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乾隆二十七年(1762年1月25日─1763年2月12日)4月20日,果阿財政部的監察寫信給澳門議事會,告知議事會市政議員蒙特•卡斯特羅(Monte Castro)和安德烈•布蘭科(D. André Blanco),從馬尼拉寄送給他們的錢部分掌握在澳門富商西蒙•羅咱手中,這筆錢價值是1759年彿蘭西斯科•卡達達(D. Francisco da Cadada)從果阿帶來的軍需物資的價值,其貨物足以使一艘西班牙船隻超載。這些錢還在運輸途中。而議事會請求給予二艘航行的船隻和其他物品。
[1]Manuel Teixeira, Macau no Séc. ⅩⅧ, p. 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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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19/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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