雍正元年(1723年2月5日-1724年1月25日)7月22日,葡印總督命令,撤銷文奴爾澳門總督之職,由文彌壬接任。文彌壬於同一天在大炮台按照慣常禮儀第二次就任總督。[1]澳門議事會致函葡印總督:如果再不撤換文奴爾,葡萄牙人都會離開澳門,他們已經決定逃脫文奴爾專橫暴戾的魔掌。[2]
[1]施白蒂:《澳門編年史:16—18世紀》,第107頁。
[2]Manuel Teixeira, Macau no Séc. XVIII, p.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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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19/01/15
雍正元年(1723年2月5日-1724年1月25日)7月22日,葡印總督命令,撤銷文奴爾澳門總督之職,由文彌壬接任。文彌壬於同一天在大炮台按照慣常禮儀第二次就任總督。[1]澳門議事會致函葡印總督:如果再不撤換文奴爾,葡萄牙人都會離開澳門,他們已經決定逃脫文奴爾專橫暴戾的魔掌。[2]
[1]施白蒂:《澳門編年史:16—18世紀》,第107頁。
[2]Manuel Teixeira, Macau no Séc. XVIII, p.259.
更新日期:2019/01/15
葡軍攻佔中國陣地的一次戰役。1849年8月22日亞馬留被刺事件後,兩廣總督徐廣縉飛令香山縣加強澳門四周的軍事防衛,“以防西洋為變”。面對此軍事部署,葡萄牙人決定以武力還擊。8月25日上午10時,一支由25名士兵構成的小分隊,攜帶1門野戰砲,佔領關閘。11時,位於北山嶺村對面的拉塔石炮台轟擊關閘。當時,葡萄牙在關閘一帶集結的部隊共120人,3門火砲。因此,政務委員會下令派遣50名士兵,攜帶一門炮前去增援。雙方砲戰僵持至下午4點30分。此時,美士基打(Vicente Nicolau de Mesquita)自告奮勇,率領36名士兵,攜1門迫擊砲,決定佔領中國陣地,於是發生拉塔石炮台之戰。此役中,雙方裝備懸殊。據説,清兵守軍多達400人。但在葡軍的猛烈攻擊下,華軍陣亡百餘人,傷者不計。葡人退回關閘門時僅1人掛彩。澳門官員及各國公使在大砲台目睹了攻佔拉塔石炮台的全過程。
拉塔石炮台之戰
澳葡官員對清政府駐澳機構進行挑釁事件。1747年(清乾隆十二年),粵海關澳門關部行台修建了新的海關柵欄。新上任的澳葡總督梅內澤斯(Antonio José Teles de Meneses,《澳門記略》等中國史籍譯為“若些”)是一個蠻不講理的殖民主義者,他派出一批黑奴,將中國海關官員為關部行台修建一新的柵欄全部推倒。清駐澳官員十分憤怒,要求澳葡當局予以重建。梅內澤斯不顧澳葡議事公局的勸諫,不但不同意重建,還揚言與中國軍隊進行較量。駐澳官員準備稟報兩廣總督,以便採取制裁措施。澳葡議事公局深知後果嚴重,不顧梅內澤斯阻撓,多次向駐澳中國官員道歉,還贈送貴重禮物,並以堅固材料為關部行台重建柵欄。至此,這一事件得以基本平息。
關部行台柵欄被推倒事件
鴉片戰爭後,葡萄牙政府和澳葡當局加緊對澳門地區的殖民擴張。亞馬留於1846年(清道光二十六年)4月21日抵澳門任總督,更加肆意踐踏中國政府在澳門的主權,拒交商税和地租,關閉中國在澳門的官署和驅趕中國在澳門的官員,強行拆屋挖墳,引起了中國人民的無比憤慨。香山望廈龍田村民沈志亮等人因先人骨殖被毁,於1849年8月22日與郭金堂、李寶、張根、郭洪、周玉和陳發等人經過周密的計劃,趁亞馬留於傍晚到望廈龍田村騎馬打鳥取樂之機,埋伏在距離關閘300米處,對其實施突襲,致其當場斃命。亞馬留的隨行副官也被砍傷,倉惶逃回澳門。沈志亮等人的英雄行動震撼了葡萄牙當局,他們立即對望廈等地居民採取報復,同時照會廣東政府嚴懲兇手。英、美、西等國領事館發表聲明支持澳葡當局。在帝國主義列強的壓力下,清政府屈膝妥協,將沈志亮殺害於前山,郭金堂發配充軍,並把亞馬留的殘肢交還葡方。香山和澳門人民厚葬沈志亮於前山寨城西門山坡(今前山鎮西門大街,山坡已毁),立碑“義士沈志亮之墓”,以誌欽敬追懷。
亞馬留被殺事件
1743年(清乾隆八年)12月3日,澳門華商陳輝千酒醉後在路上與葡人晏些嚧發生爭吵、鬥毆,後被晏用快刀戳傷致死。兇犯審訊招供後,澳葡當局自行收管。香山縣令王之正根據過去案例,即洋人犯罪如與華人有關,即由駐澳中國官員處理的規定,要求澳葡當局交出兇犯。澳葡當局一再拒絕,並聲稱近百年來犯罪的葡人俱在澳門懲治,如將兇犯交給中國政府,則違反了葡萄牙政府下達的禁令,又懇請中國官府允准他們仍在澳門處置這一案件。兩廣總督策楞經過會商後,決定同意葡萄牙人的要求,在司法上給予一些特殊照顧。通知澳葡當局,應當按照《大清律例》將兇犯絞死,並派廣州知府、香山縣令等會同澳葡當局在澳門執行。這一案件的處理改變了歷代在澳門“化外人有犯,並依律問斷”的法令,而變為“澳夷”殺害中國居民,“罪應斬絞者”,由中國地方官員在澳門會同澳葡官員將兇犯依法處決。後又在1774年乾隆敕令中得到明文規定,列入清朝律例。
陳輝千被殺案
1945年日本投降後國民黨軍隊武裝封鎖澳門的一次行動。1945年8月15日日本宣佈無條件投降後,當時中國駐葡大使即於20日要求里斯本政府放棄在華領事裁判權。8月31日,當時中國外交部歐洲司制定了戰後對澳政策。粵省軍民亦藉此機會醞釀回收澳門。駐守廣東的第二方面軍軍長張發奎藉口澳門未派遣使節前來慰問,於10月間命令中山縣縣長張惠長及當地駐軍159師師長劉紹武,利用民情,準備採取收澳行動。劉紹武下令該師陳慶斌團,師直炮兵一營屯集前山邊境,對澳進行武裝封鎖和禁運,並計劃待機一舉回收之。12月下旬,經過葡萄牙當局的外交努力,在南京政府的指示下,此次封鎖澳門事件方告平息。
封鎖澳門事件
1849年(清道光二十九年)6月7日,來澳門度假的香港中學教師、新教徒薩默(James Summer)在觀看基督聖體節盛大的宗教遊行時拒絕脱帽致敬,亞馬留將其逮捕。第二天英國海軍高級軍官亨利‧凱帕爾(Henry Keppel)及斯坦夫利(Staveley)等求見亞馬留,要求釋放薩默,亞馬留拒絕。凱帕爾決定趁亞馬留離澳時,發動突然襲擊。他命令“摩安特”號軍艦的海軍陸戰隊分乘幾艘小艇在南灣登陸。分兵兩路,一路進攻市政廳的警衛室,解除衛兵的武裝;另一路直撲監獄,搶救薩默。整個劫獄行動,打死打傷葡兵共3人。這次事件一度導致英、葡關係緊張,後經葡萄牙方面一再抗議,英國政府同意向葡萄牙道歉,撫恤死者家屬,並對凱帕爾進行申斥。
薩默劫獄事件
葡萄牙在1974年“四•二五”革命成功後,新政府宣佈實行“非殖民化政策”,承認澳門是中國的領土,並向中華人民共和國表明態度,即承認只有一個中國,且於1975年1月宣佈與台灣國民黨政權斷交。同年,澳葡當局也開始在澳門進行一系列行政改革,葡萄牙撤走了駐澳門的軍隊,解散了陸軍司令部與海防司令部。為加強內部治安力量,另組織包括治安警察廳、水警稽查隊等在內的保安部隊。這些措施改善了澳門與內地,葡萄牙政府與中國政府的關係。1979年2月8日,中國政府與葡萄牙政府在法國巴黎簽署了兩國正式建立外交關係的聯合公報。公報宣稱:“兩國政府將根據互相尊重主權和領土完整、互不干涉內政和平等互利的原則維持其外交關係。”並決定自當日起建立大使級外交關係,在3個月內互派大使。關於澳門問題,葡萄牙政府承認,澳門是中國領土,目前由葡萄牙政府管理,澳門問題是歷史遺留下來的問題,在適當的時期,中葡兩國政府將通過友好協商來解決。中葡兩國建交在歷史上有着重要意義,它為最後和平解決歷史遺留的澳門問題打下了基礎。
中葡建交
| 人物: | 文爾壬(Telo e Meneses, António da Silva)(澳督) |
| 文奴爾(Manuel, D. Cristóvão de Severim)(澳督) | |
| 時間: | 清前期(1645-1759年) |
| 1723年07月22日 | |
| 地點: | 澳門半島--花王堂區 |
| 大炮台 | |
| 博物館前地112號 | |
| 關鍵字: | 澳門總督 |
| 政府官員 | |
| 公民不服從 |
| 資料來源: | 吳志良、湯開建、金國平:《澳門編年史》第二卷,廣東人民出版社,2009,第845頁。ISBN 978-7-218-06327-0 |
| 語種: | 中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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