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十年(1921年1月1日─1921年12月31日)9月16日,廣州國民政府軍隊在香山縣沿海一帶執行緝捕海盜任務時,葡萄牙駐澳海軍竟越過澳門內港水域,至灣仔銀坑干涉國軍緝盜,並開炮轟擊國軍部隊,國軍予以反擊,擊斃葡警2人,傷3人,一時暫告平息下去的粵澳關係又趨緊張。銀坑灘至灣仔一帶船戶,均逃避一空,銀坑附近居民,亦不敢過澳,懼遭殃及,史稱“九一六事件”。廣東政府在 “九一六事件”後,對澳門政府採取了強硬態度,謝絕第三國調停,一方面加強香山縣的防務,調集3000人的軍隊在香山集結,一方面再派出兩艘魚雷快艇在澳門附近水域遊弋。省長陳炯明當時正在廣西前線,得悉葡軍艦越界至灣仔炮轟中國軍隊的事件後,屢電回粵,飭令萬勿讓步失權,“該國(葡萄牙)如侵犯我國主權,確以無理相加,即行強硬手段對付,無庸退縮”。葡方亦稱,“奉本國政府命令,特向中國政府正式聲明,對於‘九一六事件’所受之損失,保其向求賠償之權利”。由於中葡衝突再次爆發,一直處於備戰狀態,原定於今日解散機槍連,一直推遲至1922年2月。同時,葡萄牙人請求英國的援助,英國雖然聲稱,他們絕不會為澳門與中國開戰,但他們還是派出炮艦“鳥蛛”號前往澳門,與中國艦艇正面相對。[1]

[1]《(廣州)民國日報》1921年9月29日及10月4日;《澳門專檔》第4冊《葡萄牙公使致北京外交部照會》,第449頁;《中華民國十年拱北口華洋貿易情形論略》(1922年2月21日),載莫世祥等編譯:《近代拱北海關報告匯編(1887─1946)》,第335頁;《關於處理澳門問題電》[原載《(上海)民國日報》1921年10月3日],轉引自段雲章、倪俊明編:《陳炯明集》(下卷),第690頁;英國檔案局:CO129,轉引自傑弗里.C. 岡恩:《澳門史:1557─1999》第5章,第155頁。同時《澳門專檔》第4冊《澳門案》第 499─451頁葡使稱,“9月16日,有中國水雷艇1艘駛入澳門,不服葡艦命令,並先行開槍,擊斃葡國機匠1人,傷3人”,又稱“在澳門城之外街擊斃警察2人,民人1名,此外受傷巡警3人”。而施白蒂稱,9月16日,應一華人舢板的求援,港務局一條快艇出動,這一快艇在內港我方水域中受到中方一武裝船隻的截查。一士兵以兩把左輪槍威脅艇長,迫使該艇撤退。港務局另一船隻見到快艇的警報後,駛往舢板方向。華船上的士兵退至對面山邊界一帶,躲在岩石後面向摩托艇猛烈開火,將其駕駛員當場擊斃。摩托艇上的若阿金.努內斯(Joaquim Nunes)還擊10炮。若阿金.努內斯、艇長及一名警員中彈後,摩托艇撤退。參見施白蒂:《澳門編年史:20世紀(1900─1949)》,第151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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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19/0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