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緒十八年(1892年1月30日─1893年2月16日)4月20日,澳門商民因澳門政府執意將料半酒出投招人承充專營,舉行罷市。所謂的料半酒,是一種廉價的米酒,多為工人和窮人飲食。[1]先是在1891年10月10日,澳門政府稱應華商稟求承充專營料半酒,得到里斯本批准。澳門沽酒等行聞知,迭經稟請澳督免投酒餉,澳督答覆不能准免,須俟葡國朝廷降旨。其後招人承充,並未投成,顯見這一局面系為澳門華人抵制所造成。光緒十八年(1892)二月二十二日,闔澳紳商暨各行鋪店再次為此具稟請求停止,收回成命,以紓商困而安民心。[2]但是闔澳紳商的這一稟文,並沒有打消澳門政府的念頭。三月初六日,料半酒再次開投,香港商人陳耀山以每年繳納規銀7810元獲得承充專營權,自1892年5月1日起到1894年6月30日止。按合同規定每斤徵稅5分錢,致使酒價平均增加16﹪。當時還盛傳,從此以後,所有生活必需品均須一一徵稅,正是這一傳言,導致料半酒承充在澳門激起軒然大波。華人或在三街會館,或在鏡湖醫院聚集商議抗逆投充料半酒餉事宜,亦有華人張貼匿名揭帖,號召罷市抵制。5月5日,澳門政府出示,威脅如有集眾攪擾滋亂抗違官命等事,為首之人拿交衙門懲治;嚴禁張貼匿名揭帖;澳內各行生意及手藝人如無端閉門,立將該行店生意牌繳銷,並將其人交衙門從嚴懲辦。[3]然而,嚇阻無效。5月20日,澳門商鋪幾乎全部關門罷市,無從購物,無人工作,船舶也停航,據稱如此大罷市為澳門開埠300多年來所未有。官方致電香港購米,雇用犯人卸船,開倉售與貧窮葡人。21日,罷市持續進行。因察覺商鋪存貨搬走一空,兼聞三合會歹徒大批湧入澳門,澳門政府出動水陸士兵強迫商鋪開市。這一愚蠢的舉措激起民眾更大的騷動。據說當晚三合會將火燒澳門,威脅要取澳門華商巨富的性命。次日,在先拿.飛南第子爵的居間調處下,他願意承擔支付承投入要求的費用,並負責此項包稅,為期6個月,以便里斯本的完全許可。澳門政府於是妥協退卻,各商鋪才得重新開市。5月28日,前包稅商獲得8000元,放棄了專營包稅權。[4]

[1]據1892年4月6日商人陳耀山承充的澳門、毯仔、過路灣抽收料半酒規銀合同中說:“凡有用米蒸酒者,無論何項何名,及由何處運來,均作料半酒論,並均照此章程抽收辦理。”AH/F/424, MIC:A0586—587, 澳門歷史檔案館檔案。

[2]“具公稟闔澳紳商暨各行鋪店等稟為酒餉既未投成乞恩奏請停止以紓商困而安民心事”,載於Formulários de Requerimentos(1894), p.75.

[3]《澳門政府憲報》1892年4月6日第13號附報。又見Formulários de Requerimentos, pp.48—50.

[4]莫世祥、虞和平、陳奕平編譯:《近代拱北海關報告匯編:1887—1946》,第40—41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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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19/0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