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十六年(1927年1月1日─1927年12月31日) 8月19日,《祖國周報》第632號報導:“爲了挽救保存分散在許多團體的澳門歷史文學財富,市政廳同意提供幾個廳堂作博物院和圖書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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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19/0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