葡人拆毀澳門城牆,佔領塔石、沙崗、新橋、石牆街、沙梨頭等村,並築馬路。
澳葡政府下令南灣海灘進行填海造地。
關聯資料
更新日期:2019/07/18
同治二年(1863年2月18日─1864年2月7日)三街會館自道光十五年(1835)重修後已日漸廢圮,澳門800余家商人店號遂“商議醵金數千有奇,爰集鳩工”,在其舊址重修三街會館。由三街會館值理總領其事。從館內保存的買賣房屋契約看,重修之事應始於咸豐八年(1858)前,而告成於同治二年(1863)。這次重修將會館有所擴充。重修竣工後,立有《重建闔澳公所碑記》,撰碑者為國史館協修、前兵部主事黎翔。《重建闔澳公所碑記》,載譚世寶的《金石銘刻的澳門史:明清澳門廟宇碑刻鐘銘集錄研究》,第267—269頁。
重修三街會館
光緒七年(1881年1月30日─1882年2月17日)11—12月,氹仔卓家村關帝天后古廟重修竣工。卓家村關帝天后古廟創建於康熙年間,近二百年來未予修繕,廟已“崩折以難支”,且“垣牆傾側”。故該廟值理卓文盛、甄業隆、林澤豪等7人發動捐款,重修並擴建該廟。《重修關帝天后古廟捐簽碑記》,轉引自鄭煒明:《葡占氹仔路環碑銘楹匾匯編》,第42—47頁。
氹仔卓家村關帝天后古廟重修竣工
光緒五年(1879年1月22日─1880年2月9日)5月6日,大西洋署澳門管理華人事務官飛良紹(Leôncio Alfredo Ferreira)為奉大憲命示諭澳中華人知悉:凡有出會耍菩薩,不論由何廟所出,在街遊行者,該值事人等應先赴本衙門報明,領取准紙,並赴巡捕營報知,一體准行。如違,不領准紙報明,定即飭巡捕兵將會逐散。《澳門政府憲報》1879年5月10日第19號。
凡有出會耍菩薩,須領取准紙
光緒三年(1877年2月13日─1878年2月1日)2月17日,氹仔一疍家女生火時不慎將用棕櫚葉建的棚屋燃著而引起一場大火,北風更加助長火勢,儘管炮台向澳門發出兩次求救信號,但均受耽擱。當地華人亦未來救助,因此損失極大:火頭燃著60間店鋪和許多棚屋,包括乞丐住處。火場面積達2萬平方米,有些造船廠亦被波及。消防水車只有一個且已損壞,一群疲憊不堪的士兵手拿水桶救火,後來警衛隊、工務局及消防監督均派出隊伍趕來救火,才將這一範圍廣泛的火災控制。施白蒂:《澳門編年史:19世紀》,第207頁;Eduardo A. Veloso e Matos, Forças de Seguranca de Macau, p. 225.
氹仔一疍家女生火時不慎引起大火
同治二年(1863年2月18日─1864年2月7日)5月21日,費雷拉‧平托(João Ferreira Pinto)主持召開了政務委員會,通過一項法令,即在華政衙門中,設有兩名中文翻譯、兩名見習翻譯、兩名庭差、一名文案。需強調的是管理華人事務官僅對澳門政府負責,因此他們行事十分謹慎。施白蒂:《澳門編年史:19世紀》,第151—152頁。
費雷拉‧平托主持召開了政務委員會
光緒八年(1882年2月18日─1883年2月7日)8月14日,葡萄牙政府任命若奧‧若瑟‧席爾瓦(João José da Silva)為澳門地區大法官,10月28日抵澳履任。Manuel Teixeira, Os Ouvidores em Macau, p. 182.
葡萄牙政府任命若奧‧若瑟‧席爾瓦為大法官
同治十一年(1872年2月9日─1873年1月28日)4月23日,《申報》記載:澳門賣豬仔生意甚多。澳門今賣人之法,仿鴉片煙例,則有曰賣盤期,有曰賣現銀。目下行情,賣盤期者,每人價銀98元;賣現銀者,每人125元至135元。《申報》1872年4月23日《賣豬仔》。
《申報》記載:澳門賣豬仔生意甚多
時間: | 清後期(1845-1911年) |
1863年 | |
地點: | 澳門半島--花王堂區 |
沙崗 | |
新橋村 | |
沙梨頭村 | |
澳門半島--風順堂區 | |
南灣 | |
澳門半島--望德堂區 | |
荷蘭園大馬路 | |
塔石廣場 | |
關鍵字: | 歷史 |
邊界問題 | |
填海造地工程 |
資料來源: | 吳志良、楊允中主編:《澳門百科全書》(修訂版),澳門基金會,2005,第624頁。ISBN 99937-1-032-6 |
語種: | 中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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