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緒二十六年(1900年1月31日─1901年2月18日)6月27日,澳門實施宵禁。自本日起,每晚由7點鐘至次早5點鐘,不許諸色人等由關閘或水路出入澳門;無論何項華船,概不准出入本澳內外河口。諸色人等白日可以任便往來,仍應聽候查驗身上及行李等件,如查出有攜帶洋槍以及各項軍械,立即拘拿究辦。[1]

[1]《澳門政府憲報》1900年6月30日第26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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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19/01/15