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曆二十年(1592年2月13日─1593年1月31日)8月6日,澳門富商安東尼奧•帕依斯(António Paes)妻子去世,安東尼奧•帕依斯為了表示對妻子的紀念,將她曾住過的兩座房屋捐給了仁慈堂屬下的貧民醫院,作為病人的伙食費。仁慈堂書記員安東尼奧•格拉塞斯(António Garces)記錄在案。[1]曾德昭(Álvaro de Semedo)(原名謝務祿)神父稱:澳門仁慈堂每年要花8000克朗或9000克朗[2],每年要施捨給澳門的貧窮基督徒,特別是對華人基督徒的佈施。盡管葡萄牙國王允許從果阿送去普通接濟,但有19年未兌現,幸有澳門市民慷慨解囊,仍使他們得到足夠的援助。[3]
[1]Ahmison, N302, Microfilv A0370, p.3. 轉引自董少新:《西洋傳教士在華早期行醫事蹟考述》第1章,第11頁,中山大學2004年博士論文。
[2]克朗(Krona),北歐國家使用的一種貨幣。
[3]曾德昭:《大中國志》,第210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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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19/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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