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rgimento e mudança da Ribeira Lin Kai de San Kio
Macau e a Rota da Seda: “Macau nos Mapas Antigos” Série de Conhecimentos (I)
Escravo Negro de Macau que Podia Viver no Fundo da Água
Que tipo de país é a China ? O que disseram os primeiros portugueses aqui chegados sobre a China, 1515

嘉靖三十年(1551年2月5日─1552年1月25日)11月15日,彿蘭西斯科•沙勿略乘葡商杜阿爾特•伽瑪(Duarte de Gama)的船從日本府內離開前往印度果阿。12月中抵達上川島,在此意外地與他的老友迪奧戈•佩雷拉(Diogo Pereira)相遇。因杜阿爾特•伽瑪的船準備在上川島駐停,12月31日又換乘迪奧戈•佩雷拉的船啟程前往馬六甲,路上二人長談,彿蘭西斯科•沙勿略將他想到中國去拜訪皇帝的計劃告訴了迪奧戈•佩雷拉,並且規劃了他想得以實現的方式。因為除了官方正式派遣的使節外,中國禁止一切外國人進入,所以他打算返回印度為果阿的總督和主教組織一個赴中國朝廷的使團。那時他本人就能附屬於這個使團,並且一旦他獲准進入中國,參見皇帝之後,他就可以向中國人宣傳福音了——如允許的話,就公開傳道,否則就秘密進行。Goncalo Mesquitela, História de Macau, vol 1, Tomo 1, pp. 208—209.《利瑪竇中國札記》,第128頁。
萬曆七年(1579年1月27日─1580年1月15日)11月15日,西班牙方濟各會士佩德羅•阿爾法羅、路卡雷利•巴沙路和佩德羅•墨爾羅爾抵達澳門,受到主教和兵頭等人熱情而友好的接待。澳門主教賈尼勞勸方濟各會佩德羅•阿爾法羅及路卡雷利•巴沙路往交趾支那傳教,但兩人都不願意去,因為他們得知交趾支那受葡萄牙人的影響很大,是屬於葡萄牙的控制區,莫朝國王想和葡萄牙人接近,但葡萄牙人不允許其他國籍的人進入他們的控制區。11月20日,佩德羅•阿爾法羅致奥古斯丁•托爾德西拉斯神父的信稱:澳門的葡萄牙人比呂宋的西班牙人多三四倍。所有的葡萄牙人都很擔心,西班牙人的艦隊會來進攻他們,會虐待他們,會搶走他們的生意。Manuel Teixeira, Macau e a Sua Diocese, Vol. 3, pp. 413—414.Manuel Teixeira, Macau e a Sua Diocese, Vol. 3, p. 414.Manuel Teixeira, Macau e a Sua Diocese, Vol. 3, p. 406.
萬曆二十二年(1594年2月20日─1595年2月8日)11月15日,范禮安神父在天主之母堂住院等候去果阿的船隻準備離開澳門。在離開澳門之前,范禮安創建了兩個不同的機構:一個是與中國副省相聯繫的天主之母堂住院,那里有10名神職人員,由洛倫索•梅西亞神父主持。另一個是附屬日本省區的聖保祿學院,該院有19名神職人員,其中包括會務視察員,院長為孟三德父。José Montanha, Apparatos para a História do Bispado de Macao, pp.247—250; Domingos Mauricio Gomes dos Santos, Macau, Primeira Universidade Ocidental do Etremo-Oriente, p.14.
康熙四十六年(1707年2月3日-1708年1月22日)11月15日,若奧五世頒佈新的軍規。按照法國軍規的模式制定新軍規是葡國及其海外省的軍事組織最顯著的改進,其中重要的是用團的建制取代古代的步兵團和騎兵隊。同時在澳門確立了步兵建制:每個團由十二個連組成,其中包括一個投彈手連。每個連有一名上尉、一名中尉、一名少尉、兩名軍士、四名上等兵、兩名鼓手和四十四名士兵,每一個團還增加了三名高級軍官:一名上校、一名中校和一名少校。Manuel A. Ribeiro Rodrigues, 400 Anos de Organização e Uniformes Militares em Macau, pp.189—190.
清嘉慶二十二年(1817年2月16日─1818年2月4日)11月15日,從省城來的師爺漆垚峰向香山縣丞周飛鴻呈文,請求在歸蓮峰廟所屬位於草堆街的一處官地上建鋪屋,計地納租,以為廟中香火。縣丞周飛鴻諭令蓮峰廟首事葉恒澍與漆垚峰共同丈量建屋,計畝開租,共建屋四五間。但在建屋的過程中,遭到華人鋪戶成合店、太泉店和會華店等及澳門葡人的反對,華人鋪戶反對的理由是此地“久為公共之區”,從未聽說歸屬蓮峰廟;葡人反對的理由是,白地添造,已經違反百齡頒布的《澳夷善後章程》,何況這段空地系葡人“買受之業”,並將此事告知澳門同知鐘英。鐘英下令調查,但調查結果還是同意漆垚峰建屋。《清代澳門中文檔案彙編》上冊《客民漆垚峰為懇請飭新廟發批草堆街官地捐建店屋事呈香山縣丞稟》等9件檔案,第27—32頁。
清道光二十四年(1844年2月18日─1845年2月6日)11月15日,香港英國聖公會(The United Society for the Propagation of the Gospel, USPG)傳教士喬治.施美夫(George Smith)牧師乘快船離開廣州,並於本日抵達澳門,想到澳門進行療養,同行者還有兩位美國人。施美夫抵澳,先住在一家葡萄牙人開的旅館,後則轉至美國長老會婁禮華牧師家中居住。婁禮華家是當時美國來華長老會傳教士的據點,所以,施美夫在婁禮華家中休養的兩星期中,常有機會同美國來的傳教士交流。12月2日上午,施美夫乘船離開澳門返回香港。他在《五口通商城市遊記》中記載了當時的澳門:澳門的風景,從海灣眺望,非常壯觀。澳門是中國對外國人開放的人間樂土。兩個世紀以來,澳門在葡萄牙人的管理下,呈現出歐洲城市的風貌,到處是教堂、塔樓和堡壘。澳門坐落在香山島不太起眼的海角,在地峽處被一道狹窄的築壘與大陸分割。築壘以前由中國人守衛,用於阻止與內地的交通。澳門有兩個優良海港,一里一外,建在島兩邊的岬上。半圓形海濱上,馬路平坦寬闊,到處可見形形色色的人種。中國人和歐洲人的後裔構成澳門的主要人口。歐式房屋室內寬敞,外觀華麗。鴉片戰爭結束之前,澳門是外國商人唯一可安家之處。廣州不允許外國商人攜帶妻子前來。香港的租讓,以及中國政府對外國女子在廣州居住條例的放寬,使得幾乎所有英國人和美國人喬遷他去,如今只有幾家美國人還留在澳門。在很多方面,澳門像英國一樣,是個時尚的海濱勝地,物質生活舒適優雅,甚至媲美歐洲生活的奢侈。這樣一個得天獨厚的地方居然沒有開發傳教熱忱,沒有人向當地人推崇我們的宗教。然而,澳門是中國這一寬容的帝國在邊界上唯一對外開放的通道,其他地方都對基督教亮起紅燈。住在澳門的新教徒不多,還常有不如意的地方。一方面,澳門的羅馬天主教教士與當地政府關係密切,隨時準備將皈依新教教會的企圖扼殺在繈褓之中。另一方面,傳教士與墮落的華人大眾的聯繫十分有限,很難使這些異教徒遵循福音的基本原理。此外,澳門受葡萄牙和中國政府雙重管轄,體制混亂。兩國權力到底是怎麼劃分的,一直混淆不清,且時有變化,以至於雙方非得相互容忍,罔顧事實,方能行使幼稚而低效的手段,使華人在道德方面得以解放。英華戰爭爆發前夕,澳門只有四個新教教會傳教士能流利地說漢語。天主教的耶穌會總部最近從澳門移至英國管轄的香港。施美夫:(George Smith,1815年6月19日—1871年12月14日),又名“四美”。英國教會向中國派遣的最早的兩名傳教士之一,1849年出任首任香港英國維多利亞主教。施美夫(George Smith)著,溫時幸譯:《五口通商城市遊記》,第53—57頁。
光緒八年(1882年2月18日─1883年2月7日)11月15日,米格爾‧施理華新填之地竣工,並將該地各街名分別議定。澳督如其所請,定實其名:1. 新填地海邊一帶,自北至南,其二尾與舊海邊街相連,該海邊街名為巴嗉咑爾古街(Rua do Visconde de Paços d'Arcos)。2. 內有一街與海邊街相同平排,自永安街至街市街,該街名為通商新街(Rua Nova do Comercio)。3. 自街市橫街續連橫街,該街名為噶地唎啞街(Rua do Corte Real)。4. 續連新埠頭街有一街,名為貢士誕定那街(Rua do Constantino Brito)。5. 康公廟前地對面街,名為味基街(Rua do Miguel Aires)。6. 續連大馬頭街,名為燕主教街(Rua do Bispo Eanes)。7. 續連泗孟馬頭街之街,名為非喇喇街(Rua do Coronel Ferreira)。8. 續連快艇頭街(Rua dos Faitiões)之街,名為伯多祿街(Rua do Pedro Nolasco)。《澳門政府憲報》1882年11月18日第46號。
自1892年孫中山先生在鏡湖醫院擔任義務西醫後,本院即開展西醫療疾。天花是一種死亡率極高之傳染病,為防止天花流行,故鏡湖醫院開展接種牛痘的防治工作。因澳葡政府不准外地患者進入本澳,香山縣灣仔地區居民若染上天花亦無處求醫治療。當年灣仔海船就醫保安公所自開辦以來,就醫者究屬無幾,自覺不能廣結善緣,後該公所無條件送與鏡湖醫院。忖思澳地限於洋例,請求鏡湖醫院在該處增設痘局。自灣仔鏡湖分局建立後,除痘局外,還贈醫施藥、施棺殮葬、興辦義學、並設留醫所。灣仔鏡湖分局的功能與澳門鏡湖醫院相同,故費用龐大。幸得善長贈送義地、產業、沙田,滿清政府亦大力支持,其善業得以延綿。光緒二十二年十月十一日(1896年11月15日)會議紀錄,聘請痘師。
《知新報》第三十七期刊登《痛詆英人》、《欲殺總統》、《國事雜志》、《狡謀已露》等文章。《知新報》於1897年2月22日(清光緒二十三年正月二十一日)創刊,由康有為籌劃出版、梁啟超兼理筆政、何廷光(字穗田)出資、康廣仁則負責具體運作創辦,該報於維新運動時期所創辦,為維新派在華南地區的重要刊物。1898年(清光緒二十四年)的百日維新失敗後,《知新報》仍繼續出版。1899年7月20日,康有為在加拿大創立保救大清皇帝會後,更將《知新報》與《清議報》定為會報。《知新報》原按上海《時務報》模式創辦,初擬為《廣時務報》。及後經梁啟超斟酌後,才定名《知新報》,報頭使用篆書。其辦報宗旨,正如其創刊文章的「知新報緣起」指出:「不慧於目,不聰於耳,不敏於口,曰盲、聾、啞,是謂三病」而「報者,天下之樞鈴,萬民之喉舌也,得之則通,通之則明,明之則勇,勇之則強,強則政舉而國立,敬修而民智。」《知新報》是澳門第二份中文報紙,翻譯不少西文報刊,錄英、俄、德、法、美、日等各國大事,同時遠銷海外舊金山、悉尼、安南、新加坡等地。設社址於澳門南灣大井頭四號,其後在1900年11月22日(清光緒二十六年十月初一)出版的第129期有遷館告白:從大井頭四號移寓至門牌十九號。初為5日刊,自1897年5月31日(清光緒二十三年五月初一)的出版的第20冊起,改為旬刊 (十日刊),篇幅較前增加一倍;又至1900年2月14日(清光緒二十六年正月十五日)出版的第112冊開始,再改為半月刊,每期約60餘頁,冊裝。目前所收集的最後一期是1901年2月3日(清光緒二十六年十二月十五日)出版的第134冊,是否仍有後續出版的刊冊,有待進一步研究。本會感謝中山大學圖書館的支持,合作將該館珍藏的共134冊《知新報》原件進行電子化,得以在此平台與公眾分享。此外,本會為每期之目錄加設鏈結功能,以便各方讀者閱讀。《知新報》主要撰述和譯者如下:撰述:何樹齡、韓文舉、梁啟超、徐勤、劉楨麟、王覺任、陳繼儼、歐榘甲、康廣仁、黎祖健、麥孟華、林旭、孔昭炎、康有為 英譯:周靈生、盧其昌、陳焯如、甘若雲葡譯:宋次生德譯:沙士日譯:唐振超、山本正義、康同薇
光緒三十一年(1905年2月4日─1906年1月24日)11月15日,氹仔、路環白鴿票及澳門山票生意開投,港商余藹國以最高票計每年出餉282000元投得,合同以六年為期,從1905年12月1日至1911年6月30日止。承充人有權在澳門設立分廠牌仔,售賣山票,不日即可開辦,擬每月開彩三四次。山票是晚清彩票的一種,光緒末年為了彌補闈姓被取消後的稅餉損失而創制的彩票賭博。其賭法是:從《幼學千字文》中選出書中最前一部分由“天地玄黃”到“遐邇一體”止,合共120字。投買者在其中任意挑買15個字,5個字為一條,每會收票若干,每月於初二、十二、二十二日開彩三次,開彩前一天截止投買。徐珂稱:“粵東有山票者,其注用《千字文》首篇一百二十字,較白鴿票多四十字。猜買者以十五字為限。每次開三十字,收票可至數十萬條,每條須銀一角五分,於數十萬條中,取中字最多者得頭彩,同中同分。票盛時,頭標可得數萬元。”鄭觀應稱:“山票毫半近聞半毫亦可猜買,而得猜有數十倍、數百倍至數幹倍之多,其引人入勝之法可謂妙矣。”《廣東日報》乙巳年(1905)十月二十七日;《澳門政府憲報》1905年11月25日第47號。徐珂:《清稗類鈔》第10冊賭博類《山票》,第4893頁。又參見胡根:《澳門近代博彩業史》第l章,第15—16頁。《鄭觀應集》下冊《致廣州兩粵廣仁善堂董事徐君樹堂書》,第400頁。
民國二十一年 (1932年1月1日-1932年12月31日)11月15日,奧利維拉.薩拉查領導的葡萄牙政府第23228號法令通過《葡萄牙殖民地帝 國組織章程》 (Carta Orgdnica do Império Colonial Português),於1934年1月1日開始生效。同日,第23229號法令亦通過《海外行政改革法》 (Reforma Administrativa Ultramarina)。葡萄牙在新政下所推行的殖民地改革,主張無須為每一個殖民地制定本身的組織章程,取而代之的應是制定單一的《葡萄牙殖民地帝國組織章程》。借此,希望強調各殖民地之間的團結及葡萄牙帝國的一體性。該組織章程共8章248條,對殖民地內部管治的各方面的組織運作、中央 (議會、政府、部長會議、殖民地部部長)與殖民地政府的關係作出詳盡、系統、全面的規定。《海外行政改革法》第9條規定,殖民地部長成為殖民政策的主要指導者和領導人,在殖民地高等委員會 (Conselho Superior das Colónias)、殖民地總督聯席會議 (Conferência dos Governadores Colonials)和葡萄牙殖民地帝國經濟聯席會議 (Conferência Económica do Império Colonial Português)等諮詢機構的協助下,代表中央政府對殖民地帝國行使除議會保留立法權之外的所有權力,儼然“總督的總督”。政務委員會則成為一個純諮詢機關,可向總督提出議案,但本身沒有立法創制權 (第76條)。同時,章程重新界定了兩者之間的分權制衡關係,總督立法和制定重大行政措施時,必須諮詢政務委員會的意見,兩者在立法事務上有歧見時,由殖民地部長仲裁;在行政措施上有分歧時,總督可以不接受政務委員會的意見,但須將有關決定知會殖民地部長 (第39、45條)。這一法規進一步加強中央集權,地方行政的權限受到很大的制約,從此形成了澳門現行市政區制度的基本框架。同時本年的憲法肯定了《殖民地法案》的內容,在其後20年內,各殖民地都沒有單獨的組織章程,一概依《葡萄牙殖民地帝國組織章程》和《海外行政改革法》進行內部管理。這是繼1783年《王室制誥》後又一強化中央、總督權力的法令。其中,《葡萄牙殖民地帝國組織章程》在1937年曾進行若干細節性修改,隨著1945年葡萄牙修憲,又於1946年被修訂 (5月29日第2016號法律)。經此修訂,殖民地部長權力有所減少,其權力大多轉交部長會議及其主席,或直接授予總督。 蕭偉華:《澳門憲法歷史研究資料 (1820-1974)》,第56-62頁;吳志良:《生存之道:論澳門政治制度與政治發展》,第218頁。按:查·愛·諾埃爾《葡萄牙史》第391頁稱:“1933年葡萄牙承認了新的憲法,並根據這個憲法宣佈為‘新國家,。這個憲法所依據的社會學理論是把‘團體,放在個人之上。最小的團體是家庭,只有一家之長有選舉權,因而普選權被廢除了。總統經直接選舉選出,任期七年,政府部長由總統任命,並完全對總統負責。”由此可知,《葡萄牙殖民地帝國組織章程》、《海外行政改革法》與葡萄牙憲法改革所體現的強化中央集權的政治理念一脈相承、相輔相成。吳志良:《澳門政制》,第54頁。
民國二十七年 (1938年1月1日-1938年12月31日)11月15日,廣州及華南各地相繼淪陷後,大批教友紛紛來澳避難。有鑑於此,中華聖公會華南教區副會督莫壽增前往澳門造訪陳伯仲,提議籌設澳門聖公會禮拜堂,得到香港聖公會何明華 (Bishop R. O. Hall)會督的贊同。後何會督親臨澳門商議,並征得英國駐澳領事瑞特 (Rite)同意,將荷蘭東印度公司廣場的小禮拜堂作為臨時禮拜堂。至本日,舉行第一次中文主日崇拜,是為澳門中華聖公會馬禮遜堂。首任牧師為麥彼得。次年,麥彼得離任,李添嬡女會吏續任主理,陳伯仲為義務助理。太平洋戰爭爆發後,澳門淪為孤島,一時教友再次雲集,李添嬡遂籌集4萬元購得白馬行尾現址,其中教友張汝劍夫婦共捐贈1. 8萬元。至1958年鐘仁立主任牧師發起建築永久性禮拜堂名聖馬可堂,次年始建成開幕。張汝劍夫婦再次捐款1萬元,新堂又以副堂紀念之,名為“張汝劍堂”。錢明年:《聖公會港澳教區1960年募捐運動報告》 (Report of 1960 finance campaign of the diocese of Hong Hong & Macau)之《聖馬可堂》,第61頁;鐘仁立:《莫壽增會督傳》,第63頁。據上引“1945年澳門中華聖公會馬禮遜堂7周年紀念全體值理留影”的照片可知,直到1945年澳門聖公會仍借用馬禮遜堂,並未建新堂。
澳葡當局鎮壓澳門居民事件。1966年11月,澳門氹仔居民自籌經費興建坊眾小學,因事先未向澳葡當局申請而自行架搭竹棚架,澳門市政當局派人強迫停工,當地居民不服,雙方對峙。11月15日,澳葡當局出動軍警毆打民眾,打傷34人。氹仔居民對此表示抗議,並提出5項要求。澳門各界代表亦支持氹仔居民的要求。12月3日,澳門各界代表為氹仔事件赴澳督府請願,澳葡當局派軍警毆打請願代表,致使45人受傷,激起澳門人民極大的憤慨,紛紛走上街頭,抗議當局的暴行,市內發生騷動,而澳葡當局不顧一切地鎮壓群眾,又造成3人死亡,63人受傷,製造了“一二•三”血案。事後,澳門各界舉行罷工罷市,憤怒群眾將紀念曾於1849年率葡軍侵略中國“有功”而豎立於市政廳前地美士基打(Vicente Nicolau de Mesquita)銅像拖倒,以表示強烈抗議。但澳葡當局無視群眾的抗議行動,繼續大規模鎮壓,在兩天內又打死8人,打傷107人。12月5日,澳門中華學生聯合會向澳葡當局提出5項嚴正要求,遭到拒絕。澳門人民的抗議行動,得到中國內地人民的支持。12月9日,廣東省人民政府外事處向澳葡當局提出4項嚴正要求,包括接受氹仔居民的5項要求和中華學生聯合會的5項要求,嚴懲兇手、賠償損失、不許蔣介石特務在澳門活動等等。12月11日,《人民日報》發表了題為《嚴厲警告澳門葡萄牙當局》的評論員文章。1967年1月29日,澳葡當局被迫宣佈無條件接受所有要求,事件遂告平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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