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緒二十三年(1897年2月2日─1898年1月21日)4月1日,根據葡中條約規定,這一天葡國小分隊從小橫琴島撤出,同時中國軍隊亦從其據點撤走。但葡國政府依然通過當地居民的管理者“地保”徵收“什一稅”和發放准照。然而地保卻說中國軍隊雖然已沒有據點,但軍官仍會回來煽動居民拒向葡人納稅。為解決這一問題,離島行政長官親自向小橫琴島居民做出說明。[1]

[1]施白蒂:《澳門編年史:19世紀》,第289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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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19/0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