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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澳門記憶”圖片分享計劃 - 2025評審結果出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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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次比賽屬“年度中國歷史人物選舉2025”之第二部分,參加者需以上述選舉之當選者林則徐的生平、改革事跡、文學作品等為主題,完成專題研習報告並上傳至“澳門記憶”文史網以參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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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記憶”文史網推出“巷陌時光──亞正水墨裡的澳門昔日風情”圖片展,以澳門資深畫家亞正(陳偉輝先生)的百幅水墨作品為核心,重現上世紀五十至七十年代澳門的市井生活風貌,為居民與遊客帶來一場充滿溫情與年味的文化之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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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記憶”文史網推出“我的澳門記憶” 圖片分享計劃-2026,期望激勵更多市民關注身邊的點滴,挖掘和分享各類歷史資源與生活記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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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肯定市民積極參與“澳門記憶”文史網各項徵集活動,持續為平台提供豐富的圖片素材,澳門基金會推出“澳門記憶星級榮譽計劃”,透過系統的評分制度及榮譽展示方式,表揚“記憶之友”在記錄澳門、分享故事方面的積極參與。

2026年度星級榮譽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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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年今日
歷史上的
1626

天啟六年(1626年1月28日─1627年2月15日)4月l4日,天啟帝敕封“寧遠之捷”擊斃虜酋的西洋炮為“安國全軍平遼靖虜大將軍”。這門西洋炮就是泰昌元年(1620)澳門葡人捐贈的4門大炮中的“第二位”。明廷對葡人進獻的西洋大炮加封,表明明廷希望籠絡澳門葡人而獲得更多的軍事援助。《明熹宗實錄》卷69,天啟六年三月辛酉;瞿式耜:《瞿忠宣公集》卷2《講求火器疏》。沈國元:《兩朝從信錄》卷29,天啟六年三月所載西洋炮封號與實錄同,而《瞿忠宣公集》與《徐光啟集》卷4《練兵疏稿》2《疏辨》西洋炮封號均作“安邊靖虜鎮國大將軍”。

1636

崇禎九年(1636年2月7日─1637年1月25日)4月14日,以若翰.威德爾船長、拿塔尼耳.蒙特尼為首商的包括4艘大船“龍(Dragon)”號、“太陽(Sunne)”號、“凱瑟琳(Catherine)”號及“殖民者(Planter)”號,2艘小艇“安妮(Anne)”號和“發現(Discovery)”號的船隊從英國唐斯(Downs)港出發。船隊主要人員還有兩位商人——魯賓遜(Thomas Lobison)和彼特.芒迪(Peter Mundy)。10月7日,抵達果阿。馬士:《東印度公司對華貿易編年史》第1卷,第15—18頁。

1740

乾隆五年(1740年1月29日-1741年2月15日)4月14日,葡萄牙耶穌會士孟由義(Manuel Mendes)在澳門身故,葬于三巴堂。孟由義,字居仁,康熙二十一年(1682)八月二十四日至廣東,後至江南傳教,雍正四年(1726)十月返回澳門,於本年病故。吳旻、韓琦編校:《歐洲所藏雍正乾隆朝天主教文獻彙編》67《廣州府詳報會審江南案涉案倪維智等人》,第238頁;榮振華:《在華耶穌會士列傳及書目補編》,第420頁稱其1741年1月1日逝世;費賴之:《在華耶穌會士列傳及書目》,第319頁稱其1743年12月歿於澳門,均誤。

1768

清乾隆三十三年(1768年2月18日─1769年2月6日)4月14日,葡印總督若瑟•牟路回函西蒙•羅咱商討關於馬尼拉船隻關稅問題以及仍向帝汶提供援助的問題。Manuel Teixeira, Macau no Séc. ⅩⅧ, p. 541.

1768

清乾隆三十三年(1768年2月18日─1769年2月6日)4月14日,葡印總督若瑟•牟路致函澳門議事會稱:儘管巡捕早以正規部隊編制發薪,但一直由議事會任命,總督從未插手。因此,在國王陛下未作出相反的決定之前,議事會應繼續行使權力,按常規任命,並命令總督應尊重議事會的這些特權。潘日明:《殊途同歸:澳門的文化交融》,第116頁;施白蒂:《澳門編年史:16—18世紀》,第196頁。

1785

清乾隆五十年(1785年2月9日─1786年1月29日)4月14日,葡萄牙政府頒令禁止海外官員經商和接受饋贈。施白蒂:《澳門編年史:16—18世紀》,第185頁;Manuel Teixeira, Macau no Séc. ⅩⅧ, p. 653.

1804

清嘉慶九年(1804年2月11日─1805年1月30日)4月14日,澳門主教賈廷諾神父告知多明我會代理神父迪奧尼西亞•雷森德(Dionisio de Resende):羅馬教宗最新訓諭,同意將澳門多明我會修道院變為育嬰堂,原因是修道院由於缺少神父而變得毫無用處。Manuel Teixeira, Macau e a Sua Diocese, Vol. 3, p. 612.

1810

清嘉慶十五年(1810年2月4日─1811年1月24日)4月14日,眉額帶曆再次與張保仔約定,兩廣總督與海盜集團在澳門舉行新一輪會晤。兩廣總督百齡親臨澳門,海盜首領張保仔、鄭保養、香山二及梁亞康也來到澳門,澳門代表眉額帶曆也參加了會談。會議在澳門城外的望廈村觀音堂內舉行,這次會議進行得十分順利,商定了有關投降時間、地點及方式諸問題。高美士:《張保仔船隊的毀滅》,載《文化雜誌》第3期,1987年。

1822

清道光二年(1822年1月23日─1823年2月10日)4月14日,吉馬良斯·弗雷塔斯(José de Aquino Guimarães e Freitas)上校受澳督歐布基及議事會的派遣,乘“斯卡列比·卡勒斯(Scaleby Castle)”號船離開澳門前往里斯本,代表澳門祝賀國王若奧六世從巴西平安返葡,並祝賀王國議會成立。施白蒂:《澳門編年史:19世紀》,第27頁。

1826

清道光六年(1826年2月7日─1827年1月26日)4月l4日,福建省委員將西班牙海上難民羅旺·高那連(Rome Gralho)等17人送至香山,轉交澳門理事官若阿金·巴羅斯收領,俟有便船,即令該人等搭船回國。《清代澳門中文檔案彙編》下冊《香山縣丞葛景雄為飭將呂宋難民查收下理事官諭》,第667—668頁。

1829

1829年(清道光九年)4月14日,約70~80個海盜進犯澳門。檢察官向香山縣丞通報求援和追擊海盜。4月29日,第一艘蒸汽船到達澳門。11月20日,澳門同知訪問澳門,議事會在高樓街口派兵站崗迎接,三巴門炮台鳴炮。澳門同知發佈告示,重申賭博屬被禁之列。

1831

清道光十一年(1831年2月13日─1832年2月1日)4月14日,澳門攝政王子兵營從奧斯定修道院移至聖保祿學院駐紮。Eduardo A.Veloso e Matos, Forças de Seguranca de Macau,pp.39—40.

1849

清道光二十九年(1849年1月24日─1850年2月11日)4月14日,澳督亞馬留致函兩廣總督徐廣縉,對他已實際佔據關閘門以內的土地向兩廣總督公開聲明,且帶武力威脅:“希望閣下不要懷疑我們擁有皇帝陛下允許的在關閘(界門)內居住的無可爭議的權利。此種權利,請恕我直言,女王命令在身,一定將其捍衛至最後一滴鮮血。”澳門總督1849年4月14日致兩廣總督函;轉引自薩安東:《葡萄牙在華外交政策:1841—1854),第97頁。

1875

光緒元年(1875年2月6日─1876年1月25日)4月14日,葡萄牙政府訓令禁止海外公職人員經商,並重申禁止以任何藉口收受禮物、饋贈或贈品,否則予以嚴厲處分。施白蒂:《澳門編年史:19世紀》,第200頁。

1883

光緒九年(1883年2月8日─1884年1月27日)4月14日,因澳門販賣豬肉人聯行罷市,承充賣豬肉生意公司盧九、胡袞臣登載告自稱:如有人欲宰豬肉販賣者,本公司盡可供足豬只。抑或有殷實可靠之人欲做豬肉生意者,本公司亦可發給資本。《澳門政府憲報》1883年4月14日第15號。

1890

光緒十六年(1890年1月21日─1891年2月8日)1月4日,任命若瑟·埃斯特維斯(José Maria Esteves)上尉出任第二屆離島軍事及行政長官。至4月14日,改命拉法爾·多雷斯(Rafael das Dores)少校擔任。至10月24日,再易其職為巴蒂斯塔·公薩爾維斯(João Baptista Gonçalves)上尉;至12月15日,本年第四次易此職為索薩·卡納瓦羅(João de Sousa Canavarro)中尉。施白蒂:《澳門編年史:19世紀》,第318頁。

1891

光緒十七年(1891年2月9日─1892年1月29日)4月14日,澳門政府發佈《澳門承充賣魚生意合同章程》,共計13款。澳門承充賣魚生意,由葉瑞興及黃錦承充。該合同日期系自1891年3月16日起,至1901年3月15日止,一連十年為期。至次年9月2日,黃錦志圖別業,自請告退。《澳門政府憲報》1891年4月23日第17號,1892年12月22日第51號。

1894

光緒二十年(1894年2月6日─1895年1月25日)9月28日,澳門利宵中學(Liceu de Macau)舉行盛大的開幕儀式,1893年7月27日,葡萄牙國王、海事及海務部發佈命令通過建立利宵中學的計劃。為了實現這一計劃,澳門許多知名人士都在一直進行努力,澳門主教明德祿(D.António Joaquim de Medeiros)即對建校給予極大的支援,議事公局主席小若阿金‧巴士度(António Joaquim Bastos Jr.)為了這一計劃每年付出4000澳門元。1894年3月24日開始啟用。4月14日,澳督柯高正式發佈訓令開辦利宵中學,校舍設在聖若瑟修院。8月16日,頒佈有關規章,9月10日及11日進行入學考試。當時委任的學校教師歐拉修‧波亞雷斯(Horácio Afonso da Silva Poiares)、土木工程師馬托斯‧利馬(Matos António de Lima)、庇山耶(Camilo de Almeida Pessanha)、教士巴爾塔紮‧法萊羅(Baltasar Estrôncio Faleiro)、總司庫里貝羅‧卡布拉爾(João Albino Ribeiro Cabral)、澳門港務局局長、驅逐艦“索薩‧馬萊斯(Wenceslau José de Sousa Morais)”號艦長、衛生司高斯華(José Gomes da Silva)、工務局局長、工兵少校奧古斯托‧賽沙爾(Augusto César de Abreu Nunes)等,並委任衛生司高斯華先生出任臨時校長。學校委員會第一次會議於4月16日在澳督府舉行,由高斯華先生主持。從1894年創校至1906年期間,該校每年平均只有20─25名學生就讀,且沒有高中班。但在澳門的眾多學校中,利宵中學乃是其中最負盛名的一所學府。Aresta, António, Aureliano Barata, and Albina dos Santos Silva, Liceu Nacional de Macau: genealogia de uma escola, pp.11—12.

1894

光緒二十年(1894年2月6日─1895年1月25日)4月14日,因澳地人居稠密,店戶繁多,而大多屋宇,面積狹小,“自能設廁之家,十不得一”,澳門議事公局與德興店區芳訂立合約,將在澳門建公廁8間,以便居民。承充人區芳承諾從本年4月1日起,9個月內將廁所建成。合同規定,前10年公廁所有權歸承充人,10年期滿後歸議事公局。同日,澳門議事公局又與德興店黃德興、區芳訂立承充收取糞料合同。華人黃德興、區芳以規銀每年2301元承充,自本日起至1904年6月30日止。《鏡海叢報》1894年10月31日《民情上籲》;《澳門政府憲報》1894年4月28日第17號。

1894

光緒二十年(1894年2月6日─1895年1月25日)4月14日,索薩‧莫拉斯(José de Sousa Morais)被任命為澳門官立利宵中學第五科初等數學教師,第八科初等哲學教師由庇山耶(Camilo de Almeida Pessanha)擔任。詩人庇山耶抵澳門任利宵中學教師並在那里結識了莫拉斯。施白蒂:《澳門編年史:19世紀》,第277—278頁。施白蒂:《澳門編年史:19世紀》,第280頁。

1900

《知新報》第一百一十六期刊登《爭入義和團會》、《揚子江航運情形》、《雷州開荒》、《三山雜爼》等文章。《知新報》於1897年2月22日(清光緒二十三年正月二十一日)創刊,由康有為籌劃出版、梁啟超兼理筆政、何廷光(字穗田)出資、康廣仁則負責具體運作創辦,該報於維新運動時期所創辦,為維新派在華南地區的重要刊物。1898年(清光緒二十四年)的百日維新失敗後,《知新報》仍繼續出版。1899年7月20日,康有為在加拿大創立保救大清皇帝會後,更將《知新報》與《清議報》定為會報。《知新報》原按上海《時務報》模式創辦,初擬為《廣時務報》。及後經梁啟超斟酌後,才定名《知新報》,報頭使用篆書。其辦報宗旨,正如其創刊文章的「知新報緣起」指出:「不慧於目,不聰於耳,不敏於口,曰盲、聾、啞,是謂三病」而「報者,天下之樞鈴,萬民之喉舌也,得之則通,通之則明,明之則勇,勇之則強,強則政舉而國立,敬修而民智。」《知新報》是澳門第二份中文報紙,翻譯不少西文報刊,錄英、俄、德、法、美、日等各國大事,同時遠銷海外舊金山、悉尼、安南、新加坡等地。設社址於澳門南灣大井頭四號,其後在1900年11月22日(清光緒二十六年十月初一)出版的第129期有遷館告白:從大井頭四號移寓至門牌十九號。初為5日刊,自1897年5月31日(清光緒二十三年五月初一)的出版的第20冊起,改為旬刊 (十日刊),篇幅較前增加一倍;又至1900年2月14日(清光緒二十六年正月十五日)出版的第112冊開始,再改為半月刊,每期約60餘頁,冊裝。目前所收集的最後一期是1901年2月3日(清光緒二十六年十二月十五日)出版的第134冊,是否仍有後續出版的刊冊,有待進一步研究。本會感謝中山大學圖書館的支持,合作將該館珍藏的共134冊《知新報》原件進行電子化,得以在此平台與公眾分享。此外,本會為每期之目錄加設鏈結功能,以便各方讀者閱讀。《知新報》主要撰述和譯者如下:撰述:何樹齡、韓文舉、梁啟超、徐勤、劉楨麟、王覺任、陳繼儼、歐榘甲、康廣仁、黎祖健、麥孟華、林旭、孔昭炎、康有為 英譯:周靈生、盧其昌、陳焯如、甘若雲葡譯:宋次生德譯:沙士日譯:唐振超、山本正義、康同薇

1955

1955年,禮記雪糕向遠東出入口有限公司購買Kelvinator雪櫃自動掣,支付60港元。圖為禮記雪糕的購貨單據,立於1955年4月14日,編號2988。

1994

1994年4月14日,澳門高等法院合議庭對劉果、楊沃亮案上訴作出判決,押解兩犯返內地受審。

1997

1997年4月14日,國務院港澳辦公室在人民大會堂舉行“紀念中葡聯合聲明簽署十周年座談會”,澳門各界知名人士應邀出席,副總理錢其琛會見了出席者。

1997

1997年4月14日,“紀念《澳門基本法》頒佈四周年及《中葡聯合聲明》簽署十周年座談會”於北京人民大會堂澳門廳舉行。出席座談會的有:馬萬祺、王啟人、柯正平、何厚鏵、何鴻燊、吳福、崔德祺、唐星樵、宗光耀、歐安利、廖澤雲、李成俊、吳榮恪、李康、崔世昌、康顯揚、劉焯華等。參考資料:《華僑報》1997年4月13日報道。

2005

這張照片記錄了當時地產公司亦經營投資移民的業務。當時澳門經濟一度低迷,賭權雖開放但未開始為本澳帶來經濟效益,吸納投資移民有助得到外來資金支持經濟。

2020

為紓緩居民及各行各業在抗疫期間的經濟壓力,特區政府加快推動一系列經濟援助措施;於2月13日公佈第一輪經濟援助措施,並於4月8日公佈第二輪抗疫經濟援助措施。第二輪措施包括向合資格之僱員派15,000元,向企業提供援助款項,按企業的僱員人數,發放一次性援助款項,還向每位澳門人發放兩期共8,000元的電子消費卡,以達到刺激消費擴大內需的目的。“電子消費卡”於4月14日起陸續發放,居民可於指定時間到預約地點(政府部門及銀行在內的共150個領卡服務點)領卡。各個電子消費卡領取點的人流大致正常,整體秩序良好。中小企店主梁小姐:“政府推出消費券其實都有些希望,希望在幾個月後能刺激經濟,身邊的客人或朋友都表示有消費券會想過來買東西,希望在不久的將來,可能一個月或兩個月左右,可以帶動到、可以支撐現時的虧損。”

2020

為紓緩居民及各行各業在新冠疫情期間的經濟壓力,特區政府加快推動一系列經濟援助措施;並於2020年3月中旬啟動“電子消費卡”的居民登記程序,4月14日起開始派發,5月份至7月份全澳居民可正式持卡消費。特區政府向澳門居民每人發放面值為澳門元3,000元的電子消費卡。消費卡必須在本澳的餐飲、零售、生活百貨等場所消費扣帳,並以3個月為期限。透過電子消費卡推動本地消費,提振內需。

2020

為紓緩居民及各行各業在新冠疫情期間的經濟壓力,特區政府加快推動一系列經濟援助措施;並於2020年3月中旬啟動“電子消費卡”的居民登記程序,4月14日起開始派發,5月份至7月份全澳居民可正式持卡消費。特區政府向澳門居民每人發放面值為澳門元3,000元的電子消費卡。消費卡必須在本澳的餐飲、零售、生活百貨等場所消費扣帳,並以3個月為期限。透過電子消費卡推動本地消費,提振內需。

2020

為紓緩居民及各行各業在新冠疫情期間的經濟壓力,特區政府加快推動一系列經濟援助措施;於2月13日公佈第一輪經濟援助措施,並於4月8日公佈第二輪抗疫經濟援助措施。第二輪措施包括向合資格之僱員派15,000元,向企業提供援助款項,按企業的僱員人數,發放一次性援助款項,還向每位澳門人發放兩期共8,000元的電子消費卡,以達到刺激消費擴大內需的目的。“電子消費卡”於4月14日起陸續發放,居民可於指定時間到預約地點(政府部門及銀行在內的共150個領卡服務點)領卡。各個電子消費卡領取點的人流大致正常,整體秩序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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