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ellix de Jezus神父寫給尊敬的布拉格大主教Agostinho de Castro的關於聖奧古斯丁教會在東印度的傳教以及最初創立者的記述-第一部分【手稿】聖奧古斯丁修會在東印度建立的紀事。 包含: 1606年1月15日,果阿《Epistola dedicatoria》(第[1-3 v.]頁)。 ——《致讀者》(第[4]頁)。 - Atanásio de Jesus修士的警句(第[4 v.]頁)。 「第一章:關於聖奧古斯丁修會在東印度成立的時間,以及他們來到那裡的經過」(第[5-7 v.]頁)。 -「第二章:代理主教抵達印度並在果阿城建立修道院」(第[7 v.-9]頁)。 -「第三章:關於如何以及何時在霍爾木茲(Ormuz)和坦納(Tanna)建立修道院...」(第[9-10 v.]頁)。 - 「第四章:代理主教為Antonio da Paixão修士派出繼任者…」(第[10 v.-12 v.]頁)。 - 「第五章:Simão de Moráes神父作為國王的特使被派往波斯(Perça)…」(第[12 v.-13 v.]頁)。 - 「第六章:繼續討論前一章的內容」(第[14-15 v.]頁)。 - 「第七章:副省向Miguel dos Anjos神父發送...」(第[15 v.-17 v.]頁)。 - 「第八章:Luis do Paraiso神父作為代理主教來到印度…」(第[17 v.-18 v.]頁)。 -「第九章:我們教士在中國建立教會之家」(第[18 v.-20]頁)。 - 「第十章:繼續之前的內容」(第[20-21]頁)。 - 「第十一章 代理主教命令在Chaul建立教會之家 …」 (第[21-22 v.]頁)。 -「第十二章:代理主教為Luis do Parajzo神父派遣繼任者...」(第[23-25]頁)。 - 「第十三章:我們教士今年將為上帝和皇家陛下服務的一些事業」(第[25-27 v.]頁)。 -「第十四章:將從副省給Marcos da Graça神父派遣一名繼任者…」(第[27 v.-29 v.]頁)。 -「第十五章:我們的教士前往交趾支那和中國以及當時發生的其他事情」(第[29 卷-30 卷]頁)。 -「第十六章:當時國王菲利普二世陛下挑選修士Aleixo de Meneses為果阿大主教,他是我們教團的教士」(第[31-31 v.]頁)。 -「第二卷[...]第一章:Bombaça之家在Melinde海岸建立,而Mascate之家在Arabia felix海岸建立...」(第[32-34 ]頁)。 - 「第二章:這段時間發生的一些值得在我們的歷史上講述的事件」(第[34-35 v.]頁)。 - 「第三章:我們的一位信徒以殉道者的身分死去以侍奉主」(第[35 v.-37]頁)。 - 「第四章:關於彭巴(Pemba)王的皈依以及Bacaim之家被佔領以及在此期間發生的其他事情」(第[37-38 v.]頁)。 - 「第五章:果阿大主教D. Frey Aleixo de Menezes經過馬拉威(Malauar)山脈,減少聖多美的舊基督徒」(第[38 v.-40 v.]頁)。 - 「第六章:佔領孟加拉小戈利港之家,以及其他居住區」(第[40 v.-42]頁)。 -「第七章:巴達卡姆(Badacxam)國王透過我們的宗教徒皈依我們的神聖信仰」(第[42-44]頁)。 - 「第八章:延續了前一章的內容」(第[44-46]頁)。 -「第九章:副省派遣聖維森特的代理主教神父加斯帕爾的繼任者…」(第[46-47]頁)。 - 「第十章:延續上一章」(第[47-48 v.]頁)。 -「第十一章:國王陛下致信沙阿(Xâ)以及印度總督派遣我們的宗教大使以及當時發生的事情」(第[48 v.-49 v.]頁)。 - 「第十二章:聖奧古斯都學院在果阿城建立,以及那一年我們的一位修道士在索科托拉(Socotora)島發生的事情」 (第[49 v.-51]頁)。 - 「第十三章:前往波斯的神父們將到達霍爾木茲島,在那裡的經歷,以及他們開始前往沙阿宮廷的旅程」(第[51-53]頁)。 - 「第十四章:神父們抵達沙阿宮廷,將國王的使命傳達」(第[53-54 v.]頁)。 -「第十五章:神父們離開馬克塞德(Maxed)城…」(第[55-56 v.]頁)。 - 「第十六章:他們在沙阿人的陪同下步行前往阿斯潘(Aspão)以及在那裡的經歷」(第[56 v.-58]頁)。 - 「第十七章:在阿斯潘沙阿宮廷為榮耀上帝而建立聖奧古斯丁修道院」(第[58-59 v.]頁)。 - 「第十八章:安東尼奧·德·古埃亞(Antonio Gouveia)神父須前往印度,在離開波斯之前經過沙阿,以及他在途中的經歷」(第[59 v.-61v.]頁)。 -「第三卷 [...] 第一章:大主教Dom Frey Aleixo de Menezes派遣我們的兩名修道士前往索科托拉島」(第[62-64]頁)。 - 「第二章:沙阿為了履行與教父們達成的協議,並滿足國王的使命,組建了一支軍隊來對抗土耳其人」(第[64-66]頁)。- 「第三章:葡萄牙省為代理主教佩德羅·達·克魯茲神父委派繼任者…」(第[66-69]頁)。 - 「第四章:國王從他的宮廷派遣一位大使去沙阿,並命令我們教士隨同…」(第[69-71]頁)。 - 「第五章 :Belxior dos Anjos神父從卡斯比姆城(Casbim)前往塔布里斯(Tabris)與沙阿處理使團事務」(第[71-72 v.]頁)。 - 「第五章:延續上一章的內容」(第[72 v.-74 v.]頁)。 - 「第七章:神父Belchior dos Anjos從沙阿那裡獲得國王陛下使團的派遣,以及神父們與亞美尼亞人在亞美尼亞的經歷」(第[74 v.-77 v .]頁)。 - 「第八章:為了侍奉上帝我們的主,神父們在波斯的事跡」(第[77 v.-79 v.]頁)。 - 「第九章: 神父們將如何迎接一些皈依的教徒,並把他們帶走」(第[79 v.-82]頁)。 - 「第十章:延續上一章的內容」(第[82 v.-84 v.]頁)。 - 「第十一章: 在波斯的神父們受到至聖的教皇克萊門特八世的安慰和鼓勵」(第[84 v.-86 v.]頁)。 - 「第十二章 我們的修會在聖托馬斯建立,聖托馬斯是Seilão海岸的一座城市...」(第[86 v.-89 v.]頁)。 - 「第十三章:總主教D[om] Fr[ei] Aleixo de Menezes在果阿城建立了我們教團的修女修道院」(第[89 v.-92 v.]頁)
康熙六年(1667年1667年1月24日-1668年2月11日)1月11日,由於禁海導致澳門貧困,澳督施萬奴將30~40名帝汶女奴及其他一些貧困婦女送往帝汶,並於本日乘坐熱羅尼莫•利馬(Jerónimo de Abreu Lima)船長的船秘密離澳。15日,船行至交趾支那海岸觸礁撞破,全船200餘人僅半數逃脫。同船前往帝汶的利瑪弟神父和米格爾•安若斯主教亦遇難身亡。 閔明我:《上帝許給的土地——閔明我中國行記和禮儀之爭》第17章,第181頁稱是60名被主教放逐的靠出賣肉體為生的女人。 文德泉:《關於澳門土生人起源的傳說》,載《文化雜誌》第20期,1994年;榮振華:《在華耶穌會士列傳及書目補編》,第401頁;施白蒂:《澳門編年史:16—18世紀》,第55頁稱利瑪弟神父逝世於1664年6月16日,誤。因1665年利瑪弟尚在江西活動,現在還保存利瑪弟1666年的年度報告。
雍正九年(1731年2月7日-1732年1月26日)1月15日,廣東觀風整俗使焦祁年巡視澳門,澳督率屬下兵丁出迎。先是雍正七年(1729),廣東“盜案繁多,民俗獷悍”,仿福建、浙江、湖南等省之例,援通政司使焦祁年為廣東觀風整俗使。焦祁年於雍正八年四月至嶺南,先巡視韶、肇、雷、瓊諸府,十二月巡視澳門。其巡視經過,具見於其《巡視澳門記》中: (雍正八年冬十二月)初八日,至前山寨,都司守之,所以扼澳夷也。二十里至關閘。沙堤一線,蜿蜒數里。大海回環,夾輔左右。此南北之門戶、華夷交界處矣。前行至濠鏡澳,夷長率兵來迎。夷有黑白鬼二種,白貴而黑賤。蝟須魅結,發各種種。帽三角,短衣,五色不等。扣累累如貫珠。咸佩刃。靴拖後齒,繃脛上。夷長六,譯使一。迎使者入穹廬坐以次,獻技以鼓節之,有問,則脫帽夾肘間以對。進澳城,入三巴寺,夷所崇禮也。極壯麗,樓可走馬。洋琴錚錚然,有太古音。閱炮台,層級而上,三面環海,森茫無際。老萬山當其南,兩澳當其東西,九洲當其東南,虎門當其東北也。天清日朗,羅列水面。若明鏡之點雲髻,而玉盤之浮青螺也。疇昔之歲,盜賊出沒,島嶼不靖。今茲風恬波平,梯航萬里,商賈不驚,蓋我朝之明德遠矣。澳北一山浮海中,曰青洲,與揚子之金、焦相似。草木蓊翳,有亭榭廊宇,土人指為鬼子園囿雲。鬼子之居,如蜂房蟻垤,可容二三萬人。此地向為市舶交易之所。自有明來,夷人叨為己有,生聚日繁。而中原估客,反僦屋而居焉。瞻矚之頃,忽大聲震動,天地海水為之簸揚,則鬼子演放大銃,以為致敬使者也。銃十二響,凡三匝,轟轟如雷霆不絕。使者乃返息公所,招夷長來,為之宣揚:“聖天子威靈,特命撫綏爾等,以昭柔遠之意。其敬守此土,長享太平。”譯使前致辭,為言:“夷等久沾聖化,無可報,稱願率其醜伍,永為外臣。”乃北面稽首,歡躍而退。使者明日遂行。 即議事會三名市政議員,一名理事官及兩名普通法官。 郝玉麟:《(雍正)廣東通志》卷62《藝文》4。
乾隆六年(1741年2月16日-1742年2月4日)1月15日,法國籍耶穌會士吳君(又譯吳鈞,Pierre Foureau)神父率5名中國青年——康斐理、劉保祿(Paul Lieou)、藍方濟(Ignace-Xavier Lan)、陶某、曹貌祿(Maur Ts'ao)從澳門出發,赴法國入讀巴黎的路易大王學校。由吳君任教。吳君擬增加人數,然會督赫蒼璧(Julien-Placide Hervieu)神父反對,並請耶穌會會長,禁止再造中國學子赴法學習。後經沙如玉(Valentin Chalier)、紐若翰(Jean Sylvain de Neuvialle)二神父請將禁令解除。此後,迄於耶穌會解散,中國學子就學巴黎或拉弗累舍(La Flèche)兩地。費賴之:《在華耶穌會士列傳及書目》,第759、906、907、924、925頁及927頁;榮振華:《在華耶穌會士列傳及書目補編》,第371頁。各耶穌會士均稱1740年西行。實際上是1740年出發到達澳門,而至1741年1月15日才從澳門出發西行。
清嘉慶十四年(1809年2月14日─1810年2月3日)1月6日,清官府派人將給入澳英軍當翻譯的傳教士澳門議事會翻譯劉思永逮捕,東印度公司特選委員會立即致函澳門總督,並通知行商想盡辦法營救劉思永。澳門總督區華齡嘉竟鳴鼓聚眾,幾釀成大事。10日,劉思永獲釋。15日,行商帶來了兩廣總督的保證,對劉思永神父及其他任何曾經支持過英國工作的人,不會採取進一步的措施。總督區華齡嘉來澳門後,縱容夷兵滿街滋擾,闔澳商民,各皆憤怨,故澳門紳士趙元儒、鐘岳喬、黃際勳、蔡全青等稟請更換澳門總督。香山知縣聞報後,認為此新總督不僅令整個澳門商民不得安寧,而且他系乘英國船來澳門,這本身就很令人懷疑,故令該夷目立即轉稟小西洋,速選老成諳練之人,來澳門更換,得與番差和同辦事以安澳門中外居民。《清代澳門中文檔案彙編》上冊《香山知縣彭昭麟為澳門紳士稟請更換兵頭事行理事官劄》,第346頁;馬士:《東印度公司對華貿易編年史》第3卷,第89—90頁。
清嘉慶二十一年(1816年1月29日─1817年2月15日)1月8日,英國鴉片商人托瑪斯·比爾因欠債高達402485元無法償還而逃跑並躲藏起來,東印度公司特選委員會分別致函澳門總督、美國領事和公司船隊隊長等,希望他們幫助將其找出來。15日,特選委員會前往澳門稱7個鴉片保管人中有5個推卸責任。29日,對托瑪斯·比爾的財產交由一個委員會進行清理。清理比爾財產時發覺,比爾的財產絕大部分是和澳門王室大法官眉額帶曆的賬目混在一起的,他們似乎雙方約定從事鴉片投機,並將貨物運往巴西和其他地方。葡萄牙政府的法令是禁止法官從事任何貿易的;而像比爾這樣的外國人是不能從事澳門與巴西或歐洲任何口岸之間的貿易的,結果這些交易都是不合法的,卷入這種交易的財產將被沒收。當時還存在一種懷疑,即眉額帶曆挪用澳門委託他經營的孤兒基金和其他慈善基金。馬士:《東印度公司對華貿易編年史》第3卷,第237頁。
民國七年 (1918年1月1日-1918年12月31日)1月15日,澳門番攤再次招投,承攬最高之票,每年認餉52萬元,以5年為期,於本年2月11日開辦,先是澳門番攤於1916年有商人承充,每年認餉128666元。數月之後,廣州攤館設立,澳商獲利無幾,即稟請政府取消合同。原訂期限則縮至1918年7月1日止。未幾,複訂約章,每年認餉404000元,試行後不久又作廢,故有今次再投。此次由高可守的“集益娛樂公司”投得,從1918年2月1日至1923年1月,每年繳稅52萬元。《中華民國七年拱北口華洋貿易情形論略》 (1919年3月11日),載莫世祥等編譯:《近代拱北海關報告匯編 (1887-1946)》,第318頁。
民國十七年(1928年1月1日─1928年12月31日)1月15日,下午3時,利為旅酒店(Hotel Riviera)舉辦正式開業典禮。典禮由澳督巴波沙主持,參加典禮的有主教高若瑟等眾多港澳知名人士。新裝飾的酒店設計美觀簡潔,房間佈置舒適。酒店有兩個入口,正門面向新馬路。酒店內用一小小的回廊引出裝飾優雅、極具意大利風格的大堂,酒店內還有私人樂隊。利為旅酒店的東主為澳門聲名赫赫的盧氏家族。1927年,新澳門酒店東主陳賡虞家族因經濟日下,被迫將酒店關閉,澳門鉅商盧廉若遂將新澳門酒店收購,並進行全部重新改造裝修,工程尚未完畢,盧廉若突然去世,工程遂由其弟盧煊仲繼續進行,直至本年開業。這次開業是提前開業,以接待本月來澳進行環球旅行的三艘澳大利亞船800余名遊客。盧煊仲,盧九次子,名宗璜,又名光堂,字聖岸,以號行。盧九有子17人,女12人,謝世後,諸子皆幼,盧煊仲遂與兄長盧廉若維持家業。年20歲,由附生應光緒辛丑科鄉試,高中解元,試用知府,賞戴花翎。美日秘公使張蔭堂曾奏請調其為檀香山領事,未就任,而武昌起義爆發,遂退居澳門,與吳玉臣、張漢三、姚粟若等名士往還,以文酒詩畫自適。入民國後,曾任兩廣鹽運署惠陽鹽運使、澳門華僑首屆國大代表、澳門華人代表。1917年,當選鏡湖醫院首任總理。有子11人,其中三子盧榮錫獲選澳門華人代表。《澳門政府憲報》1899年5月20日稱:“案據盧九稟稱,伊子盧廉若即盧光燦、盧光堂、盧光健系稟者正妻盧歐陽氏所生”,又《新會潮連盧鞭盧氏族譜》卷26《雜錄譜》載盧九正妻歐陽氏,其中“長子、次子、七子歐陽氏出”,故以此推定盧煊仲名光堂。Manuel Teixeira, Toponlmia de Macau, Vol.Ⅰ, p. 76; Luís Andrade de Sá, Hotel Bela Vista, p. 35;盧子駿增修:《新會潮連盧鞭盧氏族譜》卷24《家傳譜》;盧湘父:《盧九墓誌銘》(該碑文由林廣志先生於2005年6月抄錄,全文參見該氏《盧九家族史料四題》,載澳門近代文學學會《澳門文獻整理研究暨數位化論集》,第106頁);吳潤生主編:《澳門鏡湖醫院慈善會會史:1871─2001》之《澳門鏡湖醫院歷屆總協值理及董事理監事芳名》,第247頁。按:Henrique de Senna Fernandes(Cinema in Macao, PartⅡ,1930─1931, The Thrill of The Talkies, in Review of Culture, №. 23,1995)稱開業日為2月13日;施白蒂:《澳門編年史:20世紀(1900─1949)》第217頁卻稱:利為旅酒店1928年1月17日開張。又盧榮錫,盧九之孫,盧煊仲之子。早年畢業於香港聖士提反書院,複肄業于嶺南大學,既而習航空,充任廣東空軍第7隊少校、飛鷹艦副艦長。退職後,寓居澳門,曾任利為旅酒店司理、英美煙公司澳門總經理、澳門政務會議非官議員之華人代表,並為澳門中華總商會、鏡湖醫院顧問、四邑同鄉會副理事長、世界扶輪會、香港華商會所永遠會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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