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五年(1916年1月1日─1916年12月31日)3月26日,下午3時,澳門政府在國課衙門大堂將氹仔、路環賣鹽事宜出投,承充價以29100元為底,日期自1916年5月20日至1921年5月20日止。[1]

[1]《澳門政府憲報》1916年第8號,第100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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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19/0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