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治三年(1864年2月8日─1865年1月26日)4月20日,氹仔哨所指揮官接到命令,監視並阻止中國駁船在禁區靠岸。因為對那些違例的中國人往往無計可施,處以罰款時,他們無錢可付,處以監禁時,監獄人滿為患,給獄方加重了負擔。[1]

[1]施白蒂:《澳門編年史:l9世紀》,第155—156頁。

關聯資料

更新日期:2019/0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