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二十八年 (1939年1月1日-1939年12月31日)9月21日,國民政府廣東自衛團第七大隊隊長關國華和副隊長吳百煖率領部隊偷襲三灶日軍機場失敗,受傷隊員送澳門醫治。10月10日因隊長關國華染病亦送澳門治病,結果被澳門水警抓捕,並被誣為國民政府派來澳門暗殺汪偽人員的兇手。關國華、吳百煖等7人被捕後,除吳百煖後被釋放外,其餘6人均被判充軍31年,並於當年12月流放到帝汶。後經國民政府多次抗議,葡方最後才承認為誤判。[1]

[1]國民政府外交部國29字第23733號致葡萄牙公使和廣東廣西特派員訓令,轉引自陳錫豪:《抗日戰爭時期的澳門》,第2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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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19/0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