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記憶”開站六周年,以“六六無窮‧探索不同”為主題,推出多項周年系列活動,展現“澳門記憶”豐富精彩的資訊,引領大眾探索不一樣或有待了解的澳門。誠邀市民參與,成為建構“澳門記憶”的一份子。
嘉靖二十九年(1550年1月18日─1551年2月4日)9月1日,兵科都給事中杜汝禎回朝報告調查結果稱:“誠有如(陳)九德所言。”而且還稱被朱紈俘斬者“乃滿刺伽國番人,未嘗有潛號流劫之事。其後諸賊已擒,又不分番民首從,擅自行誅,使無辜並為魚肉”。兵部法司複合確如汝禎言,遂命朱紈、盧鏜、柯喬等下獄。朱紈聞訊,自知難逃一死,慷慨流涕曰“縱天子不欲死我,閩浙人必殺我”,遂作絕命詞,仰藥死。明廷對走馬溪之役拒捕而殺死明方士兵的方叔擺(Afonso de Paiva)等4名葡人亦處以死刑,其餘佛南•波二(Fernão Borges) 等51名葡人及其僕役,命押送到廣西梧州安置。王士騏:《皇明馭倭錄》卷5,嘉靖二十八年。張廷玉:《明史》卷205《朱紈傳》。這4名葡人的姓名是方叔擺(Afonso de Paiva)、囉畢利亞斯(Pero de Cea)、唵哆尼 (António)及彿哩是(Francisco)。博克塞:《16世紀中國南部行紀》之二,克魯士(Gaspar da Cruz)《中國志》,第146頁。
萬曆十五年(1587年2月7日─1588年1月27日)9月1日,首批多明我會士安東尼奧•阿爾迪亞諾(António de Arcediano)修士與其他兩個同伴德爾加多(Afonso Delgado)和巴爾塔薩•洛佩斯(Baltasar Lopes)從阿卡普爾科乘坐“聖馬丁(S. Martins)”號船來到澳門。他們抵達澳門時,先得到奧斯定會神父的幫助,並在港口獲得一處居所,是由主教區首長騰出來借給他們的。西班牙神父們剛到時,葡萄牙人開始懼怕他們,多數的葡萄牙狂熱者提出,應在新來者到達這座城市之前即將他們扔出去。因為他們認為,教士們來後,西班牙商人也會來到這個港口貿易,其後果不堪設想。多明我會,另譯道明會,又稱佈道兄弟會,亦是歐洲古老的托缽修會之一,1215年由西班牙人多明我•古斯曼(Dimingo de Guzman)創建。該會注重布教活動,實行福音式貧苦生活的原則,提出“甘受貧苦”的口號。該會還提倡和獎勵學術研究,注重傳播經院哲學,產生了許多有名的神學家與傳教士。1556年時曾有多明我會士伽斯帕爾•克魯斯(Gaspar de Cruz)到達廣州,因試圖建立一個傳教團未獲成功而返回馬六甲。Manuel Teixeira, Macau e a Sua Diocese, Vol.3, p.611.
萬曆四十四年(1616年2月17日─1617年2月5日)5月,南京禮部侍郎沈㴶上《參遠夷疏》攻擊天主教以邪說惑眾,要求驅逐入華之傳教士。沈㴶的奏章還特別指出,這些傳教士是來自澳門,澳門是所有傳教士進入中國的入口處,是往來的據點,而且內地的傳教經費亦是由澳門運來。沈㴶甚至擔憂,一種可怕的非教會力量正利用澳門作為擴大在華勢力的基地,如果置之不理,將會造成安全隱患。還未待朝廷批復,9月1日,巡視東城御史孫光裕遂將王豐肅、謝務祿等19人拘捕。9月25日,又抓捕華人基督徒鐘鳴禮等8人。南京教案爆發。緊接著,沈氏又於9—10月及1617年元月再上二疏,要求將王豐肅等人“依律處斷”。其間,又有禮部郎中徐如珂,給事中晏文輝、餘懋孳以及南北各省諸臣先後上疏,交相對來華傳教士及天主教彈劾。在北京的龐迪我、熊三拔等給萬曆皇帝上了一篇著名的中文長疏《具揭》,為耶穌會在中國的傳教諸問題進行了有力的辯護,其中特別對當時有人誣告入華西教士是澳門夷商的奸細進行了辯駁。蔔正民(Timothy Brook):《早期耶穌會與明末疆界:中國人尋求和解之道》,載卓新平主編的《相遇與對話:明末清初中西文化交流國際學術研討會文集》,第14—15頁。徐昌治:《聖朝破邪集》卷1《參遠夷一、二、三疏》。龐迪我、熊三拔:《具揭》,載鐘鳴旦(Nicolas Standaert)等編:《徐家匯藏書樓明清天主教文獻》第1冊,第71—139頁。
崇禎四年(1631年2月1日─1632年2月19日)9月1日,兩廣總督王業浩會同廣東巡按高欽舜上疏,言葡人入廣州貿易帶來的危害,並建議嚴格關閘的盤查,杜絕走私。其疏言: 粵故瘠壤,而被膻名,非以夷商貿易,百貨所聚,貴珠玉而賤五穀耶?而粵之禍亂,實胎於是。何也?省會密爾澳地,夷之實逼,此處非粵之利也。其初,不過以互市來我濠鏡,中國利其歲輸涓滴,可以充餉,暫許棲息,彼亦無能禍福於我。乃奸商攬棍,餌其重利,代其交易,憑托有年,交結日固,甚且爭相奔走,惟恐不得其當。漸至從中挑撥,藐視官司,而此么麼丑類,隱然為粵腹心之疾矣。查澳關之設,所以禁其內入,惟互市之船經香山縣,原立有抽盤科,凡省城米船之下澳與澳中香料船之到省,歲有常額,必該縣官親驗抽盤,不許夾帶鹽鐵硝黃等項私貨。立法之始,為慮良周。今甲科縣官,往往避膻,不欲與身其間,而一以事權委之市舶,市舶相沿陋規,每船出入,以船之大小為率,有免盤常例,視所報正稅不啻倍蓰。其海道衙門,使費稱是,而船中任其攜帶違禁貨物,累累不可算數。更有冒名餉船,私自出入游奕。把哨甲壯人役,托言拿接濟,而實身為接濟者,又比比皆是,不可致詰。總之,以輸餉為名,以市舶為窟,省會之區,縱橫如沸,公家一年僅得其二萬金之餉,而金錢四布,徒飽積攬奸胥之腹。番哨聽其衝突,夷鬼聽其搶掠,地方聽其蹂踐,子女聽其拐誘,豈不亦大為失計,大為寒心者哉!今宜仍以澳關分里外之界,以香山嚴出入之防。省船之應出者至香山驗過乃出,澳船之應入者至香山驗過乃入。其有大夾板船躲泊外洋老萬山、恾州、大井、大窯山等處,致番哨運貨走稅,責令海防官嚴拿,連船貨沒官充餉,據法正罪。其別項外海船,詭稱飄風蹤跡閃爍者,市司不許妄申報餉,該管衙門不許輕准放行。事關海禁,有礙封疆,萬不容稍徇情面,等於兒戲也。其歲額酒米船、香料船各若干,必香山縣官逐一親自抽盤,毋容吏書上下其手,一面單報督按司道存案,一面移單市司查對報稅。市司止許照貨登簿收稅解餉,不許更立幫餉,使用種種名目,以恣需索,延捱生事。如是,則革免盤之陋規,可溢數倍之餉額。當此三空四盡、捉襟漏肘之日,亦不堪以有用之金錢,任若輩自潤私囊也。至於海道自有海上機宜,時費籌度,此商賈刀錐之末,又何庸分心,以紛紜其職掌為哉。而況猾胥之積戀,市儈之交通,陋規之相沿,亦成如市之門,非建威銷萌之體也。且此餉原起解布政司,而地方之事,守巡二道並有攸責。其市舶稅單,應並報該司守巡,凡互市出入船數,每季各衙門循環冊報督按查核。其非經抽盤非經報稅等船,不許混插往來,庶互相覺察,稍換窠舊,而官此者且一洗脂膩之嫌耳。更責成附省二縣,盤詰奸細,驅逐無籍,不許奸商棍攬借市之名,盤踞招搖。有遊手好閒面生可疑為保甲所不載者,人得而執之,則內地肅清,而奸宄靡自潛蹤,寇賊去其內應。此弭盜安民之第一義也。《明清時期澳門問題檔案文獻彙編》第1冊《兵部尚書熊明遇等為澳關宜分里外之界以香山嚴出入之防事題行稿》,第11—14頁。
崇禎十三年(1640年1月23日─1641年2月9日)9月1日,13名在日本遭難的倖存者返抵澳門,帶回的日本諭令稱,即使是葡萄牙國王,乃至上帝,膽敢進入日本,也將受到同樣的處罰。這一消息的傳來,對於靠對日貿易為生的澳門葡萄牙人來說,是致命的一擊。然而,此時的澳門葡人卻以虔誠的態度來承受這一打擊。教堂傳出節日的鐘聲,炮台都鳴放禮炮,人們都含著快樂的淚水,唱著動聽的歌曲,互相慶賀交了好運。特別是死難者的家屬及親友們,都不穿黑色的喪服,而是換上節日的盛裝。他們認為,如果日本人僅僅拒絕通商,他們勢必悲哀;如今這些使者成了光榮的殉道者,上帝就會看到澳門居民的苦難,就會把他們救出苦海。C. R. Boxer, The Great Ship from Amacon: Annals of Macao and the Old Japan Trade, 1555—1640, p. 163.
順治元年(1644年2月8日─1645年1月27日)9月1日,日食,順治帝派遣大學士馮銓同內大臣等督率湯若望(Johann Adam Schall Von Bell)暨欽天監正戈承科等,各帶自推之日食圖表,登台憑驗,驗得西洋新法,密合天行。即頒旨行用新法,並於曆冊面傳批“依西洋新法”五字。禮部疏稱:欽天監改用新法,推注已成,請易新名頒行。和碩睿親王多爾袞賜名“時憲曆”,其曆日面頁開載“欽天監依西洋新法,印造時憲曆日,頒行天下”。《澳門記略》稱:“三巴寺僧世習其業(指天文曆法),待其學成,部牒行取,香山縣護之如省,督撫資遣入欽天監。” 黃伯祿:《正教奉褒》順治元年八月朔。 印光任、張汝霖:《澳門記略》卷下《澳蕃篇》。
清乾隆四十九年(1784年1月22日─1785年2月8日)8月23日,法國遣使會派遣羅廣祥(Nicolas Joseph Raux)、吉德明 (Jean Joseph Ghislain)神父及巴茂正(Carles Paris)修士抵達澳門海面,但為了避免澳門葡萄牙人的干擾,不敢下船,遂前往廣州,9月1日抵達。羅廣祥,時年31歲,天文學家,並擔任法國遣使會中國教區的會長;吉德明32歲,也是天文學家;巴茂正44歲,為機械師、鐘錶匠。1785年2月7日,他們與另一位鐘錶匠聖約翰佈道會士高臨淵應召離開廣州赴北京,這批遣使會士住進北堂。樊國陰:《遣使會士在華傳教史》,第119頁;《清中前期西洋天主教在華活動檔案史料》 第1冊《兩廣總督舒常奏請護送西洋人羅廣祥入京效力摺》,第334頁;方立中(J. Van Den Brandt):《1697—1935年在華遣使會士列傳》,第552—553頁。
清嘉慶十八年(1813年2月1日─1814年1月20日)9月1日,澳門青洲業主阿拉烏茹·羅咱自其父西蒙·羅咱處繼承的產業青洲被拍賣。澳門富商貝爾拉爾多·萊莫斯(Bernardo Gomes de Lemos)及其姐夫霍門·曼努埃爾(Manuel Homem de Carvalho)以501銀幣購得。 次年8月22日,卡瓦略·米內爾(Margarita Rita de Carvalho Miner)代表阿拉烏茹·羅咱起訴購買青洲的霍門和萊莫斯先生,聲稱阿拉烏茹作為業主老羅咱的孫女,應該是該產業的繼承者。後來,判事官眉額帶曆於1822年4月18日裁定購買合法有效。施白蒂:《澳門編年史:19世紀》,第16頁;金國平、吳志良:《青洲滄桑》(載《東西望洋》,第317頁)稱200兩白銀購青洲。施白蒂:《澳門編年史:19世紀》,第17頁,施白蒂稱安娜死於1813年9月1日,據Jorge Forjaz , Familias Macaenses , Vol.3, 第297頁稱安娜死於1812年12月26日。
光緒七年(1881年1月30日─1882年2月17日)7月26日,澳門公物會與華商陳六簽約,批准陳六承充澳門製造鴉片熟膏發賣及出口生意,以1883年9月1日至1893年9月1日,10年為期。批准承充鴉片熟膏生意的條件是,“由華人陳六承買舊關所房屋(即司打口的‘鴉片屋’)一間”,“陳六願出價銀6萬元買收此屋”。但規定:如果陳六或陳六的後人在10年承充期內不在澳門經營此項製造熟膏發賣及出口生意時,公屋會即將此屋充公,而陳六不得因修葺此屋及別項緣由藉口索賠。澳門公物會會長總督賈拉沙、律政司晏多‧尾意味‧廖亞美‧打‧亞西度、布政司嘉路素‧威仙地‧羅渣、審計長若瑟‧若堅‧亞士威墮、若瑟‧飛南第‧阿利威喇、公物會書記若瑟‧告利野拜士‧亞宋生、陳六及翻譯官伯多祿‧諾拉斯古‧施利華簽名。《澳門政府憲報》1918年5月22日第27號,第523頁。
光緒八年(1882年2月18日─1883年2月7日)9月1日,坐落於澳門板樟堂街17號的官立議事公局中心小學(Escola Municipal de Instrução Primária)落成。11月1日,官立議事公局中心小學正式開學,教師為特奧多西斯奧‧羅德里格斯(Teodósio José Rodrigues),月薪50澳門元,經費由澳門議事公局承擔。次年9月,與中央女校(Escola Central do Sexo Feminino)合併,並於9月3日開學。學校分為初級教育和中級教育,初、中教育內又各分低、高兩級。路斯維森特‧耶蘇(José Vicente de Jesus)、派特里西奧‧路斯、瑪麗亞‧多雷斯(Maria das Dores da Costa)及埃特爾維拉‧伊斯瑪麗亞(Etelvra Ismália de Sena)分別被聘為該校中級和初級教育教師。1884年後,中級教育分為低、中、高三級。學校初設於聖若瑟修院內,並由該院負責課程設置。1889年開始有自己的學制,但部分課程仍在聖若瑟修院內教授。1890年9月7日,該校遷往位於崗頂斜路的新址。施白蒂:《澳門編年史:19世紀》,第227頁。A. H. de Oliveira Marques, História dos Portugueses no Extremo Oriente, Vol. 3, pp. 520—522; Manuel Teixeira, A Educação em Macau, pp. 50—51.
光緒十八年(1892年1月30日─1893年2月16日)12月12日,澳門政府告示:氹仔番攤生意,准陳槐堂承充,由1892年9月1日起,至1894年6月30日止,並允准承充人在氹仔埠頭之海面,開設攤船四隻。過路灣番攤生意,經准沈進(即沈澤英)、何汝華承充,由1892年4月15日起,至1895年6月30日止。氹仔、過路灣豬肉生意,經准黃廣、黃萬、冼樂等承充,由1892年7月1日起,至1894年6月30日止。據《中西日報》早前的報導,上述幾項專營出投時,曾將氹仔番攤底價額定為5600元、肉碼底價額定為1420元,竟然無人下票。4月29日,複行開投,不再限以底價。番攤餉碼仍然寂然,只有一人下票。投肉票者,每年只認繳餉800元,較現屆已少400元之數。由是可知澳門生意冷淡。《中西日報》1892年6月7日《西譯譯錄》。
光緒二十一年(1895年1月26日─1896年2月12日)7月31日,澳門仁慈堂彩票,近為澳督查悉各種情弊。選派前譯員伯多祿‧施利華新按察及議事公局之書記同往查辦,查得仁慈票數會計收支事項混亂,數目已三年未有清算審核,並堂內缺去存銀1000餘元。另開票之後,例交公費銀繳進國課衙門,現已遷延數月而不繳。澳督遂將其董事數人撤換,大加整頓,自9月1日起,暫行停收。此事引致澳門葡人內部出現紛爭。仁慈堂主席系國課官阿圖爾‧伯波沙(Arthur Tamagnini Barbosa),聯同大書院主講(即利霄中學校長)高斯華、大狀師播也利士、輪船代理人安東尼奧‧古路斯(António Augusto da Cruz)、狀師阿爾畢諾·叭之咕等人而成一黨(多系仁慈堂司理數目者),利用三巴仔大禮拜堂內所設的教會報,試圖與澳督相抗衡,曆攻督部、輔政司、按察使及皇家律師與夫所屬官,澳督一方亦借西文《鏡海叢報》指攻,由此掀起清末澳葡官場影響最大的一次惡鬥。至9月間,里斯本諭令國課官伯波沙即行離任。俄又接電,伯波沙著即離澳,其同黨大書院主講華士哥並著同離澳門。又傳知澳督,如有委礙政務意中所欲去之人,均得同時逐離,不得留澳。《鏡海叢報》1895年7月31日《官事匯登》;1895年8月21日《周身是膽》;1895年8月14日《暫行停收》;1895年9月4日《虎鬥龍爭》。《鏡海叢報》1895年9月18日《愚公移山》。
1909年(清宣統元年)2月,中、葡雙方決定查勘澳門界址。3月8日,香山縣成立“勘界維持會”,廣州隨即成立“廣東勘界維持總會”。7月15日,中、葡雙方代表在香港舉行劃界談判。11月14日,談判失敗。3月15日,澳門商會註冊成立。4月21日,桑德男爵(Barão de Sande)以特使身份抵達北京,參加光緒皇帝葬禮。9月1日,法國公民阿維爾農(Avernon)與澳葡政府簽訂澳門博彩專營合約草案。10月8日,澳門幾條主要街道上開始設置郵筒。11月3日,經過4個月的談判後,葡方欽差大臣馬楂度(Joaquim José Machado)將軍及中國欽差大臣高而謙中止澳門勘界會議。葡方欽差大臣提出將此問題提交仲裁。11月29日,葡萄牙頒佈澳門《華人風俗習慣法典》。12月4日,澳門及氹仔之間鋪設海底電纜。澳門勘界會議在京重開。
民國四年(1915年1月1日─1915年12月31日)9月1日,盧慕貞偕朱執信之女朱慕菲由澳門抵達日本東京,同孫中山商議離婚之事,成全其與宋慶齡的再婚。因為她自認為不識字,又是小腳女子,學識能力遠不如女大學生宋慶齡。23日,在孫中山的陪同下,盧啟程前往東京車站,準備經橫濱回到澳門,至此結束兩人維持32年的婚姻。10月25日,孫中山與宋慶齡在東京市政廳登記結婚。自此以後,盧慕貞即隱居澳門風順堂街4號及媽閣街(Rua da Barra)1號兩處寓所。1952年逝世,葬於氹仔孝思墳場。日本外務省檔案,1915年9月2、19、24日《孫文動靜》,轉引自陳錫祺主編:《孫中山年譜長編》(上冊),第955頁;周谷:《宋慶齡第一張出國護照及其結婚誓約書》,載香港《明報月刊》1993年2月。《與宋慶齡婚姻誓約書》(1915年10月25日),載《孫中山全集》第3卷,第199頁。據稱盧慕貞在澳門的居所為香山巨富陳芳長子陳賡虞先生贈送。《珠海市文物志》第3章第124頁“陳賡虞墓”。
民國十四年(1925年1月1日─1925年12月31日)9月1日,葡文報紙《澳門日報》(Diário de Macau)問世,副題為《新聞、文學及歷史普及期刊》(Jornal Noticioso, Literário e de Divulgação Histórica)。它是澳門出版的第一份葡文日報,每星期逢週一和週六不出版,至11月29日停刊,共出版65期。創辦人為克萊雅.門德斯(Correia Mendes)、安東尼奧.沙明度神父和史學家白樂嘉,其中沙明度神父擔任社長。該報始終堅持不問政治的原則,然而由於另一位辦報人路加士(Lucas)收取政治選舉候選人的資助,一定要在報紙中加入政治內容,於是三位創辦人隨即宣佈退出。A. H. de Oliveira Marques, Histórica dos Portugueses no Extremo Oriente, Vol. Ⅲ, p. 585; Manuel Teixeira, A Imprensa Periódica Portuguesa no Extremo Oriente, p. 126.
民國二十年 (1931年1月1日-1931年12月31日)9月1日,共和派報刊《澳門之聲》 (A Voz de Macau)面世,初為季刊,自本年10月1日第14期始,改為日報。1945年1月因報館遭日軍襲擊停刊,1945年9月10日復刊,至1947年8月l6日第4648期時,因主編多明戈斯.杜格上尉 (Domingos Gregório da Rosa Duque)去世而被迫停刊。該報社長為殷理基.施利華 (Henrique Nolasco da Silva),但真正業主兼主編為杜格上尉。杜格上尉為葡萄牙波爾圖報人,早年曾主辦過軍人報紙《葡萄牙陸軍》、《葡萄牙軍曹雜誌》等,1916年定居澳門,先後創辦過《自由報》、《戰鬥報》、《事實報》、《澳門之聲》和《澳門報》等五份報紙,直至1947年8月15日在澳門去世。飛歷奇:《澳門電影歷史:有聲影片時期 (1930—1931)》,載《文化雜誌》第23期1995年。Manuel Teixeira, A Jrnprensa Periódica Portuguesa no Eztremo Oriente, pp. 144—148.
民國二十九年 (1940年1月1日-1940年12月31日)9月1日,經過澳門主教高若瑟倡議,通過《莊嚴協議》教宗詔書成立帝汶主教區。4日,教宗庇護十二世 (Pius Ⅻ)正式公佈教諭,宣佈將帝汶教區與澳門教區正式分離,首次任命雅伊梅‧古拉特 (Jaime Garcia Goulart)神父為帝汶代牧。Rowena Lennox, Fighting Spirit of East Timor: The Life Of Martinho da Costa Lopes, London-New York: Zed Books, 2000, pp. 23-24, 28, 32e71, 轉引自蘇一揚 (Ivo Carneiro de Sousa):《澳門與帝汶:殖民管理,貿易及傳教》,載《澳門史新編》第2冊,第622頁;施白蒂:《澳門編年史:20世紀 (1900-1949)》,第283頁。
民國三十六年 (1947年1月1日-1947年12月31日)9月1日,柯維納 (Albano Rodrigues de Oliveira)上午11時抵達澳門新口岸,就任澳門總督。柯維納生於葡萄牙維亞納杜卡斯特盧 (Viana do Castelo),早年就學於澳門殷皇子中學,1923年畢業於葡萄牙海軍學校測量科,升任候補士官,隨即派往駐紮在遠東的兩艘軍艦“亞達瑪斯多”及“民國”號擔任副艦長。1930年至1934年返回葡萄牙,升任中尉。美蘭德中校出任澳督期間,重被委派來澳,任“馬交”號艦長,深受美蘭德重用。隨即調任署理葡駐廣州總領事,後在澳門充任市政廳長、工務局副工程主任、工務委員會委員、指導旅行委員會委員等職。返回葡國後,先後出任水道測量艦隊“賈士度”號艦長、工務局港務局高級委員會委員,其間曾調赴安哥拉水道測量委員會工作。1947-1951年,柯維納在中國解放戰爭期間與國民黨當局簽訂了兩個雙邊協議,企圖以此換取和解;徹底放棄葡萄牙對內港領水、局外地及有爭議的島嶼 (對面山、馬騮洲、小橫琴及大橫琴)的主權要求與管轄,並希望在新中國成立後與新生人民政權簽訂“臨時協議”。至1949年蒞任兩周年之間,柯維納在澳門市政建設上頗有功績: (1)港澳、穗澳、澳江、澳岐長途電話通話; (2)開闢港澳、穗澳航空線; (3)市面的士公共汽車之行駛; (4)頒佈獎勵建築條例; (5)修改建築條例; (6)浚深河道; (7)興建修築機關公務員屋宇; (8)增建貨倉碼頭,興建市街,改良道路; (9)興建學校、圖書館等。柯維納在職期間簽訂中澳協定,禁止炒賣攜帶金圓券,頒佈七項產品出入過境條例,並撤銷華人習俗條例,對在澳華人尤多幫助。Manuel Teixeira, Os Militares em Macau, pp. 521-522;澳門大眾報編印:《澳門法例》之《柯維納總督》,第9頁;《世界日報》1947年9月2日。《總督蒞任二周年與本澳繁榮建設》,載澳門大眾報社編:《澳門總督柯維納蒞任兩周年紀念特刊》,廣東省立中山圖書館藏;《澳門政府憲報》1947年9月6日第36號。
澳門新冠肺炎疫情開始時,各中小幼學校正值農曆新年假期,鑑於疫情形勢嚴峻,政府宣佈無限期停課,並實施停校不停學措施,防止疫情進一步蔓延。經過多番波折,滿三周歲之幼兒於9月初陸續開學,經綜合考慮衛生防疫政策,於開學時仍未滿三周歲的約一千多名幼兒則需分批開學,須在滿三周歲後有序安排上學,主要涉及幼一年級。而幼兒教育階段學生家長亦可因應個別情況向學校申請其子女的缺勤,學校會作彈性處理。隨着本澳幼兒、小學、中學及特殊教育學校於9月初陸續開學,各校實施錯峰上學安排,學校亦遵從衛生局及教青局各項防疫指引,安排開學前進行防疫演習,做好各項清潔及消毒工作,並檢查和備妥各項防疫物資。為確保新學年順利開學,教青局亦派員於學校開課前幾日到校實地瞭解情況,亦派員到口岸協助跨境學童。
澳門新冠肺炎疫情開始時,各中小幼學校正值農曆新年假期,鑑於疫情形勢嚴峻,政府宣佈無限期停課,並實施停校不停學措施,防止疫情進一步蔓延。經過多番波折,滿三周歲之幼兒於9月初陸續開學,經綜合考慮衛生防疫政策,於開學時仍未滿三周歲的約一千多名幼兒則需分批開學,須在滿三周歲後有序安排上學,主要涉及幼一年級。而幼兒教育階段學生家長亦可因應個別情況向學校申請其子女的缺勤,學校會作彈性處理。隨着本澳幼兒、小學、中學及特殊教育學校於9月初陸續開學,各校實施錯峰上學安排,學校亦遵從衛生局及教青局各項防疫指引,安排開學前進行防疫演習,做好各項清潔及消毒工作,並檢查和備妥各項防疫物資。為確保新學年順利開學,教青局亦派員於學校開課前幾日到校實地瞭解情況,亦派員到口岸協助跨境學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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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日期:2025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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