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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19/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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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曆四十三年(1615年1月29日─1616年2月16日)6月,中國及日本巡航首領馬爾丁•官也(Martim da Cunha)出任澳門地方兵頭,不久,駕1艘大黑船離澳赴長崎貿易。當葡船抵達長崎港時,絲貨價格下降至每擔165兩,而當葡船離去後,又上升到每擔230兩,南京優質絲的價格甚至高至每擔300兩。澳門葡人的使團為了送上禮品在將軍府呆了40多天,禮物最終被收下,但沒有任何人受到將軍的接待。C.R.Boxer, The Christian Century in Japan, 1549—1650, p.305. 施白蒂:《澳門編年史:16—18世紀》,第209頁;C.R.Boxer, Fidalgos in the Far East(1550—1770), p.65.
巡航首領馬爾丁•官也出任澳門地方兵頭
天啟五年(1625年2月7日─1626年1月27日)葡印總督弗蘭西斯科•伽瑪給澳督弗蘭西斯科•馬士加路也下達命令,為王室國庫組織一次到馬尼拉的航海貿易,將收入用於購買果阿炮廠所需的日本銅材和維持印度洋艦隊所需的中國黃金。澳門議事會反對此次航行。經過爭論,最後協定:航行貿易的部分收入專門用於維持澳門駐軍和防禦工事,而澳督、議事會成員和其他人員均得到相應的份額。Emma Helen Blair & James Alexander Roberston, The Philippine Islands, 1493—1898, Vol. 22, pp. 80—85.
葡印總督弗蘭西斯科•伽瑪命令澳督弗蘭西斯科•馬士加路也組織到馬尼拉的航海貿易
崇禎十三年(1640年1月23日─1641年2月9日)3月13日,由於日本政府斷絕日澳貿易的直接原因是西班牙傳教士不斷地潛入日本傳教,所以,澳門當局與菲律賓總督及菲律賓教會交涉,獲得他們不再以任何藉口向日本派遣傳教士的書面保證後,澳葡當局召開全體會議,決定派遣使者帶著西班牙人的保證書和請求恢復日澳貿易以便向日本商人歸還欠款的官方文書出使日本。當時澳門全城僅有不到40萬兩白銀,其中20萬兩為欠日本的債款,近10萬兩是市民拖欠的付款,4萬兩是澳門議事會欠市民的款項。在這種情況下,議事會要求啟用部分王室金庫的錢來支付派遣代表去日本談判的開支。徐薩斯:《歷史上的澳門》,第65頁。施白蒂:《澳門編年史:16—18世紀》,第48頁。
澳門當局決定派遣使者出使日本
清乾隆四十六年(1781年1月24日─1782年2月11日)兩艘商船從澳門前往馬尼拉,兩艘商船從馬尼拉行至澳門。“聖維森特一聖羅莎(S. Vicente e S.Rosa)”號被馬尼拉當局扣押,後獲釋。Benjamin Videira Pires, A Viagem de Comércio Macau-Manila nos Séculos ⅩⅥ a ⅩⅨ, pp. 71—72.Manuel Teixeira, Macau no Século ⅩⅧ, p. 611.
商船往來澳門和馬尼拉情況
萬曆三十七年(1609年2月4日─1610年1月24日)一位曾經經營東亞貿易達25年的西班牙商人稱,葡人自里斯本輸往果阿的銀子,都全部由澳門流入中國去了。C.R.Boxer, The Great Ship from Amacon: Annals of Macao and the Old Japan Trade, 1555—1640, p.7, p.182.
葡人自里斯本輸往果阿的銀子全部由澳門流入中國
天啟六年(1626年1月28日─1627年2月15日)澳門有6艘葡萄牙槳帆船開赴長崎貿易。從本年開始,東京鄭氏政權就對與葡萄牙澳門展開的貿易十分感興趣,澳門船隻未能到達總是引起他們的不悅。G. B. Souza, The Survival of Empire: Portuguese Trade and Society in China and the South China Sea, 1630—1754, p. 56.阿儒達宮圖書館:《耶穌會會士在亞洲》49—V—31,Anno 1631 Parte da Missam de Tun Kim, fél. 90. 轉自慕容:《澳門葡萄牙人與印度支那半島幾個地區之間的關係(16—17世紀)》,載《澳門史新編》第2冊,第664頁。
澳門有六艘葡萄牙槳帆船開赴長崎貿易
天啟元年(1621年1月22日─1622年2月9日)澳門與馬尼拉的貿易本年為澳門帶來6萬克魯紮多的收益,澳門議事會向國王提出,願以賈羅布原來的價格收買他尚未完成的對日航行,並把貿易收入用於防禦設施的開支。這一年澳門議事會派出商人瓦茲•巴瓦洛(Diogo Vaz Bávaro)駕駛的一艘帕塔索(Pataxo)船前往馬尼拉,拜見菲督法哈多(D. Afonso Fahado),請求西班牙人對澳門的支援,並購買火藥和武器。來回共用了47天時間,買回火炮6門,每門為2000澳門元。C. R. Boxer, The Great Ship from Amacon: Annals of Macao and the Old Japan Trade, 1550—1640, p. 107. 雷戈:《澳門的建立與強大記事》,載《l6和17世紀伊比利亞文學視野里的中國景觀》,第198頁;Benjamin Videira Pires, A Viagem de Comércio Macau-Manila nos SéculosⅩⅥ a ⅩⅨ, p. 19. 法哈多還給予慷慨承諾,如果荷人犯澳,只要通知他們,他將傾力相救。
澳門與馬尼拉的貿易本年為澳門帶來6萬克魯紮多的收益
萬曆十六年(1588年1月28日─1589年2月14日)1—3月,英格蘭冒險家拉爾夫•費奇(Ralph Fieh)在此期間探訪過馬六甲海峽,他記錄了葡萄牙在澳門和廣州貿易的情況:當葡萄牙人從澳門去日本的時候,總是攜帶很多的白綢、黃金、麝香和瓷器,他們從日本只帶回白銀。他們有大帆船,每年都去那里,再從那里帶來60多萬銀幣。所有這些日本銀幣,再加上他們每年從印度掙到的20多萬銀幣,全部用來在中國謀取更大的利益,以及其他貴重的東西。當葡萄牙人到中國的廣州做買賣的時候,他們只能在那里待上規定的幾天。當他們進入城門的時候,必須在一個記錄簿上登記他們的姓名,夜里出城的時候,他們必須畫掉他們的名字。他們不能在城里過夜,而且必須在城外他們的船上睡覺。在規定的日子期滿的時候,如果他們還留在那里的話,他們就是犯罪,要遭到監禁。拉爾夫•費奇:《印度早期之旅:1583—1699》,第41—42頁,倫敦,1921年。有人認為費奇大量抄襲了另一位歐洲旅行家維亞吉奧(Cesar Federici Viaggio)的作品,1587年,維亞吉奧寫過關於澳門的記述。轉引自杰弗里•C. 岡恩(Geoffrey. C. Gurm):《澳門史》第1章,第28—29頁。
英格蘭冒險家拉爾夫•費奇探訪馬六甲海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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