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十三年(1924年1月1日─1924年12月31日)2月8日,葡萄牙人马利亚.伯尔热斯(Maria Borges)创立“澳门电影公司”,这是澳门第一间电影公司。据档案记载,伯尔热斯向澳门政府申请在本澳开发澳门电影企业的专营权,为期10年。专利权包括:澳门电影公司每半年摄制一部《澳门报告》的纪录片,拍摄有关澳门各项大事。此纪录片在澳门放映和出口到葡国以及欧洲其他国家,同时负责向本澳提供有关葡国波尔图和其他地区的宣传影片,以及为澳门政府摄制各类所需影片。5月7日,澳督罗德礼批准澳门电影公司的10年专营权,并于当年4月1日生效。但因为澳门电影公司成立后,未能向政府交付法定的款项,以及未依时办理各项法定手续。9月16日,澳门政府下令取消其营业牌照,并撤销其10年电影专营权。[1]

[1]陈丽莲:《澳门影业百年回顾》,第50页及第7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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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19/0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