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三十七年 (1948年1月1日─1948年12月31日)7月16日,下午6時,因要利用日照及水漲之便,澳門航空公司客機“澳門小姐”號在傍晚離開澳門飛往香港。當班航機負責人為指揮官達萊‧克拉蒙 (Dale Cramer),空姐為葡萄牙人迪格‧科斯塔 (Delca da Costa),共27人登機,其中包括中國匪徒趙拓 (Chio Tok)及同黨。為準備劫持“澳門小姐”號,趙拓曾前往菲律賓學習操作“格達蓮娜”飛機,還詳細研究過水陸兩用飛機的航線,掌握了飛機出發時間及由誰駕駛等詳細信息,趙拓計劃與同夥假扮旅客,用武器威脅機組人員,並下令在分隔澳門和香港之間的水域著水,飛機運載的旅客,包括擁有黃金的富豪等富有人士都坐在一艘小船內逃走。當日,趙拓等人穿著剪裁一流的西裝以免招人懷疑,當飛機穩定了高度後,他們亮出武器,旅客們驚慌失措。指揮官達萊‧克拉蒙是一位久經戰場者,從不願接受任何人迫他做不願意之事,遂反抗劫機者。趙拓情急之中,向飛機師的頭部射出數槍,與此同時,乘客頑強抵抗劫機者,機艙內一片混亂。由於飛機缺人駕駛,加之達萊‧克拉蒙的屍首壓在駕駛盤上,飛機由左向右急速翻滾,下墜在九洲洋海面,除劫匪黃裕 (Wong Yu)外,其餘26人全部遇難。其時澳門與香港之間沒有任何無線電聯絡,直到首批殘骸出現,意外發生很多小時後才被知悉,人們鑒於“澳門小姐”號沒有到達香港,警惕起來,遂在中山湖水面進行深入搜索,一艘漁船發現漂浮在水面的昏迷的黃裕,立即送往山頂醫院治療。黃裕身體很虛弱,且口供極不連貫,澳門警司遂在黃裕所住的病房內派駐一些喬裝病人的中國探員以獲取線索。事實上,自1947年起,“澳門小姐”號已屬於國泰航空公司,1948年5月開始租予澳門空中運輪公司。黃裕最終並未因搶劫“澳門小姐”號而被定罪,不過在他獲釋走出監獄時被射殺。從這時起,國泰航空完全放棄以“格達蓮娜”飛機飛行,“格達蓮娜”飛機於是轉作主要運輸黃金,有時候亦執行其他任務。[1]
[1]《世界日報》1948年7月31日《騎劫“澳門小姐”號機案情水落石出》;8月10日《法院昨日判決劫機殺警四犯》;Luís Andrade Sá, Aviation in Macau:One Hundred Years of Adventure, pp. 77─81. 關於“澳門小姐”號劫機案之中文記載,最為詳盡者當為區達權:《“澳門小姐”號被劫案》載《縱橫》第12期,199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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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19/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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