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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憶沙龍” 11月推出公眾講座場,邀請到勞加裕主講“從井泉到自來水:澳門百年供水史”,以及關俊雄主講“空間變奏:關閘450年歷史變遷”,活動即日起接受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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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與市民分享“滄海桑田──澳門北區圖片徵集”成果,即日起至12月4日於文史網舉辦網上投票活動,並設獎項鼓勵市民大眾參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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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憶之友”專屬抽獎活動開獎!澳門記憶團隊已發短訊通知得獎者,請得獎者跟着以下安排領獎。領獎期由即日起至2025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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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推動澳門歷史文化傳承,澳門基金會“澳門記憶”文史網特別推出“澳門中學生歷史文章徵集計劃”。鼓勵全澳中學生撰寫澳門文史相關文章,記錄澳門獨特的歷史文化內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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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記憶”文史網特別推出全新長期徵集項目─“我的澳門記憶”圖片分享計劃,期望激勵更多市民關注身邊的點滴,挖掘和分享各類歷史資源與生活記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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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年今日
歷史上的
1631

崇禎四年(1631年2月1日─1632年2月19日)11月13日,滿洲人再次入侵,登州危急。徐光啟獲知前次調葡兵進京之事被反對派阻回之後,再次上疏要求徵調澳門葡兵進京: 蓋教練火器,必用澳商。速如舊年初議,再調澳商。昔樞臣梁廷棟議綴調者,恐其阻於人言,未必成行爾。後聞已至南昌,旋悔之矣。頃樞臣熊明遇以為宜調,塚臣閔洪學等皆謂不宜阻回,誠以時勢宜然。且立功海外,足以相明也。況今又失去大炮乎?蓋非此輩不能用炮、教炮、造炮,且當陣不避敵,已勝不殺降,不姦淫,不擄掠。昔人言“勇莫善於倡”。以此為倡,未有不從者矣。又曰“明恥教戰”,見此輩之勝已,又將恥其不及矣。待我兵盡得其術,又率領大眾,向前殺賊,勝賊數次,膽力既定,便可遣歸。此輩皆系商販,止欲立效以明忠順,非能萬里久戍,亦不必其久戍也。徐光啟對澳門葡兵給予高度評價。據此疏亦可得知,當時朝中重臣梁廷棟、熊明遇、閔洪學均主張調葡兵進京。徐光啟門生徐州知州韓雲亦上疏支持再調葡兵進京:“誠望購募澳夷數百人,佐以黑奴,令其不經內地,載銃浮海,分鳧各島,俾之相機進剿。”但這次調兵之議,並無結果。徐光啟撰,王重民輯:《徐光啟集》卷6《欽奉明旨敷陳愚見疏》,第311—312頁。韓霖:《守圉全書》卷3韓雲:《戰守惟西洋火器第一議》,第108—110頁。

1632

崇禎五年(1632年2月20日─1633年2月7日)11月13日,葡萄牙奧斯定會修士若奧•美士基塔(João de Mesquita)被選為澳門奧斯定堂本堂神父及修道院院長。Manuel Teixeira, Macau e a Sua Diocese, Vol. 3, p. 603.

1636

崇禎九年(1636年2月7日─1637年1月25日)11月13日,赴長崎貿易的澳門船隻被日本當局扣押,並迫使船主償付由破產的葡萄牙人所欠日本商人的大筆債務。受害船主返澳後,要求法律予以保護。但澳門議事會沒有頒佈法令對他們的財產損失按比例予以歸還,而是與澳門判事官(Ouvidor)商量,並規定:“無辜者因日本人的暴力而遭受的損失,不應強求其它商人來加以補償。”這一規定激起了受害者船主及其相關人員的憤怒,他們將議事會成員強拉到議事會,迫使議事會成員就座,並強迫議事會成員按慣例予以賠償。龍思泰:《早期澳門史》,第77頁。

1639

崇禎十二年(1639年2月3日─1640年1月22日)11月13日,澳門商人特里斯唐•塔瓦雷斯(Tristão Tavares)因抵制政府用白銀償還日本人債務的命令而被曼努埃爾•伽爾沃(Manuel Galvão)法官判處監禁。政府遂發佈告示,要求特里斯唐•塔瓦雷斯在24小時之內到議事會自首,並償還其債務,否則,將處理其財產,拆毀其住房。施白蒂:《澳門編年史:16—18世紀》,第47頁。

1667

康熙六年(1667年1月24日-1668年2月11日)11月1日,海道蘇琳奉兩廣總督之命前往澳門迎接葡萄牙特使來廣州。葡萄牙特使回覆稱:未接到朝廷有關入京的詔令之前,不擬前往廣州。同時表示,即便前往,也要半個月的時間稍做準備。5日,澳門議事會會議決定,派遣兩名代表前往廣州,拜見廣東巡撫王來任,告知葡萄牙特使因身體欠佳,待半個月或20天後方可前來。13日,廣東官府派船將兩名代表送回澳門,並告知廣東官府已經接到朝廷諭旨,葡萄牙特使可進京面聖。次日,海道、總兵、前山同知等官員奉命入澳拜訪葡使。21日,葡萄牙特使終於率領一支由70人組成的使團,登上官船前往廣州。 John E. Wills, Embassies and Illusions: Dutch and Portuguese Envoys to K'ang-hsi, 1666-1687, pp. 82-114.

1693

康熙三十二年(1693年2月5日-1694年1月24日)11月13日,葡萄牙奧斯定修士若瑟•孔捷紹第二次當選為澳門奧斯定堂本堂神父及修道院院長。Manuel Teixeira, Macau e a Sua Diocese, Vol.3, p.604.

1709

康熙四十八年(1709年2月10日-1710年1月29日)11月13日,王室大法官祖紮爾特•瓦斯貢塞羅斯(João Carneiro Zuzarte de Vasconcelos)下令逮捕議事會理事官萊依特•佩雷拉(Manuel Leite Pereira),並將其關押在嘉思欄炮台三天,此事引起了巨大震動。事情的起因是議事會從聖保祿學院金庫內“佩雷拉存款”中借出一筆錢用於議事會的開銷,但沒有按時歸還。因此,王室大法官下令將議事會負責人、理事官萊依特•佩雷拉逮捕。這是一件“歷史上從未發生過的事件”,議事會表示強烈反對。16日萊依特•佩雷拉被釋放,借款亦被歸還。Manuel Teixeira, Macau no Séc. XVIII, pp.65—67;徐薩斯:《歷史上的澳門》,第110頁。此一事件中譯本《歷史上的澳門》翻譯錯誤甚多,將議事會向佩雷拉借錢譯成佩雷拉偷錢。萊依特.佩雷拉是18世紀初期澳門社會的重要人物,曾先後於1709、1710、1716年及1719年四次被選為澳門議事會理事官。參閱Manuel Teixeira, Os Ouvidores em Macau, p.199.

1742

乾隆七年(1742年2月5日-1743年1月25日)11月5日,葡萄牙籍耶穌會士若瑟•門丹哈(José Montanha)、林德瑤(João de Seixas)和歸瑪諾(又譯作孫瑪諾,Manuel de Aquiar)神父乘“聖佩德羅”號和“聖保祿”號帆船抵達澳門。若瑟•門丹哈神父在澳門花了很大精力抄寫成《耶穌會會士在亞洲》。新主教伊拉利奧•羅沙(Hilário de Santa Rosa)修士於同日抵達澳門,“大船在七里格以外老萬山島前逆風停泊,主教致信方濟各堂的守衛者,通告他願意在該修道院下榻。由於首先到來的是接迎同船到來的四位耶穌會神父的小艇,經他們勸說,主教也上了小艇。他們還說,時間已晚,我們就在聖保祿學院住宿。主教閣下受到了歡迎。總督高甸玉不顧天色已晚,率一隊士兵在海邊迎候,並鳴炮歡迎,但新主教拒絕乘坐為他準備的轎子,因為他要與神父們一起走。第二天一早,主教不聲不響地住進聖方濟各修道院,在那裡接受了本市各教堂、神職人員、議事會和名流們的問候。在為他準備官邸期間,他在那裡住了近三個星期,受到款待。”12日,伊拉利奧修士就任澳門主教,若瑟•阿爾梅達(José de Almeida)神父任司庫和主教座堂的本堂神父。13日,主教通知議事會,他決定在17日星期六下午3點按慣例進駐主教座堂,真誠殷切地希望所有其他主教們在場。費賴之:《在華耶穌會士列傳及書目》,第841、844頁;榮振華:《在華耶穌會士列傳及書目補編》,第440頁稱門丹哈神父是同三位派往中國的耶穌會士一同來到澳門,林德瑤及歸瑪諾均是1742年到澳。施白蒂:《澳門編年史:16—18世紀》,第128—131頁;Manuel Teixeira, Macau no Séc. XVIII, pp.384—385.

1758

乾隆二十三年(1758年2月8日-1759年1月28日)11月13日,澳門派遣一位官員前往帝汶管理在此島上生活有三年的流放人員。Manuel Teixeira, Macau no Séc. XVIII, p. 498.

1804

清嘉慶九年(1804年2月11日─1805年1月30日)9月24日,澳門聖若瑟修道院院長若阿金•萊特給廣東新會人曾在澳門進教的天主教徒陳若望洋錢44元,令送信至北京,交欽天監監正索德超。11月1日,到達北京。11月13日,索德超給他盤費銀10兩、西洋字書信19封(夾有自直隸廣平府至山東登州府海口地圖1張)、漢字書信7封,囑交若阿金•萊特分發,給他刻本天主教經卷帶回自看。此次回程時,在峽江縣被捕。陳若望從西洋人馬諾(Manuel)進教。《明清時期澳門問題檔案文獻彙編》第1冊《江西巡撫秦承恩奏報盤獲西洋送信人犯陳若望解京審辦折》,第636頁。

1809

清嘉慶十四年(1809年2月14日─1810年2月3日)11月3日,海盜紅旗幫由香山鵝頭逾尖峰嶺而下,黑旗幫由西北河田而進,鄉人擊之,賊多死傷。忽風轉潮上,繒船不能抵,賊奪船破栅。張保仔令郭婆帶、梁皮保從前後兩路夾攻,鄉人大敗,死傷數百人,獲繒船數十號。沿海墟場焚劫殆盡,武舉何定鰲等48人遇害。田明矅:《重修香山縣誌》卷22《紀事》;袁永倫:《靖海氛記》卷下,第3頁。

1823

清道光三年(1823年2月11日─1824年1月30日)11月13日,由於擔憂國內外新聞出版物宣傳的革命激進思想影響到葡萄牙,葡王若奧六世宣布,國外刊物需經王室檢查後方能入境。這一措施引起葡萄牙知識界的極大不滿和反彈,以阿爾梅達·加列特(Almeid Garrett)、亞歷山德勒·埃爾古蘭諾(Alexandre Herculano)和埃斯托旺·馬加良斯(José Estêvão de Magalhães)為代表的知識分子強烈反對該項法令,並稱其為“瓶塞法律”。該法律也影響到遠在東方的澳門,使恢複權力的保守派對立憲派創辦的《中國之蜂》進行鎮壓。李長森:《近代澳門外報史稿》第1章,第20頁。

1837

清道光十七年(1837年2月5日─1838年1月25日)11月13—14日,英商組織的廣州划船俱樂部在黃埔澳門水道舉行了兩天比賽,比賽為7場,接著又移至澳門海面舉辦了兩次比賽,報名參賽者有10艘船艇,只有4賽,在澳門海面的第二次比賽中發生了意外。由於天氣變化,刮起颶風,“仙女”號快艇沉沒,船長羅珀(Roper)緊抱著桅杆獲救,哈多克(Haddock)和兩名印度水手溺死。The Canton Register, Vol.10, November 21th, 1837. No.47; 亨特:《舊中國雜記》,第290—293頁。

1842

清道光二十二年(1842年2月10日─1843年1月29日)11月13日,經澳門選區推薦,議事會翻譯公陸霜當選為葡萄牙國會議員。施白蒂(Beatriz Basto da Silva):《澳門編年史:19世紀》,第84頁。

1845

清道光二十五年(1845年2月7日─1846年1月26日)11月13日,在葡萄牙國務會議上討論了澳門問題。海事及海外部部長若阿金.法爾康(Joaquim José Falcão)指出:“鑒於英人在香港的新近開埠大大促進並方便了當地的貿易,而我們在澳門的貿易一蹶不振,使政府無法維持日常的開支。赤字連天,若不及時挽救,將毀於一旦。”,“政府想到設立一自由港,給予它與香港一樣的優惠。政府將制定必要的章程,特別優待我國國民並進行一切必要的改革”。薩安東認為,通過這一途徑結束了粵澳已延續三年之久的荊棘叢生的談判過程,導致了澳門這一居留地的“自治化”。薩安東:《葡萄牙在華外交政策:1841-1854》,第79頁。

1845

清道光二十五年(1845年2月7日─1846年1月26日)11月13日,葡萄牙王室頒佈法令,重組澳門駐防部隊,正式命名為“澳門炮兵營”,原有的“攝政王炮兵營”及“炮兵中隊”撤銷。新成立的澳門炮兵營,由4個炮兵中隊、參謀部和管理委員會組成。參謀部由1名中校(營指揮官)、1名少校(副指揮官)、1名副官、1名參謀、1名隨軍教士及1名外科醫生組成;管理委員會由1名中士副官、1名中士參謀及1名司號長組成;4個中隊共有317名軍人。在炮兵營中還開辦了1所初級學校,由隨軍教士負責管理。還設立1所由部隊指揮官任領導的實習學校以便進行炮兵訓練。澳門炮兵營營部設在大炮台,娘媽閣炮台由1名高級軍官指揮,嘉思欄炮台、南灣炮台及東望洋炮台沒有正式的指揮官。Manuel A. Ribeiro Rodrigues, 400 Anos de Organização e Uniformes Militares em Macau, pp. 235-236.

1858

咸豐八年(1858年2月14日─1859年2月2日)11月13日,澳門政府公佈火警警告信號:出現火警後將在大炮台鳴炮兩響後,信號站懸掛信號。白天將在豎起的旗杆上掛氣球,晚間將掛燈籠。以懸掛氣球和燈籠在旗杆上的方向數量指明失火的地點。這樣,沙梨頭、板樟堂商業區、風順堂、聖安多尼堂、主教堂、望廈、媽閣等地都可以看到。Eduardo A. Veloso e Matos, Forças de Segurança de Macau, p. 222.

1899

《知新報》第一百零五期刊登《論種樹》、《麻六甲華商倡祀孔子》、《英人待婦女以禮》、《暹羅增設電綫》等文章。《知新報》於1897年2月22日(清光緒二十三年正月二十一日)創刊,由康有為籌劃出版、梁啟超兼理筆政、何廷光(字穗田)出資、康廣仁則負責具體運作創辦,該報於維新運動時期所創辦,為維新派在華南地區的重要刊物。1898年(清光緒二十四年)的百日維新失敗後,《知新報》仍繼續出版。1899年7月20日,康有為在加拿大創立保救大清皇帝會後,更將《知新報》與《清議報》定為會報。《知新報》原按上海《時務報》模式創辦,初擬為《廣時務報》。及後經梁啟超斟酌後,才定名《知新報》,報頭使用篆書。其辦報宗旨,正如其創刊文章的「知新報緣起」指出:「不慧於目,不聰於耳,不敏於口,曰盲、聾、啞,是謂三病」而「報者,天下之樞鈴,萬民之喉舌也,得之則通,通之則明,明之則勇,勇之則強,強則政舉而國立,敬修而民智。」《知新報》是澳門第二份中文報紙,翻譯不少西文報刊,錄英、俄、德、法、美、日等各國大事,同時遠銷海外舊金山、悉尼、安南、新加坡等地。設社址於澳門南灣大井頭四號,其後在1900年11月22日(清光緒二十六年十月初一)出版的第129期有遷館告白:從大井頭四號移寓至門牌十九號。初為5日刊,自1897年5月31日(清光緒二十三年五月初一)的出版的第20冊起,改為旬刊 (十日刊),篇幅較前增加一倍;又至1900年2月14日(清光緒二十六年正月十五日)出版的第112冊開始,再改為半月刊,每期約60餘頁,冊裝。目前所收集的最後一期是1901年2月3日(清光緒二十六年十二月十五日)出版的第134冊,是否仍有後續出版的刊冊,有待進一步研究。本會感謝中山大學圖書館的支持,合作將該館珍藏的共134冊《知新報》原件進行電子化,得以在此平台與公眾分享。此外,本會為每期之目錄加設鏈結功能,以便各方讀者閱讀。《知新報》主要撰述和譯者如下:撰述:何樹齡、韓文舉、梁啟超、徐勤、劉楨麟、王覺任、陳繼儼、歐榘甲、康廣仁、黎祖健、麥孟華、林旭、孔昭炎、康有為 英譯:周靈生、盧其昌、陳焯如、甘若雲葡譯:宋次生德譯:沙士日譯:唐振超、山本正義、康同薇

1908

光緒三十四年(1908年2月2日─1909年1月21日)11月13日,拱北海關稅務司威禮士調任,暫由幫辦賀智蘭(R.F.C. Hedgeland)代理。拱北海關編:《拱北海關志》之《大事記(1887—1990)》,第270頁。

1909

為確定澳門界址舉行的重要談判。1887年(清光緒十三年)的《中葡和好通商條約》訂明,澳門界址未劃定,要俟兩國派員妥為會訂,再行特立專約。1888年底,中葡政府曾舉行劃界談判,未有結果。1909年(清宣統元年),中葡於香港再次會談,中方代表為中法雲南交涉使高而謙,葡方代表為葡屬東非殖民地總督馬沙度。葡方提出將北山嶺、內港、對面山、氹仔、路環及大小橫琴島,總共326平方公里面積歸屬澳門的無理要求,引起廣東和中國內地各界人士的強烈反對。香山、廣州等地以及世界各國僑社均成立勘界維持會,怒斥澳葡侵略行徑。高而謙故意拖延,會談僵持數月。馬沙度提出將澳門問題提交海牙國際法庭裁處,遭清政府拒絕。香港會談於同年11月13日結束,後到北京會談,均無結果。辛亥革命後葡萄牙政府多次照會中國政府要求重開劃界談判,因葡方仍持原有立場,故未重開,澳門界址也一直未被劃定,懸而未決。

1917

民國六年 (1917年1月1日-1917年12月31日)11月13日,澳門政府為了發展工業,與英國伯明翰有關公司交涉,為澳門企業家容穆堂 (Iong Moc Tong)提供針織機器、馬達及其配件。容穆堂織造局於1900年創辦,設在盧善德巷8-17號。開辦後,該廠擁有100台針織機,僱傭工人300名,每月生產襪子1萬~1. 2萬雙,產品出口中國、葡萄牙各殖民地、波斯、印度及歐美國家。這一時期的織造廠還有8家,最有名的為東亞織布廠,有土織機200架,工人180人;東華布廠,有土織機100架,工人100人。施白蒂:《澳門編年史:20世紀 (1900-1949)》,第109頁、234頁;莫世祥等編譯:《近代拱北海關報告匯編 (1887-1946)》,第105頁。1932年《澳門指南》之《澳門的實業》;又楊彤英:《雪松軒詩鈔》第12頁有“容穆堂織襪廠”之詩4首,並稱該廠“銷路極暢”。1941年俞永濟:《澳門指南》之《工業名錄》中尚有“容穆堂手巾廠”。[參見章文欽:《澳門詩詞箋注》 (民國卷)上冊,第153-156頁。]

1922

民國十一年(1922年1月1日─1922年12月31日)11月13日,廣東交涉署特派員劉玉麟奉陳炯明之令,繼續就“五二九”事件與澳門政府交涉,為此向外交部報告交涉經過,並請外交部就廣東設立交涉委員會駐澳一事向葡國公使磋商,並表明陳炯明的五項要求:(1)被難各人家屬或受傷成殘廢者,給與恤金以昭矜恤;(2)肇事之兵,應由葡官廳分別查明懲處;(3)在澳註冊各工會屆時應准予恢復,仍遵從葡國法律所訂之規 例,葡政府應釋前嫌;(4)廣東政府可以派一交涉委員駐於澳門,以通民意,藉此增進兩國國民之友誼;(5)真實中國軍艦載有軍隊或拖帶之船隻載有軍隊者,可以自由在澳門港內經過,又真實中國軍艦在澳門港內寄泊無庸簽寫入口冊。而此前澳門工人代表也提出20多項要求,主要包括:(1)對事件中死亡或殘廢的工人,發給撫恤費600元,因傷未痊癒而不能工作者,發給撫恤費300元;(2)恢復以前所有的工會團體;(3)取消亂黨名目;(4)由當地政府撥款1000元,為追悼死者開壇請僧作超度之用。澳門政府召集華商領袖盧廉若等出面與工人談判,並部分滿足了工人的要求,同意發放撫恤費,由葡人慈善機構仁慈堂撥給;同意恢復事件發生前已正式註冊的工會,但新建的工會,必須先行註冊方能承認;同意取消亂黨名目;1000元超度亡靈費用只能由澳門各界人士捐款解決。劉玉麟,廣東中山人,為清政府選派出洋的第四批官學生之一,回國後,歷任外交部右丞、駐新加坡總領事及駐英國公使等職,曾獲劍橋大學博士學位。辛亥革命後,辭職回國,隱居澳門南環街,在南環街東端建一三層洋樓居住。民國初年,再次出任兩廣鹽運使及廣東特派交涉員。1922年“五二九”事件中,為澳葡政府奔走,獲澳督羅德禮賞識,派充為華人代表。因其酷愛古玩書畫,故名其南環居所為“樂古堂”。見王文達:《澳門掌故》,第191頁。《澳門專檔》第4冊《外交部收國務院函》,第469頁;楊仁飛:《澳門近代化歷程》第1章,第54─55頁。

1922

民國十一年(1922年1月1日─1922年12月31日)11月13日,下午3時,澳門國課衙門在本署大堂內將澳門、氹仔、 路環開收簽鋪票生意出投,招人承充,以4年為期,即自1922年12月1日起至1926年11月30日止,投價以576600元為底,來投者以封同暗票出投。14日,澳門國課衙門再次發佈公告,宣佈擬於12月13日下午3時在國課衙門大堂內將澳門、氹仔、路環簽鋪票生意再行出投招人承充,以 4年為期,由1923年1月1日起至1926年12月31日止。不限底價,凡來投者須先繳押票銀57660元存貯西洋銀行內,以保證喊價之殷實。至12月14日,國課衙門再次擬定於12月19日下午3時在國課衙門大堂內將澳 門、氹仔、路環簽鋪票生意再行第三次出投招人承充,底價為464000元。 此次開投用明喊法,凡來投者須先繳押票銀46400元,存貯西洋銀行內。《澳門政府憲報》1922年第32號,第553─554頁;第46號,第801─802頁;第49號,第885頁。

1948

民國三十七年 (1948年1月1日─1948年12月31日)11月13日,鑒於街市日益興旺,車輛日增,而馬路過窄,往來不便,澳門政府特擬在南灣開闢馬路。該項工程12日由建築商區照記承投,並為早日完工,自即日起開工測勘。將來完成可有馬路數條,計有: (1)由新馬路直通南灣亞馬留銅像前; (2)由大廟頂斜路直通至南灣濱海之沙嘉度馬路 (Rua de Sacadura Cabral); (3)由沙嘉度馬路直通至馬交石,而原有之南灣馬路則由利為旅對開處至八角亭前擴寬一倍。《市民日報》1948年11月14日《從此南灣成鬧市,增辟馬路數條,趕速完成,昨已興工測勘》。

19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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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9

1979年11月11日至25日,“葡國雙週”展覽會於賽車期間在商業學校舉行,參展者有超過12名的葡國出口商與本澳入口商,展出的產品包括有酒類、食品、瓷磚、水松、鋼及木質辦公桌和廁具。參考資料:《華僑報》1979年9月7日報道。

1979

1979年11月11日至25日,“葡國雙週”舉辦。廣星電視行及新力 (Sony) 產品在會場(商業學校二樓)介紹最新電視錄影器材及電視教學器材。參考資料:《華僑報》1979年11月11日報道。

1979

1979年11月11日至25日,“葡國雙週”舉辦。廣星電視行及新力 (Sony) 產品在會場(商業學校二樓)介紹最新電視錄影器材及電視教學器材,吸引不同國籍的人士參觀。

1979

1979年11月11日至25日,“葡國雙週”舉辦。廣星電視行及新力 (Sony) 產品在會場(商業學校二樓)介紹最新電視錄影器材及電視教學器材。參考資料:《華僑報》1979年11月11日報道。

1979

1979年11月11日至25日,“葡國雙週”舉辦。廣星電視行及新力 (Sony) 產品在會場(商業學校二樓)介紹最新電視錄影器材及電視教學器材。參考資料:《華僑報》1979年11月11日報道。

1979

1979年11月11日至25日,“葡國雙週”舉辦。廣星電視行及新力 (Sony) 產品在會場(商業學校二樓)介紹最新電視錄影器材及電視教學器材。會場展覽陳列彩色電視、影片投放、音響及閉路電視等。展場同時提供訂購地毯服務,特價每呎2元,由多多房屋材料中心提供,電話號碼:6314。

1979

會場設有專業人員指導拍攝器材使用操作

1979

1979年11月11日至25日,“葡國雙週”舉辦。廣星電視行及新力 (Sony) 產品在會場(商業學校二樓)介紹最新電視錄影器材及電視教學器材。會場展覽陳列彩色電視、影片投放、音響及閉路電視等。展場同時提供訂購地毯服務,特價每呎2元,由多多房屋材料中心提供。

1979

廣星與新力(Sony)合作展出電視錄影器材和教學電視器材。同時展出的有建築界人士必讀雜誌《建築業導報》,廣星為澳門總代理。

1979

1979年,廣星電視行與新力(Sony)聯合贊助“葡國雙週”的會場音響及閉路電視。是次視聽器材介紹為廣星電視行向各界人士提供之家庭電視及專業用之教學電視器材等其中一部分。

1979

1979年,廣星電視行與新力(Sony)聯合贊助“葡國雙週”的會場音響及閉路電視。

1979

1979年11月11日至25日,“葡國雙週”活動期間,廣星電視行及新力 (Sony) 產品在會場(商業學校二樓)介紹最新電視錄影器材及電視教學器材。參考資料:《華僑報》1979年11月11日報道。

1987

1987年11月13日,衛生司副司長透露澳門今年初曾發現首宗愛滋病病毒,帶病毒者為1名北歐女遊客。

1991

1991年11月13日,澳督韋奇立(Rocha Vieira)應邀訪問北京。

1993

位於新口岸高美士街431號旅遊活動中心地庫的大賽車博物館,與葡萄酒博物館相對,館內的設計和規劃均由建築師Jos Catita負責,於1993年11月13日開幕,但到了1995年11月才正式全面開放,Carlos Dantas Guimaraes擔任館長。後來為了慶祝澳門格蘭披治大賽車50週年,該館進行了全新的裝修,並成為澳門的重要旅遊景點之一。全館主要是為了介紹澳門格蘭披治大賽車而設立,屬專業性博物館。博物館面積為2,465平方米,展出了30多部過去曾在澳門獲獎的賽車,連其他相關物品在內,總藏品超過1,000件,可謂琳瑯滿目。而最難能可貴的是各項展品主要是由不同的政府部門及私人機構提供,為了這些珍貴的展品,博物館曾向世界各地150多個相關人士聯繫,歷時多年完成。如博物館入口左旁,可見一部鮮紅色跑車在展示台,這部懷舊的跑車正是1954年第一屆澳門格蘭披治大賽車冠軍車手加路華(Eduardo de Carvalho) 所駕駛的Triumph TR,它標誌着澳門格蘭披治大賽車的誕生。還有車壇巨星冼拿1983年駕駛的Ralt RT3紅白色三級方程式跑車,舒麥加和大衛.古達昔日奪冠時所駕駛的戰車以及寶馬M3、豐田Tom's 032F等都在博物館內展出。此外,葉德利、杜德斯、羅路和約翰哥斯密等車手的各項資料以及許多與格蘭披治賽事有關的照片、說明文章、獎項和有紀念價值的物品,亦可於博物館中找到。參觀者只需沿順時針方向行進,便能按序瞭解到格蘭披治大賽車的起源及發展脈絡。館內還設有小型電影院,播放多年來大賽之精華片段。旁邊更設有兩部一級方程式賽車模擬駕駛器,參觀者可體驗到一級方程式賽車帶來的刺激與速度感,感受一下在世界聞名、全長6.2公里、21個彎的“東望洋跑道”上飛馳的滋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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