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保祿教堂,原乃葡國天主教之耶穌會(Jesuits)教士來澳所築者。其初只建一小修院,不久又增設一小教堂,及後再擴大,遂成為後來之聖保祿教堂及修院,茲將從西文典籍所搜得之歷史記載,詳為譯述於後。 

攷葡萄牙人之東來。其所到各地,必有天主教教士,接踵隨來者。自從一五一四年,葡人初到中國之上川島後,不久,就有耶穌會始創人,葡屬果亞之天主教方濟各沙勿略(Francisco Xavier),於一五五零年來到上川島,但謀入廣州不遂,殁於島上。迨至一五五七年,葡人入居澳門後,接著又有耶穌會教士彼利士(皮雷斯) (Francísco Peres)神甫,爹利亞(泰瑪諾)(Manuel Tiexeira)神甫,及品度(平托)(Andre Pinto) 修士等三人,於一五六二年七月廿六日,來到澳門,籌劃樹立天主教之遠東基礎。此即聖保祿教堂之創辦人也。 

據一五六三年爹利亞神甫,向葡國之耶穌會報告有云:“……蓋澳中已有三百葡人,需要耶穌會建立教堂。”於此可見,當時耶穌會已立意興建聖保祿教堂矣。 

至一五六五年十一月廿一日,耶穌會教士,實行在小丘山傍,用木板土石等,築成一座棧倉型小室。此等棧倉房,葡人慣常用作創辦傳教基地。如在巴西及其他各處殖民地,亦都如是創立者。 

在一五七二年時,該室遂被擴充為研習拉丁語文,及神學等之潛修所。當時由主管人安東尼華士(António Vaz)主持,另有耶穌會神甫八人助理之。作為培養天主教傳教士之遠東中心基地也。 

自從一五七二年,耶穌會在澳門建立起該所傳教基地後,大得葡國舍巴施鶯葡王(D. Sebastião)之讚許,並獲諭令,由麻六甲(馬六甲)海關稅項下,每年撥助一千元,充作該所經費。至一五七九年,葡國紅衣主教殷利基(Cardial D. Henrique)承襲王位後,每年增撥一千元。該所由於得到充裕補助,逐漸改建成為一間設備稍具完善之修院矣。此項補助經費,直至葡王約翰四世(D. Joáo IV)時,即一六三九年才停止供給。 

一五八零年,羅明堅神甫(Miguel Ruggieri)到澳門後,更於該修院之山傍,增建一座小教堂,以為華人祀奉聖母者。現時大三巴之遺址,即聖保祿教堂之前身也。 

後來,教廷於一五九四年十二月,委范禮安神甫(Fr. Alexandre Valignano)到澳視察,後者奉命將該修院及小教堂,分為兩部管理,並令加授法律一科。但不數年,兩部又復合併為一。統由洗尼拿神甫(Manuel Dias Senior)總理之。且又加授一科藝術。嗣後,天主教徒,遂認為該修院與教堂,是一間純粹屬於聖母無原罪之神聖教堂與學府矣。 

該學府,後來竟擴展為一間遠東聞名之聖保祿修院。由該院出身之學徒,皆具有大學程度。又因當時西方之學者,東來中國後,多聚居於此,故該院所存之圖書,實為一時最完美之寶藏也。 

據賈典神甫(Fr.Cardim)一六四四年所著之記載有云“耶穌會於澳門高處,建此修院,經常可容六十人。其所授科學,由文法以至神學,皆有可得博士學位之程度者云。”  

自從一五八零年,羅明堅神甫在澳門奠定此一間教堂聯同修院,作為遠東傳教基地後,十餘年間,設備已臻完善,而蓄積及藏書,亦漸豐富,但在一五九五年,一場火災,將整座教堂,聯同修院,完全焚毀。所有積蓄及藏書,亦難倖免。 

據前澳門代權官傅列打士(Guimaraés Freitas)所著之《澳門憶述》,其中曾記述該教堂修院之圖書室云:“其藏書室真是神奇詭秘,傳說埋藏在隧道中之密窟內,豐富珍貴,及寶藏甚多,但為火災焚毀,損失無餘。因此澳門之古典文獻及紀錄,所遺無幾矣。”  

該教堂及修院,自經過此第一次火災後,耶穌會以傳教之需要,不容緩置,故不久又復照樣建回一所小型之教堂及修院。不料至一六零一年,又遭第二場火災,只燒賸修院之一個講堂,權作教堂用耳。 

按爹利亞神甫所記“……在一六零零至一六零一年間,未到日本前,此教堂和修院,實為在中日兩國傳教之樞紐,故修院內,設有研習神道學,拉丁文學,及藝術等三科,但已無地方供作研究聖經之用矣。當火警發生時,居民奮力汲水灌救。因人多擠擁,幾連聖體也找不到出路搬走。起火時,由教堂蔓延,烈焰衝天,整座教堂盡艘,只餘殘壁。幸修院之講堂無恙,火焰越過講堂,燃燒三科研究室,無一倖免。所以事後,只得暫將焚餘之講堂,權作教堂,以待將來籌得款後,再謀重建耳。”  

該教堂和修院,自遭遇第二次火災後,本澳之葡商及市民,甚望作第三次重建。故對籌劃捐款,皆甚踴躍贊助。其詳情據花奴基利刺年報(Annual Report of Fr.Fernão Guerreiras,1601 — 1602)載稱: 

“教堂既受上帝光榮之火洗禮,當時有三大火頭焚燒,全澳市民,不論男女,皆來幫助灌救,事後,全市民商,齊集甲必丹前開會,討論籌款重建辦法,蓋當時有一葡國商船,載貨往日本銷售,在歸程中,半途失踪,倘該貨船遭遇不測,則全澳葡商將會破產,若能平安獲利歸來,各商人均願將該船貨物所值百分之點五金錢,捐作重建教堂之用。果然不久之後,該失踪貨船,竟由日本獲得厚利歸澳,因此耶穌會迺籌得不少捐款。計有三千一百三十巴度金元云云。”(每一巴度金元,約值現時港幣一百元)  

是次籌款重建教堂和修院,獲得全市葡商熱烈支持,捐得巨額金元。所以耶穌會士加意設計重建,築成如是魁宏瑰麗之教堂,致令今人見到其遺留下來之前門石壁,即大三巴牌坊,猶驚嘆讚美。 

當時重建教堂之圖則,是由士扁奴刺神甫(Carlos Spinola)設計。約在一六零二年興工。故今在大三巴牌坊右側墻腳處,尚可見到當年興工奠基時所置之石牌, 石上刻著之拉丁文(Virgin Magnae Matri Civitas Macaensis Libensposvit.an. 1602),意即“澳門市供獻與至崇之聖母,一六零二年”。  

此次重建教堂,自従於一六零二年奠基後,最先在後面建成一所教堂,暫作應用。所以其始初之門面,不似現在牌坊之美麗,且是次重建工程,著重堅固精美,故費時頗久,後來得到日本教徒參加工作,始克完成。 

蓋天主教在十六世紀時期,流傳於日本長崎一帶地方,當時日本人稱之為“切支丹”。後來因為日本政府嚴禁奉教,致許多日本天主教徒,都受到迫害。尤其是在一六二二年九月十日之一次大事變後,日本之天主教徒,紛紛逃來澳門,藉國外宗教庇蔭,來三巴門附近一帶匿居。其中不少是建築家及藝術家者。因此,耶穌會士認為是一好機會。利用以工代賑方法,招集此等日本教徒,來建築教堂,及宏麗之前門石壁。且如此辦法,工資廉宜,慳回不少經費,因為此次工程,歷時長久,經費浩大。而前時所籌得之捐款,雖不算少,但仍感不數。故建築方式不得不採取逐步完成辦法,隨時徵求募款。 

迄至一六三七年,前門石壁之工程始告竣。斯時彼得文地神甫(Peter Mundy) 適來澳巡視,迺令將教堂與宏麗之前門聯合起來,蓋此種聯併建築法,頗屬出於勉強者。致人今仍可從其遺跡看到。因現時牌坊之背後,尚留有舊日教堂聯併時,其屋頂之磚痕,殊非出於自然建築者。 

至於教堂門前之許多石級,更為後來一六四零年始添築者。攷其初時,想仍未有建築石級之意,故其建修院時,尚無預留建石級之位置。致令後來所建之石級,偏側一便,不能正對前門。此等逐步添築痕跡,至今仍斑斑可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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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19/0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