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靖三十四年(1555年1月23日─1556年2月10日)11月23日,努內斯•巴萊多神父發自亞馬港的信稱:此地富甲天下,僅停泊在港口的一艘來自日本的大船就有30余萬公擔胡椒和10萬兩白銀。這些貨物不到一月即賣空。原因是當時廣東政府已允許華人將貨物從廣州運來上川與葡人交易。又稱:彿蘭西斯科•沙勿略逝世後不久,將此地(廣州)開放給基督徒,以便葡萄牙人去那裡(澳門)及中國其他地方與他們交易。按:這是首次巨額白銀輸入中國的記錄。全漢昇稱:中國銀礦蘊藏量少,且挖出來的礦砂,含銀成分不高。經過長期的開採,到明中葉以後,各地銀礦漸漸耗竭,每年產量有長期遞減的趨勢。明代對白銀的需求又特別增大,由於流通的鈔票發行太多,不斷貶值,故人們均以銀為流通貨幣,銀在中國求過於供。故葡人到日本貿易後主要將日本的白銀輸入中國。到與西班牙馬尼拉的貿易開通後,則主要是從美洲的秘魯和西班牙輸入白銀。屈大均《廣東新語》稱:“閩、粵銀多從番船而來。番有呂宋者,在閩海南,產銀,其銀如中國行錢。西洋諸番銀多轉輸其中以通商。故閩、粵人多賈呂宋銀至廣州。攬頭就舶取之,分散於百工之肆,百工各為服食器物償其值。”普塔克(Roderich Ptak)稱:很明顯,中國對白銀的需求量非常大,這種需求產生的動力足以維持幾個貿易網路的運轉。到16世紀末,整個絲綢與白銀的交換體系已覆蓋了從東北亞到馬來世界的幾十個港口,形成一種“動力平衡”,除了一些局部的轉移和變遷,中國的白銀需求形成的巨大市場體系足夠容納葡萄牙、福建人以及其他所有參與者。據金國平:《西方澳門史料選萃(15—16世紀)》中翻譯的《平托信札及其他文獻》的巴萊多神父的信,此處的“此地”應指上川,而據當時葡商駐泊的地點及做生意的港口,又應是指浪白澳。從早期中國與歐洲的記載可知,胡椒在中國需求量頗大。中國進口胡椒來源於東南亞不同地區,蘇門答臘是主要產地,島東岸的諸港口以與中國之間的貿易往來著稱。馬來半島的大泥、爪哇島的萬丹、加里曼丹島的班賈爾馬辛(Banjarmasin)等地都出產胡椒。這些港口在不同時期一度繁榮,吸引中國與其他國家的商人前往採購胡椒及香料。在葡萄牙人剛剛從東南亞向中國航行的那段時間,他們很快發現了胡椒對廣東市場的重要意義,胡椒又成為他們在蘇門答臘與中國之間建立貿易聯繫的主要商品之一,葡人希望這類貿易帶來的高額利潤可以促進進一步的商業擴張。但是蘇門答臘島的巴賽(Pasa)地區與珠江口之間的貿易沒有維持多久,在巽他等胡椒口岸的葡萄牙人又必須面對日益強大的中國競爭者——福建人,福建商人逐漸掌握了從東南亞出產地到福建的胡椒生意,這也可能是葡萄牙人在東南亞地區航海貿易“停滯”的部分原因。然而,16世紀頭幾十年和澳門開埠後一段時間的記載表明,胡椒在中葡貿易中仍具有相當的地位。以上見普塔克(Roderich Ptak):《明代澳門與東南亞的貿易》,載《澳門史新編》第2冊,第389—390頁。Rebecca Catz: coma colaboração de Francis M. Rogers, Cartas de Fernão Mendes Pinto e outros documentos, pp. 67—70.全漢昇:《明季中國與菲律賓間的貿易》,載香港中文大學《中國文化研究所學報》第1卷,1968年。屈大均:《廣東新語》卷15《貨語》。普塔克:《明代澳門與東南亞的貿易》,載《澳門史新編》第2冊,第379頁。
康熙五十年(1711年2月17日-1712年2月6日)11月23日,澳門議事會向市民代表和商人提議挽救澳門赴帝汶的檀香木貿易,稱:過去幾年裡,帝汶貿易支持了澳門。如今,基於澳門的失策,檀香木貿易已基本喪失,澳門已貧困不堪。華商們無須從葡萄牙人處獲得他們需要的檀香木,因為,華商的船隊已從巴達維亞獲得大量的檀香木。中國以及其他國家的商船每年從巴達維亞去帝汶和索洛,運走了比葡萄牙人還多的檀香木。挽救澳門的唯一辦法,就是阻止中國及其他國家的商船赴帝汶收購檀香木。為讓帝汶總督做到這一點,要儘快給帝汶運去他們所需要的衣服、食品及其他日用品。而這些物品的供應要按成本計價,並以每擔檀香木50帕爾道(pardau) 的價格支付。議事會的提議獲得一致通過,當即決定派一艘船將帝汶急需的各種物品運去。1帕爾道等於1澳門元,2帕爾道合1兩。Arquivos de Macau, 3a série, Vol.5, pp.142—145.
乾隆十三年(1748年1月30日-1749年2月16日)11月23日,李廷富、簡亞二案上報清廷,乾隆帝對此案處理十分不滿,於本日下旨稱:廣東澳門鬼子殺死內地民人一案,岳濬辦理錯誤。鬼子在我地方居住,即便民人夜入其宅,彼亦理當拏送官府,等候辦理。彼竟擅自殺傷,而據岳濬奏稱,沿用內地律例,僅將罪犯交付彼等發放,等因議罪完結。而今仍交彼等發往其地,其流放與否之處,岳濬何以得知。此端斷不能啟。彼殺死我一民,彼即當償還一命。岳濬太過軟弱。岳濬接旨時,一邊認錯,但並未儘快改判前案,致使兩廣總督碩色於乾隆十三年十二月二十六日(1749年2月13日)接手此案時,兩名兇犯已乘“萬威.利瓜路(Manuel Regallo)”號洋船開赴帝汶“已有數日”,碩色只好奏請乾隆“特沛恩綸,著照夷例完結,免其追拏”。最後,廣東巡撫岳濬因辦案錯誤,受到“傳旨申飭”,澳門同知張汝霖則因“任聽夷人發遣,玩忽疏脫”,被參奏並貶官一等。《明清時期澳門問題檔案文獻彙編》第1冊《廣東將軍錫特庫奏聞啞嗎嚧殺傷李廷富等案岳濬辦理錯誤奉旨申飭現由碩色辦理摺》,第240頁。《明清時期澳門問題檔案文獻彙編》第1冊《兩廣總督碩色奏報啞嗎嚧等已搭船回國請准照,夷倒完結摺》,第243—245頁。《明清時期澳門問題檔案文獻彙編》第1冊《廣東巡撫岳濬奏報啞嗎嚧等毆斃民人已搭船出洋請參處失職官員摺》,第242頁。
清嘉慶十四年(1809年2月14日─1810年2月3日)11月4日,即是在清葡聯合捕盜協議簽訂之前,雙方的聯合行動已經開始。鄭一嫂下令讓張保仔率船隊進入內河,自己則以大艦數艘停泊在大嶼山赤瀝角洋面,據守港口,防官軍掩襲。時有3艘葡萄牙船回國,正好被鄭一嫂攔截。鄭一嫂“擊其一艘獲焉,殲夷人數十”。剩下2艘葡船逃回澳門,適逢香山知縣彭昭麟率船100艘西行,雙方合併。彭昭麟“又雇請夷船六隻,賭一嫂船少,往圍之”。廣東政府通知澳門,要求葡萄牙軍兵船拖住鄭一嫂,等候清朝水師前來圍剿。當鄭一嫂發現葡艦進入大嶼山水面時,立即召集張保仔、香山二及鄭保養等率領紅旗大幫大小船艇到大嶼山與其匯合。10日,發生了一場戰鬥,張保仔大敗葡萄牙船。而他船隻“盡逃”。葡人極為憤慨,稟香山知縣彭昭麟“願以夷船出戰”。17日,彭昭麟遂點閱西洋大夷舶六隻,配以夷兵,供其糧食,出洋剿捕。18日,廣東水師提督孫全謀率領的60艘帆船1200門火炮及1.8萬官兵也趕至大嶼山海面。20日清晨,清朝水師向海盜發動突然襲擊,孫全謀守東,彭昭麟扼西,將海盜的出路死死堵住,相互攻擊“連打兩晝夜,不分勝負”。22日,清軍一戰鬥船隻“藥重炮裂”,致使船隻損壞,數十人死亡,清方水師退回港灣。23日,清方水師又折返,戰鬥繼續,“官軍不能敵,失去一舟”。27日,海上刮起猛烈的北風,孫全謀決以火船攻擊困在海灣中的海盜。然而由於風向的改變,火攻船不僅沒有燒及盜船,“反延燒兵船二只”。29日午後,南風大作,浪卷濤奔,鄭石氏與張保仔率數百艘船隻如排山倒海之勢向清軍撲來,清水師無法抵擋,海盜船隊遂突圍而逃,直出仰船洲外洋。葡萄牙船不斷放炮追擊,海盜以數十艘爛船設障,葡船亦無功而返。嘉慶十四年(1809)十月,大嶼山赤瀝角之戰實際上是清朝捕盜戰爭的一次失敗,但為了掩飾這次失敗,在給皇帝的奏摺中誇大殲滅匪盜人數為2400名。袁永倫:《靖海氛記》卷下,第4—7頁;田明矅:《重修香山縣誌》卷22《紀事》;穆黛安:《華南海盜:1790—1810》,第140—142頁所印資料與《靖海氛記》記錄大不同,幾乎所有日期均有差異,特別是11月10日在赤瀝角的第一戰役,葡文資料稱在8日,還稱這一戰役“雙方俱無損傷”。袁永倫對此事記錄屬第三方,既不會褒揚海盜,亦不會掩飾葡人,故其記載為准,而穆黛安不察。《清仁宗嘉慶實錄》卷218,嘉慶十四年九月壬申;穆黛安:《華南海盜:1790—1810》,第140—142頁。
清嘉慶十四年(1809年2月14日─1810年2月3日)11月23日,兩廣總督百齡代表與澳門代表眉額帶曆關於鎮壓海盜一事進行了一段時間的談判,於本日達成一致協議,共7條:1. 馬上組建一支由6艘葡萄牙船和清朝水師組合的海上巡邏隊,將從巴爾、虎門至澳門城,從澳門經海灣至香山進行巡邏,阻止海盜進入他們一直出入的河道,阻止他們在沿海城鄉進行的慘無人道的搶劫騷擾。2. 清政府應付給澳門政府船隻費8萬兩。若因某些意料不到的原因,不能達到目的,不允許不執行本條款。3. 澳門政府盡快將上述船艦裝配好人員、武裝及彈藥等。4. 雙方在此任務中使用的力量將互相合作,促成達到雙方重視的目的。5. 聯合艦隊所獲全部海盜物品,葡萄牙艦隊和清朝水師將各分一半。6. 一旦達到目的,澳門將恢復過去所享有的全部特權。7. 因雙方代表所被授之全權,本協議一經雙方代表簽名後即被認為已獲批准。本協議簽訂於1809年11月23日。葡方代表:眉額帶曆(簽名)若阿金·巴羅斯(簽名);清方代表:宋其煒(簽名)彭昭麟(簽名)康某(簽名)。高美士:《張保仔船隊的毀滅》,載《文化雜誌》第3期,1987年。
19世紀初,海盜紅旗幫在張保仔的糾合下,隊伍不斷擴大,已擁有600多艘帆船,8萬餘人。廣東官兵屢次出戰,常被打得大敗。兩廣總督百齡與澳葡當局都有合作消滅海盜的意願。1809年(清嘉慶十四年)11月23日,百齡派3名官員前往澳門,與澳葡地方長官亞利鴉架(Miguel Arriaga)會商。雙方訂立臨時協議,決定由澳葡當局派出6艘100噸以上的武裝船,在澳門至虎門一帶配合中國水師圍剿海盜,為期6個月;中國政府提供8萬兩銀子作為裝備澳葡艦隊的經費。協議訂立後,澳葡當局很快即組建一支由6艘武裝船組成的澳門艦隊。艦隊司令阿爾科弗雷多上校乘坐的旗艦排水量達400噸,載有26門火炮,160名船員。其餘5艘武裝船共有150多門火炮,近600名船員。英國東印度公司澳門公司還免費為該艦隊提供了大量武器和彈藥。這支澳葡艦隊遂成為一支戰鬥力相當強的海上力量。
清嘉慶二十四年(1819年1月26日─1820年2月13日)11月23日,澳門總督歐布基向英國東印度公司駐廣州大班提出一些改變鴉片貿易的建議:1. 在孟買設立一個與加爾各答同樣的鴉片市場,並享有同樣的獨占權。2. 該兩市場銷售的鴉片數量,可以通過協議決定。在開始時,市場似乎需要2000至2500箱(麻爾哇)鴉片和2500至3000箱孟加拉鴉片。3. 葡萄牙政府為了補償其所讓與如此有價值的一種買賣的損失,即每年需要接受一定數量的鴉片,這一數量與條件,必須用協定訂明,其辦法將與法國和荷蘭所訂的相同。真正屬於澳門居民財產的船隻在口岸稅與關稅方面與不到額船享受同樣待遇。核准輸入5000箱鴉片,英公司每年繳付澳門海關10000兩,如數量減少則按比例扣除。歐布基對這個英葡合作進行鴉片貿易的計劃十分自負,他說,如果沒有澳門的合作,英國人對中國的鴉片貿易就會遇到重重困難與阻礙而無法進行。馬士:《東印度公司對華貿易編年史》第3卷,第356頁。
光緒三年(1877年2月13日─1878年2月1日)7月15日,海軍上校若奧.斯卡尼西亞被澳門團體選為葡萄牙國會議員。1878年10月13日,斯卡尼西亞再次被澳門團體選為葡萄牙國會議員。1880年1月11日,斯卡尼西亞第三次被澳門團體選為葡萄牙國會議員,先是,上年12月28日澳門居民在議事公局集眾選舉葡萄牙國會議員,根據1859年11月23日法令之33款,選舉議員,必須獲投票人數的51﹪,方能當選,是次投票未合此數,故於本日再選。1881年9月18日,斯卡尼西亞第四次被澳門團體選為議員。施白蒂:《澳門編年史:19世紀》,第208、211頁。施白蒂:《澳門編年史:l9世紀》,第218頁;《澳門政府憲報》1880年1月3日第l號。施白蒂:《澳門編年史:19世紀》,第223頁。
光緒十二年(1886年2月4日─1887年1月23日)11月23日,金登幹(James Duncan Campbell)到達里斯本,以赫德私人代表身份與羅沙及葡萄牙外交大臣巴果羅美(Henrique de Barros Gomes)商談,葡方一再堅持要佔領對面山與撤銷清政府在澳門附近設立的常關厘卡,雙方磋商達月餘,都沒有任何結果。最後,赫德提出警告稱:“目前的大好機會是不可能再有的。如果錯過了就不會有條約,中國將永遠不肯承認葡萄牙在澳門的地位。”葡萄牙政府在探清中國政府底線後知道已無可退讓。遂準備召開國務會議準備立約。《中國海關密檔:赫德金登幹函電匯編(1870—1907)》第4冊,第431頁;譚志強:《澳門主權問題始末:1553—1993》第3章,第172—173頁。
《知新報》第一百零六期刊登《澄海林君梁任致本館書》、《俄兵麕赴旅順》、《非律賓大戰之期》、《美人力非英廷》等文章。《知新報》於1897年2月22日(清光緒二十三年正月二十一日)創刊,由康有為籌劃出版、梁啟超兼理筆政、何廷光(字穗田)出資、康廣仁則負責具體運作創辦,該報於維新運動時期所創辦,為維新派在華南地區的重要刊物。1898年(清光緒二十四年)的百日維新失敗後,《知新報》仍繼續出版。1899年7月20日,康有為在加拿大創立保救大清皇帝會後,更將《知新報》與《清議報》定為會報。《知新報》原按上海《時務報》模式創辦,初擬為《廣時務報》。及後經梁啟超斟酌後,才定名《知新報》,報頭使用篆書。其辦報宗旨,正如其創刊文章的「知新報緣起」指出:「不慧於目,不聰於耳,不敏於口,曰盲、聾、啞,是謂三病」而「報者,天下之樞鈴,萬民之喉舌也,得之則通,通之則明,明之則勇,勇之則強,強則政舉而國立,敬修而民智。」《知新報》是澳門第二份中文報紙,翻譯不少西文報刊,錄英、俄、德、法、美、日等各國大事,同時遠銷海外舊金山、悉尼、安南、新加坡等地。設社址於澳門南灣大井頭四號,其後在1900年11月22日(清光緒二十六年十月初一)出版的第129期有遷館告白:從大井頭四號移寓至門牌十九號。初為5日刊,自1897年5月31日(清光緒二十三年五月初一)的出版的第20冊起,改為旬刊 (十日刊),篇幅較前增加一倍;又至1900年2月14日(清光緒二十六年正月十五日)出版的第112冊開始,再改為半月刊,每期約60餘頁,冊裝。目前所收集的最後一期是1901年2月3日(清光緒二十六年十二月十五日)出版的第134冊,是否仍有後續出版的刊冊,有待進一步研究。本會感謝中山大學圖書館的支持,合作將該館珍藏的共134冊《知新報》原件進行電子化,得以在此平台與公眾分享。此外,本會為每期之目錄加設鏈結功能,以便各方讀者閱讀。《知新報》主要撰述和譯者如下:撰述:何樹齡、韓文舉、梁啟超、徐勤、劉楨麟、王覺任、陳繼儼、歐榘甲、康廣仁、黎祖健、麥孟華、林旭、孔昭炎、康有為 英譯:周靈生、盧其昌、陳焯如、甘若雲葡譯:宋次生德譯:沙士日譯:唐振超、山本正義、康同薇
聖物寶庫位於板樟堂前地玫瑰堂內,而玫瑰堂又名多明我教堂或玫瑰聖母堂,於1587年創建,由於昔日神職人員來澳時,經濟頗為拮据,所以以木為架,結板為障,頂支十字,內供聖母,作傳教之所,時人稱為“板障堂”。後來教會經濟轉好,特別運用了其他葡國殖民地的建材為教堂增築,如亞熱帶的樟木就是其中之一,而居民亦將“障”字轉為“樟”字,沿用至今。及後到了1828年才建成今天的規模。教堂外觀為淺黃色的外牆和墨綠色的門窗,保持着歐洲文藝復興時期的特點,2005年7月以澳門歷史城區之名被列入《世界遺產名錄》。據記載,由於多明我教會的神父多是西班牙人,於是今日玫瑰堂內還存有許多西班牙宗教藝術風格的聖畫和聖像,同時亦收藏了不少藝術品式的彌撒用品和木雕聖像珍品。1929年,經教宗准許後,玫瑰堂引入了花地瑪聖母崇拜,每年5月13日約下午6時開始的花地瑪聖母出遊即以玫瑰堂為起點。玫瑰堂正門右方入口處的牆壁上嵌有一石碑,石碑書有中葡文字“聖道明會院聖母玫瑰堂修復”的字樣。玫瑰堂修復揭幕儀式由澳門總督韋奇立將軍於1997年11月23日主持,祝聖祭壇及奉獻聖堂儀式則由澳門林家駿主教主持。而聖物寶庫,亦於當天正式向公眾開放。近年政府耗資港幣60萬元將此翻修,令人耳目一新。現在只有3樓仍採用老式木質地板與天花板,為了保護木料建築,每次只限10人到3樓參觀。從教士袍到聖杯、聖經及儀仗,聖物寶庫一共珍藏了300多件17至20世紀的宗教藝術品,部分來自其他教堂或社會人士捐獻。其中以油畫《聖奧斯定》(已有300多年歷史)、木雕《被綁的基督》、彩繪木刻《聖方濟各.沙勿略》尤為珍貴,而彌撒使用過的銀器銅器,非洲、印度、馬來西亞、菲律賓、澳門等教堂所作之木質和象牙製的聖像以及頂層兩座19世紀的古老銅製大鐘等都是不俗的展品。此外還有一尊傳奇的長髮聖母像,為18世紀葡萄牙教士所製,高約20公分,傳說此像來澳時頭髮只及肩膊,後來逐漸到腰到膝,若她的頭髮不再生長,澳門則會變成“魔鬼之城”,至於真確如何,還有待讀者自行考量。這些珍貴的文物反映了天主教在亞洲的發展史,不幸的是聖物寶庫於2000年7月遇盜,損失了4串19及20世紀所製的珍貴念珠,實令人惋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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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日期:2025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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