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緒三十一年(1905年2月4日─1906年1月24日)3月6日,縱橫粵東的強人林瓜四[1]及其黨羽蕭三、梁創芝、杜華、杜金和、彭美等六名,由廣東水師統巡李準從澳門提解回省。[2]
[1]林瓜四,粵東大盜,年三十餘,在澳門多有活動,且有很深的關係。林瓜四在澳門被捕後,澳門方面多方運動,力求解救,幾釀成交涉。顧在3月7日,粵省在將林瓜四解省後的第二天即加以處決。鄭煒明的《清末(澳門)路環海盜及其與同盟會之關係》(載《濠鏡:澳門社會科學學會學報》第4期,1988年9月)稱:林瓜四、林瓜五兄弟領導的路環海盜與同盟會有聯絡關係,曾一度企圖搶奪“二辰丸”運載的槍械在香山前山起事。此說不妥,林瓜四已於1905年3月間被清政府處決,怎麼可能參入1908年的“二辰丸”呢。其實此事僅為林瓜四之弟林瓜五所為,與林瓜四並無關係。
[2]《廣東日報》乙巳年(1905)二月十一日,“林瓜四真提解抵省矣”。
關聯資料
更新日期:2019/01/15
留言
留言( 0 人參與, 0 條留言):期待您提供史料和真實故事,共同填補歷史空白!(150字以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