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關聯資料
更新日期:2019/11/16
更新日期:2019/11/16
步出新口岸新填海區,在宋玉生公園對開巴黎街見到一座別致的平房式建築,線條結構,簡單利索,具有現代風格,令人矚目,四周庭園,環境恬靜,與兩側高樓大廈相映成趣,高低有致;又與宋玉生公園格調一致,似乎屬於宋玉生公園範圍。這座建築物屬澳門教科文中心,一九九八年六月廿九日揭幕。其實,該建築原作為前敎青司轄下的一個新青年中心,造價七百萬元,以推廣青年文化活動,並準備一九九八年三月啟用;後來更改計劃,轉為澳門敎科文中心。澳門敎科文中心是本澳一個新機構,其宗旨為推動澳門與國際敎科文組織及有關機構的聯繫,也促進澳門文化、教育等事業發展。中心內分上、下兩層,設有小型圖書館、展覽廳及可容納一百二十多人的會場。其中會場用途具多功能,可以舉辦講座、放映電影及小型藝術演出等。圖書館面積一千二百平方英尺,收藏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及澳門的出版物,目前藏書逾三千冊,期刊百多種,並利用網絡與澳門圖書館聯絡,是本澳第一家與互聯網咖啡廊相結合的圖書館。展覽廳活動頻頻,經常舉辦各種展覽,吸引不少居民參觀。在一樓,設立互聯網咖啡座,面積約四百平方英尺,環境舒適,專人輔導,設備齊全,用者眾多,也開辦短期培訓課程。澳門敎科文中心建築物面積雖然細小,但卻起着提高澳門科教、文化、藝術水平的作用,盼能真正成為“澳門教科文中心”。
澳門教科文中心
澳門政權交接場館是一座臨時性質建築物,美輪美奐,造型獨特,外牆採用透光材料興建,晚上燈光璀璨,外觀仿如一個中式大燈籠,宏大莊嚴。澳門政權交接場地原定設在新口岸新填海新建的澳門文化中心,據說因地方不敷應用,前澳葡政府改在文化中心側的公園地段,耗資逾六千萬元臨時建設新場館,一九九九年五月間展開工程,十二月完竣,建築宏偉,佔地六千平方米,高二十米,可容二千五百人,除大禮堂外,還設有輔助室、接待室及傳媒專用區。這座建築物雖然採用堅固耐用建材,但原設計卻是非永久性應用的,待交接儀式完成後便拆卸,恢復公園部份。其後,居民認為場館象徵本澳進入一個嶄新的時代,掀開歷史新一頁,具有深遠的歷史意義和重大紀念價值,應該保留下來,如果將它拆卸,未免可惜及浪費公帑。於是,特區政府有關方面決定暫時闢作“瑰寶展”場館,對外開放,展出內地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香港特區送贈澳門特區政府的珍貴禮物,為期三個月,讓居民和遊客在觀賞展品同時,也可參觀這座歷史性建築物,見證澳門回歸重要歷史事件。場館除了陳列精美禮品部分外,原來佈局基本不變。在館內徜徉,可以重温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十日零時零分中葡兩國政府在此舉行澳門政權交接儀式大典的歷史時刻,令人心潮澎湃。這座建築經香港及內地專業人士進行學術性研究後,認為場館不宜作永久保留,特區政府決定將之拆卸,改建公園。
回歸場館歷史時刻
路環監獄在澳門回歸前年多來發生多宗嚴重事件,包括有囚犯毆鬥致死及囚犯越柙,成了居民關注的焦點及談論的熱門話題。本澳監獄歷史,可追溯數百年前,初設在“議事亭”內(即民政總署現址)。“議事亭”本是明、清官員與居澳葡人議事的地方,旁設監牢,用以囚禁犯罪的葡人。鄰近的東方斜巷原稱監牢斜巷,至東方戲院興建,才以街名不雅而易名;而今東方戲院早已拆建,僅以街名存在。一九一二年,當局在賈伯樂提督街與鏡湖馬路交界處興建城堡式監獄,門禁森嚴,名為“中心監獄”,俗稱“市牢”。後因囚犯增加,地方不敷應用,於是當局另覓路環竹灣馬路青年監獄背後地段興建新監獄,一九八八年三月動工,九零年五月十八日建成啟用,將“市牢”及路環青年監獄的囚犯遷入,而“市牢”則拆建成新廈,作為民居,路環青年監獄改為女性監獄及少年輔育院。路環新監獄樓高兩層,由五座建築物組成,面積達一萬八千平方米,耗資六千三百萬元。建築物中三座是監倉,可容納八百名囚犯,另兩座是行政大樓。監獄按保安程度分成重防、戒備、一般及拘留等監倉,而監倉之間有通道相通;此外,還設有多個生活、管理及行政科室。獄內保安設施較為先進,裝置有電子控制台、電視監察室、警號、火警警告器,各通道均設有閉路電視,保安嚴密。但是,令人不解的是當年獄內卻發生那麼多事故?
澳門監獄近百年史
自從一五八一年四月十六日,西班牙國王菲臘二世將葡萄牙本國併吞後,自號為葡王菲臘二世。而澳門葡人不甘臣伏,遂有澳葡主教賈尼路,發起組織澳門議事局之舉,實行自治,以保存澳葡獨立精神。直至一六四零年十二月一日復國後,六十年來,澳門未嘗遭到西班牙武力干涉。蓋西班牙國王亦知道葡人居澳門,是得蒙中國皇帝特許,不容他人佔據者,所以不敢妄動耳。惟舊日中國對西歐各國情形,多認識不清,如《中國交通史》云:“明人對葡萄牙人與西班牙人,初皆稱為佛郎機,其後迺有(葡都麗家)及(干係臘)之分耳。”《澳門紀略》又云:“佛郎機,後又稱干臘國,今稱弗郎西,或曰法郎西。”蓋明人竟以葡萄牙與西班牙兩國,矇混為一,而不知葡萄牙實被西班牙併合為一也。對於西班牙不敢妄動澳門事,如李燕伯刺史《以澳葡情形上當道書》所謂:“……後來葡夷東南洋所立埔頭,悉為諸夷所奪據,僅恃澳門一區,藉各國之利以為利,其不為他夷所據者,實我庇護之恩也。”後來葡王約翰四世復國後,竟以此次澳門效忠,迺歸功於澳葡市民,尤以為澳門市議事局之獨立,最具效力,特於一六五四年敕令本處俾利喇將軍,題一額曰:“上帝名城,尊榮無比。”“Cidade Do Nome De Deus,Não Ha Outra Mais Leal.”該額懸諸議事亭入門堂中之石級門頭處,以旌表揚云。可是在一五八一年至一六四零年之六十年中,西班牙國王雖併吞了葡萄牙國土,但仍未忘懷其遠東居留地──澳門。蓋西班牙對遠東素具野心,觀其佔領呂宋時,據《中西交通史料匯篇》嘗稱:“西班牙國王以太子菲臘伯(Philip)之名,名麥哲倫所至之羣島為菲律賓,終查理之世,西班牙艦隊凡三至菲律賓云。”故西班牙國王菲臘四世,對遠東葡人居留之澳門,亦未嘗不思染指,蓄謀欲攫為己有者,其證據現仍俱在。當澳葡將擴充議事亭,增設博物館時,曾向澳門各處搜羅有關歷史紀念之石刻碑碣,以資陳列。當時嘗在本澳下環街之爛花園中,尋獲一件西文石碑,其文譯意大約為:“菲臘四世皇朝,此炮台上尉蘇沙賈七度置石。時一六三三年。”案此碑首書菲臘四世,蓋西班牙國王菲臘四世即是葡王菲臘三世,而葡王絕無菲臘四世,是即此碑以西班牙王統治作紀錄。蘇沙賈士度定必是親西份子,被任命為此炮台守尉,而擬於一六三三年舉事,佔領澳葡某一炮台者。後來不知因何緣故,未有發作,致此碑終於埋沒在下環街之爛花園中耳。據高美士之《澳門史略》有云:“當西班牙王菲立四世──即兼葡王菲立三世,蓋着王冠為葡王的當兒,年紀僅十六歲。西國國民號他為‘偉大者’,這是因他秉政期內,歐洲的版圖,幾是操於西國掌握裡 。”又云:“不惜將葡國國力,降為一附庸地位,稱為西國之一省。”又有謂:“所以派出許多西班牙衛戍隊,進屯各地炮台,以為監視。”由此觀之,當時西王菲臘四世,雄霸歐洲,視葡若附庸。其對澳葡握有之炮台,寧肯放過,故委賈士度為守尉。而在一六三三年,正是葡國淪陷於西班牙武力下之時代也。現該碑尚砌在議事亭壁間,可為歷史攷據。
議事局拒西班牙干涉
自清朝乾嘉間,廣東海盜張保仔橫行海上。當時澳葡議事亭判事雅廉訪,以來澳糧船市舶常遭攔劫,故向廣州官府申請,擬備兵船,隨師助剿,並欲藉故邀恩,要求九事,但為香山縣知縣許乃來檄斥卻之。據許乃來之《檄澳夷檄》內,將九事分項駁斥,令人讀之,可以深悉澳門當時仍受治於香山縣之各種情形也,故特詳錄如左:“……今爾夷雖踴躍用命,惟所請九事,不但托故要求。且多有不必丐請,及不可准行者。今為爾夷詳晰曉諭。”據:“請自關棚外至澳外島嶼,得專緝奸匪,驅逐外國夷船灣泊。查關棚至澳門民夷雜處,各島嶼亦有漁船農舍,應由內地兵役巡查,非爾夷所釁越份稽察。若賊艘窺伺,爾夷世居邊土,自應為天朝捍衛,報地方官協同防禦。若外國夷船來澳,爾夷本應稽查,倘或逗留,更應隨時驅逐,份內之事,何庸請求?”“又請在澳華人,倘閒遊匪徒,即驅逐出境。貿易營生者,果屬殷實,方許居住。查地方匪棍,原應驅逐。但華夷各有官司,不能越份管理。中華有不安份之人,爾夷不敢驅逐;亦猶澳內有不安份之夷,天朝不肯究問,必須爾夷查辦也。至貿易之人租爾房屋,應留與否,可聽自便。如華人居住內地房屋,自與華人貿易,爾夷無從過問,另為置議。”“又請民夷債負,准將貨物器用在亭上變抵,負欠固應償還。華夷各有管束。夷欠華賬,夷人頭目可按理行事;華欠夷賬,強行變抵,華人未必服。且有滋生事端,仍應報就近衙門追領,毋容另議更張。”“又請除人命大案,其餘漢人倘有過犯,爾夷自行責罰。查華夷自有攸分,冠履不容倒置。爾夷世居內地,踐土食毛,齊民無異,遇有罪犯,原可照天朝法律懲治。然,猶念究屬外夷,除殺人抗償外,凡軍、徒、杖、笞等罪,均聽自行發落,“又請華人殺夷人,亦猶夷人殺華人一樣填抵,要在澳地明正典刑。查殺人兇犯,由縣勘實收禁擬罪,自府而司。而督撫,移解覆審,情真罪實,然後奏聞。命卜日,即提出正法,所以昭慎重也。從前夷人殺死華人,求免解禁,是以原情定法在澳審訊,夷目收管,就近正法。若華人犯罪,自有舊章,豈敢改變。“又請雇船往來省城,置買貨物,憑用亭上文據,稅餉照內地規例,關口不得多索加徵。查澳夷原不禁省中往來,關津隘口,例應稽查驗放,至貨物輸稅,本有定規,移知關口嚴查,自無額外加徵。”又請丈量洋船,照從前頒行則例,不得另外徵輸,查丈量既有舊例,俟轉請大憲,如額徵收,以昭體恤。又請條蓋房屋,免泥水匠禀照批准使費之苦。查澳夷房屋,只禁添造,隨常修葺,並無禁阻。泥水匠本應禀明興工,何得藉言使費。倘有需索,自當飭禁。又請遇屈負冤,官府不為申理者,乞赴制府轅門請訴。查我朝懷柔遠人,無微不至,爾夷從無受屈含冤,地方官不為申理之事。未便無故妄請赴轅陳訴,致干告訐挾制之愆。然則準情度理,參之事勢,諸事多不可行,爾夷其體悟否?總之,功成方可論賞,事前未便要恩,今兵船已集,如願效力,即日隨往。如果有功,前次禀內之可行之事,當求大憲量為允行。倘挾此要求,議論不決,則捕盜孔亟,斷難延誤,本縣即督率兵役出洋。內地雄兵巨艦,霧集云屯,隨處可以調遣,毋庸爾夷勞動也。爾夷其熟思之!”香山縣令許乃來之《檄澳夷檄》,既如上述,已嚴拒澳葡議事亭判事雅廉訪之要求,明矣。惟澳葡以自身利害,海盜時常劫掠澳船,迫得仍須隨師助剿也。後來兩廣總督百齡,勸諭張保仔投誠後,澳葡之《澳門史》竟謂中國不答允其要求,並謂即英人紐曼所著之《中國海盜史》,亦抹煞葡人撮合張保仔投誠之功績云。
香山縣令許乃來斥拒判事官雅廉訪(Ouvidor, Arriaga)的九事要求
在議事亭內,入門右壁之窗門頭上,鑲有中文古碑一件,刻著“關閘門”三字。該石原迺我國古關閘門之門額,後被澳葡拆卸,移置於此者。攷古關閘門在蓮花莖中,原為我國明朝創建,所以防夷者。據暴昱《香山縣誌》云:“萬曆二年,建閘於蓮花莖,設兵守之。”又祝淮《香山縣祝誌》云:“康熙十二年,知縣申良翰修,增建官廳於旁,以資戍守。”蓋當時古關閘之形狀,非如今日之洋相。本作中國古代城樓格式,城牙排齒,樓角飛翬,大門拱上,額刻“關閘門”三字,駐有汛兵防守。自從清朝道光二十九年,澳葡兵頭亞馬勒被沈米狙殺後,澳葡一時失卻首領,據朱薩士之《澳門史》稱:當時即由主教、法官、軍長及議事局主席等,組織臨時執政會於議事亭內,在出事後之第三天,澳葡軍曹未士基打向執政會要求,領得手令,將中國之關閘汛佔領云。後來延至同治十三年,澳葡才將中國之古關閘門拆毀,重新再建回一道現在之關閘。據楊文駿《查覆澳葡情形疏》有云:“其關閘汛牆,係同治十三年為洋人拆毀,改建綠衣館,並設大關閘。”又據柏力架之《美麗的澳門》稱:“自古關閘拆毀後,在原址重築回一新關閘,時在一八七零年。”由此可知,議事亭內之“關閘門”石碑,必迺於一八七零年後,才由蓮花莖移置於此者矣。
議事亭內之“關閘門”石碑
在賈伯樂提督街、鏡湖馬路、俾利喇街與歐華利街之間新建的高樓大廈,原是本澳著名的“市牢”舊址,找來了一幀十多年前的“市牢”照片,才可重睹它的原貌。這座監獄原稱“中心監獄”,一九零九年九月五日落成啟用,而門楣上所刻“一九一二”,是該門樓興建年份。監獄面積約四千五百多平方米,樓高兩層,外形仿如西方古堡式建築,外圍高牆,四角建有哨所,戒備森嚴,令人望而生畏。這座監獄是囚禁成年男性犯人,至於女性及少年罪犯另有囚禁之所。牢內設有十五個囚倉,可容囚犯一百二十人;另闢操場、工場,讓犯人自由活動及學習手工藝。“市牢”在建築當年,該處仍屬郊野,人煙稀少,環境僻靜;直至拆卸前,外貌依然,只是圍牆經過多次改建及加高,先是在低矮圍牆上加裝鐵枝作欄柵,後來改建高牆,再加棘刺鐵絲網,加強保安。 這座監獄,雖説守衛嚴密,但仍不時有囚犯越柙,曾被譏為“無掩雞籠”,意思是囚犯可“自由”來去;又有的囚犯神通廣大,竟可獲“特權”,隨時出入,享受特殊的食住待遇,因而又被諷喻為“監獄酒店”。由於本澳犯罪案件不斷上升,囚犯增加,“市牢”有人滿之患,地方不敷應用;同時又因附近街道發展迅速,住宅、高廈近在咫尺,囚犯常隔着鐵窗向街吵鬧,滋擾居民及途人。當局於是在路環建成新監獄,於一九九零年十月間,將“市牢”五百多囚犯轉送到新監獄,“市牢”從此拆建成新廈,也成為歷史名詞。
“市牢”拆建成新廈
攷明朝嘉靖年間,葡人最初來居澳門者,約有九百人。當時之澳門,不過被視作一個市舶貿易站耳,所以一切事件,初皆聽命於我國,澳葡只有一位所謂代權官,來代表其葡國政令,遇有任何設施,得在議事亭奉商於我國官吏而已。後來民事漸繁,澳葡迺從中選出一位富商名比利喇(Diago Pereira)做本處首領,同時並選出馬力加(Malaca)副主教傳道神甫等,組設本處的民事及教會組織,故時常在議事亭來商討建設計劃。惟因比利喇一向不肯受葡萄牙本國政府節制,據朱薩士之《澳門史》嘗稱:“葡王為求中國皇帝准其在中國自由傳教起見,本擬選派旅澳之比利喇赴中國,但當印葡總督奉諭命其出發時,比利喇已被澳門葡人公選為澳葡首領,不受印葡總督命令。後來事聞於葡王,以其未獲葡國許可,擅受民衆推選,怒其藐視王法,因於一五六三年以敕令廢其職,惟迄至一五八七年比利喇依然在任,足見當時王令之不行也。”蓋葡萄牙本國自從一五八一年起,至一六四零年止的六十年內,其本國國土已完全被西班牙王吞併,而葡主亦要流亡到巴西去矣。當一五八三年之際,澳葡主教賈尼路(D.Belchior Carneiro)為著欲保存澳門獨立地位起見,遂召集澳葡民衆大會,議決以民選自治制度治理澳門。規定檢事一人,判事二人,長老三人,均從澳葡民衆選任。得到印葡總督認可,迺於翌年(一五八四)組成,正名為“澳門議事局。”一五八二年(即明朝萬歷十年),澳葡於議事亭內籌劃民選自治,組織議事局。 明朝兩廣總督陳瑞知之,曾下令召澳門主教,及議事局判事委黎多前來詰責。據葡人朱薩士之《澳門史》載稱:“一五八二年,方當澳門葡人正式公開繳納地租與中國政府之際,有閩籍兩廣總督,以葡人在澳妄自濫使行政法權,有違中國皇帝恩准葡人居留澳門之初衷,特召澳門主教民政長官及議事局判事等前去詰責。初時各人擬不應召,奈為顧全澳門葡人安全計,迺不得不選派天主教教士駱基勞(Migue Ruggiero)及彭尼拉(Matthias Penella)二人,攜備天鵝絨、鏡子等名貴禮品前去,奉呈兩廣總督,藉邀歡寵;並鄭重陳明澳葡臣服中國,對憲令弗敢有違,始蒙兩廣總督,許其無事焉。”查《廣東通誌》職官條有:陳瑞,福建長樂人,進士,萬曆九年以兵部尚書,兼副都御史,任兩廣總督云。惜其以巍巍高官,竟貪圖小利,不能徹底追究,致養成後憂,殆澳葡素來賄賂之手法勝利歟!後來至一五八六年,由印葡總督奉葡王詔論,授澳門議事局以特許狀,准其依照印度柯枝市制,試行組織。迨後更得到統治葡萄牙之西班牙王承認,迺於一五九五年三月三日,正式成立為“澳門市議事局”,或稱澳門市政廳,或俗稱金巴喇。
議事局:居澳葡人自治的因由
入議事亭,堂中有石階。拾級而登,迎面有石刻浮雕乙座,在後園之門拱上,玲瓏活躍,藝術極佳,為昔日本處石刻家作品。該浮雕原嵌仁慈堂之慈悲聖母殿前壁者,後來於一八八三年該殿拆卸時,迺將之移置於此,藉以保存藝術古蹟耳。在該浮雕中,刻着慈悲聖母神像,合掌而立,以示為貧苦者祝福。像前跪者:首為主教賈尼路(D.B.Carneiro),次為葡國王后蓮娜(D.Leonor),其子葡王馬瑙爾一世(D. Manuel I.)及神甫哥士打(D. M. da Costa)神甫江利喇(M. Contreiras)等。像後跪者:首為羅馬教皇亞力山大六世(Alexandre Vl.),及主教亞丕連拿(C. de Alpedrinha)等。左右上方有兩位天使,手牽聖母大衣,覆翼衆人,以示慈悲庇護之意。攷葡后蓮娜,於一四九一年八月十五日,曾在葡國發起組織“神甫慈善會”,後來由各神甫將該慈善機構,推廣到葡屬各地,遂成為葡屬各處仁慈堂慈善會之開端。至於澳門之仁慈堂慈善會,最初由澳葡天主教首任主教賈尼路於一五六九年創立。後來澳葡追念其恩德,特刻此浮雕以紀念其事。查現在澳門之仁慈堂內,尚設有慈悲聖母祭壇,不過很少信徒到此禱祀耳。及至一九二七年澳葡徵求慈善印花圖案,葡人卡爹喇氏(Catela),曾以該浮雕照片獲選,遂被用為現行之慈善印花圖樣焉。賈尼路主教,亦為澳門市議事局之組織發起人,故該浮雕被移置於議事亭內,宜也。
議事亭內浮雕與仁慈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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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日期:2025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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