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五十四年(1715年2月4日-1716年1月23日)3月19日,格勒孟十一世以“自那一日(Ex Illa die)”聖諭再次發佈命令,反對中國禮儀。但是若奧五世預先估計到要頒發該命令,於1715年3月27日致函北京主教伊大任,讓他既不服從該新命令也不服從1704年11月20日和1710年9月25日的命令。[1]

[1]Arquivos de Macau, 3a série, Vol.5, p.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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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19/0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