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十四年(1925年1月1日─1925年12月31日)12月,澳門最大的炮竹工廠“台山爆竹廠”發生爆炸事故,釀成巨災,職工死於難者百數十人,傷者逾千,地成焦土,成為澳門近代最大的一場人為災難,史稱“台山大火”。澳門半島北部蓮花莖因內港填海工程漸成平地,且遠離市區,不近民居,最初被政府劃為製造危險品的區域,所有炮竹廠都遷到這裡。火災過後,澳門政府下令將澳門所有的炮竹廠全部遷移至氹仔集中開設,以保澳門半島安全。[1]
[1]施白蒂:《澳門編年史:20世紀(1900─1949)》,第191頁;金豐居士:《台山坊區,巨災過後水火相濟》,載《訊報》2009年2月6日。台山,與廣東省台山之地名無關。台山之地原為澳門一灣淺海,是蓮花莖西側之海坦,清末民初,澳門農林署雇請數千疍民在此圍海造田,圍出棋盤格模樣的埤塘和農田,任由農民在此養種,但不許搭寮建屋。由於埤塘低淺,埤、田高凸,如一台一台丘塹,故時人稱為台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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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19/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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