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61年(清順治十八年),清政府為消滅台灣鄭成功率領的抗清武裝,決定實行海禁,封鎖台灣,並頒佈遷海令,將粵、閩、浙等沿海地區居民遷入內地30里或50里。澳門亦在內遷之列。1662年,澳葡當局接到夷平各個炮台,以免被鄭成功佔據的命令。

後因順治皇帝身邊的傳教士湯若望、龐迪我等人請願斡旋,一再申稱“澳門有功於國”,並表示葡萄牙人自己能夠對付“海盜”,才使清政府收回成命,並將香山縣遷海之界線就劃在前山寨、北山、閘口一帶,澳門半島始獲免遷。由於實行海禁,澳門反而受益,得以對外開放,繼續對外貿易,成為中國保持對外貿易聯繫的一個主要港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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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19/0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