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道光七年(1827年1月27日─1828年2月14日)11月15日,包也總督因病離開澳門,由主教沙辛、判事官皮雷斯·科斯塔和少校亞歷山德勒·格蘭普萊(Alexandre Joaquim Grand-Pré)組成的行政委員會代行治權。

[1]施白蒂:《澳門編年史:19世紀》,第39、3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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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19/0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