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嘉慶十五年(1810年2月4日─1811年1月24日)4月15日,在張保仔投降前夕,意外事件發生。那就是當時出任澳門總督的區華齡嘉是一位來自莫布爾大學法律系畢業的巴西人。此人對中國與澳門的情況十分不熟悉,且又懶惰好虛榮。他先是反對張保仔投降儀式在澳門舉行,當談判決定投降儀式在香山縣的芙蓉沙舉行時,他又遲遲不下命令撤銷澳門葡萄牙艦隊對海盜船隊的封鎖。故海盜船隊啟動準備赴投降地點時,澳門艦隊總司令阿爾科福拉多·索薩以為海盜們要突圍,故組織艦隊進行了作戰準備。後經過眉額帶曆對區華齡嘉總督的反復說明才使總督恢復理智,下令阿爾科福拉多撤銷對張保仔的包圍。[1]這樣,投降儀式得以在芙蓉沙順利進行。當時有17318名海盜連同226艘帆船,1315門火炮,2798件其他武器交歸清政府。其中張保仔交出105艘帆船和9344名部屬,鄭一嫂交出24艘帆船和1433名部屬,鄭保養交出27艘帆船和1686名部屬,香山二交出59艘帆船和4163名部屬,梁亞康交出10艘帆船和667名部屬,另有1艘帆船和25人歸屬不明。[2]20日,張保仔在投降書上正式簽字,亦被清政府授予千總銜,並允許他保留一支26—30艘帆船的船隊,廣東政府還撥給他一大筆錢,讓他為部下在岸上買地建房安居。約有350名罪惡昭彰的海盜沒被赦免,其中60人被判處流刑兩年,151人被判終身充軍,126人被判死刑。有14人的死刑就在澳門城門外執行。[3]按照嘉慶十四年(1809)十月十六日(11月23日)的協議,清政府應付8萬元船艦費給澳門議事會,因澳門議事會為裝備兵船時已借銀13000元,故實付銀66645.3元, 而海盜戰利品的分配,澳門分得了180艘帆船,600門火炮及大約3500件各類槍械。[4]眉額帶曆作為勝利者一方的代表返回澳門,受到澳門全體市民的熱烈歡迎,澳門為葡萄牙船隊獲得的輝煌勝利而歡呼,炮台鳴炮,教堂敲鐘,通宵燈火輝煌地慶賀澳門的勝利。[5]
[1]高美士:《張保仔船隊的毀滅》,載《文化雜誌》第3期,1987年。
[2]關於張保仔歸降的人數、武器、船隻等,《清實錄》、《上諭檔》、《廣東海防匯覽》及龍思泰《早期澳門史》所載不一,本處采穆黛安《華南海盜:1790—1810》第150頁提供的資料。馬士:《東印度公司對華貿易編年史》第3卷,第140頁稱清政府每月給張保仔1.8萬兩白銀補助金。
[3]穆黛安:《華南海盜:1790—1810》,第151頁。
[4]龍思泰:《早期澳門史》,第137頁;但徐薩斯《歷史上的澳門》第160頁稱:清政府對澳門背信棄義,澳門舊時的特權沒有恢復,在討論分配戰利品時,眉額帶曆僅接受了一些炮獻給葡萄牙攝政王唐·若奧,其餘都交給清政府處理。清政府也沒有支付當初答應的銀兩。高美士的說法又有不同:“至於戰利品的分配,不知什麼使得眉額帶曆大法官那麼慷慨。有人說他要把海盜的1200門火炮送給攝政王對付拿破崙,有人說盡管按協議平分戰利品,但他只給澳門留下50門火炮。”
[5]高美士:《張保仔船隊的毀滅》,載《文化雜誌》第3期,198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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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19/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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