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禮臣,又名潘三益堂。澳門富商。 潘禮臣早年投資金融業,成為著名的泰和銀店股東之一。[1]他參與投資炮竹生意[2],又在沙梨頭設復和隆繅絲廠,採用“內用水氣機器”。 清光緒八年(1882),澳門有四家機械繅絲廠設立,除潘禮臣一家外,還有葡籍華商曹有設廠在白馬行街,葡籍華商馮成設廠在蒲魚地,兩家都“用火器機器轉動而為者”,另外一家是在花園馬路的華商何連旺的粵和昌繅絲廠。[3] 光緒八年(1882),馮成去世。馮成生前的“十友”,即何桂(老桂)、陳六、羅澄波、胡袞臣、潘禮臣及馮成弟弟馮覺芬代何家管理生意。[4] 之後,潘禮臣和馮成的兩個兒子共同擁有澳門大街46號泰和銀店,該銀店於光緒三十四年(1908)三月倒閉。[1] 光緒三十四年(1908)三月十四日,經澳門按察司兼理商局判定,澳門大街46號泰和銀店並股東潘三益堂即潘禮臣、馮蘿川、馮寶川(馮成之子)、關澄川、李蘭桂堂、盧焯之(盧九、已故)、蔡裕堂(已故)、張鴻景堂(已故)等准作倒盤辦理。[5] 清宣統三年(1911)四月七日,恆和公司股東及司事柯六控告大街泰和銀店東主及司事潘禮臣欠49106.46元及利息。之後,華商趙立夫、梁耀垣、盧直南、李業許、文凌州、周端甫、周繼英亦相繼控告潘禮臣虧欠帳目。而潘禮臣早於光緒三十四年(1908)從澳門出外埠,所有其名下之產業移交李業許管理,李業許並代潘禮臣出資修整太平輪船。[6] [1]林廣志:《晚清時期澳門華商與華人社會研究》,廣州:暨南大學博士論文,2006,第174-176頁。 [2]林廣志:《晚清時期澳門華商與華人社會研究》,廣州:暨南大學博士論文,2006,第139頁。 [3]查燦長:《轉型、變項與傳播澳門早期現代化研究鴉片戰爭至1945年》,廣州:廣東人民出版社,2006,第179頁。 [4]馬光:《論近代澳門鴉片專營、貿易與禁煙問題(一)》,載“碧雲飄鶴"網,2013年1月20日,http://www.maguang.net/archives/116。 [5]吳志良、湯開建、金國平主編:《澳門編年史》(第四卷‧清後期1845-1911),廣州:廣東人民出版社,2009,第2153頁。 [6]吳志良、湯開建、金國平主編:《澳門編年史》(第四卷‧清後期1845-1911),廣州:廣東人民出版社,2009,第2199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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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19/0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