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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次比賽屬“年度中國歷史人物選舉2024”之第二部分,參加者需以上述選舉之當選者霍去病的生平、改革事跡、文學作品等為主題,完成專題研習報告並上傳至“澳門記憶”文史網以參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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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歸二十五載有獎問答遊戲的得獎結果出爐!每位得獎者可獲 “中西合璧古地圖” 澳門通雙卡套組。澳門記憶團隊已透過得獎者註冊會員時登記之流動電話號碼,以短訊形式發送得獎通知,再次感謝會員們的支持和參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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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記憶”文史網特別推出“從澳門記憶看澳門回歸25載”圖片展,以九部份串連特區成立至今,在國家政策支持下,澳門城市建設、社會制度、人文情懷和文化傳承等領域的變遷,縱觀小城25年來的發展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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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基金會舉辦以“心繫澳門、拓展未來”為主題的網上展覽,回顧四十年的發展歷程。展覽通過展示珍貴圖片及訪談,細訴基金會在人才培養、社會服務、文化藝術、學術研究、科技創新和對外交流等領域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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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年今日
歷史上的
1615

萬曆四十三年(1615年1月29日─1616年2月16日)3月27日,菲利浦三世再次致信葡印總督稱:朕委託你任命澳門兵頭兼王室大法官一事,不論中國及日本巡航首領是否在澳門都必須履行,也不隸屬於他們任何人。而在航行貿易方面,你不要干預,由巡航首領自由進行。Documentos Rernetidos da India ou Livros das Monções, Vol.3, p.336.

1674

康熙十三年(1674年2月6日-1675年1月25日)3月27日,方濟各會中國教區會長文度辣神父在澳門寫信給在馬尼拉的塞巴斯蒂昂·羅德里格斯(Sebastião Rodrigues)神父稱:“艾腦爵神父和方濟各會傳教士、聖家辣修道院的修女一起,堅守貧困,堅持醫療工作。我要不是有病在身,也想和他們一起參加救助工作;因為這裡的醫生醫療方法極不科學。”。Manuel Teixeira, Macau e n Sua Diocese, Vol. 3, p. 495.

1715

康熙五十四年(1715年2月4日-1716年1月23日)3月19日,格勒孟十一世以“自那一日(Ex Illa die)”聖諭再次發佈命令,反對中國禮儀。但是若奧五世預先估計到要頒發該命令,於1715年3月27日致函北京主教伊大任,讓他既不服從該新命令也不服從1704年11月20日和1710年9月25日的命令。Arquivos de Macau, 3a série, Vol.5, p.286.

1721

康熙六十年(1721年1月28日-1722年2月15日)3月27日,若奧五世頒發敕令禁止海外公務人員本人或經中間人從事商業活動。施白蒂:《澳門編年史:16—18世紀》,第103頁。

1828

清道光八年(1828年2月15日─1829年2月3日)3月27日,香山縣丞令澳門理事官若阿金.維加立即驅逐因故障而停泊在澳門港灣裡的一艘荷蘭船。施白蒂:《澳門編年史:19世紀》,第41頁。

1830

清道光十年(1830年1月25日─1831年2月12日)3月27日,澳門理事官安東尼奧.佩雷拉呈文香山縣衙投訴,華人木匠阿林(Alim)未經其本人許可,擅自在草堆街搭建棚屋一間,又填塞澳口,私建碼頭一座,請求香山官員拆除該棚屋和碼頭。4月2日,香山縣丞葛景雄訊問阿林,阿林稟稱:乾隆年間,其父即租得其地,建有瓦房,經營生意,年租25元。1823年時,澳門理事官德烏斯.卡斯特羅並確認了這一租約,其父租用其地已有80餘年,付出租銀有496兩,從未欠租。故不存在私佔他人之地之說。金國平、吳志良編:《粵澳公牘錄存》第7卷,第229頁及第233—234頁。

1847

清道光二十七年(1847年2月15日─1848年2月4日)3月27日,澳督亞馬留發佈命令,將華政衙門從議事公局手中轉入里斯本政府秘書處的執掌下,也就是說,轉由總督控制。這一措施立即獲里斯本政府認可,最終使亞馬留達到了他的目的:將議事公局成員排除在“華務”處理之外,禁止議事公局召開會議及“在華務問題上將議事公局的華政衙門置於政府秘書處之下。它僅在純粹市政事務上對議事公局負責”。澳督亞馬留1847年4月22日及1849年1月22日致海事及海外部公函,1847年8月22日敕令,轉引自薩安東:《葡萄牙在華外交政策:1841—1854》,第104頁。

1872

同治十一年(1872年2月9日─1873年1月28日)3月27日,澳門風順堂區居民被一聲巨響吵醒,好像是地震發生前的預兆。這是因為奧斯定教堂和軍醫院共用的一堵牆倒塌,巨大的橫樑和石料斷裂,從高處掉下來。這座古老的大樓表面沒有表現出塌裂的跡象,而且根據判斷,它至少還可以堅持好多年。但這一次的牆垣坍塌的破壞程度引起了人們的震驚。Manuel Teixeira, Macau e a Sua Diocese, Vol. 3, p. . 589.

1873

同治十二年(1873年1月29日─1874年2月16日)3月27日,里斯本政府頒佈命令,徹底取締經澳門的苦力販運。澳門總督歐美德預計會出現“危機”,但是,他相信“正在進行的是一場偉大的變革,其動力來自道德,來自國際的需要和國家的尊嚴。如果說苦力販運本身並非我們的過錯,那麼也不可否認,我們允許這項活動在自己的港口發展,而且批准在這裡簽訂勞工合約,葡萄牙政府是有很大責任的”。若昂.格德斯(João Guedes):《埃薩.科爾沃和澳門的苦力販運》,載《文化雜誌》第7-8期,1989年。

1874

同治十三年(1874年2月17日─1875年2月5日)3月27日,澳督歐美德上年頒佈的澳門取締苦力販運的法令正式生效。據《申報》報導,澳門限販豬仔期滿。按禁令規定,所有河道灣泊的販豬仔船要一齊出口,向以販人為業者,三個月後亦不准遊手停逗澳門,以免肇事。茲限期已滿,販船9艘,2船販人載去,餘7船空無所有,駛往別埠,另圖手攬載貨物矣。據聞,該7船於期滿日均皆掛旗於半高,兼又放喪炮多門,皆示怒於該處之執政者。然半高掛旗,尚不在例禁之中,而白晝鳴炮,固已在例禁之內。澳門政府傳到各船主,嚴究示警,並令出銀示罰。該船主等怒憤交集,莫可如何。澳門數十年間,販人20余萬的苦力貿易至此終結。澳門一時陷入困境。據澳督歐美德私人秘書透露:禁止苦力貿易後,澳門財政每年損失20萬元,且有三四萬人無以為生。科爾沃:《苦力移民》,載《文化雜誌》第7-8期,1989年。《申報》1874年3月28日《澳門限販豬仔期滿》。《申報》1874年4月10日《澳門販傭船被罰事》。P. G. Mesnier, “A Reply to’Macao and its Slave Trade’”, The China Review, Vol. 11, No. 2(1873), p. 125.

1876

光緒二年(1876年1月26日─1877年2月12日)3月27日,因粵澳衝突加劇,澳督發佈告示,所有進口出口各軍器,非先得特發憑單,不准擅行運進運出。違者,每兵器1枚罰銀1元至10元。3月31日,澳督又接連發佈第19號、21號省訓令,命令在路環村為軍隊建一營房,並重建媽閣炮台。《申報》1876年3月27日《澳門新禁》。施白蒂:《澳門編年史:19世紀》,第204頁。

1882

光緒八年(1882年2月18日─1883年2月7日)3月27日,澳門華政衙門就娼寮妓女問題,按照新議章程內第88款第9條所載條款,頒行佈告:1‧凡屬寮內娼婦,無論老少及何等身役,如系有欲離去該寮者,准其自行退出,一概不須賠補與鴇母。倘或有立合同,訂明應承為娼,該合同均作廢紙。如憑此項合同揭借銀兩,亦不得追還。2‧該寮鴇母須要時常將本告示掛在當眼之處。如不見告示,一經查出,每次罰銀50大元。3‧以上所列條款,如有娼婦願離出寮,無庸到本官及別官處稟請准行,聽其自行出去。如有人阻攔,巡捕差役定必保護,並將阻攔之人從重究辦。《澳門政府憲報》1882年4月1日第13號。

1909

宣統元年(1909年1月22日─1910年2月9日)3月27日,頒佈《澳門新設立查學章程》。規定澳門所有書館,或係皇家設立,或公局設立,或民立,均須遵守澳門政府及督理學務公會、及查學會之監察。其中第二十九至三十二款對民立書館有所規範︰凡民立書館所有教習先生,或管理人,或有校舍者,若未曾先報知學務公會之委員,及領取澳門政府人情者,不得開設。所有民立書館教習先生或管理人員,必須將其館於何時開館,及教何學科、章程、用何書籍、用何法教授、教習姓名、學徒人數姓名報知公會委員。又必須於每年完館日將全年學徒來學、退學之多少,造冊送交公會委員。凡教神父書院,若不是單為教神父書,有兼教別項書者,均須遵守本章所定,與各民立書館無異。《澳門政府憲報》1909年3月27日第13號,第159頁。

1914

民國三年 (1914年1月1日─1914年12月31日)3月27日,廣東都督龍濟光致電澳門政府,要求驅逐革命黨人朱執信、鄧鏗、謝英伯及岑學路。當時的澳門是反袁世凱的國民革命中心,其中最活躍的革命者為朱執信。雖然袁世凱的親信龍濟光與澳督美珊枝關係良好,但由於澳門政府及袁世凱沒有掌握澳門革命者的行蹤,故朱執信在澳門仍然以中華革命黨黨員的身份組織革命者三路進攻廣州和夜劫澳門海域的“肇和”號兵艦。雖然這兩次進攻也以失敗告終,但反映澳門在“二次革命”中仍然擔當著革命基地的重要角色。'Extradição Pedida pelo Governo de Cantão de Chu-Chap-Son, Tang Kin, Chea-Ying-Pak e Sham Hok Lu',1914/3/27─1914/3/30, AH/AC/P─4388, p. 2.

1923

民國十二年(1923年1月1日─1923年12月31日)3月27日,澳門政府在大橫琴島瓦缸寨村設立一所漢語學校。澳門歷史檔案館藏民政管理檔,第62號卷宗,第S-E號文件,轉引自施白蒂:《澳門編年史:20世紀(1900─1949)》,第166頁。

1928

1928年(民國十七年)1月17日,有代表性的利為旅酒店開張。3月10日,澳門-石歧公路開通,全程約80公里。7月22日,“總統酒店”(2年後易名為“中央大酒店)開張。這是澳門第一座高層建築。初為6層,後加高至11層。7月27日,澳門空中電話線改為地下電纜。澳門與離島接通電話。8月8日,澳門供應飲用水公開招標。1932年6月4日澳門自來水有限公司與市政廳簽訂專營合約。12月19日,中華民國國民政府外交部部長王正廷與葡萄牙共和國駐華特命全權公使畢安祺(João de Bianchi)簽署《中葡友好通商條約》及其6個附件。該條約從1929年3月27日起生效,但沒有提出澳門主權問題。總統酒店中設置的兩台電梯(每座可乘坐9人)、電影院及冷凍廠成為澳門一時新聞。

1932

天主教鮑思高慈幼會在1906年創立澳門無原罪工藝學校。原著錄:《母校鐸聲》(1931年始)民國時期澳門無原罪學校(慈幼中學)之校刊,初為季刊,後轉為月刊。為該校之同學會會刊。

1942

民國三十一年(1942年)三月二十七日值理會第五十二次常會議案錄,義擎天劇團及英明公司見義勇為聯合為鏡湖醫院義演籌款,戲票收入西紙伍仟貳佰伍拾四元八毫,售花收入西紙壹仟壹佰柒拾貳元壹毫,大洋壹仟元、雙毫五元貳毫,另捐款西紙壹佰伍拾元。

1946

董事會一致同意敬聘柯麟醫生為院長。但澳門當局以政治因素的理由不批准。經林炳炎主席、何賢副主席向澳葡當局據理力爭,終獲同意。慈善會於1946年3月27日正式舉行盛大典禮歡迎柯麟醫生榮任院長。柯麟醫生答應擔任院長,但婉謝受薪,義務服務鏡湖。每天大部份時間都安排在鏡湖醫院及護士學校工作,只有少量時間在他的診所應診。(事實上,在柯麟院長服務鏡湖長達五十五年的時間內,從未受薪。據時任護士長的梁秀珍女士回憶,有時手術後柯麟院長和醫務人員在醫院食堂吃夜宵,都是他自掏腰包。)時任鏡湖慈善會副主席的何賢先生,對柯麟院長淡薄名利的為人非常敬佩。他曾對柯麟院長說:“有許多病人到你的診所來,但總因找不到你,只好轉去別的醫療所或去鏡湖醫院,你每天如在自己的診所多看幾十個病人,每月就可多收入幾千元,你情願放棄這些收入,為大眾義務服務,這是為何?是出於慈悲為懷吧!”當時柯麟醫生說:“人的生命有限,就算長命百歲,也不過百年,而國家民族生命無窮,我不信佛,也不信基督,我的信仰和抱負,是以個人有限的生命,去造福人民和祖國的繁榮,這才不負吾人之一生。”,此後何、柯二人更為知心厚交,以致在鏡湖發展中貢獻更為巨大。有關柯麟院長薪酬,何賢主席於1948年接受記者採訪時明確表示:“院長柯麟醫師係義務性質,不受任何薪津。柯麟院長一心服務僑胞,任事熱誠坦率,絲毫不苟。其所主診之留醫收入及特診應診收入,每月平均八九千元,佔醫院收入之三分一至二分一。慈善會同人屢擬酬報,輒遭拒絕。只有代表僑胞作深心之銘謝而已。”

1947

民國三十六年 (1947年1月1日-1947年12月31日)3月27日,下午4時,“馬交”號巨輪舉行開幕禮,應澳門經濟局局長羅保邀請,澳門代督薩目爾‧維耶拉,各軍政機關首長、各國領事及中西名流紛紛到場觀禮,並相繼發表演說。該巨輪是為了溝通澳門與各地航運交通,運送米糧,特向英商購買,巨輪1700噸位,排水量20米。《世界日報》1947年3月28日《澳督昨代葡巨輪舉行“馬交號”揭幕禮》。

1988

林介如,名秉簾[2],字建文,號介如,香山縣安堂鄉(今屬中山市大涌鎮安堂村)人。嶺南派畫家。 介如自小酷愛畫畫,1920年考入省立第一甲種工業學校染織班讀書。他是班中年齡最小的學生,得到嶺南畫派宗師高奇峰指導,他孜孜不倦,鑽研畫法,造詣甚深。 1923年,介如畢業後,轉赴上海,從事藝術活動,很快成為當地藝術界的活躍分子,期間創辦《白雲畫苑》。他和潘天壽、張振鐸、何香凝、陳樹人、胡藻斌、徐悲鴻、黃賓虹等來往密切,擔任“孔教青年會”國畫教師。[1]1932年春,介如在中山縣石岐悅來路口一家店鋪一二樓舉辦畫展,開創中山舉辦個人畫展的先河。[3] 1932年夏,介如赴上海,與潘天壽、張振鐸成立“白社”——花鳥畫研究會。 1936年秋,在上海南京路大新公司四樓,介如與何香凝、陳樹人、胡藻斌、徐悲鴻、黃賓虹等人成立中國書畫團體——“力社”,舉行畫展及出版畫冊,轟動畫壇。[2]他創作的《白鷺》引人注目,被公認為最好的作品。徐悲鴻讚不絕口,將他介紹給英、法、美、蘇等國美術家;他先後在北京、上海、香港、廣州舉辦個人畫展,得到社會各界的好評。 抗戰期間,介如攜眷到香港避難,後回到中山定居,先後舉辦畫展,組織“奔流畫會”;擔任中山市一中、龍山中學美術教師,廣東省美術家協會佛山支會理事,市政協委員。 1946年,介如在廣州舉辦個人畫展;1947年,在中山縣石岐南門李家大祠(今石岐民生路140號迎陽小學內)與方日昕聯合舉辦畫展。[3] 抗戰期間,介如與春睡同仁避亂於澳門。1948年,他在澳門濠江中學舉辦個人畫展。同年,他執教於卓山書院(今卓山中學)任美術老師,並在卓山書院內舉辦個人畫展,直至1966年退休。 1949年冬,介如在香港舉辦個人畫展,高劍父親臨展場。1949年,他與楊蔭芳成立“奔流畫會”,推行粉彩畫。1986年,他在中山市博物館舉辦個人畫展,關山月為畫展題字,黃罵維、陳金章主持開幕式。1987年,他加入中國美術家協會廣東分會。[2] 介如在青少年時期,在當時尚碑風氣的影響下,臨摹很多不同風格的漢碑,如《封龍山頌》、《乙瑛》、《禮器》碑等。此外,他對帖學非常用心,上至魏晉、中至唐宋、下至明清,期間許多名帖名跡,他都涉獵過。 介如30歲前,幾乎每天抄書臨池,狠攻行草書法。行書中,下功夫最多的是顏真卿的《爭座位》帖,之後偏愛二王的書法,精研這二家的筆法、筆意體勢。同時,他關注趙子昂、倪雲林及明清人的書意。 30歲後,他的行草書基本形成自己的格局,筆意非常凝練典雅。對於書法理論,他最讚賞《藝雙舟輯》,包世臣深入淺出地闡述合於內家拳的書法理論,特別講究內美——一種無形之巨力、難見之真美,非具靈性不能悟,非具真力不能到,非具慧眼不能識,真是“道前人所不言”,深深地觸動了介如的心靈。在介如的眼裡,歷代書跡與這一理論最相應、最令人激賞的是兩漢的隸書名碑。 介如50歲時,好友劉偉山送介如一本《封龍山頌》字帖,讓他愛不釋手,出門隨身帶上;並沉醉臨摹多年。後來每遇類似隸書字帖,他手摹心追,不計時日。他在兩漢隸書中領悟“聖人法天”、“道然自然”的返還原理、通天法則,“心得有說不出之妙在心領神會中”,發出“貫通古今”的藝術理念。 介如深刻地認識到,自然是萬物之本、藝術之源,他深信“今古不磨之理論,無非合乎自然美而已”、“法從理中來,理從造化變化中來”、“非探原理無由入門”。[4] 介如甘於清貧和寂寞,把自己的才華獻給祖國的教育事業,培養盧喬根、林作梅、楊社溢、林再圓等馳譽藝壇的傑出書畫家。他經歷多次政治運動,受到不公平對待,但毫無怨言,相信黨的領導和社會主義。他品格高尚,團結同事,關愛學生,對人謙和。 介如一直希望自己的藝術能像莊子化蝶之說那樣“栩栩然之蝶,蝶之為蟻,繼而化蛹,終而成蛾飛去。”絕不要似煙火凡夫一般老病而死,就此了事,所以他的藝術道路異於尋常,格外艱深。晚年時期,他的書法達到爐火純青的地步,可與天工比美。介如的藝術作品以及其中所蘊涵的崇高人格魅力和藝術精神,永遠激勵後人。 1986年,中山市政協、市委宣傳部、市文化局聯合舉辦“林介如畫展”。 1988年3月27日,介如在家鄉去世,終年83歲。 2008年,“‘百年中山’中山市美術作品展”在中國美術館舉行,林介如的《松嶺白頭》作為特邀作品入選。林介如出自嶺南畫派大師高氏兄弟門下,再度獲得美術界的高度關注。 近70年的藝術生涯中,林介如為世人留下了百餘件作品。大部分作品流散於民間,特別是他早期、中期的作品幾乎散失於國外。[5] [1]滕小松、盧德銘:《林介如:筆墨難寫是精神》,載“中山網",2009年1月30日,http://www.zsnews.cn/Column/2006/04/20/558458.shtml。 [2]《林秉簾簡介》,載“大書畫"網,2013年4月1日,http://www.dashuhua.com/linbinglian/jianjie/。 [3]《身邊的藝術——觀本土畫家作品散記》,載《中山商報》,第1175期,第A16版,2008年11月10日。 [4]《巨筆縱橫貫通古今》,載“中山藝術網",第6期,2007年4月30日。 [5]《獨上高樓——記嶺南畫派著名畫家林介如》,載“中山藝術網",第27期,2010年7月15日。

1995

1995年3月27日,中國交通部長黃鎮東抵澳訪問五天。

1999

1999年3月27日,澳門各界慶祝澳門回歸祖國活動委員會成立,成員88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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