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治七年(1494年2月6日─1495年1月25日)6月7日,罗马教宗亚历山大六世(Alexandre VI)与葡萄牙、西班牙两国国王在托德西利亚斯(Tordesillas)达成协议,规定在佛得角群岛(Cape Verde Islands)西面370里格处,从南极到北极,画出一条直线,这条线以东所有找到的和将来找到的一切地方属于葡萄牙;该线以西,则属于西班牙。两国君主的委托人还保证,不向规定区域之外派人从事发现、贸易或征服活动。史称《托德西利亚斯条约》(Tratdo de Tordesillas)。7月2日,在阿雷瓦洛(Arévalo)由西班牙国王批准,9月5日,在塞图瓦尔(Setúbal)由葡萄牙国王批准。教宗亚历山大六世划定的这一分界线,即著名的“教宗子午线”。 里格(league)是葡萄牙、西班牙和法国使用的距离单位,不同的国家里格长度不同,同一个国家不同时代或地区也有差异,陆上和海上又可能不同。1里格在不同的情况下,介于3. 9~7. 4公里(2. 4~4. 6英里),在英语世界,一般1里格=3英里,即4. 8公里;大体上,葡萄牙1里格=6. 174公里,西班牙1里格=5. 556公里,法国1里格=4. 445公里。此处应为葡萄牙里格。科尔特桑(Jaime Cortesão):《葡萄牙的发现》第4卷第4章,第974—975页。关于“教宗子午线”,H. チ一スリク:《キリシダン时代にぉけゐ司教问题》(载《基督教研究》第9辑,1964年)一文中有详细的介绍,他公布了保存在《关于非洲、亚洲、埃塞俄比亚教会的葡萄牙王国的保教权的敕书集》中教宗尼古拉斯五世(Nicolaus V)、卡利卡斯特斯三世(Calixtus III),西克塔斯四世(Sixtus IV)及亚历山大六世的五份敕书。亚历山大六世签署敕书的时间是1493年5月3日,称“亚速尔群岛至佛得角以西100海里的经线为某点,划分出贯通南、北极的分界线,规定此线向西、向南发现的所有岛屿和陆地归西班牙国王所有。同年9月26日又签第二份敕书规定,于此线向西、向南航行时所发现的土地,如果由基督徒领主统治,那么即使它位于东部区域,亦允许西班牙国王领有”。
清乾隆四十年(1775年1月31日─1776年2月18日)6月7日,署香山县丞戴某下理事官米兰达•索萨谕,要求理事官督令故喥嚹将蟾蜍石海边新筑石基尽行拆除。先是,澳门葡人故喥嚹在妈阁庙前位于内港入口处的蛤蟆石地方,修建一片石基墙脚。此举违反乾隆十四年(1749年)颁布的《澳夷管理章程》第七条:“禁擅兴土木”。因此,香山县丞徐梦麟下令要求立刻将石基墙脚拆毁,将石块搬迁别处。 印光任、张汝霖:《澳门记略》卷上《形势篇》:“蛤蟆石,其形圆,其色青润,每风雨当夕,海潮初上,则阁阁有声。”蟾蜍石,即蛤蟆石,葡文名Praia do Manduco。《清代澳门中文档案汇编》上册《署香山县丞戴为飭令蕃人故喥嚹立将违例在蟾蜍石海边新筑石基尽行押拆下理事官谕》,第46页。
清道光三年(1823年2月11日─1824年1月30日)6月5日,澳门议事会连续三天召开全体会议,讨论果阿那边几次传来的消息,制订应急措施。据传,果阿政府已认定议事会内部有不稳定迹象,准备运用武力将澳门恢复旧政权。7日,该会议结束后宣布,澳门并没有出现任何骚乱的征兆。会议任命了议事会特使、理事官巴波沙去里斯本解释局势,请求撤走果阿总督的船队司令和所率士兵。同时巴波沙召开市民会议,就果阿派遣军舰武力干涉澳门事务要求大家发表意见,市民有主战、主降两种意见。但大多数市民是不赞成妥协的,他们表示,如果果阿军舰对澳门采取敌对行动,他们将用鲜血来保卫这座城市。施白蒂:《澳门编年史:19世纪》,第29—30页。A Abelha da China,No.42,转自程曼丽:《蜜蜂华报研究》,第46页。
清道光二十九年(1849年1月24日─1850年2月11日)6月7日,下午6时,在澳门议事亭前地(Largo do Senado)举行天主教圣体巡游,来澳门度假的香港中学教师、新教徒岑马士(James Summers)在人群中观看。当时在场的人全部都没有戴帽子,只有岑马士戴着帽子。天主教徒看见岑马士的失礼,均流露出激动的情绪,在场的澳门总督命令其脱帽致敬,岑马士予以拒绝。亚马留立即下令将其关进议事公局后面的监狱。岑马士在狱中给亚马留总督写了一封信,表明自己不明礼俗而冒犯,并请求释放,但被拒绝。于是,岑马士写了一张便条托人交给了当时来澳门在船上认识的威廉‧斯坦威利(William Staveley)上校。斯坦威利遂将此事转告“英皇陛下漫游(Meander)”号舰长亨利‧凯帕尔(Henry Keppel)上校。凯帕尔上校是英国舰长中地位最高的海军将领。8日上午,凯帕尔获知此事后,遂与“亚马逊(Amazon)”号舰长特如布里德(Troubridge)及斯坦威利舰长一道,去澳门总督官邸求情,要求释放岑马士。澳门总督友好地接待了他们,当时在场的还有法国领事陆英(Forth Rouen)。澳督向他们解释了逮捕岑马士的理由,主要是不服从澳门政府的命令。并称:番人现已置于法官权力之下,将接受葡萄牙法律制裁。在此情况下,英国舰长们只好告辞。凯帕尔等人并未马上返回船上, 而是在总督府邸旁的史超域(Patrick Stewart)住宅,研究下一步行动计划,凯帕尔写了一封信,由特如布里德送交澳督,要求立刻释放岑马士。澳督即时回复称:此案件已交法官处理,将依葡萄牙法律解决。凯帕尔上校见放人无望,遂部署武力救人。先派斯坦威利以探访为名,进入议事公局后的监狱,弄清地形及岗哨。并了解到澳督亚马留将去美国军舰上观看划船比赛。凯帕尔上校抓住这一时机,立刻命令分遣舰队的陆军和海军士兵在澳门总督官邸附近港口登陆。斯坦威利上校率领士兵冲进议事公局,当场击毙士兵罗魁‧巴拉查(Roque Barache),射伤士兵弗兰西斯科‧高典玉(Francisco Coutinho)、比山也(Pessanha)和指挥官若阿金‧苏沙(Joaquim António de Souza)等人。英军冲击议事公局监狱,解除了所有卫兵的武装,并将岑马士夺回至英军舰上。当亚马留返回府邸,立刻下令配备强力炮弹及流散弹准备反击英军时,为时已晚。英国军舰已载囚犯返抵香港。当时来了约60名葡萄牙士兵,他们准备向来到澳门的英国蒸汽轮船开火作为报复。澳督亚马留还是下令制止了他们,命令他们不得骚扰任何旅居澳门的英国子民。这一事件导致葡兵1人死亡,8人受伤。亚马留总督要求英国政府道歉和赔偿。最后,此案以英国政府对英国海军指挥官的行为表示遗憾,并向在攻打监狱战斗中的伤者和死者家属支付赔偿而告终。Boletim do Governo da Província de Macau, Timor e Solor,16 de Junho de 1849; Henry Keppel, A Vist to the Indian Archipelago in H. M. Ship Maeander, Vol. 1, pp. 93—94. 这一事件研究最详瞻者为马锦强:《1849年詹姆士‧岑马士事件研究:英国与澳门早期关系个案》,载《文化杂志》第56期,2005年。英国档案局:CO129/191第124页,转引自杰弗里‧C. 冈恩(Geoffrey C. Gunn):《澳门史》第3章,第88页。
1849年(清道光二十九年)6月7日,来澳门度假的香港中学教师、新教徒萨默(James Summer)在观看基督圣体节盛大的宗教游行时拒绝脱帽致敬,亚马留将其逮捕。第二天英国海军高级军官亨利‧凯帕尔(Henry Keppel)及斯坦夫利(Staveley)等求见亚马留,要求释放萨默,亚马留拒绝。凯帕尔决定趁亚马留离澳时,发动突然袭击。他命令“摩安特”号军舰的海军陆战队分乘几艘小艇在南湾登陆。分兵两路,一路进攻市政厅的警卫室,解除卫兵的武装;另一路直扑监狱,抢救萨默。整个劫狱行动,打死打伤葡兵共3人。这次事件一度导致英、葡关系紧张,后经葡萄牙方面一再抗议,英国政府同意向葡萄牙道歉,抚恤死者家属,并对凯帕尔进行申斥。
光绪六年(1880年2月10日─1881年1月29日)4月3日,入西洋籍之华人曹存善堂曹有,自备资斧,购买送出水车一架给澳官,以备公用。澳督以曹有所行仗义之事,郑重表扬。并称“本澳华人云集,丰富可靠,由此送物,可见华人平日孚信于西洋官,并有心协助西洋官,以期本澳昌盛,共用太平之福也”。后曹有经管理水师并外洋属地事务部保举,于6月7日,获大西洋大君主赏给御赐圣母金星。《澳门政府宪报》1880年4月3日第14号。《澳门政府宪报》1880年8月7日第32号;据曹有之孙曹克安回忆,“光绪六年(1880),祖父祖母受清廷钦赐二品顶戴花翎之赏,同时御赐牌匾一面。这牌匾现高悬在我加拿大寓所之内。”参见曹克安《家居香港九十年》,第2页。
宣统元年(1909年1月22日─1910年2月9日)6月7日,若昂‧庇礼喇(João Feliciano Marques Pereira)在里斯本去世。若奥‧费利西雅诺为澳门土生马贵斯‧佩雷拉家族的第三代,1863年5月17日出生于澳门风顺堂区。里斯本大学文学学士,先任海外殖民地部二级官员,后为一级官员及司长,1897年被任命为海外殖民地部部长秘书。用笔名费尔劳‧洛佩斯(Fernão Lopes)从事新闻工作和历史研究,在《商业报》发表许多以海外殖民地为主题的专栏文章。1899年继承父亲的事业,复办《大西洋国》杂志(第二系列)直至1903年。1904年成为“研究澳门税收和垄断体制”委员会委员,还是里斯本地理学会会员,葡萄牙皇家亚洲学会会员及葡萄牙皇家建筑和考古学会等会会员。Jorge Forjaz, Família Macaenses, Vol.2, p.619.
民国元年(1912年1月1日-1912年12月31日)6月7日,澳门政府承认香港太平绅士福罗秘车利(Eugenio Felice Maria Zanoni Volpicelli)为意大利驻澳门领事馆领事,但必须常驻香港。经查福罗秘车利(Eugenio Felice Maria Zanoni Volpicelli,1856-1936)早年毕业于意大利拿波里东方学院,1899年出任意大利驻香港总领事,后兼任驻福州、厦门等地领事馆领事。在港期间,福罗秘车利发表了不少汉学研究的论文和专书,同时将贝卡理亚(Cesare Beccaria)《论罪与罚》(Dei delitti e delle pene)第3章译成中文并自费出版,以促使清政府废除审判中的酷刑恶习。详情参见图莉安(Antonella Tulli):《意大利汉学研究的现况-从历史观点》,载《汉学研究通讯》第25卷第3号,2006年;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福建师范大学历史系:《清季中外使领年表》,中华书局,1985年。施白蒂:《澳门编年史:20世纪(1900-1949)》,第67-68页。
民国十五年(1926年1月1日─1926年12月31日)6月7日,《工人之路特号》之《香港金属业总工会援助澳门华人被逐处境的宣言》,工会强调“澳门是中国的领土”,被逐“两村二百余间篷户”是中国同胞,于是提出:“援助澳门被驱逐的同胞,夺回澳门,打倒葡帝国主义!打倒世界帝国主义!”但是,由于澳门的国民党组织领导人已被澳门政府驱逐或监管,前山纠察队在海上的控制权又被葡萄牙兵舰压倒,而关闸及码头又有澳门和香港的军队把守,因此,难有起事的空间。在这次事件中,澳门政府逮捕了多名罢工者,于是中葡双方展开谈判。最后,葡萄牙方面同意释放被捕的罢工者,但由葡方派军舰摧毁中方在关闸外中立地兴建的据点。这样,罢工者以关闸为据点进攻澳门的计画落空。中华全国总工会省港罢工委员会编:《工人之路特号》第343期《香港金属业总工会援助澳门华人被逐处境的宣言》,1926年6月7日。António Vasconcelos de Saldanha, eds., Colecção de Fontes Documentais para a História das Relações entre Portugal e a China: Documentos Relativos ds Greves àe Hong Kong e Cantão e a sua Influência em Macau,1922─1927, pp. 540─542&543─545. 按:据葡文资料显示,当时在对面山的共产党罢工者仍然活跃,在谈判期间,仍然在澳门港内与葡萄牙军方发生一些小型军事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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