雍正元年(1723年2月5日-1724年1月25日)7月22日,葡印總督命令,撤銷文奴爾澳門總督之職,由文彌壬接任。文彌壬於同一天在大炮台按照慣常禮儀第二次就任總督。[1]澳門議事會致函葡印總督:如果再不撤換文奴爾,葡萄牙人都會離開澳門,他們已經決定逃脫文奴爾專橫暴戾的魔掌。[2]
[1]施白蒂:《澳門編年史:16—18世紀》,第107頁。
[2]Manuel Teixeira, Macau no Séc. XVIII, p.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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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19/01/15
雍正元年(1723年2月5日-1724年1月25日)7月22日,葡印總督命令,撤銷文奴爾澳門總督之職,由文彌壬接任。文彌壬於同一天在大炮台按照慣常禮儀第二次就任總督。[1]澳門議事會致函葡印總督:如果再不撤換文奴爾,葡萄牙人都會離開澳門,他們已經決定逃脫文奴爾專橫暴戾的魔掌。[2]
[1]施白蒂:《澳門編年史:16—18世紀》,第107頁。
[2]Manuel Teixeira, Macau no Séc. XVIII, p.259.
更新日期:2019/01/15
葡軍攻佔中國陣地的一次戰役。1849年8月22日亞馬留被刺事件後,兩廣總督徐廣縉飛令香山縣加強澳門四周的軍事防衛,“以防西洋為變”。面對此軍事部署,葡萄牙人決定以武力還擊。8月25日上午10時,一支由25名士兵構成的小分隊,攜帶1門野戰砲,佔領關閘。11時,位於北山嶺村對面的拉塔石炮台轟擊關閘。當時,葡萄牙在關閘一帶集結的部隊共120人,3門火砲。因此,政務委員會下令派遣50名士兵,攜帶一門炮前去增援。雙方砲戰僵持至下午4點30分。此時,美士基打(Vicente Nicolau de Mesquita)自告奮勇,率領36名士兵,攜1門迫擊砲,決定佔領中國陣地,於是發生拉塔石炮台之戰。此役中,雙方裝備懸殊。據説,清兵守軍多達400人。但在葡軍的猛烈攻擊下,華軍陣亡百餘人,傷者不計。葡人退回關閘門時僅1人掛彩。澳門官員及各國公使在大砲台目睹了攻佔拉塔石炮台的全過程。
拉塔石炮台之戰
1743年(清乾隆八年)12月3日,澳門華商陳輝千酒醉後在路上與葡人晏些嚧發生爭吵、鬥毆,後被晏用快刀戳傷致死。兇犯審訊招供後,澳葡當局自行收管。香山縣令王之正根據過去案例,即洋人犯罪如與華人有關,即由駐澳中國官員處理的規定,要求澳葡當局交出兇犯。澳葡當局一再拒絕,並聲稱近百年來犯罪的葡人俱在澳門懲治,如將兇犯交給中國政府,則違反了葡萄牙政府下達的禁令,又懇請中國官府允准他們仍在澳門處置這一案件。兩廣總督策楞經過會商後,決定同意葡萄牙人的要求,在司法上給予一些特殊照顧。通知澳葡當局,應當按照《大清律例》將兇犯絞死,並派廣州知府、香山縣令等會同澳葡當局在澳門執行。這一案件的處理改變了歷代在澳門“化外人有犯,並依律問斷”的法令,而變為“澳夷”殺害中國居民,“罪應斬絞者”,由中國地方官員在澳門會同澳葡官員將兇犯依法處決。後又在1774年乾隆敕令中得到明文規定,列入清朝律例。
陳輝千被殺案
19世紀初,海盜紅旗幫在張保仔的糾合下,隊伍不斷擴大,已擁有600多艘帆船,8萬餘人。廣東官兵屢次出戰,常被打得大敗。兩廣總督百齡與澳葡當局都有合作消滅海盜的意願。1809年(清嘉慶十四年)11月23日,百齡派3名官員前往澳門,與澳葡地方長官亞利鴉架(Miguel Arriaga)會商。雙方訂立臨時協議,決定由澳葡當局派出6艘100噸以上的武裝船,在澳門至虎門一帶配合中國水師圍剿海盜,為期6個月;中國政府提供8萬兩銀子作為裝備澳葡艦隊的經費。協議訂立後,澳葡當局很快即組建一支由6艘武裝船組成的澳門艦隊。艦隊司令阿爾科弗雷多上校乘坐的旗艦排水量達400噸,載有26門火炮,160名船員。其餘5艘武裝船共有150多門火炮,近600名船員。英國東印度公司澳門公司還免費為該艦隊提供了大量武器和彈藥。這支澳葡艦隊遂成為一支戰鬥力相當強的海上力量。
組建澳葡艦隊
1910年(清宣統二年)葡軍殺害路環島村民的事件。路環是澳門半島南面的一個小島,原名九澳島,在十字門的入口處。早在1864年(清同治三年)葡萄牙人就佔據路環島上的荔村灣,在那裡建築炮台、駐軍防守。島上這時僅有居民1900多人,全以捕魚為生。1910年7月初,廣東新寧、開平發生教案,10餘名天主教徒子女被困在路環島上。教民先稟告兩廣總督袁樹勛,袁因“澳界尚未勘定,不便派兵往緝”而遲疑。教民又向澳門主教求救,澳葡當局即以此為藉口,以“剿匪”名義派軍隊進攻路環,島上居民武裝自衛,擊退葡軍3次進攻,打死葡方官兵數人,並奪回炮台。澳葡當局立即又調軍艦炮轟路環,一連幾天,島上居民得不到支援,最後失敗。8月4日,葡軍登陸,縱火焚燒九澳全鄉,村民數百家家毀人亡。有一艘逃難的村民船,被葡軍追逐擊沉,船上38人全部喪生。路環慘案發生後,全國人民無比憤慨,紛紛要求政府廢除條約,收回澳門。清政府鑒於群眾強烈要求,遂派駐法大使劉式訓赴里斯本,再次提出劃界談判問題,但此事最後不了了之。
路環慘案
葡萄牙在1974年“四•二五”革命成功後,新政府宣佈實行“非殖民化政策”,承認澳門是中國的領土,並向中華人民共和國表明態度,即承認只有一個中國,且於1975年1月宣佈與台灣國民黨政權斷交。同年,澳葡當局也開始在澳門進行一系列行政改革,葡萄牙撤走了駐澳門的軍隊,解散了陸軍司令部與海防司令部。為加強內部治安力量,另組織包括治安警察廳、水警稽查隊等在內的保安部隊。這些措施改善了澳門與內地,葡萄牙政府與中國政府的關係。1979年2月8日,中國政府與葡萄牙政府在法國巴黎簽署了兩國正式建立外交關係的聯合公報。公報宣稱:“兩國政府將根據互相尊重主權和領土完整、互不干涉內政和平等互利的原則維持其外交關係。”並決定自當日起建立大使級外交關係,在3個月內互派大使。關於澳門問題,葡萄牙政府承認,澳門是中國領土,目前由葡萄牙政府管理,澳門問題是歷史遺留下來的問題,在適當的時期,中葡兩國政府將通過友好協商來解決。中葡兩國建交在歷史上有着重要意義,它為最後和平解決歷史遺留的澳門問題打下了基礎。
中葡建交
19世紀中葉澳葡當局武力鎮壓澳門居民的事件。1846年(清道光二十六年)4月,亞馬留出任澳門總督後,大力推行將澳門變為“絕對自治的殖民地”計劃,首先是解決在澳門的中國居民的管轄權問題。他將各中國店舖編立字號,向它們勒收房税、地税,向中國工人勒收人頭税,並準備徵收所得税。凡拒絕交納者,則處以刑罰,特別是他對停泊內港的中國民船強徵1元的税款,激起了中國船民的武裝抗爭。1846年10月8日早晨,一些中國帆船因未納税而被澳葡當局扣留。於是,有40艘帆船上的1500多名中國船民去攻擊澳葡市政廳,亞馬留下令衛戍部隊出動鎮壓,雙方相持激戰了一段時間,中國船民敗退。船民們退上船後,葡兵繼續向他們開槍射擊,大炮台和葡方兵船也開炮射擊,致使20艘帆船起火、沉沒,大批船民慘遭殺害。中國商民聞訊後,相繼罷市,停止供應葡人食物。亞馬留宣稱,各店舖如在24小時內不恢復營業,將命令大炮台用炮火夷平整個市場區。事後,雖有中國官員入澳調查這一慘案,但最終卻因清政府對澳葡當局節節讓步而不了了之。
“十·八”慘案
1849年(清道光二十九年)6月7日,來澳門度假的香港中學教師、新教徒薩默(James Summer)在觀看基督聖體節盛大的宗教遊行時拒絕脱帽致敬,亞馬留將其逮捕。第二天英國海軍高級軍官亨利‧凱帕爾(Henry Keppel)及斯坦夫利(Staveley)等求見亞馬留,要求釋放薩默,亞馬留拒絕。凱帕爾決定趁亞馬留離澳時,發動突然襲擊。他命令“摩安特”號軍艦的海軍陸戰隊分乘幾艘小艇在南灣登陸。分兵兩路,一路進攻市政廳的警衛室,解除衛兵的武裝;另一路直撲監獄,搶救薩默。整個劫獄行動,打死打傷葡兵共3人。這次事件一度導致英、葡關係緊張,後經葡萄牙方面一再抗議,英國政府同意向葡萄牙道歉,撫恤死者家屬,並對凱帕爾進行申斥。
薩默劫獄事件
| 人物: | 文爾壬(Telo e Meneses, António da Silva)(澳督) |
| 文奴爾(Manuel, D. Cristóvão de Severim)(澳督) | |
| 時間: | 清前期(1645-1759年) |
| 1723年07月22日 | |
| 地點: | 澳門半島--花王堂區 |
| 大炮台 | |
| 博物館前地112號 | |
| 關鍵字: | 澳門總督 |
| 政府官員 | |
| 公民不服從 |
| 資料來源: | 吳志良、湯開建、金國平:《澳門編年史》第二卷,廣東人民出版社,2009,第845頁。ISBN 978-7-218-06327-0 |
| 語種: | 中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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