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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今日
历史上的
1554

嘉靖三十三年(1554年2月2日─1555年1月22日)11月5日,徐铨等诱倭市南澳,复行日本,因风逆回,遂犯广东潮州 之柘林,东哨指挥黑孟阳率舟师将其歼灭,生擒贼首方四溪、夷目咤过罗等135名,斩首39级,其贼首徐碧溪等沉海死。 《明世宗实录》卷415,嘉靖三十三年十月戊寅。

1593

万历二十一年(1593年2月1日─1594年2月19日)11月5日,石方西神父逝世于韶州。一位在广州的修士闻讯后即派一艘船驶往韶州,载石方西与麦安东二位神父之遗骸归葬澳门。当船到岸时,大批人从城里来到岸边,并随宗教团体列队送葬至墓地,孟三德神父为其作悼词。《利玛窦中国札记》,第272—274页。

1633

崇祯六年(1633年2月8日─1634年1月28日)11月5日,方济各会圣家辣女修道院6位修女在澳门巡航首领方济各会士菲亚略•费雷拉(António Fialho Ferreira)的护送下从马尼拉抵达澳门。她们是女修道院院长莱昂诺尔•圣弗兰西斯科(Leonor de S. Francisco)、代理院长马达莱娜•克鲁斯(Madalena da Cruz)、梅尔乔拉•特林达德(Melchora da Trinidade)、克拉拉•圣弗兰西斯科(Clara de S. Francisco)、马尔加里达•孔塞桑(Margarida da Conceição)和华纳(Joana da Conceição)。她们在省教区长热罗尼莫•圣埃斯皮里托(Jerónimo do S. Espírito)的陪同下进入澳门,受到了澳门人的热烈欢迎。人们洒上香水,举著鲜花,列队欢迎。她们走过的每条街道,每座房屋都装饰一新,炮台和军舰都鸣枪向这些修女们致敬。她们初来4天居东望洋隐修院,后则寄居圣方济各修道院管事家中。这是第一批踏上中国领土的修女。圣家辣女修道院,即圣家辣女修会,又译作圣克拉拉女修会,为方济各会第二会。该会创始人为圣克拉拉•德•阿西斯(Santa Clara de Assis)。她1193年生于今意大利的阿西斯(Assis),卒于1253年。18岁出离父母家,追随圣方济各(S. Francisco de Assis)。后于1212年在圣方济各的协助下,创建圣家辣会(Ordem das Clarissas)。圣方济各在圣德米昂小教堂(Capela de S. Demião)附近为她们提供了一简陋的建筑作为住房。圣克拉拉•德•阿西斯于1215年被任命为圣德米昂修道院(Convento de S. Demião)院长并出任此职至其逝世。她于1255年由教宗亚历山大四世(Alexandre IV)列入圣品。每年8月12日为其纪念日。参见金国平、吴志良:《方济各修会与澳门圣家辣堂》,载《过十字门》,第244—46页。Manuel Teixeira, Macau e a Sua Diocese, Vol. 3, pp. 483—484;徐萨斯:《历史上的澳门》第8章,第82页。

1667

康熙六年(1667年1月24日-1668年2月11日)11月1日,海道苏琳奉两广总督之命前往澳门迎接葡萄牙特使来广州。葡萄牙特使回复称:未接到朝廷有关入京的诏令之前,不拟前往广州。同时表示,即便前往,也要半个月的时间稍做准备。5日,澳门议事会会议决定,派遣两名代表前往广州,拜见广东巡抚王来任,告知葡萄牙特使因身体欠佳,待半个月或20天后方可前来。13日,广东官府派船将两名代表送回澳门,并告知广东官府已经接到朝廷谕旨,葡萄牙特使可进京面圣。次日,海道、总兵、前山同知等官员奉命入澳拜访葡使。21日,葡萄牙特使终于率领一支由70人组成的使团,登上官船前往广州。 John E. Wills, Embassies and Illusions: Dutch and Portuguese Envoys to K'ang-hsi, 1666-1687, pp. 82-114.

1716

康熙五十五年(1716年1月24日-1717年2月10日)11月5日,澳门理事官莱依特.佩雷拉(Francisco Leite Pereira)的一艘船决定航行帝汶。Manuel Teixeira, Macau no Séc. XVIII, p.162.

1742

乾隆七年(1742年2月5日-1743年1月25日)11月5日,葡萄牙籍耶稣会士若瑟•门丹哈(José Montanha)、林德瑶(João de Seixas)和归玛诺(又译作孙玛诺,Manuel de Aquiar)神父乘“圣佩德罗”号和“圣保禄”号帆船抵达澳门。若瑟•门丹哈神父在澳门花了很大精力抄写成《耶稣会会士在亚洲》。新主教伊拉利奥•罗沙(Hilário de Santa Rosa)修士于同日抵达澳门,“大船在七里格以外老万山岛前逆风停泊,主教致信方济各堂的守卫者,通告他愿意在该修道院下榻。由于首先到来的是接迎同船到来的四位耶稣会神父的小艇,经他们劝说,主教也上了小艇。他们还说,时间已晚,我们就在圣保禄学院住宿。主教阁下受到了欢迎。总督高甸玉不顾天色已晚,率一队士兵在海边迎候,并鸣炮欢迎,但新主教拒绝乘坐为他准备的轿子,因为他要与神父们一起走。第二天一早,主教不声不响地住进圣方济各修道院,在那里接受了本市各教堂、神职人员、议事会和名流们的问候。在为他准备官邸期间,他在那里住了近三个星期,受到款待。”12日,伊拉利奥修士就任澳门主教,若瑟•阿尔梅达(José de Almeida)神父任司库和主教座堂的本堂神父。13日,主教通知议事会,他决定在17日星期六下午3点按惯例进驻主教座堂,真诚殷切地希望所有其他主教们在场。费赖之:《在华耶稣会士列传及书目》,第841、844页;荣振华:《在华耶稣会士列传及书目补编》,第440页称门丹哈神父是同三位派往中国的耶稣会士一同来到澳门,林德瑶及归玛诺均是1742年到澳。施白蒂:《澳门编年史:16—18世纪》,第128—131页;Manuel Teixeira, Macau no Séc. XVIII, pp.384—385.

1755

乾隆二十年(1755年2月11日-1756年1月30日)11月5日,议事会写信给国王:澳门现在已无商品可言,原因有两个:1.大量的船只停泊在亚洲的各个港口;2.东印度公司的船只被批准在印度贸易,允许装载商品的船只自由出入澳门。Manuel Teixeira, Macau no Séc. XVIII, p.478.

1762

清乾隆二十七年(1762年1月25日─1763年2月12日)7月5日,葡萄牙首相庞巴尔侯爵逮捕耶稣会士的命令在澳门执行。凌晨3时,澳门政府派军队包围圣保禄学院与圣若瑟修院。在圣若瑟修院逮捕了13名耶稣会士,在圣保禄学院逮捕了11名。他们有:属中国副省,驻圣若瑟堂的葡萄牙籍神父纪类思(Luís de Sequeira)、费德尼(Denis Ferreira)、归玛诺(Manuel de Aguiar)、西方济(François da Silva)、西若瑟(José da Silva)、法安东(António Falcão)、习安东 (António Simões)、甘玛诺(Manuel de Carvalho),葡萄牙籍修士麦西蒙 (Simão de Almeida),意大利籍神父穆安东(Antoine Xavier Morabito)、 傅方济(François Folleri),中国籍修士许方济(François da Cunha)、杜兴福(Symphorien Duart);属日本教区,驻圣保禄堂的有葡萄牙籍郭方济 (Francisco da Costa)、贡西夫(Silvestre Gonçalves)、西多默(Thomas de Silva),贡玛诺(Manuel Gonçalves)、若奥•欧华利斯(João Álvares)、罗历西(Alexandre Rodrigues)修士;德国籍雅克•格拉夫(Jacque Tiago Graff)、柯约翰(João Coffe Kogler)神父;属法国耶稣会,驻圣保禄堂的有嘉类思(Louis du Gad)、赵加彼(Gabriel Boussel)、纽若翰(Jean Sylvain de Neuvialle)神父。圣若瑟堂的神父先被拘禁于方济各会修道院中,8日被押赴圣保禄堂,与前此拘禁于多明我会修道院的会士合禁一处。由哨兵日夜把守,不许与外间通消息。9月初将中国、日本两教区与法国传教会的杂物悉数拍卖。各修院关闭。1762年11月5日耶稣会士们被关押到“圣路易斯(S. Luís)”号船上,并离开澳门,1763年3月22日,驶抵果阿,又被关押在莫尔莫高(Mormogao)炮台10个月。直到1764年10月16日才抵达里斯本,取缔耶稣会对澳门天主教打击很大,也加速了澳门天主教的衰弱。费赖之:《在华耶稣会士列传及书目》,第725—727页;施白蒂:《澳门编年史:16—18世纪》,第158页;《清代澳门中文档案汇编》下册《香山知县张德洄为催令查报清乾隆二十七年捉拿大小三巴寺僧下理事官谕》,第514页。香山知县张德洄在这一事件发生五年之后才派人来调查情况,并希望了解这些被抓的传教士与刚到省城的“邓类思”有何关系,此事反映:1. 清政府在澳门设立的机构对澳葡情况不清;2. 是证明当时的抓捕为秘密进行。卡拉云:《庞巴尔侯爵之监狱》,转自费赖之:《在华耶稣会士列传及书目》,第813—815页;Manuel Teixeira, Macau no Séc. ⅩⅧ, pp. 510—512.

1765

清乾隆三十年(1765年1月21日─1766年2月8日)11月5日,奥斯定会修士,前陕西、山西宗座代牧若奥•布杰(João António Buccher)在圣方济各修道院去世。1731年8月5日他抵达广东,曾在山东传过教。1755年12月16日被逮捕。10个月后被流放澳门。死后安葬在圣方济各修道院的教堂里。Manuel Teixeira, Macau no Séc. XⅧ, p. 530.

1799

清嘉庆四年(1799年2月5日─1800年1月24日)11月5日,香山知县许乃来下澳门理事官若阿金‧巴罗斯谕:澳门有集和、振聚、复兴,并下环街、水坑尾、三层楼,又娘妈阁永合、潮牲等处各酒铺,滥卖洒水,令各船户,约束水手、黑奴人等,毋许向各铺户赊酒嗔殴,致滋事端。《清代澳门中文档案汇编》上册《香山知县许乃来为饬约束水手黑奴赊酒嗔殴事下理事官谕》,第428页。

1829

清道光九年(1829年2月4日─1830年1月24日)11月5日,英国人在关闸附近马场又举办了一次赛马活动,马场有3/4英里长,还搭建一座专供女士观看的竹棚,比赛很精彩,还有人下很大的赌注,围观者有华人、葡萄牙人及印度人。Harriett Low, Lights and Shadows of a Macao life, p.79.

1834

清道光十四年(1834年2月9日─1835年1月28日)11月5日,澳门华人居住区发生大火灾,500多所房屋焚毁。17日,议事会理事官安东尼奥·佩雷拉入禀香山县丞,要求禁止在北湾一带搭建棚屋。施白蒂:《澳门编年史:19世纪》,第58页;Chinese Repository, Vol.2, No.7, p.344 记这次火灾为11月15日,房屋被毁400间。

1843

清道光二十三年(1843年1月30日─1844年2月17日)10月10日,前总督席尔维拉.边度被任命为葡萄牙使节,24日获颁全权证书。27日边度乘坐“特茹河”号离开澳门。29日早顺利抵达黄埔,然后换乘小船进入广州。代表团前往潘仕成的海山仙馆与钦差大臣耆英会晤,受到耆英和黄恩彤等粤省官员的热烈欢迎和盛情款待。代表团一行下榻在法国领事馆。11月5日双方进行了谈判。三天后,耆英、祁埙及程矞采发给边度一公文,确定了谈判的结果。边度对此认为:我们对会谈还不能感到十分满意,因为尚有三条条款未得到批准。即第1条关于免除澳门每年交纳的地租租金和确认属于葡人的界地;第2条是合理地减轻经过澳门的船只商品进出口税;第3条将澳门向世界所有愿意前往澳门进行贸易的船只自由免费开放。我们相信阁下会将这些条款奏请皇上,在阁下的调停下,得到我们所期待的结果。11月14日,耆英告知边度理事官:所提要求,已照准者,即可实施,未准行者,可以在澳门等待皇帝的圣旨。Chinese Repository, Vol.12, No.10, p.554.《钦差大臣耆英及广东各大吏对葡人所提九请之回复》,载《葡中关系史资料汇编》第1卷第33号文件,第121—124页。《葡方钦差大臣致钦差大臣耆英之公函》,载《葡中关系史资料汇编》第1卷第35号文件,第126—127页。《钦差大臣耆英及广东各大宪复葡方钦差大臣边度之公函》,载《葡中关系史资料汇编》第1卷第38号文件,第145页。

1852

咸丰二年(1852年2月20日─1853年2月7日)11月5日,坎迪多.卡斯特罗(Cândido António de Castro)、博尔杰‧路士和若阿金‧戈麦斯(José Joaquim Gomes)受命负责审议中国居民楼宇登记簿。同日,梅洛‧桑巴约上尉受命从速清理澳门政府管辖范围内的中国居民的土地及耕作面积。为此,颁布了一个训令,通知将要进行中国居民楼宇物业登记。物业主们要支付十分之一的物业税。所有的物业主、承租人、房客都被告知要就各自分摊部份做出详细的解释和说明。施白蒂:《澳门编年史:19世纪》,第115页。

1852

1852年(清咸丰二年)5月30日,画家乔治‧钱纳利(George Chinnery)在澳门逝世,安葬在旧基督徒坟场。11月5日,澳葡政府清理中国居民的土地及耕作面积,进行中国居民楼宇物业登记,并要支付十分之一的物业税。葡、英等国在澳设立“猪仔馆”(招工馆)。至1873年止,澳门先后贩运18万华人出洋。

1877

光绪三年(1877年2月13日─1878年2月1日)11月5日,澳门主教兼穷人基金会主席索萨.埃内斯提议从议事会手中收购位于贾梅士广场曼努埃尔.佩雷拉的房屋,共计3872. 05西班牙银元,议事会表示接受。澳门主教购买这栋屋宇,主要用来安置嘉诺撒修女,即仁爱会。Manuel Teixeira, A Educação em Macau, p. 45.

1892

光绪十八年(1892年1月30日─1893年2月16日)11月5日,《独立者》报发布消息,指出最近在香港进行空中表演的莱奥‧赫尔南德斯(Leo Hernandez)先生将访问澳门。该飞艇从草地网球场升空,但在海上飞行很长一段距离后,赫尔南德斯先生不得不降落海面,连同飞艇被一艘船救起。12月14日,再次进行尝试,但仍未能开启降落伞因而随飞艇降落,不能说这是成功,亦不能说航空表演者向人们提供了他们期待已久的观赏。施白蒂:《澳门编年史:19世纪》,第270页。

1897

《知新报》第三十六期刊登《电力犁田》、《银票辨伪》、《请改美税》、《微虫致病》等文章。《知新报》于1897年2月22日(清光绪二十三年正月二十一日)创刊,由康有为筹划出版、梁启超兼理笔政、何廷光(字穗田)出资、康广仁则负责具体运作创办,该报于维新运动时期所创办,为维新派在华南地区的重要刊物。1898年(清光绪二十四年)的百日维新失败后,《知新报》仍继续出版。1899年7月20日,康有为在加拿大创立保救大清皇帝会后,更将《知新报》与《清议报》定为会报。《知新报》原按上海《时务报》模式创办,初拟为《广时务报》。及后经梁启超斟酌后,才定名《知新报》,报头使用篆书。其办报宗旨,正如其创刊文章的「知新报缘起」指出:「不慧于目,不聪于耳,不敏于口,曰盲、聋、哑,是谓三病」而「报者,天下之枢铃,万民之喉舌也,得之则通,通之则明,明之则勇,勇之则强,强则政举而国立,敬修而民智。」《知新报》是澳门第二份中文报纸,翻译不少西文报刊,录英、俄、德、法、美、日等各国大事,同时远销海外旧金山、悉尼、安南、新加坡等地。设社址于澳门南湾大井头四号,其后在1900年11月22日(清光绪二十六年十月初一)出版的第129期有迁馆告白:从大井头四号移寓至门牌十九号。初为5日刊,自1897年5月31日(清光绪二十三年五月初一)的出版的第20册起,改为旬刊 (十日刊),篇幅较前增加一倍;又至1900年2月14日(清光绪二十六年正月十五日)出版的第112册开始,再改为半月刊,每期约60余页,册装。目前所收集的最后一期是1901年2月3日(清光绪二十六年十二月十五日)出版的第134册,是否仍有后续出版的刊册,有待进一步研究。本会感谢中山大学图书馆的支持,合作将该馆珍藏的共134册《知新报》原件进行电子化,得以在此平台与公众分享。此外,本会为每期之目录加设链结功能,以便各方读者阅读。《知新报》主要撰述和译者如下:撰述:何树龄、韩文举、梁启超、徐勤、刘桢麟、王觉任、陈继俨、欧榘甲、康广仁、黎祖健、麦孟华、林旭、孔昭炎、康有为 英译:周灵生、卢其昌、陈焯如、甘若云葡译:宋次生德译:沙士日译:唐振超、山本正义、康同薇

1911

清宣统三年(1911年1月31日─1912年1月18日)11月2日,奉孙中山先生之命,由林君复及林警魂主持的澳门同盟会总机关策划香山起义。林警魂为君复之从兄弟,其与“港澳商人、海外华侨及各省革命党人,相识甚多”。因此,由他来负责香山起意的经费筹措。当时由于澳门富商陈芳之孙陈永安亦加入同盟会,所以资金问题很快解决。参加策划香山起意的主要人物包括澳门同盟会主盟人林君复,负责人林警魂,香山同盟会会员郑彼岸、萧楚碧、萧叔鸾、郑仲超、刘卓堂和东莞的莫纪彭、何振,湖南人任鹤年。香山起意的第一步军事行动先在小榄爆发。当地绅士何倍樵和绿林李就成、伍顺添等人揭橥义旗,高喊“推倒满清,有米平吃”,收缴了当地200多个乡勇的枪械。石岐副将马德新派黄龙彰率兵百余入围捕,而黄龙彰却被郑彼岸说服加入同盟会,官兵与同盟会合流。马德新遂弃石岐奔广州求援。5日,留在澳门总机关的林君复、莫纪彭、何振和郑仲超等负责运动驻前山的新军。前山新军共约3000人,其军队成员年轻,军官多系陆军学堂毕业的年轻人,而郑仲超和何振也是陆军速成学堂的毕业生,他们与新军军官多是同学或相识,新军中的营长任鹤年思想进步。故到5日时,前山新军已经和澳门方面联络成熟。当天晚上,准备起意的官佐等聚在陈永安之祖居石室内开会。一声暗号,前山各处遍树白旗,起意军即推任鹤年为司令,何振为副司令,兵不血刃即控制前山。新军在前山起意后,石岐方面并未收到任何消息。澳门同盟分会会长林君复即日兼程赶至石岐,在同盟会机关萧世冰宅第召开党人紧急会议,决定石岐于本日起意。下午,隆都谿角乡、龙聚环乡、象角乡、豪吐乡、坎下乡、港头乡、安堂乡、申明亭乡、南文乡等各乡团勇共两三千人,纷纷集合,直趋石岐。各队伍到达石岐后,先在龙王庙集合,然后分作两队,一队由坎下乡梁守带领,由南门入城;一队由郑彼岸带领,从西门入城。当时马德新已被小榄起意军捕获,军中无主,守城防勇不敢抵抗。县知事覃寿堃见大势已去,亦不敢抵抗,因此两队人马未经战火即安然入城。王作标带领的县署亲兵随即反正投入革命队伍。覃知事交出印信,表示降服。革命军接受县印,香山县城光复。同日,澳门同盟会主盟人林君复及郑彼岸组织广东军民,在司令任鹤年、副司令何振、参谋长莫纪彭率领下,分别由澳门以北的前山出发,配合香山县城一带民团改编成的“香军”,进攻广州西关一带。林警魂,绰号林销魂,加入同盟会之前为香山县前山一带之大盗,是闽潮籍疍民出身。先是在惠州沿海失手杀死敲诈勒索之清廷官兵,后逃至香山,又劫杀唐家湾保安团练一家,遂拉起队伍成为横行香山、澳门的大盗。清末时,他在望厦北面的永安围开设一家“安生摊馆”,成为该土匪集团在澳门的安生窝点。金丰居士:《永安围“安生摊馆”》,载《讯报》2007年3月10日。郑彼岸等:《香山起义回忆》,载全国政协文史资料委员会编《辛亥革命回忆录》第2册,第340页。冯自由:《革命逸史》第4集《澳门华侨与革命运动》,第75页。

1911

辛亥革命期间一次较有影响的起义行动。澳门同盟会成立后,就全力以赴准备策动香山起义,新任主盟人林君复与莫纪彭、何振、郑仲超等负责策动驻在前山的新军,郑彼岸等负责策动驻在香山县城的防营、团练。驻守前山的新军约有2000余人,他们参加过1910年的广州起义,军官中很多人有革命思想,其中营长任鹤年尤为激进。澳门同盟会员利用同学关系与任鹤年等人联络,很快控制了这支军队。香山县城驻有副将马德新率领的防营,郑雨初、黄龙彰率领的团练,王作标率领的县署亲兵。经澳门同盟会员的活动,郑雨初、黄龙彰、王作标先后入会,从而使同盟会又控制了团练和县署亲兵。他们还派人联络各乡村志士和绿林,约好一起起事。起义的筹饷工作由同盟会澳门支部机关负责人林警魂担任,他从港澳商人、海外侨胞中募集了部份活动费用,其中澳门富家子弟、同盟会会员提供了相当的经费。经过周密准备,1911年11月2日,香山起义在香山县(今中山市)小榄爆发。11月5日,前山的新军与县城的团勇亲兵同时起义,并于当天光复香山县城。随后,以前山新军为主体的香山起义军改编为“香军”,进驻广州西关。不久,香军编入广东北伐军,进抵江苏前线。同时,不少澳门女同盟会员,如许剑魂、陈秉卿、梁国体、严淑姬、梁荃芳、梁雪君等,也参加广东女子北伐附队,经南京一直进抵徐州前线。

1916

民国五年(1916年1月1日─1916年12月31日)11月5日,省港澳轮船公司“瑞安”号轮船由香港抵澳门。第二日凌晨,轮船遭火灾,船面全部焚毁,仅剩船体及机件无损。《中华民国五年拱北口华洋贸易情形论略》(1917年2月24日),载莫世祥等编译:《近代拱北海关报告汇编(1887─1946)》,第308页。

1917

民国六年 (1917年1月1日-1917年12月31日)11月5日,葡萄牙第3520号国令通过并颁布了澳门地区组织章程:《澳门省组织章程》 (Carta Orgânica da Província de Macau),这是继1844年9月20日葡萄牙女王宣布澳门脱离印度管辖、独成一省之后有关澳门地区的第二份组织章程。全文共17章258条,重复1914年第277、278号法律的诸多内容,对澳门政治、行政、财政、军事和市政组织及其运作进行了详细的规定。章程首先规定澳门享有行政财政自主权,接受葡国中央政府的领导和监督 (第2条)。同时规定澳门拥有两个“本身的机关”,即总督及政务委员会。总督直属殖民地部部长,作为中央政府在澳门的代表及最高民事和军事权威,按照法律和公共利益管理澳门,拥有行政权、军事权、财政权和立法权 (第42、43、45、46、47条),总督所作的规范性行为系以训令方式作出;而政务委员会则为总督之后首要及主要的管理机关,由“公务员成员”及“非公务员成员”组成。公务员成员包括总督 (由其主持委员会)、大法官、辅政司、财政司及公共工程司等五名主管和部门领导等。非公务员成员包括议事会的议员,以及二名由总督挑选的华人代表 (第54、55、59条)。因此,该委员会并无选举产生的成员。在立法权分配上,1914年第277号法律《海外省民政组织法》第14项纲要第4款赋予总督一般立法权,总督有权就本殖民地有关的所有情况及事项制定规范。然而,在《澳门省组织章程》中并没有此项规定。该章程只赋予总督就某些特定事宜立法的权限,这些事宜包括本省的地区划分、部门的编制、公务员的权利、货币制度及税务制度等。此外,章程规定所采取的措施不可影响第51条所指事项,即市民的公民权利及政治权利、司法组织等,亦规定在某些情况下,所采取的措施须经宗主国政府核准方可执行。倘若对有关事项在三个月后仍未获宗主国政府处理,则推定获得核准 (第80至82条)。另外,政务委员会首次享有立法提案权,而其成员亦有权要求总督就本省的施政做出解释,这为后来的咨询会和立法会奠定了制度性基础 (第70及71条)。然而,政务委员会就总督执行职能方面的事宜所作出的意见原则上并无约束力,但在某些情况下总督必须听取委员会的意见 (第44、77及78条)。总督与政务委员会在意见上有分歧时,由中央政府听取殖民地委员会后解决有关争议 (第3条、第6条第2附段及第69条)。同时,章程第238条规定所有应在澳门省实施的法律必须在《澳门政府宪报》上公布,否则不视为在当地生效。总之,《澳门省组织章程》是最为全面完整的一个对澳门地区行政、财政、军事及市政组织及其运作最为详细的法规。该章程在1920年因应葡萄牙宪法修改而有所调整。是年8月7日第1005号法律赋予各殖民地高度自治,将原设的政务委员会分为“应有当地代表,以适应各殖民地发展”的议例局 (Conselho Legislativo)和行政局 (Conselho Executivo)两部分,增加了总督的立法权,但总督立法时必须咨询议例局的意见。同年8月20日颁布第1022号法律又对1914年第277、278号法律作出若干修改,引致10月16日第7030号法令的颁布,即修订1917年各殖民地组织章程。依此而形成的政治架构,基本具备行政、立法和司法组织,但很简单和松散。参见吴志良:《澳门政制》,第51-52页。

1924

民国十三年(1924年1月1日─1924年12月31日)11月5日,澳门主教高若瑟由帝汶休假归来,果阿大主教、东方大主教及东印度主教奥利维拉.沙维尔(Mateus de Oliveir a Xavier)相伴过境到访,在澳门俱乐部受到会员的热烈欢迎。l2月24日,沙主教返回果阿。《中华民国十三年拱北口华洋贸易情形论略》(1925年3月5日),载莫世祥等编译:《近代拱北海关报告汇编(1887─1946)》,第351页。按:施白蒂的《澳门编年史:20世纪(1900─1949)》第181页称,沙主教12月6日来澳访问,24日离开。兹取1925年3月5日拱北海关报告说法。

1925

民国十四年(1925年1月1日─1925年12月31日)11月5日,澳门国课衙门发布公告,宣布拟于12月10日上午11时在国课衙门大堂内将澳门、氹仔及路环开收白鸽票、山票生意出投招人承充,期限为3年,即自1926年1月1日起至1928年12月31日止,押票银8000元。《澳门政府宪报》1925年11月5日第45号。

1932

民国二十一年 (1932年1月1日-1932年12月31日)11月5日,粤华中学松山新校舍举行奠基典礼,至1934年3月25日落成。揭幕之日,总督美兰德、司铎陈基慈等政府要员、各界名流均莅临参加。《粤华中学建校60周年纪念特刊》之《粤华60年》,第14页。

1945

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十一月五日,新生体育社为镜湖医院游艺筹款大会致函镜湖医院林主席,谓其社此次为稍尽棉诚,假座清平戏院演义,到时敬希派员莅场指导,并呈上戏券。

1949

民国三十八年 (1949年1月1日-1949年12月31日)11月5日,拱北地区解放,新的人民政权接管海关,不过并未急于改变粤澳边境自由出入的政策。直至1951年2月,广东政府决定实施边境管理,出入境人员一律凭国内公安机关签发的通行证出入。同日,广东中山前线人民解放军于肃清澳门对岸湾仔一带国民党一○九军三二一师残部及保三师残部等后,发现国民党海军第四战防舰艇队“吉利”、“光强”、“高要”、“清远”四艘炮舰及小炮舰、巡艇若干艘,在澳门银坑中国领海内停泊。其中“吉利”及“清远”两炮舰艇停泊位置,距解放军阵地海岸仅800米,解放军当即予以严密监视,并下令停航。不久,国民党舰艇有数艘违令开动,同时“清远”号公然抵抗,以25厘米机关炮2门,12、13厘米机关炮各1门向解放军射击,解放军炮兵即开枪还击,击毁其发动机一部及航空机枪一挺,伤其数人。该艇因已无法逃走,当即挥白旗请降,并派来刘德智等三人与解放军接洽,愿将艇上轻、重武器缴出,并将“清远”号驶近解放军驻地。解放军乃派代表同赴该艇受降。该艇艇长杨子江亦愿接受投降条件,表示等候水涨,即将炮舰驶来,并已缴出机关枪一挺、步枪五支。当受降之前,澳门政府竟非法派遣汽艇一艘,侵入中国领海将该艇人枪一部劫走,嗣后又派船强行拖走该艇。艇上载有国民党军官兵共百余人,汽油百余桶,武器弹药一部。在此以前,在解放军与国民党军舰艇作战时,葡舰艇2艘即以敌对态度频频侦察,并将炮口指向解放军阵地。《人民日报》1949年11月18日《澳门政府扣留蒋艇事件》。

1984

1984年11月5日,澳门市政厅主席与里斯本市政厅主席在澳门市政厅礼堂签署协议,里斯本与澳门结成姊妹城。

1986

1986年11月5日,孙中山先生孙女孙穗瑛、孙穗芳、孙穗华及孙琼芝、孙婿林达文、姻亲陈志昆等多人,来镜湖慈善会访问,并向孙中山先生铜像献花,图为孙穗华女士。

1986

1986年11月5日,孙中山先生孙女孙穗瑛、孙穗芳、孙穗华及孙琼芝、孙婿林达文、姻亲陈志昆等多人,来镜湖慈善会访问,并向孙中山先生铜像献花,站中者为孙穗瑛女士。

1990

澳门基本法咨询委员会举办多个活动宣传基本法,包括基本法的第二轮公开咨询、基本法知识有奖问答,以及三个基本法论坛等。

1995

1995年11月5日,澳门航空公司首架航机飞抵澳门国际机场。11月9日,澳门国际机场开航,首班航机由澳门飞北京,澳门嘉宾团随行。同日共10个航班进出。

2003

2003年11月5日,中国首名完成载人航天飞行的宇航员杨利伟抵澳作两日旋风式访问。同时,举办的航天飞行展吸引了12万人次参观。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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