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三十一年 (1942年1月1日-1942年12月31日)4月17日,由於戰事日益緊張,生活漸趨艱難,澳門政府暫時允許將城內土地用作農業用途。[1]
[1]施白蒂:《澳門編年史:20世紀 (1900-1949)》,第290頁。
關聯資料
更新日期:2019/01/15
民國三十一年 (1942年1月1日-1942年12月31日)4月17日,由於戰事日益緊張,生活漸趨艱難,澳門政府暫時允許將城內土地用作農業用途。[1]
[1]施白蒂:《澳門編年史:20世紀 (1900-1949)》,第290頁。
更新日期:2019/01/15
宣統二年(1910年2月10日—1911年1月29日)11月21日,葡國政府諭令將澳門鹽、魚出入口買賣生意辦法更改。自1906年1月18日上諭賣鹽生意廢去承充改用領牌,意在使零賣之鹽價稍平,以裨益百姓起見,但鹽價未見减平反轉增昂。而且國課收益亦爲减少,合四年計之,短收109056元,足見廢免承充,國課受虧,而人民亦無所益。現仍用承充之法,招人投充。至於澳門魚務生意歸一人承充,與任便各人自由貿易,兩者均屬不宜。今改爲魚業中人聯合設立一行,歸其承辦,則比之現在承充估值抽規較爲妥善。《澳門政府憲報》1911年1月7日第1號。
澳門鹽、魚出入口買賣生意辦法更改
漁民出海作業,海上風浪難以預測,漁民信奉水神,除了祈求風調雨順,更祈求出海平安、魚蝦大汛。澳門面積雖小,街道卻林立着大大小小與海神有關的廟宇,了解海上信俗,為讀者深入了解澳門的廟宇文化提供了另一個視角。
逐海而居:海上保護神
民國十六年(1927年1月1日─1927年12月31日)本年,據本年年鑒資料,捕魚業仍為澳門最重要的行業之一,大約有2萬名不同性別、年齡的人員以此行業為生。施白蒂:《澳門編年史:20世紀(1900─1949)》,第217頁。
1927年捕魚業仍為澳門最重要的行業之一
光緒六年(1880年2月10日─1881年1月29日)8月21日,澳門政府公佈已投成的1880年10月11日起計的三年期漁攬頭生意合同。該魚生意仍然仿照舊章,並無更易。至載魚來澳,所輸規項仍舊照納,並無加增。各漁船不須領牌,在澳出入亦不用輸鈔,均以公物會所定承充合同款式,其承充規銀以每月上期交納七二兌。《澳門政府憲報》1880年8月28日第35號。
澳門政府公佈三年期漁攬頭生意合同
清宣統三年(1911年1月31日─1912年1月18日)5月26日,澳門政府批准魚商行包收魚規之合同章程。合同之期系自1911年7月1日起至1921年6月30日止,每年繳納國課規銀33000元,並規定凡在澳門做魚生意之人,須准澳門魚商行每日抽取用銀每價1元抽1.5仙,無論已入行未入行一律抽收。《澳門政府憲報》1911年6月10日第23號。
澳門政府批准魚商行包收魚規
光緒二十三年(1897年2月2日─1898年1月21日)本年,澳門魚欄行變動較大,向來漁船計有700只,今則實存430只,業漁人數約只5000名,以致承頂轉讓、倒閉等情形頗多。如義友堂劉紹修承頂“源來魚欄”;鄭發等人的“贊利”、“鴻利”二欄的變動;楊士彬承頂澳門營地街市門牌第68號“新兩全”魚欄生意;譚桂甫等人承頂果欄街門牌第19號安吉海味生意;合和堂用本銀1500兩頂受路灣海旁街門牌第14號錦隆魚鋪生意;義合堂張彭及鄭星南、辛儉坡等人合股經營在澳門皇家新街門牌第105號開設的昆隆海味店倒盤等等。據上年的“拱北口華洋貿易情形論略”中透露:澳門鹽價日貴,漁戶皆欲將鮮魚裝往香港醃制也,應是問題出現的重要原因之一。《澳門政府憲報》1897年3月13日第11號,5月1日第18號,5月23日第21號,7月10日第28號,8月14日第33號,10月30日第44號;《近代拱北海關報告匯編:1887—1946》,光緒二十二年(1896)拱北口華洋貿易情形論略,第178頁。
澳門漁業不景氣
時間: | 民國時期(1911-1949年) |
1942年04月17日 | |
關鍵字: | 土地利用 |
農業 |
資料來源: | 吳志良、湯開建、金國平:《澳門編年史》第五卷,廣州:廣東人民出版社,2009,第2642頁。ISBN 978-7-218-06327-0 |
版權資訊: | 澳門基金會 |
語種: | 中文 |
登錄號碼: | t00075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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