括:北便街第42號屋,內有花園1座,掛號第24B部第53頁後幅第6383號,底銀2000元。北便街第26、28、30、32、34、36、38等號屋的空地,每段每年納地租銀1元,掛號第24B部第6384-6390號,每段底銀20元,或共底銀140元。樹根里第10、12、14等號屋的空地,每段每年納地租銀1元,掛號第24B部第6391、6392、6393號、每段底銀20元,或共底銀60元。蟻巷第24號屋空地,每段每年納地租1元,掛號第24B部第6394、6395號,每段底銀20元,或共底銀40元。汛地河邊村第2、4、6、8、10、12、14、16、18、20等號屋的空地,每段每年納地租銀14等號屋的一半,掛號第14B部第3029號,每該屋的一半底銀200元,或共底銀400元。白灰街第27號B,該屋二樓憲門二度,掛號第24B部第103頁第6650號,底銀432元。白灰街第27號C,掛號第24B部第6651號,底銀432元。白頭新街第42B,掛號第24B部第6352號,底銀432元。白頭新街第42B,頭新第24B部第6653號,底銀432元。馬大臣街第12號屋,掛號第18B部第127頁第3643號,底銀500元。白灰街空地一段,九十六勿及廿四仙點丁方,掛號第23B部第5609號,底銀30元。白灰街空地一段,一百一十二勿七十五仙點丁方,掛號第23B部第5610號,底銀40元。羅憲新街空地一段,五十一勿丁方,掛號第23B部第5618號,底銀20元。亞婆井街第16、18等號屋,掛號第24B部第6246、6247號,每間底銀300元,共底銀600元。田一段,舊在羅利老馬路東便,該田一百三十九個丁方勿,掛號第24B部第102頁第6643號,底銀13.9元。空地一段,東向羅利老馬路,南向東望洋街尾,二百七十一丁方勿,掛號第24號B部第102頁第6644號。空地一段,東羅利老馬路,北向東望洋街尾,一百一十二丁方勿,掛號第24B部第6645號,底銀11.2元。空地一段,北向羅利老馬路,附近第十號益多咩,三千九百六十七勿四十二仙點丁方,掛號第24B部第6655號,底銀396.7元。白灰街空地一段,五十勿四十仙點丁方,掛號第23B部第5608號,底銀5元。[3] [1].林廣志:《晚清時期澳門華商與華人社會研究》,廣州:暨南大學博士論文,2006,第142頁。 [2].湯開建、吳志良主編:《澳門憲報中文資料輯錄(1850-1911)》,澳門:澳門基金會,2002,第569頁。 [3].湯開建、吳志良主編:《澳門憲報中文資料輯錄(1850-1911)》,澳門:澳門基金會,2002,第554-555頁。
崔霖
蕭瀛洲,又名蕭登,葡人稱為“亞登”,廣東省香山縣人。清末民初澳門著名賭商、澳門華人領袖。[1] 父親蕭五,母親楊氏。[2]1898年,蕭瀛洲加入葡籍。 1903年7月,蕭瀛洲承充澳門白鴿票生意,五年為期。1905年11月,他與盧廉若、崔壽宸合作,承充澳門半島、氹仔、過路灣(今路環)闈姓生意,五年為期,每年繳承充規銀62000元。1906年6月,他與盧九合作,承充澳門半島、氹仔、過路灣(今路環)白鴿票、山票生意,五年為期,每年繳承充規銀162900元。 1907年3月,蕭瀛洲與孔詠裳、黃大經、盧廉若合作,承充澳門半島、氹仔、過路灣(今路環)一期闈姓生意,每月繳規銀5167元。同年,他與盧光裕合作,承充澳門番攤生意,五年為期,每年繳規銀450000元。蕭瀛洲經營白鴿票、闈姓、番攤等賭博項目,經營時間十年以上。同時,他與林蓮等華商創辦時豐銀號。1896-1903年,他與各個股東合作七年。1909年,他投資創辦寶裕銀號,並擔任司事。 1909年5月,澳葡政府將鴉片經營權收回,由政府統一經營,同時委託蕭瀛洲代理。此次,他代理煮賣鴉片,時間不長,至同年7月22日。當時,因他不依時將鴉片存項呈交,澳葡政府庫務司催逼甚急。 1910年8月,澳門鴉片專營權重新出投,以三年為期。蕭瀛洲與李世桂以139500元報價,結果不敵吳廣、馬池龍,後者以148750元競得。[1]1911年,蕭瀛洲以德成公司名義向澳門政府承投澳門番攤總公司。由於經營有術,頗有發展,成為各攤館之首。 1911年,澳門納公鈔至多之人,在30人中,他以納業鈔1367.4元、息鈔12.24元,共1379.64元,名列榜首。[2] 蕭瀛洲與人合股組建澳門時豐銀號、三記號,承批土地構築物業。經商之餘,他積極參與澳門時事政務及華人事務,是澳門最早期慈善機構同善堂創辦人之一。 1903年,蕭瀛洲出任澳葡政府業鈔公會副會員;1905年出任澳葡政府業鈔公會會員等職;1909、1910年以寶裕銀號司事“未掛號商人”身份,成為當年度澳門理商局局紳候選人。 1909年5月,蕭瀛洲等20多人代表澳門華商,出席在議事亭大堂召開的中葡政商各界會議,此次會議鑒於中葡勘界及香洲開埠對澳門構成的影響,與會者著重討論改良澳門治理政策問題,“華商薛棠、蕭瀛洲等則演說前三十年澳門興盛,近三十年之衰敗”。 會議再次提出華人設立商會問題,從而蕭瀛洲初步奠定華商領袖的地位。[1]1911年,署理澳督馬揸度(Á1varo de Melo Machado)宣佈成立慶祝葡萄牙民主革命成功周年的“總辦盛典大公會”,蕭瀛洲被推定為副會長,兼負責“辦理華人公眾禮節”第一分會會長,成為所有任職華商中地位最高者。[2] 1912年4月,孫中山辭去中華民國臨時大總統。5月下旬,他回到闊別17年的家鄉香山,順道訪問澳門三天。他先往蕭瀛洲府第(今澳門百老匯大廈),下榻盧園春草堂,與園主盧廉若等人合照,會見澳門各界人士。[3] 蕭瀛洲一直是革命黨人採購洋軍火發動武裝起義的負責人之一,惠州起義、廣州起義等大部分槍支彈藥,都是他出錢出力購買。他給港澳同盟會首領謝英伯“藥商兼賭商經紀”身份和金錢,以便他在兩地活動。他出資幫助澳門同盟會員、疍家人梁鏡清開魚欄和攤館,掩護採購和走私軍火。[4] 1912年12月14日,澳門華商組織獲葡萄牙政府批准立案,名為“澳門商會”。1913年1月8日,該商會正式成立,蕭瀛洲擔任第一屆總理。[1]1930年,以他為首組建的“澳門番攤總公司”專營番攤承充到期,他擔任澳門華商總會主席兼鏡湖慈善會值理,因身體欠佳,決定退出賭壇,之後退出商場。[5] 他愛好古玩、珠寶鑽翠,清末在澳門、香港、上海、北京等地,收買不少古瓷和翠鑽等古物,收藏有宋鈞窯、汝窯瓷器和明清官窯瓷器等。他的長女與上海新惠人梁培(字植之)結婚。梁培青年時留學法國,回國後在上海寓居。受岳父的影響,梁培也喜愛收藏古玩。[6] 民初時期,澳門賣草地街巷口的“勝記”,憑“絲苗白粥”和“勝利牛脷酥”出類拔萃。老闆蕭姚氏是蕭瀛洲族侄媳婦。她原是蕭瀛洲家中廚婦,長得漂亮,擅長烹飪,被蕭瀛洲堂侄娶為妻子。據說勝記生意紅火,與蕭瀛洲關係很大——勝利牛脷酥的“神奇翻勝”功效,就是蕭氏旗下的賭場散佈出來的。[7] 澳門十月初五街12號有間金風燒臘棧極為有名,出品金銀膶(肝)尤其矜貴,豬膶甘香起砂又細膩無筋,肥豬肉如冰似玉,鮮爽不膩,肉香中帶出酒香。金風棧的創店老闆黃元鑫是新寧(今台山市)人,從小跟師傅學廚,廚藝不出色,卻學到著名的新寧臘味製作技藝。後黃元鑫來到澳門謀生,輾轉進入蕭瀛洲、盧廉若等經營的澳門番攤總公司當廚師,盧廉若大為讚賞黃元鑫製作的臘味,就叫他到盧園專門製作臘味。 黃元鑫嗜賭,欠下不少賭債。蕭瀛洲暗中將他的賭債全部承攬下來,又暗中唆使黃元鑫辭工,出來幫自己搞臘味作坊,以抵償賭債。於是,十月初五街金風棧創立。幾年後,金風棧臘味創出口碑,生意大好,黃元鑫欠蕭瀛洲的債還清了。之後兩人合股經營金風燒臘棧,蕭瀛洲佔大股,但一切經營全交黃元鑫管理。 1917年金風燒臘棧停業。因黃元鑫見賭心喜,舊癮發作,無心做臘味生意,多次央求蕭瀛洲給他打理一間攤館。蕭瀛洲細算後答應了,他將金風燒臘棧的三層樓作坊店鋪物業,改作金風攤館,交由黃元鑫打理,分紅提成,賭館收入比臘味生意要多。 30年代,蕭瀛洲等大賭商去世。黃元鑫受到高可寧等排擠,金風攤館不得不將結業。十月初五街12號整幢樓又改回經營金風燒臘棧生意,黃元鑫當時是業主兼老闆,親力親為,使金風臘味再度聲名鵲起。[8] 教育家蕭悔塵畢業後,經奔走募捐得款30多萬美元,回到香山覓址籌建醫院。當時得到蕭瀛洲後人支持,自願割讓水關街的“蘭陵別墅”,使院址擴大。1922年,蕭悔塵把醫院建成,定名為“僑立醫院”,成為當時珠江三角洲一流的醫院。[9] [1]林廣志:《晚清時期澳門華商與華人社會研究》,廣州:暨南大學博士論文,2006,第180-181頁。 [2]婁勝華:《轉型時期澳門社團研究:多元社會中法團主義體制解析》,廣州:廣東人民出版社,2004,第270頁。 [3]鄧開頌、謝後和:《澳門歷史與社會發展》,珠海:珠海出版社,1999,第129頁。 [4]金英傑:《靈芝藥房秘密搞革命》,載《新報》,2012年12月1日,http://www.hkdailynews.com.hk/macau.php?id=192090。 [5]《新中央酒店僭建開賭》,載《新報》,2013年8月11日,http://www.hkdailynews.com.hk/macau.php?id=257427。 [6]陳重遠:《鑒賞述往事》,北京:北京出版社,1999,第296頁。 [7]金英傑:《勝利牛脷酥民初領風騷》,載《新報》,2013年6月1日,http://www.hkdailynews.com.hk/macau.php?id=202765。 [8]金英傑:《金風棧燒臘滋味一世紀》,載《新報》,2013年2月12日,http://www.hkdailynews.com.hk/macau.php?id=214749。 [9]趙榮芳:《拓展中山教育事業的蕭悔塵》,載《中山文史》(第22期),中山:中山政協,1991,第80-82頁。
蕭瀛洲
柯六,又稱柯翼堂、柯遷善堂。晚清澳門著名富商。 柯六經營賭博生意,作為恆和公司的股東和司事,承充包售仁慈堂彩票。恆和公司由柯六和盧九、盧光裕三人合作開辦,並稱三大股東。1897年9月17日、1897年9月24日、1901年11月16日,柯六和盧九叔侄簽訂合同,共同以恆和公司名義承充包售仁慈堂彩票,承充為期十年,從1897年12月至1907年10月。 1909年1月,盧九已去世,恆和公司內部爆發矛盾。柯六將盧光裕告到按察司,指控盧光裕“計數不清”。被告盧光裕“在公司司事多年,所有公司所得每百元票價12元之利益及中票不到收銀之遺彩,都由他一手收存,至今未將公司所得之利計數清楚,十年來,也未有聲明將公司所得之利存在何處、作為何用等情況。” 根據柯六的指控,盧九、盧光裕叔侄可能在恆和公司的數目方面做了手腳。柯六提出起訴時,盧光裕躲起來了,不知其藏身何處。不久,盧光裕身故,這樁官司不了了之。 柯六無奈,只好在1909年11月20日,宣佈將恆和公司解散。如柯六所稱,恆和公司帳目不清,他似乎沒從恆和公司賺多少錢,但他相當富有。當時他是華人大業主,擁有物業不少,包括火船頭街五間、蓬萊新街五間、夜呣巷一間、快艇頭街一間等13間屋鋪。柯的物業多為樓房,如蓬萊新街11號屋。該屋北向該街第13號屋,側邊南向該街第九號屋,側邊東向該街,西向火船頭街,屋後一層,樓下可作鋪店,樓下大窗門一度,樓下門口一個,門牌第11號。 1909至1910年,柯六都是澳門納公鈔最多之人。 父親柯起生育兒子八個或以上,柯六是柯起與洪氏所生。柯起第三任妻子林氏,生子柯亦池,又名柯天養。柯起八子柯天鵬,因胡作非為,貽累產業,被前臬憲判伊無權管理產業限期五年,1908年8月8日才解除限制。[1] 清末,一眾華商大亨仰慕廣州西關風情,在中區大堂巷、白馬行、大井頭、天神巷一帶,興建“西關大屋式中式宅院”,形成澳門歷史上僅見的“高級中式住宅區”。 柯六曾在他的白馬行大宅“柯傳善堂”內,主持一個廣州西關“劉園”式的高貴私家賭場。柯六在廣州萬福路恆和公司分號長駐,經常邀請省城官商下澳門小住,為他所設的“柯傳善堂”的賭場拉客。[2] [1]林廣志:《晚清時期澳門華商與華人社會研究》,廣州:暨南大學博士論文,2006,第141頁。 [2]金英傑:《柯傳善堂款客學西關》,載《新報》,2013年6月24日,http://www.hkdailynews.com.hk/macau.php?id=164898。
柯六,1856-
盧光裕,字聖珍,號舜渠,諱光裕,廣東省新會潮蓮鄉(今屬江門市蓬江區潮連街盧鞭村)人。澳門富商。盧九的長兄盧華錦第三子。[1] 盧光裕少年老成,勇作敢為,深得叔叔盧九所器重,待之如子。他經營商業,逐步致富。盧光裕與堂兄盧廉若多次承充澳門闈姓生意。1899年,他和盧廉若、葡人伯爵‧飛難地合作,承充澳門闈姓。1901年,內地義和團運動興起,恩科奉旨延遲,以致所收銀票,全部退回。 1886-1896年,盧九與林西、何連旺連續三屆承充澳門番攤生意,擔保人是亞納伯爵妻子晏拿爹厘士‧飛難地,每年上交規銀升為150000元。新合同是舊合同期滿後延期。 1897年7月28日,各股東與新三記公所簽訂合同,經營澳門闈姓生意。該項生意分成300股,每股1000元,李升佔80股,盧光裕佔17股,何連旺佔40股,尤勉之佔30股,盧九佔43股,Lu-Lau-Shan和盧廉若佔60股,飛難地妻子(Anna Thereza Ferreira)佔30股。盧氏家族共佔120股,控制著新三記公所和此項生意。 1897年,盧光裕、盧九與另一名賭商柯六合作創立恆和公司,承充包售仁慈堂彩票,合作經營十年。盧光裕擔任該公司司事,“盧光裕做該公司司事多年,所有公司所得每百元票價一十二元之利益及中票不到收銀之遺彩,均由其一手收存”;寶行銀號是盧九一手創建的最重要的家族企業之一,1905年初,盧九委任盧光裕為該銀號司事,掌管銀號日常事務。可見盧九對盧光裕的倚重。[2] 1906年1月,盧光裕和盧廉若成為澳門業鈔公會副會員。 1907年3月,盧光裕與蕭登合作,承批位於馬蛟石炮台相連之山腳一塊空地。 1909年1月2日,盧光裕被柯六控告,暴露經營仁慈堂彩票的內幕。恆和公司三大股東,盧家佔了兩個,而且盧光裕長期擔任公司司事。但盧光裕已去世,該案不了了之。 同年11月20日,柯六登報請求將恆和公司解散。[1] 盧光裕是澳門第一批的住宅電話使用者。[3] 盧光裕在商業上獲得成功後,通過捐錢做官。前清時為候選道,賞戴花翎,誥授中憲大夫。盧光裕去世時,女兒盧梅君14歲,妻子侯氏是女兒代理人。妾秦氏,兒女盧亞蘇、盧芳姑不到14歲,秦氏是兒女的代理人。妾伊氏,女兒盧波詳不到14歲,伊氏是女兒的代理人,都不在澳門。 [1]林廣志:《晚清時期澳門華商與華人社會研究》,廣州:暨南大學博士論文,2006,第162-173頁。 [2]林廣志:《盧九家族研究》,北京: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13,第28-29頁。 [3]程惕潔:《澳門人文社會科學研究文選‧社會卷》,北京: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09,第185頁。
盧光裕,-1908
潘禮臣,又名潘三益堂。澳門富商。 潘禮臣早年投資金融業,成為著名的泰和銀店股東之一。[1]他參與投資炮竹生意[2],又在沙梨頭設復和隆繅絲廠,採用“內用水氣機器”。 清光緒八年(1882),澳門有四家機械繅絲廠設立,除潘禮臣一家外,還有葡籍華商曹有設廠在白馬行街,葡籍華商馮成設廠在蒲魚地,兩家都“用火器機器轉動而為者”,另外一家是在花園馬路的華商何連旺的粵和昌繅絲廠。[3] 光緒八年(1882),馮成去世。馮成生前的“十友”,即何桂(老桂)、陳六、羅澄波、胡袞臣、潘禮臣及馮成弟弟馮覺芬代何家管理生意。[4] 之後,潘禮臣和馮成的兩個兒子共同擁有澳門大街46號泰和銀店,該銀店於光緒三十四年(1908)三月倒閉。[1] 光緒三十四年(1908)三月十四日,經澳門按察司兼理商局判定,澳門大街46號泰和銀店並股東潘三益堂即潘禮臣、馮蘿川、馮寶川(馮成之子)、關澄川、李蘭桂堂、盧焯之(盧九、已故)、蔡裕堂(已故)、張鴻景堂(已故)等准作倒盤辦理。[5] 清宣統三年(1911)四月七日,恆和公司股東及司事柯六控告大街泰和銀店東主及司事潘禮臣欠49106.46元及利息。之後,華商趙立夫、梁耀垣、盧直南、李業許、文凌州、周端甫、周繼英亦相繼控告潘禮臣虧欠帳目。而潘禮臣早於光緒三十四年(1908)從澳門出外埠,所有其名下之產業移交李業許管理,李業許並代潘禮臣出資修整太平輪船。[6] [1]林廣志:《晚清時期澳門華商與華人社會研究》,廣州:暨南大學博士論文,2006,第174-176頁。 [2]林廣志:《晚清時期澳門華商與華人社會研究》,廣州:暨南大學博士論文,2006,第139頁。 [3]查燦長:《轉型、變項與傳播澳門早期現代化研究鴉片戰爭至1945年》,廣州:廣東人民出版社,2006,第179頁。 [4]馬光:《論近代澳門鴉片專營、貿易與禁煙問題(一)》,載“碧雲飄鶴"網,2013年1月20日,http://www.maguang.net/archives/116。 [5]吳志良、湯開建、金國平主編:《澳門編年史》(第四卷‧清後期1845-1911),廣州:廣東人民出版社,2009,第2153頁。 [6]吳志良、湯開建、金國平主編:《澳門編年史》(第四卷‧清後期1845-1911),廣州:廣東人民出版社,2009,第2199頁。
潘禮臣
人物: | 何老桂,-1888 |
時間: | 清後期(1845-1911年) |
1888年 | |
關鍵字: | 晚清澳門華商 |
賭商 | |
慈善公益 | |
華人宗族 | |
澳門公鈔會 | |
闈姓 |
資料來源: | 黎細玲編︰《香山人物傳略1》,中國文史出版社,2014年,第533-534頁。ISBN978-7-5034-5235-2 |
語種: | 中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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