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光緒十六年(1890年1月21日─1891年2月8日)1月20日,其祥公司大東主何連旺司事人郭貴志、李玉林稟稱,欲在荷蘭園內東邊設立織造匹綢廠,此廠即原悅和昌繅絲廠。該廠北向茶行,南向西洋墳之街,東向二龍喉街,西向(荷蘭園)街。其廠內用機床,係用水氣機轉動。5月31日,獲准。

1月15日,入西洋籍人曹善業稟稱,現欲在白馬行街第3號屋設立織造匹綢廠,其廠內用機床100張至150張,該機床係用水氣機轉動。[1]

[1]《澳門政府憲報》1890年1月23日第4號頁36,1890年6月12日第24號頁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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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2/0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