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1年4月19日至21日,澳門基本法諮詢委員會舉行“基本法美術作品巡迴展”,先後在路環和氹仔市鎮、紅街市、新橋花園、市政廳、噴水池、筷子基中國銀行門口、三角花園、司打口等住宅區流動展出作品。展品包括基本法美術比賽四個組別冠亞季軍獲獎作品,“基本法與你”系列宣傳畫及香港區旗、區徽設計圖案優秀作品等。

參考資料:
《華僑報》1991年4月22日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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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1/0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